私有化的的土地改革和走了弯路的国企改革

作者:赵昌会 来源:中国投资 2015-08-17
土地问题的第二次变革,是1979年开始的包产到户,它有一个既拗口又费解的名字——“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来,长期不变、“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后果是,土地从公有制回到了事实上的私有制。

  土地改革与国企改革

土地问题几乎是根本问题,甚至是生死问题。持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是如此,掌握土地所有权的国家和社区也是如此。土地的主人变了,发号施令的人也就变了。换句话说,权力往往随着土地流转而易手,一些人得势了,一些人失意了,中国几千年来的社会动荡乃至改朝换代,通常肇因于此。同理,由“土地流转”不当而祸起连天的例子,不绝于史。

如今的城乡一体化与土地问题紧密相联。在中国历史上,凡是出现重大社会紧张或政权变更的时候,往往都伴随着土地权利变化引发的暴动或者革命。

这种社会变迁的烈度通常很大,足以腐蚀掉政府的施政基础,引发政权更迭。若要寻求轨迹的话,不妨追踪到中国的土地革命。在20世纪的历史上,中国共产党用土地改革的方式,实现了第一次较为彻底的变革,使得中国从政权到文化都发生了极大的变更。直到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制度的确立,土地公有化的制度随之确立,并得到宪法的保障。

土地问题的第二次变革,是1979年开始的包产到户,它有一个既拗口又费解的名字——“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来,长期不变、“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后果是,土地从公有制回到了事实上的私有制。这一次的巨大变革,影响延续至今。

与土地看似无关、实则如出一辙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国企改革。其实,国企改革远没有想像中那么紧迫,更没有舆论宣扬中那么非此即彼。如今的国企改革,应该侧重有效治理,属于精耕细作的完善之举。国企不是不需要改革,问题是怎么改革;不是为改革而改革,更不宜与混改画等号。

混合所有制改革曾经主要发生在金融界,成效如何,极具争议,至少是众说纷纭,没有公论。例如,银行要上市,规定必须拿出15%~20%的股份引进国际著名银行作为战略合作伙伴,而符合内定条件的这种“国际著名银行”,非美欧银行莫属。在现有国际金融体系中,非西方银行几乎不可能成为或被视为“著名国际银行”。其结果是,众人稀里糊涂之中,中国最具市场号召力的几大国有银行已被华尔街为代表的西方资本掌控,即使不是控股意义上的掌控,也是精神意义上的掌控。

后来呢?2008年9月美欧金融危机一来,这些“著名国际银行”争先恐后,纷纷脱手股份,套现现金,完全置合作伙伴的感受和中国金融体系稳定于不顾。总之,它们夺路而逃了。

据此考虑,国企积聚的矛盾不断升级,左突右冲,几经试水,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启的改革进程,走了大量弯路。在国企不断摸索、不断改变形态的过程中,国企成就是主要的,既是“深水区”,就须慎言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表述,与农村土地市场化的要求叠加一处,令人大有改革问题开倒车的意味。虽然这属于全党意志,但产生的危害有目共睹。

(本文节选自《赵昌会:一带一路和城乡一体化 天作之合》   文/ 国家风险中国创始人当代世界研究中心研究员 赵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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