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锅底洼”到鱼米之乡:江苏圩镇如何告别饥荒?
导 语
本文作者杨朔详细查阅了江苏省里下河地区圩镇的历史档案,访问了仍健在的老人,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圩镇是如何从一个水患频发、饥荒常态的“锅底洼”,转变为一个美丽富饶的粮食、蔬菜和油料作物生产地的?
文章生动地描绘了圩镇在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夕的整体性社会变迁的过程。通过集体化动员,圩镇人完成了以水利建设和围圩造田为核心的物质空间改造,并在此基础上,以农业积累哺育工业,建立了以社办脱水蔬菜厂为主干的“农工循环系统” ,实现了在地的工业化。
更让人感动的是,这一物质改造过程与思想观念的塑造是同步进行的。在生产、生活以及“身”“心”感通的实践中,干部群众通过共同劳动形成了紧密的“公正-平等-民主”的社会氛围与强大的集体主义主体性。如劳动号子、农民画等文艺创作既是这种整体生活方式的反映,也进一步巩固了共同体的情感。
作者|杨朔,上海大学文化研究系硕士毕业
责编|忍冬
后台排版|净怡

一、走进不一样的圩镇
关于圩镇的文学文本构成了笔者关于圩镇的最初印象,这些文本呈现给笔者的是一处远离纷争的世外桃源,一处一成不变、保留原状的乡村空间。比如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中,圩镇是“地处长三角北端的江苏楚城水乡仿佛一片被时光遗忘的土地。”在自然经济的背景下,在男耕女织的生产格局中,凭借着弱者的想象力,他们创造了圩镇,过着诗意般的生活,“他们的午餐就在田头。湖里都是野生鱼,捞起来用湖水煮煮就是一顿美味的野餐。”[1]这里俨然是一处“富有诗意的创造”。结合文字,导演还通过精心的设计,场景的调度,舒缓音乐的配合,圩镇老百姓(他们又自称为“圩上人”)老夏、作为背景的万弯碧水、垛田和丰饶的物产一起呈现在了我们眼前,这也成为了楚城很多宣传片中的重要镜头,以表现楚城的自然环境。
在这里,自古以来就不乏文人骚客的赞叹与抒情,明朝有文人曾赋诗:“小船摇碧接孤城,月色澄秋分外明。光澈玉壶栖鸟定,影沉金镜蛰龙惊。渔舟未许张灯卧,吟客惟宜载酒行。何处一声吹短笛?误疑身世在蓬瀛。”[2]清朝“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和道:“老渔翁,一钓竿,靠山崖,傍水湾,扁舟来往无牵绊”[3]。从这些诗句中可以看到,里下河的圩镇不仅是蓬莱仙岛一般的世外桃源,还成为了文人骚客情感的寄托之处。他们在此似乎可以免去世俗的烦恼,忘却官场上的风风雨雨,无所牵绊地徜徉于天地自然之间。起初笔者也为这样优美的文字所吸引,相信有很多人都会像笔者一样,向往这种无拘无束的乡村生活。
英国文化研究学者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曾提醒过需要注意对于农村浪漫化的处理。当笔者再次深入圩镇后发现,圩镇的日常生活并不像文字中间叙述的那样浪漫,圩镇生活方式处于不断变迁之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改变对于圩镇百姓的影响尤为深刻。对于圩镇百姓而言,起初作为生产生活空间的圩镇自然环境是恶劣的——圩镇处于地势低洼的里下河的最低处,洪涝灾害频繁。圩镇百姓自出生起就需要与自然作搏斗,圩堤的建设、垛田的垒造等改造就是人与自然相抗争的结果。
尤其是在建国后,组织起来,改变原来的恶劣的生产生活空间更是成为圩镇的首要目标,圩镇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到调动,“战天斗地”、“愚公移山”等口号体现着圩镇人改造圩镇恶劣自然环境的豪情。随着生产生活空间的改变、工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圩镇形成了一套“农工循环系统”[4]。物质改造的过程,也是思想的改造过程,圩镇干群一体、“身”“心”感通。在物质和思想观念的共同作用下,圩镇形成了“公正-平等-民主”的社会氛围。
