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运史丨2.戊戌变法时期(一)

作者:小叶4.0 来源:瓜情六处 2026-06-09
戊戌变法时期,妇女运动中最显要的是废缠足,兴女学这两种;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催生了自梳女这样的独特群体。传教士们依靠公共设施建设和知识理论传播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市民和精英阶层的观念进步,而这一时期由国人发起的社会运动也体现出鲜明的主体性。

原编者语

中国妇运史系列文章将梳理近代史(1840~1949)大事件中妇女深度参与的部分,粗略分析个中成败,并且向读者们介绍这些相对冷门的历史。

戊戌变法时期,妇女运动中最显要的是废缠足,兴女学这两种;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催生了自梳女这样的独特群体。传教士们依靠公共设施建设和知识理论传播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市民和精英阶层的观念进步,而这一时期由国人发起的社会运动也体现出鲜明的主体性。

总言

随着太平天国运动的失败,曾经妇女运动史上昙花一现的进步也随之而去,中国再度面临妇女解放何去何从的问题,时间也慢慢来到了戊戌变法时期,这一时期的妇女运动主要聚焦于: 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废除缠足、开创女学、开办女性报刊(主要是《女学报》)以及出现了女工运动。

这一部分主要介绍戊戌变法时期的废缠足运动。

1.缠足的起源和发展

据前人考证,缠足行为最早大概出现在宋神宗时期,作为妇女生活中零星出现的一种装扮,彼时缠足只是改变脚的形状,至南唐李煜时,他钟爱舞姬的缠足也不过是“命育娘以白帛缠足,作新月状”,还未到摧残身体的地步。元代时,“‘一步一金莲,一笑一春风’正是最典型的美态,可见以小脚为美的审美观念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同。”

李后主爱妃育娘,善歌舞,得宠幸,后主乃作金莲花,命育娘以白帛缠足,作新月状,歌舞其上。由是作俑,而后人相沿成风,愈久愈炽,牢不可破。

戊戌变法时期,妇女运动中最显要的是废缠足,兴女学这两种;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催生了自梳女这样的独特群体。传教士们依靠公共设施建设和知识理论传播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市民和精英阶层的观念进步,而这一时期由国人发起的社会运动也体现出鲜明的主体性。

图:“三寸金莲”与正常的足部

到明清时期,缠足的恶俗已经流毒至大部分妇女的生活中。据晚清时期新教传教士的社会调查,中国各阶层已有九成妇女缠足。清朝统治者并不认同缠足,历史上曾经多次下令试图制止缠足行为,如顺治元年(1644),孝庄太后谕: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1645),“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顺治十七年(1660),规定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但是这种禁令却被上层士大夫群体视为和“剃发令”一样试图打压本民族文化的行为,还出现了诸如“男降女不降”的说法,意思是“哪怕男人需要剃发与夷人混同了,女人也该缠足捍卫汉民族的文化”,而且当时的人家还会鄙夷不缠足的妇女,认为这样不美观。毫无疑问,这样的话不会出自女人之口。毕竟,把脚骨折断,前脚掌掰到足底,足背高高弓起的所谓“三寸金莲”放在自己身上,又有几个人会喜欢呢?上一篇提到的太平天国,红灯照等运动中,妇女们选择抛头露面,站起来改造社会的时候也会放弃缠足,这实在是对身体健康有害的习俗。

2.新教传教士对废缠足的推动

自罗伯特.马礼逊起,新教传教士就已经在中国开展活动了。但直到鸦片战争结束后,传教士才得到了作为战胜方在中国内地传教的权利。在这之后,传教士群体得以观察到妇女缠足并且为自己孩子缠足带来的痛苦,决心要改变这种不符合基督教教义的习俗。

And through it all...painfully hobbles the Chinese girl-child, the most ungraceful figure of all girl-children,-poor little mutilated one, with her long stick and dreadful dark lines under her sad young eyes ... the girlhood of China presents a most melancholy spectacle. Instead of a hop, skip, and a jump, with rosy cheeks like the little girls of England, the poor little things are leaning heavily on a stick somewhat taller than themselves ... or sitting sadly crying.

