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违规实习:被“推”去流水线的职校生
01.新闻始末
今年暑假,云南某职业学院多名医学专业毕业生爆料,指控校方以“毕业威胁”为手段,将学生打包交给电子厂当廉价劳动力,甚至从学生工资中抽成。

该情况引发热议,当地教育部门表示将核查情况。据悉,此类强制实习行为已违反国家职校实习管理相关规定。
02。职校实习的法律定性
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这根据的是《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规定,见习期一般为一年,且见习期学生的工资标准仅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6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强调禁止劳务中介介入到职校实习中,要求企业和学校直接对接,规定实习是毕业必须的一环,并将管理的权力全部赋予给学校,由此校方可以安排学生实习,这使得各种劳动不合理状况得以发生。
因此,21 年《规定》就新增了一条关键的规定,赋予了学生拒绝学校学校强迫的权力: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九条职业学校安排岗位实习,应当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
03.不合理实习的应对策略
在如果得知将要去的实习单位可能存在劳动问题,但是老师或者校方管理人员以此作为毕业条件,该怎么办?我们可以拒绝吗?

首先,上文提到,强制实习已经明确被规定为违法。根据第九条规定,我们有权拒绝学校的实习安排,自行选择实习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什么实习单位存在违反情况的证据之类。
但是,两个条件需要满足:
①我们必须和家长/监护人一致拒绝;
②必须能够找到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
因此,我们首先要争取自己的家长,需要自己掌握说服的策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于不清楚实习乱象的家长,可以告知事情的严重性。其次自行选择实习单位也可能比较困难,可以团结同学一起找合适的实习单位,也建议能找到的单位的朋友你的同学们分享机会,一起进厂相对也较安全。
当然法律规定我们有权拒绝,却不意味着问题就此解决。在我们与校方进行了合法合理的交涉后,校方仍可能会以各种手段进行威胁,这个时候就意味着,校方宁可冒着违法的风险,也要靠送我们进不合规范的厂区牟利。在校方将矛盾升级为对抗性矛盾时,我们此时可以通过向教育部门投诉和发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首先向学校的上级部门,即当地的教育部门投诉,同时不管学校怎么说,我们要在自己选择的实习单位正常进行实习保留此期间的证据,包括和校方交涉的证据,自己依照《规定》自行选择并完成实习的证据。
如果投诉不能解决问题,校方仍拒不颁发毕业证,向校方所在地法院发起行政诉讼,要求校方颁发毕业证,同时赔偿损失。校方明确违法一般会倾向于和解,因为此时的诉讼我们的胜率更大,在法院的调解和我们强硬的态度下,校方可能会选择退让。
04.结语
有人辩解说,职业学校也是个背锅的。在现状之下,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客观”统计数据,相关部门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政策不可能彻底落实,实习更不可能取消。认为职业中学、大专院校配合了政府,就理应有一些“适当”的利润攫取点:赚点中介费。这是怎样一套歪理!

在此,需强调的是,被“推”去流水线的职校生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实习工资”与应发工资的差价,必要的劳动待遇和劳动保障,可能的实习岗位选择,都是应当正当的。
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实习单位的违法情况进行分类讨论,有些我们可以直接停止实习回家,有的也需要我们采取更多的措施来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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