当然,圩镇物质的改造和思想观念的改造并不是线性的发展过程,在新时期到来之前圩镇的改造也曾出现过曲折。但不可否定的是,圩镇“农工循环系统”的形成和老百姓思想观念的改造是本文需要强调的重要经验,这段历史为我们理解“解体”过程的混乱提供了基础,物质与观念的双重改造也为我们重建圩镇的社会关系提供了依据。也即在这个有机体内部,既包括农业的发展,也有工业的发展,又能形成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些也成为了新的集体主义经济的主要特征。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始圩镇开始改革,九十年代进程加速。为了维持生计,圩镇人背井离乡,原有形成的物质和思想观念的改造成果受到了挑战。农业上,原有较为综合的“粮—油—菜”的农业生产格局转变为单一而经济的生产格局。劳动力大量外流,“离土又离乡”,大批圩镇人从圩镇出走以寻找可以创造财富的机会,留下的老人、妇女和孩子也很难再从事这些大体力劳动。代之以大量速效的化肥农药,造成土壤板结和水源污染等严重问题。工业上,原来的镇、村所办的工业完成了所有制的改变,原有的“农工循环系统”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被破坏而重新组织,人们原来的思想观念为“私的”观念所替代。伴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圩镇的一部分土地成为工厂的原料生产地,另一部分被城市占用,成了商品房等城市工业用地,耕地面积大幅减少[5]。也正是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原的有机体出现了诸多改变,这些改变也需要笔者去梳理。
一边是很多学者对过往的诗意回忆,一边是建国之后圩镇的“改造”、“解体”和“重建”,在不同的物质和思想观念的作用下,三个时期形成了圩镇的文化变迁。圩镇也早已经换了个天地,她并不是长三角边缘的世外桃源,她也逐渐失去自己的“独特性”。所以当笔者再次与当地的知识分子万老师访谈时[6],他困惑于,尤其是九十年代以来,原本可以生活幸福的圩镇人,渐变为“街上人”[7]。在新一轮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推动下,失去农地的圩镇人如何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会不会成为城市中的“流民”?
笔者也困惑于圩镇整体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其与扩大了含义的文化的关系是什么?圩镇经历了什么样的物质变迁?圩上人的思想观念又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些问题构成了本文的问题意识。
二、改造:整体生活方式的形成
从时间线索上看,建国后圩镇地区[9]开始改造,圩镇人民公社在1958年形成到1983年改称圩镇乡,其30年不到的时间中,经历了从农业开始的改造,到社队工业体系的形成。这个过程是艰辛的,改造的完成也为圩镇奠定了较为厚实的物质基础。也正是在物质改造的过程中人们的主体性得到了凸显。
绪论开头,我们曾讨论过一类较为浪漫化处理的文本,从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和古代文人诗中领略了圩镇的魅力。而在笔者调研的过程中,却又看到了另一类的文艺作品,比如保存在关于圩镇文艺作品的合订本中,有很多旧社会的民谣,其中一首是“春种一棵菜,长大挑肩卖。四季无闲日,缺食人常在。”[10]在圩镇原有的自然环境中,圩镇人只能从事单家独户的农业生产,尽管圩镇人一年四季都忙忙碌碌却还是缺衣少食。这首毫无“诗意”却充满“圩上人”辛酸的民谣,与开篇的诗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河湾中大小不一的垛子是以一家一户为特征的小农经济的明显体现,生产规模小、生产力滞后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是那时候的常态。因此可以看到,圩镇民众所面对的圩镇,其并不是一个诗意的圩镇,而是一个亟待改造的生产生活空间。
江苏以长江为界分为江南和江北两大区域(如图1),“里下河”地区具体包含了西到里运河,东至串场河(又称下河),北达苏北灌溉总渠,南抵老通扬运河间的一片广阔区域,面积1350余平方公里。如今的“里下河”地区主要包括了江苏省扬州、泰州、淮安、盐城、南通五个省辖市的12县市区。治理淮河过程中形成的苏北灌溉总渠也是里下河地区重要的一条界河,它的建设完成也标志着里下河地区地理学含义的形成。

图1:淮河流域及里下河地区
根据相关记载[11],里下河楚城地区从乾隆年间开始缓慢修筑以乡镇为大小范围的圩堤,其主要修筑了楚城东北部地区的东北圩(老圩)、中圩、永丰圩、唐子圩等,并形成以地方士绅为领导的管理制度。大致以蚌蜒河、盐靖河为界,形成了如图2的圩内、圩外、圩南的格局。

图2:楚城地区圩南、圩内和圩外的分布图