戊戌变法时期,妇女运动中最显要的是废缠足,兴女学这两种;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催生了自梳女这样的独特群体。传教士们依靠公共设施建设和知识理论传播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市民和精英阶层的观念进步,而这一时期由国人发起的社会运动也体现出鲜明的主体性。

图:女童被迫缠足

按照外国学者对新教传教士在中国废缠足行动的总结,TA们是以基督教众为依靠,用女子学校,天足会等公共设施和组织形式宣传,靠《万国公报》(不是康有为那个),《教务杂志》等作为宣传阵地或对上层社会施加影响力,最终凭借甲午战争失败后中国社会思潮的转变真正影响到市民和精英阶层的观念的。TA们的行动大致可以分成前后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在教徒内部宣扬废缠足。对于成年的女性,传教士们直接宣扬基督教的律法强令禁止她们缠足;对于小女孩,TA们则开办寄宿制女校并要求学生不缠足或停止缠足。自1842年传教士Ms. Aldersey在宁波开办女校起,到1907年,全中国教会女校当年就有9929人入学。在教会男校中,传教士们也同样让学生摒弃“小脚好看”的想法。这一阶段,传教士的影响局限于大城市的基督教信徒。

In my youthful days I was a devoted admirer of 'small feet,' and I often thought to myself if I could only possess a pair of these "golden lilies" for a wife ... my heart's most sincere de sire would have been gratified. But mature years and a more practical knowledge of life's realities have entirely over thrown this "small foot" dogma. And I have adjured to myself that I will henceforward devote my energies towards its extinction. This radical subversion of my boyish worship of "small feet" has been the result of nearly nine years' sojourn among enlightened and educated people, and the illuminating truths of Christianity.

上述材料是天津教会学堂内男学徒的日记,从中可以了解到教会对他观念的影响,让他成为教徒的同时也让他愿意废止缠足。

第二阶段,传教士们在坚持学堂建设的同时,开始采取报刊宣传和成立天足会等方式进一步在社会中宣传废缠足的必要性。传教士早年开办的《教务杂志》在这个过程中成为了宣传的阵地。19世纪末期,随着洋务运动,甲午战争等事件的发生,中国对外国的认识更加深刻广泛,开始将缠足等习俗与外国习俗对比,更多的人开始发现缠足的害处。传教士作为早在此前就开始推行废止缠足的存在,在这时获得了更大的社会影响力,连带着《教务杂志》对废止缠足的宣传频率也大大提升。

另一方面,自1874年起建立的天足会也显著推动着移风易俗。入会女子需不缠足,入会男子需不娶缠足之妻。此外,传教士还注意到了与缠足行为配套的其他社会存在。比如明清期间妇女的服装很多时候都是考虑到缠足带来的颤颤巍巍还立足不稳的特点设计的,放了脚(天足)的妇女如果没有配套的美观服装,也会受到社会产生的压力。这一点在当时有识之士的论述中也有提及:

余曰:“缠足一事,当国朝龙兴之初,屡禁谕止,奈是时投诚诸公,不尽瘁于丹忱,惟求工于纤趾,坚不奉诏,身弱国危,以至今日。卫足一会,即从此通行,尚嫌失之太晚,何天下之为父母者,犹不肯宽此酷刑?纵不知忧及君国,宁不知爱其儿女哉,而仍迟回观望者,何则?以鄙意度之,盖世俗之见,雅重观瞻。如不缠足,则六寸元肤,似非六幅湘裙所能遮掩,偶一骋步,即有狂风卷叶之势,方之娘嬢婷婷者,未免相形见绌,宜乎不能幡然省悟也。易若筹一善策,俾其衣履相称,既得容妆大雅,又能健步如飞,庶几深闺弱质,自愿趋时。岂非不教而劝哉?”

