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大工业如何统治整个社会:从旧生产方式到国家立法与农业变革|《资本论》第十三章第八至十节导读
在第十三章第一部分中,马克思已经说明,机器大工业并不是单纯的技术进步。机器进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以后,首先成为资本支配劳动的新手段:它改变劳动过程,延长工作日,提高劳动强度,吸纳妇女和儿童进入生产,并在工厂内部形成一整套新的纪律体系。在第二部分中,马克思又进一步讨论机器对工人就业的影响,说明机器并不会自动解放劳动,反而会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制造失业、压低工资,并加剧工人之间的竞争。
第十三章最后三节则把分析推进到更大的范围。问题不再只是机器如何改变单个工厂内部的劳动过程,也不只是机器如何影响工人就业,而是机器大工业如何突破工厂边界,改造其他生产方式,推动国家立法介入,并进一步重组农业、城乡关系和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
马克思在这里要说明,机器大工业并不是孤立存在于某些现代工厂之中。它会通过竞争瓦解工场手工业,通过分包体系吸收和改造家庭劳动;又会在自身矛盾的压力下,引发工厂立法、卫生制度和教育制度等社会反作用;最终还会进入农业,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扩展到土地、农民和城乡关系之中。
因此,第十三章最后部分的核心问题可以概括为:机器大工业如何从一种新的生产技术,发展为支配整个社会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一、大工业对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和家庭劳动的革命
1.第8节的结构与问题意识
马克思在第十三章第8节讨论机器大工业对旧有生产方式的“革命”。这里的“革命”,并不是指机器一出现就立即消灭一切旧形式,而是指机器大工业作为新的生产方式,如何通过竞争、分包、技术改造和立法压力,逐步破坏、吸收并最终排挤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和家庭劳动。
从结构上看,第8节原文分为(a)至(e)五小节。其中,(a)“以手工业和分工为基础的协作的消灭”和(b)“工厂制度对工场手工业和家庭劳动的反作用”,主要提出本节的基本原理:机器大工业如何摧毁旧式协作的技术基础,旧生产方式又如何在大工业压力下发生变形,并引发更严重的过度劳动。(c)“现代工场手工业”和(d)“现代家庭劳动”则分别以两种被改造过的旧生产方式为例,具体展示这些形式如何在大工业统治下继续存在;(e)“现代工场手工业和家庭劳动向大工业的过渡”进一步说明,这些过渡形式如何向真正的大工业转化,而这一过程又怎样由于工厂法的实行而被加速。由此,第8节也自然过渡到第9节关于工厂立法及其普遍实行的讨论。
因此,第8节不是简单列举不同部门的劳动状况,而是说明旧生产方式在大工业统治下的历史命运:它们首先在竞争中受到压迫,随后被纳入资本的从属体系,并依靠对廉价劳动力的过度使用暂时维持;但随着机器应用的扩大和工厂法的推行,这些过渡形式最终又被进一步排挤和改造。
2.大工业如何吸收和改造旧生产方式
机器大工业首先通过竞争摧毁工场手工业。工场手工业虽然已经不同于简单手工业,但它仍然以工人的手工技巧、局部分工和手工操作为基础。机器大工业则把工具从工人手中转移到机器体系之中,使劳动过程越来越依赖机械装置、动力系统和资本对生产资料的集中控制。这样一来,旧的工场手工业越来越难以同机器生产竞争。它或者破产,或者被迫改造,或者逐渐变成大工业体系中的附属环节。马克思说:
随着工厂制度的发展和随之而来的农业的变革,不仅所有其他工业部门的生产规模扩大了,而且它们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机器生产的原则是把生产过程分解为各个组成阶段,并且应用力学、化学等等,总之就是应用自然科学来解决由此产生的问题。这个原则到处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机器时而挤进工场手工业的这个局部过程,时而又挤进那个局部过程。这样一来,从旧的分工中产生的工场手工业组织的坚固结晶就逐渐溶解,并不断发生变化。(44:531)
家庭手工业表面上仍然保留着分散生产的形式,劳动者似乎仍在家庭内部劳动,并未直接进入工厂。然而,随着机器大工业发展,许多家庭劳动已经不再是独立的小生产,而是被改造为大工业的外围分支。工人从工厂、商人或中间人那里领取原料、半成品或零部件,在家中完成加工,再把产品交回资本控制的流通和生产体系之中。这样,家庭劳动虽然在空间上仍然分散,却已经在经济上从属于大工业资本。因此,