“里下河”楚城地区的地面海拔很低,从海拔4.5米到1米左右不等,俗称“锅底洼”,水害频发。隶属于楚城的圩镇恰正处于位于“里下河”圩外湖荡地区的最低处。民谣“田散浅湾多,赤脚要过河,荒田水面大,粮田没几亩,地势低又洼,大水就受淹”[12]是圩镇地区最真实的写照。圩镇人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仅能勉强满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当然位置更好、海拔更高的土地价格更高,为经济能力强的地主所占据。

1931年,老百姓无衣无食
在传统的小农经济背景下,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很难抵挡自然灾害的侵袭,使得这里的农业生产力较为低下,生活极其困难。面对自然灾害,在半殖民半封建制度下,圩镇农民也很难组织起来一起治理自然环境。“缺食人”的饥饿感是建国前当地农民最深刻的感觉。建国后在党的领导下,圩镇人组织起来首先解决的,正是吃不饱肚子的问题。
饥饿感是年迈的圩镇人最清晰的记忆,而建国后这样的情况正悄然变化。根据楚城市档案馆的档案,50年代圩镇如按每人年均400斤口粮计算,圩镇地区的口粮总量尚有一千万斤粮食的缺口。
我们小时候生产队分稻也就是300斤左右,其他的就靠山芋胡萝卜还有自留地上种点水稻小麦,那个年代饥饿成为常态[13]。
圩镇人凭借自己勤劳的双手并没有饿死。即使在1958年大饥荒年间,楚城圩镇地区也没有大规模的饿死人,根据访谈资料,有村民这样回忆:
(C老人)[14]口粮一年三四百斤,不够吃,玉米、高粱、山芋、wu瓜、南瓜代替主粮,玉米抵口粮呢,有红的、白的(不同颜色的玉米)。58年垛上没有饿死人,(楚城)十里向西(临城地区)熟田饿死人的,(他们)没有长蔬菜,(我们)能用蔬菜代替主食,用青菜萝卜代替。
尽管圩镇地区有很多食物可以替代粮食,但是光吃蔬菜,没有淀粉的摄入,导致圩镇地区当时的青紫病非常严重,据时任圩镇卫生院党委的陈建国介绍,当时只能在有的村里设病房。由于缺医少药,只能通过土办法——食用紫糖以解决青紫病的问题,当时圩镇也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
“地少、人多、常受灾,年年要吃定销粮”[15]是那个时候的真实写照,也是圩镇改造的背景。尽管大跃进挫伤了圩镇民众合作化运动的积极性,但从6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党的号召下,圩镇地区的群众和干部改变现有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愿望更加迫切。“改造山河”并不是异想天开,而是与圩镇地区的改造自然环境、提高生产力——改造水利和平垛造田相紧密连接的。组织起来,通过集体化的生产方式改造水利条件,做圩、重新梳理河道和填土改造较大面积的农田,这些成为了圩镇地区恢复生产的前提条件。
徐俊忠在他的研究中指出,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合作化时期的中国——
开始了一场改变农业生产落后面貌的‘生产革命’和‘技术革命’。其中最为直接的表现是展开全国性的农田基本建设。这一建设是在国家没有太多资源投入的条件下,主要依靠组织起来的农民,以‘劳动积累’的方式进行的。它通过农民的劳动投入,大规模地平整土地,改造坡地,修筑梯田,保持水土,改良土壤,营造农田防护林,兴修农田水利设施等等,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的生产条件,为中国农业的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6]。
圩镇也不例外,为应对饥饿和水涝遭害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在党员带头人的带领下,圩镇各村的男女老少齐心奋斗,开始了挑河,做圩,大造基本农田和种田种油菜,在发展农业生产力的同时,也为其他部门的生产创造积累和基础。
(一)做圩:提高农业生产力
建国后,毛主席提出了“一定要将淮河修好”[17],国家下决心要将淮河流域(包含里下河地区)的水利设施建设好[18]。圩镇地区的农民也参与到了这些大型水利工程中去,而小型的水利工程则需要圩镇的老百姓自力更生,通过乡民在冬季劳动一点点积累起来以创造新的生产条件。
建国后,圩镇地区也建造了一些小型的圩堤,进行了开荒和基本农田建设。根据不多的档案,圩镇公社南腰大队老百姓最早自发的建成了包括“红旗圩子”在内的36个稻田圩子[19]。有了这些小规模的圩子之后,能够抵御较小规模的水患,有效提高劳动效率,但小规模圩子还是不管用。从楚城圩南地区新调来的戴书记提出了修建联圩的想法,党委经过激烈讨论,决定在公社车路河南岸二十二个大队所在地区——北至车路河,东止王家九里港,西止姜堰班轮船河,南至南腰“红旗圩子”,做一条长约55华里的联圩,又称“九大圩”,以免受水涝旱灾,扩大可耕地面积,以此保证车路河南边圩内二十二个大队的粮食生产,保证粮食的总产量可以自给自足。
