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我实践了”就高人一等
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社区巷陌——越来越多的人走出书斋,投身火热的生活。这本是思想的扎根,是认知的深化。然而,一种微妙的倾向也开始浮现:当“我实践了”成为一种资本,一种足以睥睨他人的道德优势时,那最初面向广阔天地的谦卑探寻,便可能异化为一种新的精神傲慢。实践的旗帜,不应沦为划分等级的身份徽章。
实践的真正价值,在于其可以检验与深化认识,而非个人履历上的镀金。我们投身社会实践,是为了打破“唯我独尊”的认知牢笼,让主观见之于客观,让理论接受现实的淬炼。马克思早已洞见,“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若一人从工厂调研归来,带回的并非对工人状况更深刻的理解,而仅是“我已去过,你们不懂”的优越感,那么这种实践,无异于一次思想上的“打卡旅游”。它将本应导向真理的艰辛历程,简化为一种可资炫耀的消费行为,如同购买了一件稀缺商品,并以此界定与他人的高下。这恰恰背离了实践“实事求是”的精髓。
这种将实践身份化的倾向,潜藏着历史性的迷思。它无形中构建起一种“实践者”与“理论者”的虚假对立,并赋予前者以天然的道德优越感。然而,这种二元对立本身便是僵化的。列宁曾敏锐地指出,真理再向前一步就会变成谬误。当实践的强调越过合理边界,沦为对理论思维的轻视与对专业知识的傲慢时,它便可能滑向经验主义的泥潭。革命的历史告诉我们,缺乏科学理论指引的盲目行动,与脱离实际生活的空洞理论同样危险。将“我实践了”作为压倒性的论据,无异于取消了思想交锋与理论深化的必要,这在本质上是一种思想的懒惰与封闭。
再者看,这种因实践而生发的优越感,恰恰可能遮蔽实践本身所要求的集体主义本质与自我批判精神。真正的社会实践,其目标绝非塑造一个个沾沾自喜的“精神贵族”,而是要在共同的探索中凝聚智慧,在改造世界的同时改造自我。如果实践的结果是个体优越感的滋生,是与其他同志、与更广大民众的隔阂,那么这本身就是对实践初衷的背叛。毛泽东曾意味深长地告诫:“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实践的本意,是让我们融入历史的洪流,成为“群众的学生”,而非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教师爷”。一个真正的实践者,其标志不是傲慢,而是在深入现实后愈发清醒的自省,是意识到个人认知的有限与集体力量的无穷。
因此,我们不能让“实践”这一锐利的武器,锈蚀为身份的徽章。打破“实践优越论”的窠臼,意味着回归实践的初心——那是一种永不停歇的求索,一份面向真理的谦恭,以及一种与他人、与集体共同奋斗的平等情怀。当我们从生活的泥土中归来,最珍贵的不应是胸口的徽章,而应是脚下沾染的泥土芬芳,是眼中更真切的人间烟火,是心中更为深沉的对人民的爱。真正的实践者,永远是人民的学生,是历史长河中一朵谦卑而有力的浪花。
投稿人:@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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