现在它已经转化为工厂、手工工场或商店的外部分支机构。资本除了把工厂工人、手工工场工人和手工业工人大规模地集中在一起,并直接指挥他们,它还通过许多无形的线调动着另一支居住在大城市和散居在农村的家庭工人大军。(44:531)
这正是马克思特别强调的过渡形式。大工业并不是一开始就简单消灭家庭手工业,而是先把它纳入自己的支配体系。家庭劳动、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在形式上还保留着旧生产方式的外壳,但内容已经发生变化。它们不再是独立的小生产,而是资本主义大工业体系中的低成本、低保护、非正规外围部门。
在这些部门中,从事劳动的大多是妇女、儿童和少年。她们劳动时间更长,工作条件更差,工资更低,也更缺少法律保护。资本可以通过计件工资、分包制度和家庭劳动网络,把工厂内部不便直接承担的劳动成本和再生产成本转嫁出去。由此,大工业资本家不仅剥削直接雇用的工厂工人,也通过家庭劳动和分包体系剥削大量处在非正规部门中的劳动者。马克思说:
现代工场手工业中对廉价劳动力和未成熟劳动力的剥削,比在真正的工厂中还要无耻,……而这种剥削在所谓的家庭劳动中,又比在工场手工业中更加无耻。(44:532)
所以,机器大工业对旧生产方式的改造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通过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破坏旧的生产形式;另一方面,它又暂时利用这些旧形式,把它们变成资本积累的外围环节。旧形式不是原样保存下来,而是在大工业的压迫下“完全变样、解体,变得畸形”。它们还没有显示出工厂制度的积极发展因素,却已经再现了工厂制度最恶劣的方面,甚至“有过之无不及”。
关于这一过程,英国工业革命中的手工纺纱是一个重要案例。Benjamin Schneider(2026) 关于英国工业革命中手工纺纱被摧毁的研究表明,机器纺纱造成的并不是短暂的摩擦性失业,而是大规模、持续性的技术性失业,尤其严重冲击了依靠家庭纺纱维持生计的妇女和儿童。这一研究从历史经验层面补充说明了马克思在这里讨论的问题: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机器大工业摧毁旧劳动形式以后,被排挤出来的劳动者并不一定能够重新进入新的生产体系;技术革命可能给特定劳动群体造成长期而不可逆的生计破坏。

Schneider, Benjamin. “Technological Unemployment in the British Industrial Revolution: The Destruction of Hand-Spinning.”Past & Present270, no. 1 (2026): 105–49.
3.工厂法如何加速向大工业过渡
依靠“滥用妇女劳动力和未成年劳动力”,依靠“掠夺一切正常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依靠“残酷的过度劳动和夜间劳动”来压低劳动力成本,终究会遇到不可逾越的自然界限。劳动者的身体会被耗尽,家庭再生产会遭到破坏,生产秩序也会陷入不稳定。正是在这些界限逐渐显现之后,采用机器、集中生产资料,并把分散的家庭劳动和工场手工业迅速转化为工厂生产的时刻就到来了。
马克思举了缝纫机的例子。机器最初并不必然马上导致集中工厂生产。在一些部门中,资本家把机器集中在自己的厂房里,然后把机器生产出来的半成品分给大量家庭工人继续加工。也就是说,机器生产和家庭劳动可以在一段时期内结合起来。但这种结合只是过渡性的。缝纫机用途广泛,能够把原来分散的生产环节联合到同一厂房和同一资本指挥之下;机器投资规模扩大以后,小手工业者和家庭工人越来越难以竞争;机器折旧、技术更新和蒸汽动力的应用,又进一步推动机器和工人在大工厂中集中。
因此,过渡形式虽然复杂,但并不能改变基本趋势。马克思说得很清楚:
过渡形式的错综复杂并不能掩盖向真正的工厂生产转变的趋势。(44:545)
换言之,家庭劳动和现代工场手工业虽然可以在大工业支配下继续存在一段时间,但它们已经处在被改造、被挤压和被替代的过程中。
这一趋势又被工厂法加速。工厂法规定工作日长度、休息时间、上下工时间,实行儿童换班制度,并禁止使用未满一定年龄的儿童。这些规定表面上是对资本剥削的限制,但它们同时改变了不同生产形式之间的竞争条件。那些依靠无限延长劳动时间、滥用儿童劳动和压低劳动条件而维持竞争力的家庭劳动和中间形式,就再也很难与机器大工业竞争。马克思说:
至于说工场手工业和家庭劳动之间的中间形式以及家庭劳动本身,那么,随着工作日和儿童劳动受到限制,它们也就日益失去立足之地。对廉价劳动力的无限制的剥削是它们竞争能力的惟一基础。(44:547)
一旦工作日受到限制,儿童劳动受到限制,休息时间和劳动秩序受到法律规范,这些生产形式就必须投入更多机器、扩大厂房、集中生产资料,并组织更多工人在统一空间中劳动。这样,工厂法在限制资本的同时,也迫使资本进一步采用机器、扩大规模、集中生产,从而加速旧生产方式向大工业过渡。