当时的圩镇公社还设想[20],九大圩造成后不仅能扩大种植面积[21],也将为圩镇地区的水利化、机械化、电气化、化肥化“四化”打下坚实基础,圩镇的一步步改造是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修建九大圩的决定得到了圩镇地区人民群众,更是得到了饱受水患影响的贫下中农的支持。但根据访谈了解到,“九大圩”计划由于过于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其最终并没有完全完成,但是这个工程已然为之后圩镇地区各村自造联圩积累了经验,为培养相关的人才打下了基础。
在圩镇公社车路河北岸的赵家庄大队,是一个有着24个生产队,2700多人口的规模较大的一个生产大队,在当时的贫下中农、支部书记赵宝兆的带领下率先完成了17华里的大圩。据他回忆,当时通过了“专业队加群众运动”的方式修造这个大圩,“专业队”指的是大队内有少部分人专门从事水利建设,哪里需要就到哪里修建水利工程。群众运动指的是发动群众,在农闲的时候,大队的男女老幼齐上阵。在赵宝兆的带头下造成大圩之后,赵家庄大队还在联圩外的湖荡地区开荒造田种油菜。从这幅八十年代的土地利用图中我们可以模糊地看出,赵家庄环村大圩的修建和圩外大片大片的田地。

80年代赵家庄大队一角图,深色虚线为圩堤,深色实线所围的地方为所造的田地
至此,赵家庄大队改变了原来的生产规模和只种蔬菜的历史,成为圩镇地区大型夹种地区,也是圩镇地区重要的粮食产地[22]。粮食充足、吃饱肚子对赵家庄的老百姓来说无疑是振奋人心的,尤其是在“饥肠辘辘”的圩镇地区,粮食的生产也为赵家庄地区的副业和之后的工业发展奠定了有力的基础。
截止70年代末的不完全统计和相关的访谈,当时的圩镇地区建成了包括赵家庄大圩在内的六个较大的联圩[23]。到1979年圩镇农业生产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变,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24]。根据另一个数据可以得知,在1991年罕见的长江下游大水前,整个圩镇地区共建成16个联圩。也正是这些联圩保证了基本农田的建设可以有效的展开,农业生产较为有序的进行。
(二)造田也是造心:改造生产关系推动粮食和经济作物发展
在当时的环境中,圩镇公社在最短的工期里面,以最小的消耗,做成了最大的工程。其最终的目的是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通过相关文献的检索阅读,圩镇人民公社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25],通过做圩、平垛造田和开荒造田,共增加了2万亩的耕地,比58年刚建公社时翻了一倍。尤其在开展“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中,圩镇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冬闲时间,组织男女劳力,开旱沟,放高岸,把垛岸改造过来,把不利于种植的小块土地造成比较大的土地,同时搞好水泵。经过整理可以形成如下耕地变化图。

表一:圩镇地区耕地变化图,单位:亩
圩镇公社的耕地面积增长迅速,从1967年的12463亩增长到1985年的32908亩。其中种植粮食的面积从1967年2199亩增长都1976年的6000亩,6000亩种植粮食的耕地在圩镇尤显珍贵。
建圩堤、改造荒田除了有利于粮食生产,也为油料作物的生长提供了较好的环境。油料作物种植的历史在圩镇更是为人称道。在联圩建成之后,耕地面积扩大的基础之上,圩镇干部群众努力改变生产条件,通过引进优良品种,并在本地培育高产品种,提高油菜的生产能力。具体来说,他们通过“群众路线”的方式,调动本地群众的积极性,在群众劳动能手中涌现出了张家大队的“土专家”王学军和“妇女代表”张玉英,劳动能手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培育出高产稳产的“垛油一号”这一新品种。
除了鼓励群众中的劳动能手因地制宜地培育新品种之外,通过几年实践,圩镇的劳动群众们还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种植油菜的方法:“一浇压根、二浇发杈、三浇花开花到顶,四浇菜籽像个金鱼眼”[26]。圩镇民众还投入大量人力,悉心呵护油菜,精心培苗,在育苗、移栽、密植和施肥上下功夫。在干部群众的努力下,圩镇油菜产量从建国前亩产100斤不到,增长为1973年亩产300斤,共有7400亩,统共二百二十二万斤的产量。自此也就有了“全国油菜,圩镇挂帅”的美名[27]。
