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怪圈:投诉谁就转给谁办理,举报者反遭判刑三年六个月

作者:镡佐龙  来源:平诗书茶酒股|微信公众号 2026-06-27

信访怪圈:投诉谁就转给谁办理,举报者反遭判刑三年六个月

群众满怀期待提交信访诉求,本想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问题、维护权益,却屡屡陷入一个令人无奈的死循环:投诉哪个部门,信访件就被层层转回该部门自行办理;举报哪个单位,最终答复和处理结果,依然出自被举报者之手。

运动员兼裁判员的荒诞戏码,在基层信访工作中反复上演,不仅消耗着群众的信任,更让信访制度的初衷大打折扣,成为基层治理中亟待破解的顽疾。而甘肃成县的镡佐龙,正是这场信访怪圈与权力打击报复交织下,最令人痛心的受害者。

镡佐龙,甘肃成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他曾长期在成县基层与机关单位任职,历任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基层办主任、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组长、县督查考核局副局长等职,是一名有着多年基层工作经历、熟悉政策法规的党员干部。

出于对国家财产的守护和对公平正义的坚守,他走上了信访举报之路,却不曾想,这条路最终将他推向了牢狱之灾。

事件的起因,是镡佐龙掌握明确线索,实名举报成县中华财产保险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涉嫌诈骗国家财政资金80余万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他认为守护财政资金、揭露贪腐与违法行径是职责所在,于是依法依规,向成县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政法委以及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多个部门递交信访举报材料,要求彻查资金流失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挽回国家损失。

这本是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权、检举权的正当行为,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可现实却无比残酷:他反映成县公安、检察、法院履职不公、包庇纵容的信访材料,被层层转办,最终回到成县公检法自行处理;他反映成县政府相关问题的材料,被原样转回成县政府自查自证。

投诉谁,就转给谁办理;举报谁,就让谁给自己答复,这套荒诞的信访流程,在镡佐龙的维权路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他提交的每一份举报材料、每一条诉求线索,都石沉大海。

涉嫌诈骗财政资金的保险公司未被彻查,涉案人员未被追责,80余万元国家资金的流失问题无人过问。相反,坚持依法信访、实名举报的镡佐龙,却成了被打击的对象。

2022年,镡佐龙因持续信访举报,被成县警方立案侦查,随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2年12月28日,成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镡佐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一名坚守原则、举报违法的党员干部,最终因合法信访,沦为阶下囚。

很多群众都有过与镡佐龙相似的经历:反映征地拆迁补偿不公,材料被转回负责拆迁的街道办;投诉行政审批不作为,诉求被交办给涉事的政务窗口;举报单位违规收费,最终由被举报单位出具“情况说明”予以驳回。流程看似完整规范,从登记、转办到答复、办结,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形成了一套完美的程序闭环,可核心诉求却石沉大海,矛盾不仅没有化解,反而不断升级。

普通群众从满怀希望到心灰意冷,而像镡佐龙这样的实名举报人,甚至要付出失去自由、身败名裂的代价,最终陷入“投诉—转办—驳回—打击报复—再投诉”的恶性循环。

这种“投诉谁、谁办理”的怪象,绝非个别现象,而是长期存在于信访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究其根源,首先是制度执行的偏差与权责的错配。《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事项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同时严禁将检举揭发材料透露给被检举对象,严禁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

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信访部门将“转办”简单等同于“交办”,缺乏对办理主体的合规性审查,对于明显存在利益冲突、需要回避的事项,依然机械执行“主管即办理”,直接将矛盾推回原点。镡佐龙举报成县公检法,材料却转回成县公检法办理,本质上就是制度执行的彻底失守,让回避制度形同虚设。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地方的考核导向出现了严重偏差。当下,不少地区将信访工作的考核重点放在办结率、答复率、息诉率等量化指标上,片面追求流程合规,却忽视了“事要解决”的核心目标。

为了完成考核任务、降低信访存量,一些部门选择最“省事”的方式:快速将诉求转回原单位,只要对方按时出具答复、系统显示办结,就算工作完成。

至于问题是否真正解决、群众是否满意、举报人是否安全,反而成了次要问题。这种重形式、轻实效的考核机制,直接催生了“程序空转”,让信访工作沦为走流程、做样子的形式主义,也为权力打击报复举报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其次,监督缺位与责任虚化,是怪圈难以打破的关键推手。信访部门本身不具备实体处理权和强制督办权,更多承担转送、协调、督促的职责。