最后,马克思进一步说明,家庭劳动和手工工场中周期性的过度劳动,并不是生产技术本身不可避免的结果。资本家总是把旺季赶工、时尚变化、出口交货和交通延误说成无法克服的“自然界限”,但调查材料表明,这些所谓障碍大多可以通过扩大厂房、增加机器、增加工人和重新组织生产来解决。问题在于,单个资本家不愿主动承担这些成本,而是把市场波动直接转嫁给工人,使他们在一年中一部分时间被非人地过度劳动所摧残,另一部分时间又因无工可做而陷入贫困。于是,资本主义生产内部的这种无政府状态,只有通过外部的、普遍的法律强制才能受到限制。正如马克思引用资本代表的话所说,
要资本同意这种变革,“只有在议会的一项普遍法令的压力下”,即只有通过法律强制规定工作日,才能办到。(44:552-553)
第8节也正是在这里过渡到第9节关于工厂立法及其普遍实行的讨论。
因此,第8节揭示了资本主义大工业扩张的一般机制:它通过竞争摧毁旧生产方式,通过分包和家庭劳动利用旧生产方式,通过过度剥削维持过渡形式,又通过机器化和工厂法加速这些过渡形式的消亡。机器大工业对旧生产方式的统治,并不是通过单一的技术替代完成的,而是在竞争、分包、过度剥削、机器采用和国家立法的共同作用中完成的。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机器大工业逐渐突破单个工厂的边界,开始把整个社会劳动过程纳入自己的支配之下。
二、工厂立法:社会对大工业的反作用
1.第9节的结构与问题意识
第9节的内部结构可以分成两个层次。前半部分先以一种“插入”的方式,补充讨论第八章尚未展开的卫生和教育条款,以及它们所涉及的劳动变换、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关系等问题;后半部分则重新回到工厂法本身,讨论为什么工厂法会从局部行业逐渐扩展为普遍立法,以及这种普遍化如何反过来加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熟。
从总体上看,第9节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工厂立法为什么会成为“大工业的必然产物”,以及为什么这种看似限制资本的立法,最终又会推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一步普遍化。
马克思把工厂立法称为:
“社会对其生产过程自发形态的第一次有意识、有计划的反作用。”(44:553)
所谓“自发形态”,指资本主义生产在竞争和利润驱动下的无政府发展;所谓“社会反作用”,则意味着社会不得不通过国家立法,对资本对劳动力的无限消耗施加外部限制。
机器大工业最初以极其粗暴的形式展开。资本为了追求剩余价值,尽可能延长工作日,使用妇女儿童劳动,压低劳动条件,并把劳动者身体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的后果推给家庭、社区和社会。只要资本家之间处于竞争状态,单个资本就没有动力主动限制这种破坏。即使个别资本家意识到过度消耗劳动力会带来长期问题,也很难在竞争压力下主动放弃短期利润。
因此,工厂立法并不是外在插入到资本主义生产中的偶然因素,而是大工业自身矛盾发展的结果。它既是劳动者斗争和社会压力的产物,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无法靠自身自发机制解决劳动力再生产危机的表现。
2.卫生、教育与“全面发展的人”
第9节首先补充讨论卫生条款。卫生条款看起来只是最低限度的改良,例如通风、清洁、安全、空间条件等。但马克思强调,恰恰是这些最基本的卫生要求,也必须通过国家立法强制资本执行。这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根本特征:只要合理改良超过一定限度,只要它会影响剩余价值生产,资本就会本能地拒绝。
连最基本的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措施,都需要通过法律强制执行,这本身就是对自由贸易和自由契约神话的讽刺。所谓“自由契约”,在现实生产过程中往往掩盖着资本对劳动力的系统消耗;所谓“自由竞争”,也并不会自动产生合理的劳动条件。相反,正因为资本处于竞争之中,它才倾向于把一切可以节省的成本都转嫁给劳动者。
教育条款则更有理论意义。由于工厂大量使用儿童劳动,工厂法开始要求儿童接受一定教育。马克思并没有把这一点仅仅看作资本主义制度的修补,而是从中看到未来教育形式的萌芽。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工厂制度在破坏儿童身体和精神发展的同时,也被迫提出了生产劳动同智育、体育相结合的问题。马克思明确指出:
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惟一方法。(44:556-557)
马克思并不是把教育理解为脱离生产的抽象知识训练,也不是把劳动理解为简单的体力消耗。他看到的是,在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人的全面发展必须突破旧式分工对人的片面限制。生产劳动、智育和体育的结合,意味着人不再被固定在单一职能中,而是在多方面能力的发展中成为真正全面的人。
这也引出马克思关于劳动变换和工人多方面发展的讨论。现代机器体系不断改变生产过程,也就不断要求工人适应新的职能、新的组合和新的技术条件。马克思指出:
现代工业从来不把某一生产过程的现存形式看成和当作最后的形式。……它也同样不断地使社会内部的分工发生革命,不断地把大量资本和大批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投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更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44:560)
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大工业已经提出了工人多方面发展的客观要求。它打破了旧式分工中那种把人固定在某种单一职能上的状态,使劳动变换成为现代生产的内在趋势。因此,马克思进一步指出,
如果说劳动的变换现在只是作为不可克服的自然规律并且带着自然规律在任何地方遇到障碍时都有的那种盲目破坏作用而为自己开辟道路,那么,大工业又通过它的灾难本身使下面这一点成为生死攸关的问题:承认劳动的变换,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生产的普遍规律,并且使各种关系适应于这个规律的正常实现。(44:561)
但在资本主义形式下,这一要求又被扭曲了。资本主义大工业一方面破坏旧的固定分工,另一方面又以新的方式再生产片面劳动和旧式分工。它要求工人具有适应变化的能力,却又把工人限制在服从机器、服从资本、服从劳动市场波动的位置上。它创造了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却不能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所以,马克思在这里的论证不是简单地说机器大工业只有破坏作用,而是指出一种深刻矛盾:资本主义发展了现代生产力,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条件;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又把这种条件转化为新的支配形式。这个判断对于理解劳动教育、职业转换、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时代的教育挑战,仍然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陈伟凯、朱锟:《技术变革视域下复杂劳动还原的理论重构与实践启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6年第2期。
在教育条款的讨论中,马克思还提到了家庭与妇女问题。他认为,工厂立法不仅是对资本剥削权的干涉,同时也是对父母权力,尤其是传统父权权力的干涉。
这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第一,资本主义大工业破坏了传统家庭结构。妇女和儿童被大量吸收到工厂和家庭分包劳动中,家庭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生活共同体,而被直接卷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因此被工资、劳动时间和资本需要重新塑造。
第二,工厂法对儿童劳动和教育的规定,意味着国家开始直接介入家庭内部。父母不能再完全按照传统权力支配儿童劳动,儿童的身体、教育和劳动时间开始成为社会立法的对象。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工厂法已经解决了妇女、儿童和家庭的问题。资本主义一方面以极其破坏性的方式瓦解旧家庭,另一方面也在这种瓦解中提出了新的社会关系的可能性。旧的父权家庭不再能够被看作自然不变的制度,儿童教育、妇女劳动、家庭再生产都被带入社会关系的重新组织之中。
所以,在这里,马克思仍然保持着一贯的辩证视角。资本主义大工业破坏旧形式,但也暴露旧形式的局限,并为未来更合理的社会关系创造前提:
由各种年龄的男女个人组成的结合劳动人员这一事实,尽管在其自发的、野蛮的、资本主义的形式中,也就是在工人为生产过程而存在,不是生产过程为工人而存在的那种形式中,是造成毁灭和奴役的祸根,但在适当的条件下,必然会反过来转变成人道的发展的源泉。(44:563)