有了圩岸之后,圩镇的农业生产格局有了更为合理的安排,保证了圩镇“粮—菜—油”格局的有序发展。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圩镇的四十多个大队具体分为了三类农业大队[28]:
第一类大型夹种大队:以粮食增产为主要生产目标,兼顾油菜和蔬菜的种植。这类大队基本上能够实现粮食自给,比如我们在本文中重点分析的赵家庄大队,多产可以多吃——不限“口粮杠子”,多余的粮食可以按当时的议价价格卖给国家[29]。从而有效保障了圩镇地区粮食的基本供给。但在一段时间的平调风——赵家庄大队的粮食调拨给赵家庄的其他大队,导致赵家庄民众的抵制与埋怨。
第二类是小型夹种大队,主要种植油菜籽和脱水蔬菜的原料。
第三类是蔬菜大队,这类大队在不太适合种植粮食的土地上专心种植蔬菜,保证城区7万人的蔬菜供应,其余按指标交售到脱水蔬菜厂,然后按照产量多少计算贡献。
通过对于生产环境的改造,圩镇公社形成了“粮—菜—油”的生产格局。粮食的有效供给保证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油料作物的产出也能完成国家的任务,种植的蔬菜不仅能供应楚城市民的需要,也能作为脱水蔬菜厂的原料。这样有效的安排不仅保证了圩镇地区农业的发展,还为圩镇副业和工业提供了资金积累和原料供应。
(三)工业体系的建立:从脱水蔬菜厂到社办厂
在英国学者布拉默尔(Chris Bramall)的文章中,他指出江苏的农、副和工业三者的具体关系。首先,在江苏工业的发展过程中,农业的积累先为工业提供了基础。其次工业化是“传播”已有的技术实现工业化[30]。最后,江苏的轻、重工业形成了合理的比例,社办厂和队办厂之间相互带动,形成了一个影响深远的工业体系和较为“发达的工业能力”。
从60年代后期开始,圩镇公社逐步形成的农、工业体系为布拉默尔的理论做了注脚,圩镇公社也初步形成了费孝通所认为的以脱水蔬菜厂为主体、农业工业相互搭配的“农工循环系统”。
从农耕社会过来的楚城地区,原有工业基础较为薄弱,工业发展过程与农业紧密相关[31]。60年代末70年代初,扬州地区工业按照“三就地”(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两服务”(为农业服务,为本社人民生活服务)原则进行生产[32]。
1967年的圩镇自身人口多,土地少,劳动剩余亦工亦农多,蔬菜资源丰富且难于储藏,所以圩镇党员群众根据《五七指示》中“农村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33]的要求,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亲切指示下,准备建立一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的脱水蔬菜加工厂。
而根据访谈,时任脱水蔬菜厂厂长的李军指出,“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并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口号。圩镇通过做圩改田奠定了“粮—菜—油”的农业生产格局,包含了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在内的农业生产的体系建立之后,“圩镇下一步怎么走?”困扰着李军等当时的公社干部。《五七指示》“农村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启发了他们。在楚城县和圩镇公社干群的争取下,在扬州市和楚城县脱水蔬菜公司的指导下,圩镇办起了社办脱水蔬菜厂。
建成后的脱水蔬菜厂在各个方面都在支撑着圩镇地区的发展。圩镇脱水蔬菜厂的发展经历了从农业获得积累办厂,有了盈余之后,提留资金支持农业,扩产建立分厂,提留资金根据需要建立其他社办厂,这几个阶段。从创办到改制为止,该厂都是圩镇整个公社集体的产物。脱水蔬菜厂的创办发展过程体现了以农业哺育工业,工业得到发展后,在继续扩大再生产的同时,反过来重又支撑农业发展的过程。
温铁军认为“1953年开始实行农业合作化,通过集体化手段降低农业与工业的交易费用,随后又实行人民公社,降低了工业品下乡的交易费用,为农业剩余向工业转移打通了渠道”[34]。正是人民公社制度的设置,保证了乡村内部工农业交换的顺利进行。脱水蔬菜厂不仅为圩镇社区蔬菜生产定向纳轨起首要作用,改变了原来种植零散、销售零散的局面,也逐步改变千百年来农民“一家一户”“产运肩挑叫卖菜”的“小农经济”的生产状态。
根据访谈,在普遍缺乏资金的年代,圩镇的上级部门没有多余的款项拨给圩镇作为脱水蔬菜厂的启动资金。该厂的启动资金是靠圩镇公社人民自力更生筹集起来的。脱水蔬菜厂的启动资金来自圩镇四十几个生产大队(村)的集资,也就是说四十几个生产大队(村)从自己的农业积累中提留出了厂子的启动资金。1967年办厂前,脱水蔬菜厂一共集资了五万八千块钱——时任厂长李军记得非常清楚。
