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个不愿删稿被活活打死的写手,再喊几嗓子

没有办法,号太小了,这件事唯一能做的就是多写几篇,让更多人看到。
甚至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心里这个想要”被更多人看见”的想法是为什了?
是过于凶残的黑恶,还是过于滑稽的审判?好像都不是。
或许更大的原因是因为这位博主太惨了,父母去世,孑然一身,唯一有点关系的养兄不仅没有给他套一个公道,喊一嗓子,而是悄悄签署了谅解书,将他的血与命换了50万。
网络上这件事,已经炸了,可以看到,不仅仅是我不解,很多的人都不解。


有人说,这是英雄啊,应该被评为烈士!也有人说,那些杀害他的人都是国际犯罪集团的狗腿子,是拿着国际犯罪的钱残害同胞,这样的人放在战争年代就是妥妥的叛徒和汉奸。
我也是这么理解的。
但法官不这么理解,甚至说,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养兄,一个骨子里血液都是凉薄的人渣所签署的谅解书,都悄悄接受当做了呈堂判决信物。
最让人不解的还是判决上上的这句话:经鉴定,符合头面部外伤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及硬膜下出血死亡。经专家咨询意见,自身高血压对死亡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建议其为次要死因。

哪个专家呢,给出狗一样的建议?
按照这个逻辑,我体重九十斤,被人绑起来殴打了三天,指甲盖被钳子拧掉,最后看不行了抛弃荒野再重力击打头部晕厥死亡。专家翻腾来翻腾去,叹一口气,虽然这个人被打了,但太瘦也是死亡的次要原因。。。。
是不是很荒诞?
此刻我在思考,为何这样的一大圈审判团,为何最终的定义,对这个邪恶的恐怖亡命徒团伙如此宽容?原因大概有两个:
一是,
一些不明的背后原因,这个原因或许会在舆论的推动下浮出真相,或许永远无法知晓。
二是,
一个发声者,博主,大抵宿命就是如此。走到哪里都被嫌弃。黑社会,暴力恐怖团伙害怕你的声音,其他别的也害怕你的声音,总之,发出声音的人就是世间最令人讨厌的人。
更何况乎,你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是一个没有人给你撑腰的低贱,你活着的时候被一拳拳殴打着删除稿子,死了,野狗一样的,那么,谁会为你做主呢?
说实话,写到这里,这种场景的忧伤又是瞬间蔓延的。
但蔓延之后,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为之喊几嗓子。令我汗颜的是,这位博主,我都羞愧到无法写出名字的人,在早年就关注着我,在我那个曾几何时也是很辉煌的号里,而我自始至终因为性格的原因,很少交流。
今天看见了,微弱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记录下来,让更多人看到你。不是看到你的勇敢,而是看到你的委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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