3.工厂法的普遍实行与资本统治的公开化
第9节后半部分转向工厂法的普遍实行。工厂立法最初只适用于部分部门,但随着立法范围扩大,它最终会趋向普遍实行。这里有一个看似矛盾的过程:工厂法本来是对资本剥削权的限制,但资本家本身也可能要求它普遍实行。
原因并不复杂。如果某些部门受到工厂法限制,另一些部门不受限制,那么前者就会认为自己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既然我的劳动时间、儿童劳动、卫生条件受到限制,为什么其他资本家还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劳动力?因此,在竞争压力下,已经受限制的资本反而会要求把限制推广到其他部门。
马克思把这一点称为“对劳动的剥削实行平等的限制”(44:564)。因为工厂法并没有取消资本主义剥削,而是把剥削纳入统一规则之中。它使不同资本家在相对一致的法律条件下使用劳动力,从而把剥削从无规则的野蛮形态转化为有规则的现代形态。
这正是工厂法的双重作用。一方面,它确实保护了工人,限制了资本对劳动力的无限消耗。它使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儿童教育和卫生保护受到一定的社会约束。另一方面,它又加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熟。因为工厂法一旦普遍实行,那些依赖超长劳动时间、恶劣劳动条件和廉价家庭劳动的小生产部门,就更难维持自身。它们要么改造为机器大工业,要么在竞争中被淘汰。
因此,工厂法不仅是对机器大工业的限制,也是机器大工业扩张的推动力。它通过统一劳动条件、规范生产秩序和提高最低标准,促使资本进一步改进机器、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规模,并推动资本集中。
这也是马克思在第十三章末尾所强调的关键结论:工厂法的普遍扩展,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工人的身心,另一方面又会加速许多分散小工业向少数大规模结合工业的转化,加速资本集中和工厂制度的独占统治。马克思指出:
它破坏一切还部分地掩盖着资本统治的陈旧的过渡的形式,而代之以直接的、无掩饰的资本统治。这样,它也就使反对这种统治的直接斗争普遍化。(44:576)
工厂法不仅改变了工人劳动条件,也改变了资本统治的形式。过去,资本的支配还可以隐藏在家庭劳动、小生产、中间商关系和父权关系之后;随着工厂法的普遍实行,这些古老形式和过渡形式被进一步摧毁,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变得更加直接、更加公开。
因此,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不是简单地从“自由放任”走向“国家干预”,也不是国家干预就自动削弱资本。相反,国家立法本身也可能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成熟和普遍化的条件。现代国家在限制资本的同时,也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规范化、普遍化和制度化。
但马克思并没有因此把工厂法看作单纯的资本工具。工厂法也把斗争普遍化了。当资本的统治从分散的、隐蔽的形式变成直接的、公开的形式,工人反对资本统治的斗争也获得了更加普遍的对象。换言之,
它在使生产过程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结合成熟的同时,也使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形式的矛盾和对抗成熟起来,因此也同时使新社会的形成要素和旧社会的变革要素成熟起来。(44:576-577)
三、大工业与农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入土地
第十三章最后一节讨论“大工业和农业”。这一节篇幅不长,但理论含义非常丰富。它把机器大工业的影响从工业部门进一步扩展到农业领域,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如何改变土地、农民、城乡关系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
首先,大工业进入农业,最直接的结果是改变农业中的生产关系。传统农民逐渐被排挤,农业劳动者越来越转化为雇佣工人。农业不再只是农民家庭围绕土地组织的生产活动,而越来越成为资本投资、雇佣劳动和市场竞争支配的领域。