启动资金初步通过当地农业的支持得以解决,脱水蔬菜厂建厂所需用地是如何解决的呢?就像为发展农业生产而进行的做圩和造田那样,脱水蔬菜厂的建厂土地也是由圩镇干部群众通过抬土填河的劳动,从无到有造出来的。抬土填河的劳动同从事农业生产一样也算入工分,虽然圩镇干部群众获得的这部分工分代表了他们为建设脱水蔬菜厂而付出的辛勤劳动,但在脱水蔬菜厂启动资金较少,尚未开展生产,尚未获得盈余的时候,圩镇干群是从各自所属的生产队的农业生产中按照当年的农业产量得到分配的,他们抬土填河的劳动没有被列为建厂的成本,为脱水蔬菜厂的建成降低了成本。究其实质,这也是农业为工业的发展间接做出的贡献——圩镇农业的基础稳固后,脱水蔬菜厂建厂初期干部群众的工资是由农业产品来承担分配的。
脱水蔬菜厂正式投入生产之后,圩镇的农业和工业紧密相连、相互哺育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农业、工业之间的差距并没有拉大。为建脱水蔬菜厂,厂子所在村的河岸被征用,无法将河岸继续用于农业、渔业的生产,所以,厂子在招工中,照顾被征用土地的村子,该村可以按一定比例招更多的“亦工亦农”人员。
脱水蔬菜厂的工人并非当下我们熟知的类型,而是“亦工亦农”的工人。“亦工亦农”指的是,“坚持走五七道路,亦工亦农,有工务工,无工务农,农忙支农,定期轮换,在厂劳动,在队分配。”[35]
“亦工亦农”是在当时的环境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一个圩镇村民有双重身份,既可以是工人,也仍旧是农民。这样的方式,保证作为基础的农业有足够的人力投入生产,所以在没有工业活计的时候以及农忙的时候由工人变回农民,支援农业生产;在工业生产需要时,又变回工人。这里需要再提及的是,按积累和人口比例,赵家庄大队招进的“亦工亦农”人员最多,这些人员将在之后建立的村办赵家庄村办脱水蔬菜厂中发挥极大的作用。
根据1976年的档案,我们可以了解到,脱水蔬菜厂的产品和本地农产品的交换是按照计划分配进行的,避免了工业产品与农业产品跨地区交换时产生较大差价的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工农剪刀差。就个人分配来看,“在厂劳动,在队分配”保证了在大队的村民也可以分享到工厂生产所带来的收益,使得在大队参加农业劳动的社员也可以享受到工业生产的果实。
此外,脱水蔬菜厂建厂时的资金是根据各大队的积累进行的提留,提留额多的大队入厂工作,也即亦工亦农的人数就多。这也就避免了厂领导根据自己的亲疏远近靠裙带关系决定谁能入厂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小农经济以家庭、家族为主的模式。
建厂不久,脱水蔬菜厂开始有盈余,厂里用这些盈余还清了建厂初期从生产大队筹来的钱。上世纪70年代,圩镇公社就用盈余发展其他工业。兴办其他工业,公社制定了“四服务”——为农业、大工业、市场和外贸服务的方针,该方针也遵循了扬州地区“三就地、两服务”的原则。
根据对已有档案的整理,圩镇公社在上世纪70年代出现了两次兴办工业的高潮。1973年左右圩镇公社建立了八个社队工厂,包括了两个社办工厂和六个队办工厂,这些厂有的围绕脱水蔬菜生产相关产品,有的生产村民盖房子用的砖瓦,有的生产社员使用的各类生活用品,还有就是从事农机修配。根据公社统计,这部分的工作人员在300人左右,总的产值在140万左右。第二个办工业的高潮在1976年之后,1976年和1977年两年时间,楚城第二工业局批准了圩镇公社新建16家社队厂的计划,包括农机五金修配厂和小型的塑料化工编织厂,生产出来的产品还是主要供给脱水蔬菜厂和满足村民的生产生活的需求。
此时,圩镇公社的社队工业总产值占全社总收入的22%。根据圩镇公社78年制定的《三年工作发展规划》打算,1981年圩镇公社工业产值所占比重要超过农业所占比重。也就是说,圩镇公社发展工业的决心十分坚定,工业建设的实际效果和速度也远快于农业。圩镇公社基本形成了一个以脱水蔬菜厂为主干的工业体系。也正是通过在公社内部工业体系的发展,徐俊忠认为:
借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和有效延伸在地产业价值链的方式,创造在地工业化和在地城镇化的条件,从而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道路[36]。
随着圩镇公社工业的快速发展,从产业结构上看,社办厂和队办厂能保持产业的差异,但队办厂之间产业重合度就略为严重。就是说,队与队之间生产的产品具有相似性,如果当某个村子对于该种产品的需要基本满足时,这些队办厂就要去寻找其他市场,队办厂之间就会产生生产上的矛盾。所以当时的圩镇公社的干部指出,在生产环节“有的队办厂占用劳力过多,影响了农业生产”[37],在分配环节“有的(队办厂)产、供、销还没有落实好,方向道路还存在一些问题”[38]。
