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份被欠的工资,让香港老板站上被告席

作者:忍冬青 来源:合作与劳动 2026-09-08

三份被欠的工资,让香港老板站上被告席

三份被欠的工资,让香港老板站上被告席

新闻速览

9月4日,香港粉岭裁判法院裁定:依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董事,因故意及无合理辩解,未在工资期届满及合约终止后七天内向三名雇员支付工资共约9.3万港元,罪名成立,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并须全数清还欠款。劳工处强调,不会容忍欠薪行为,将严厉执法。(参考南方都市报:不按时发工资,香港一公司董事被定罪)

三份被欠的工资,让香港老板站上被告席

香港特区劳工处官方网站

本案看点不在金额,而在于其性质。按香港《雇佣条例》,工资期届满或合约终止后七天内必须发薪,故意及无合理辩解拖欠即属刑事罪行,最高罚款35万港元及监禁3年;罪行若出于董事、经理等人的同意、纵容或疏忽,其个人同样入罪。本案正是穿透到董事本人定罪——欠薪在香港不是商业纠纷,是刑事案。但是根据香港劳工团体统计,两年逾1600宗欠薪定罪中约九成只罚款,平均仅约2865港元,严法轻判的短板相当明显。

香港与内地劳工的立法差异,主要有三。

一是入罪门槛。香港走欠薪即罪路线,七天红线一到即可刑事检控,无需行政前置;内地一般先走行政程序,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可责令加付50%至100%赔偿金,只有恶意欠薪、数额较大且经责令仍不支付,才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判七年。

二是追责对象。香港可撕开公司面纱直究董事个人,本案即由董事领刑;内地板子主要打在单位身上,个人追责集中于恶意欠薪的直接责任人。

三是维权路径。香港靠劳工处检控加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程序快、费用低、不用请律师,公司倒闭还有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垫支。内地可拨12333向劳动监察投诉,可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一年),也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农民工另有工资保证金、欠薪黑名单惩戒兜底——仅2025年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就为147万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48亿余元。(参考《新华社权威快报丨2025年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追发工资超148亿元》)

对打工人而言,这宗案件留下三个提醒:工资不是老板的“应付款”,被拖欠工资别硬忍;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催薪记录务必留好,香港和大陆两地维权赢的都是证据充分的人;维权要趁早,香港的七天红线和内地的一年仲裁时效都不等人。让欠薪者付出比欠薪更高的代价,法律才有牙齿——这份底气,既要立法者给,也要每个不再沉默的打工人自己去拿。

三份被欠的工资,让香港老板站上被告席

「 支持乌有之乡!」

乌有之乡 乌有之乡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打赏二维码

注:本网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侵删

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

官方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