——《论女学塾及不缠足会未得遍行之故》,长沙女史刘曾鑑撰 ,《湘报》第101号,1898年7月2日

为应对这一点,当时受影响的“非缠足社会”还举办比赛,评选为天足准备的最好看的鞋。在“三十三个中国主要城市(多为港口城市)”中,天足会都进行了宣传。

3.戊戌维新派对废缠足的推动

从康有为到戊戌维新派受新教传教士的影响都很显著。据记载,1882年,结束乡试自顺天返回的康有为途经上海,自言“道经上海之繁盛,益知西人政术之有本。舟车行路,大购西书以归讲求焉。”从此“大讲西学,始尽释故见”,次年开始康有为”大攻西学书,购《万国公报》,大攻西学书,声、光、化、电、重学及各国史志、诸人游记皆涉焉。”(康有为,1992:11),而最初作为戊戌维新派宣传阵地的《万国公报》,也是借用传教士组织广学会办理的《万国公报》之名以增加知名度。在实际行动上,戊戌维新派采取的组织方式也和传教士们类似:举办类似天足会的集会组织,并且要求所有参与者都和缠足行为割席。在梁启超后,其他变法成员也在各地举办不缠足会,如澳门不缠足会(《知新报》第18册,1897年5月17日),湖南不缠足会(谭嗣同发起)等等不一而足,就连张之洞也提倡开办不缠足会,并认为要和戒烟会一同举办。

今年七月初五日,湖北、湖南两省人服官广东者,潮州府知府李士彬,韵州府知府陈纯武等二十二员,联名公禀,乞余下禁妇女缠足之令于两湖,事虽未能猝行,人心之憬悟振奋,已大可见,是此会之效也。诸君既为此会以救二万万之妇女,何不更举戒烟会以救一万万之男子?除此两害,虽不能比于抑洪水,驱猛兽,其功当不在韩昌黎之下。——《知新报》第32册,1897年9月26日

维新派们和传教士们采用的方法类似,但双方的目的不同。之前提到传教士废缠足是为了推行新教的生活习惯,进而扩大教会在华影响力;而维新派的目的是发起君主立宪式的改良运动,再加上受1900年前后西方各国国族思想的影响,他们废缠足的理由是“缠足会束缚妇女的劳动能力和家庭教育能力”:

方今国势,甚贫弱矣!士农工商,皆当奋发兴起,力求自强,女子亦当合力相助。若仍令忍痛含怨,矫揉造作,则狠心辣手,既乖母女之情;寸步艰难,复失内助之义。重男子内顾之忧,有妻女为累之嫌,是有碍于伦谊交接者,一也。经营局:厂,制造货物,虽男子之责,其需女工者亦不少。西人贸迁异国,多挈妻女同行,若缠足之人,惟有安坐家中,刺绣描花已耳!欲如泰西妇女之兼任外事,更谢不敏,是有碍于富强经营者,二也。缠足则朝夕愁闷咨嗟,因是气血不舒,无殊残废,提携既觉其艰,操习亦形未便,较之西女之游行自在,何啻霄壤?所育子女,亦难望其强盛,是有碍于身体壮健者,三也。 ——《缠足论》,鸳湖痛定女士贾复初稿 ,《万国公报》第91册,1896年8月

同时,在文化方面,戊戌维新派的重点也是《孔子改制考》,围绕“改良有理”进行宣传,也对旧派文人的意淫姿态进行了鲜明批判:

……是故尘尘五洲,莽莽万古,贤哲如鲫,政教如海,无一言一事为女子计。其待女子也有二大端:一曰充服役,二日供玩好。由前之说,则豢之若犬马;由后之说,则饰之若花鸟。禀此二虐,乃生三刑,非洲、印度以石压首使成扁,其刑若黥;欧洲好细腰,其刑若关木;中国女子缠足,其刑若斫胫,三刑行而地球之妇女无完人矣。缠足不知所自始也,要而论之,其必起于污君、独夫、民贼、贱丈夫。…… ——《戒缠足会序》,梁启超,《新民丛报》

4.小结

缠足最初作为上层人士们为“风雅”而强加在女体的一种审美,后来发展成“不缠足就嫁不出去”的社会习俗,“男降女不降”的所谓“家国情怀”。新教传教士和戊戌维新派从各自的理由出发,采用举办戒缠足会,举办最美天足鞋比赛,发行报刊等手段,从上至下通过社会和文化手段施加影响,取得一定成效,而影响大多局限于开放口岸的大城市,即使在控制区内,他们对缠足的影响也不彻底。例如,在曾经作为英国殖民地的威海卫,直到上世纪30年代缠足现象也屡见不鲜。

下一篇将介绍与废缠足同期的妇女运动:兴女学。这一运动比近代时期的废缠足更加反复。

5.参考文献

1.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840-1918(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王梦兰等

2.小脚与夷夏之防:清朝为何无法推行缠足禁令,惠男,澎湃新闻

3.《Protestant Missionaries Catalysts in the Abolition of Foot-binding in China》,Aaron Anderson,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4.百度百科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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