因此,随着重工业的快速发展,工业和农业部门之间的矛盾,生产与分配之间的矛盾的苗头已经出现,如果当“就地销售”“为本地服务”不再成为社队工厂生产的首要目标时,那么问题也会接踵而至。这些矛盾也为以后队办厂之间的竞争、利润的下降、队办厂成为村庄巨大的“负担”等问题埋下伏笔。
从改造圩镇,到农业积累,再到工业发展,圩镇的经济基础得到慢慢的改造。1984年费孝通来到圩镇之前,圩镇公社已经形成公社内部农业与工业、社办厂与队办厂相协调,在圩镇公社内部形成“大鱼帮小鱼”、“小鱼帮大鱼”和“大小相辅相促”[39]的互助格局,形成了以脱水蔬菜厂为主体的工业体系,形成了“农工循环系统”。而与农业生产的缓慢周期不同,圩镇公社工业系统的膨胀是迅速的,如何把握农业与工业的关系,如何处理工业企业所带来的盈利将会是摆在公社干部面前的一道难题。
从时间的线索看,圩镇公社的改造是艰难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中,遭遇到这些困难后,克服困难的过程磨砺了圩镇民众的意志,形成了圩镇民众共同的情感,具体文艺作品的表现尤为突出。
(四)改天换地中形成的社会主义情感
圩镇在建国后进行的工农业改造是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经济诸要素方面进行的整体性改造,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圩镇的工农业改造主要满足的是本地农业和工业的生产、消费需求,并不以追求市场利润为目标。而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及其他经济诸要素方面的整体性改造,离不开主观层面思想上的改造和情感的形成。没有思想上对这一整体改造的理解认同,没有集体情感的形成,没有“公正-平等-民主”的社会氛围的形成,很难想象这样“改天换地”式的工农业改造能够顺利进行。
在当时还是赵家村赵宝兆支书的带头下,村里的男女老少靠着一副肩膀、一把铁锹,完成了五万多方土的做圩任务。大圩造成后,他们还在联圩外的湖荡地区开荒造田,种油菜。为了与时间赛跑,干群更是种起了多季稻。
(陈建国)当时是三熟制,第一年冬天来年春天长麦子,收后长早稻,再长晚稻。产量有提升的,但是非常苦,(农民劳动)没有日夜,(并且当时)没有什么机械化。
当农业有了些积累之后,基本上每个生产队也就有了机械。
(陈建国)有机械(但)很少,但每个生产队基本上有两台,一台拖拉机,一台柴油机,是配套的,不然也工作不起来,还有一个是抽水机,常州产的。有的国家给钱,有的生产队好的自己买的,还有扶贫机械,穷队、后进队买不起,(好的生产队)就支持他,船是水泥厂造的,几百块一条,水乡牌的,一亩田也只有几百块钱(的收入)——800斤稻,1角或者8分稻,米1角2分。工业品价格高。
在农业发展的初期,由于我国工业基础薄弱,作为工业品的农业机械数量有限,在圩镇的生产环境中,每个生产队只有两台机械,很难满足生产要求。一方面,不同的生产队之间相互帮助,轮流使用机械;另一方面,各个生产队充分调动群众的劳动积极性,仅靠较为原始的农具和肩挑手扛来完成生产。群众理解在集体的组织下,大家共同完成种植任务,不仅生产效率高,最终的劳动成果也是大家所共同分享的。圩镇人民群众的这种主观能动性从根源上说,来自于对公平公正的生产关系的体认,在当时社会积极向上的整体的风气的带动下,也不难产生。
秋收过后,一条条吃水很深的送公粮的船只……自北而南,慢慢地行驶。无论是摇着橹,或是扬着帆的社员,脸上总是溢满了笑意的。不独是给队里挣些卖粮的款子,给乡亲们干瘪的钱袋子里添上几张纸币或是几枚硬币;还可以喜滋滋地用一脸盆稻谷,换几只黄霜霜的烧饼,一碗油腻腻的猪头肉……那可是队里特许的,社员们轮流着,几年一回,去粮站送粮……[40]
肩挑手扛挑土造圩是辛苦的,“没日没夜”地种双季稻是辛苦的,崴取河中泥给作物追肥当然也是辛苦的,在机械化程度不高的当时这些都是重体力活,社员能够获得“大工分”——分值较高的工分。而每到收获的季节,每个圩镇人脸上总是溢满了笑意,“轮流着”——没有谁可以或多一次或少一次的例外,每个社员都分享这自己劳动收获的喜悦。虽然这个劳作非常辛苦强度大,身体上的辛苦,情绪上的喜悦,包含着对于公社的认同。在第三节中民歌号子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中产生,圩镇民众的主体性得到彰显。
平等的生产关系不仅体现在农业生产中,还体现在工业生产中,李军老人曾这样回忆公社脱水蔬菜厂建厂时的情形。
(问:当时的技术、设备是哪里来的呢?)都是组织出去学的,办厂时间是半年时间,大部分设备是人家回旧的,办的土炕。整个设备要有四五万呢,(办厂启动资金只有五万八)你看像这个电机、鼓风机全部是买的南京的,锅炉是借的江苏省水利厅扬州的一个疏浚队,搬(借)来的锅炉。