其次,在生产力方面,资本主义农业推动科学在工艺上的自觉应用。化学、机械、排水、运输、农艺学等知识进入农业生产,使农业越来越成为科学化、技术化、资本化的生产部门。马克思并不否认这一点。资本主义农业确实提高了生产力,也打破了许多地方性、经验性的旧生产方式。
第三,资本主义大工业破坏了农业和家庭手工业之间的传统结合。在旧的农村结构中,农业劳动往往同家庭手工业结合在一起。农民家庭不仅种地,也从事纺织、加工和其他手工业劳动。这种结合为农村家庭提供了某种生计补充。但大工业的发展摧毁了家庭手工业,使农村家庭越来越依赖市场和工资收入。与此同时,这一过程也为未来农业和工业在更高水平上的结合创造了物质前提。
第四,资本主义大工业推动城市化。城市集中了人口、工厂、交通、市场和科学技术,创造了巨大的社会化生产能力。但城市化也造成了城乡分离、人口拥挤、公共卫生危机和自然物质循环的破坏。城市从农村吸收食物、原料和劳动力,却不能以合理方式把废弃物和养分重新归还土地。人与自然之间原有的物质变换关系由此被打断。
这正是后来生态马克思主义特别重视的地方。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指出,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也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进步,同时也可能成为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了社会生产过程的技术和结合,但它同时破坏了一切财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

这段话是理解所谓“新陈代谢断裂”的关键文本之一。所谓新陈代谢,并不是一个抽象的生态口号,而是指人类社会通过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变换。资本主义生产为了追求利润,把这种物质变换纳入市场、竞争和资本积累逻辑之中。结果是,土地被过度消耗,劳动者被过度消耗,自然再生产和劳动力再生产都被置于资本增殖之下。
因此,大工业与农业这一节并不是一个附属补充,而是第十三章的真正收束。它说明机器大工业的统治最终不仅限于工厂,也不仅限于城市工业,而是扩展到农业、土地、城乡关系和自然关系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此成为一种总体性的社会生产方式。
四、结语:机器大工业的胜利,也是资本主义矛盾的成熟
第十三章最后三节展示了机器大工业确立自身统治地位的过程。这个过程并不局限于工厂内部,而是不断向外扩展:它改造旧生产方式,引发国家立法干预,并进一步进入农业和城乡关系之中。
首先,机器大工业通过竞争瓦解工场手工业,又把家庭手工业改造为自己的外围分支。它并不是简单替代旧生产方式,而是先利用旧形式,再改造旧形式,最后排挤旧形式。由此,资本的支配突破了工厂围墙,延伸到家庭劳动、分包体系和非正规劳动领域。
其次,机器大工业的发展迫使社会通过工厂立法作出反作用。工厂法限制资本对劳动力的无限消耗,但也推动了生产标准化、资本集中和工厂制度的普遍化。它一方面保护工人,另一方面又加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熟,使资本统治从隐蔽的、分散的形式变得更加直接和公开。
最后,机器大工业进一步进入农业,改变农民、土地、城乡关系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资本主义农业的进步,同时表现为对劳动者和土地的双重掠夺。这样,机器大工业的影响就不再限于工业部门,而是扩展为对整个社会生产和自然关系的重组。
因此,第十三章讨论的并不是“机器如何提高生产率”这个狭义问题,而是资本主义如何借助机器体系,建立起与自身相适应的生产方式。机器大工业使资本对劳动的统治更加直接,也使社会生产的结合程度空前提高;它在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社会化生产的同时,也不断推进资本主义内部矛盾和阶级对抗的深化。
马克思在这里的判断始终是双重的。一方面,资本主义大工业摧毁旧生产方式,破坏家庭劳动、劳动者身体和土地肥力,形成更深的社会支配;另一方面,它又发展了社会化生产、科学技术、劳动变换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正是在这种矛盾中,资本主义既表现出自己的历史进步性,也暴露出自己的历史界限。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本网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侵删
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