当信访件被转回原单位后,缺乏独立的第三方监督,办理过程、调查结果全由涉事部门自行把控。

出于部门利益、政绩考量,多数单位会本能地自我辩护、回避问题,要么以“程序合法”搪塞,要么以“不属于受理范围”推诿,要么简单协调敷衍了事,极少主动纠错、正视群众的合理诉求。

而上级部门对这类“自我办理”的结果,往往缺乏实质性复核,轻易予以认可,进一步纵容了这种违规操作。镡佐龙的遭遇更是证明,当监督失效、权力失控,信访制度不仅无法保护举报人,反而会成为打击报复的“工具”。

此外,基层治理的条块分割与推诿扯皮,也加剧了信访回流问题。面对涉及多部门、历史遗留的复杂诉求,没有单位愿意主动担当,各方相互踢皮球,最终只能“哪里来、回哪里去”。

一些本该由上级部门统筹、第三方介入处理的事项,被强行压给基层无权限、无能力的单位办理,出现“省级诉求交市级、市级推区县、区县甩给无关基层单位”的荒诞局面,看似有人接手,实则无人负责,让群众的维权之路越走越难。

“投诉谁、谁办理”的信访怪圈,危害远超问题本身。对普通群众而言,合法诉求被漠视,维权成本无限升高,原本的小矛盾拖成大问题,简单纠纷演变成信访积案;对镡佐龙这样的实名举报人而言,不仅诉求无人理会,还会遭遇残酷的打击报复,政治生命、人身自由、名誉尊严尽数被毁;对政府而言,透支的是公信力,撕裂的是干群关系,让群众从“信访”变成“信访不信法”;对法治建设而言,违背了“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法官”的基本程序正义,破坏了法治政府的建设根基,让公平正义在流程空转中大打折扣。

镡佐龙案,是信访怪圈最极端的写照:举报财政资金被骗,无人查处;反映司法不公,材料转回司法机关;坚持合法维权,却被定罪判刑。这不仅是一个人的悲剧,更是对信访制度、法治精神的严重践踏,向社会传递出极其危险的信号——依法举报违法,会被违法者报复;合法信访维权,会被维权对象定罪。

破解这一顽疾,必须动真碰硬、靶向施策,从制度、监督、考核、执行多维度发力,真正打破自我办理的闭环,守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严格落实回避制度,重构办理主体规则。对于投诉、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一律实行涉事单位全程回避,明确禁止将诉求转交被投诉部门、被举报单位自行办理。涉及本级部门的,由上级主管单位或异地交叉办理;涉及基层单位的,由县级以上信访联席会议统筹,指定无利益关联的第三方专班办理,从源头杜绝“自己查自己、自己判自己”的乱象,坚决杜绝镡佐龙式的悲剧重演。

第二,扭转考核导向,回归“事要解决”核心。彻底摒弃重数量、重流程的形式化考核,将群众满意度、问题化解率、重复信访率、举报人保护落实情况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建立以实质化解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对敷衍办理、程序空转、人为造成信访回流的单位,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对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滥用司法权力的,从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单位摒弃甩锅心态,主动担当作为。

第三,强化全程监督,压实督办问责链条。赋予信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更有力的督办权限,对转办事项实行全流程跟踪、全节点监督。建立复查复核专班制,对原单位办理结果进行独立审查,发现避重就轻、弄虚作假的,一律撤销原结论,责令重新办理。健全举报人保护制度,对打击报复行为零容忍,让信访人敢说话、能说话、说话有回应。

第四,深化源头治理,前移矛盾化解关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依托基层矛调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对群众诉求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规范行政行为与司法行为,从源头减少问题产生,同时健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机制,对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提级办理、专班攻坚,避免小诉求拖成大信访、合法举报拖成刑事追责。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畅通的是渠道,温暖的是人心,守护的是公平。“投诉谁、谁办理”的怪象,是对信访制度的扭曲,更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而镡佐龙式的打击报复,是对法治底线的突破,是对社会正义的伤害。

唯有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打破自我办理的闭环,严格落实回避与保护制度,让信访办理回归公正、独立、务实的本质,才能让群众的合理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才能让实名举报人敢于发声、免于恐惧,让信访制度真正成为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守护国家利益的坚实屏障。

别让流程空转寒了民心,别让制度善意沦为形式,更别让依法举报者流血又流泪。打破信访怪圈,严惩打击报复,不仅是治理能力的提升,更是初心使命的坚守,唯有如此,才能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更有力度。

「 支持乌有之乡!」

乌有之乡 乌有之乡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打赏二维码

注:本网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侵删

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

官方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