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社会法律界人士关注这起行政诉讼案件

作者:汤国明 来源:乌有之乡 2016-03-24

  请社会法律界人士关注这起行政诉讼案件

申请书:申请人《原告》史书卿、朱玉亭、张保昌诉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中兴路分局撤销处罚决定,赔偿行政诉讼一案,己进入法律程序,为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便于查明案件亊实,节约司法资源,特提出申请,请求事项如下:

一、将申请人的诉讼案,同被告、案由相同,案件亊实相同,三人案件合并审理。(原定于一六年六月二日提前到一六年四月五日有传票)。

二、请被告局长法人代表王献平必须参加庭审。

三、请办案、主办警员到庭说明行政行为的全过程。四、请庭审时安排不少于五百旁听席位。五、请准许新闻媒体对本案的审判全程进行采访报道。请予核准并预作安排。

此致:宝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史书卿、朱玉亭、张保昌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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