还有高压线,当时圩镇没有电,就从楚城水泥厂架的线路(,从水泥厂)一直架到何家垛(脱水蔬菜厂的位置)。这个高压线要电线呢,国家没有分配,要用铝到镇江电缆厂换,(我们)回来就收铝,废铝,废铜包装起来(送)到镇江去,这些金属他收回去,按照成本价补足差价即可。
那个时候,说不起来啊,令人感叹,真的是毛泽东思想,施工队是楚城电厂的,他们有个船,船上有食堂有宿舍,所以施工的工人,我们一支香烟也没有花,线路一直架到何家垛。
如何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办工业?李军的访谈充分说明了仅仅有那从农业中提取出来的五万八千块启动资金仍是不够的。在工业的起步阶段,工业品奇缺,脱水蔬菜厂所必须的技术、设备不是什么拿钱就能买到的商品,在具体的交换过程中,想方设法为脱水蔬菜厂的建立提供设备的单位并没有按照追求利润的逻辑,对技术设备进行囤积居奇或漫天要价,而都努力为圩镇建厂提供帮助。
楚城电厂施工队完全不要报酬甚至连烟酒等等方面的小便宜、小贿赂也不要,更体现了圩镇内外人民群众当时的思想认识水平——也就是李军所说的,大家对“毛泽东思想”的认同。在这里,“毛泽东思想”等字眼当然包含了对于毛泽东的个人崇拜[41],但在具体的语境中,“毛泽东思想”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死物,它生动地体现在圩镇人民走出圩镇,在南京、镇江、楚城电厂等地寻找建厂的技术、设备和电力条件的过程中,具体化为施工队完全不要报酬,吃住都在自己船上,南京、镇江等地慷慨提供、出借设备等行为。
大家对“毛泽东思想”的认同成就了圩镇内外的团结一致,于是就有了合作起来、组织起来的可能,也就有了提高生产力的可能,“公正-平等-民主”的社会氛围也得以形成。圩镇公社的耕地面积增长迅速,粮食产量不断提高,“全国油菜,圩镇挂帅”的美名闻名全国也就并不奇怪。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再能发挥个人为自己私利而积极生产的积极性,这个积极性也只能局限在大小不一的垛子上,合作起来为集体的甚至国家的农业发展出力,为集体的甚至国家的工业发展出力,却能形成一股非常大的力量。一位楚城籍的作家曾经描写过这股力量:水利工地上——
除了人,工地上满眼都是旗帜,都是红色的旗帜上写着黄字——党员先锋队、共青突击队、青年突击队、青年敢死队、妇女红旗队、月流动红旗、周流动红旗……鼎沸的号子声,还有满天的烟尘……(号子)声音并不嘹亮,但是,雄浑,像动物的低吼;当然也宽广,从我的脚下一直延续到天边,是绵延的呼啸……[42]
壮观的旗帜象征着劳动群众积极热烈的集体力量,劳动号子的雄浑有力,绵延不绝更增添了这集体力量的底蕴。这些壮观的生产场景恰恰是群众主观能动性的体现,包含了群众对于未来美好的希冀和向往。
1953年毛泽东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提到:
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工业品)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
从上述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农业合作化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又是紧密相关不可分割的。此外他还认为,“互助组是农业合作社的基础”,“生产关系的基础是所有制”[43],从互助组到合作社不仅仅是经济基础的改造,制度的建设,更是农民自己主体性生成的过程,而所有制又是保证农民当家作主的基础和前提。从圩镇地区的具体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基于劳动情感的群众路线的形成。
圩镇地区生产条件能有翻天覆地的改变,其根本原因就是集体的劳动与智慧,根据1972年的一份文件[44],干部与群众真正地凝结为了一个整体,而干部群众之间的“凝结剂”就是基于劳动的情感——“身”“心”感通。
首先是“心不离群众,身不离劳动”。“心”与“身”结合在一起体现为干部先要劳动,群众才能一起劳动。从档案中可以看到赵家庄大队党支部的成员把坚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作为加强党支部思想建设的一项大事来抓。在实践中,他们认识到,只有坚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才能与群众保持最广泛、最密切的联系。据他们自己统计,七个月二百一十天的时间中,五个支委中,最多的劳动一百七十天,当然,不仅仅是赵家庄大队,当时的很多干部都能自觉的参与到生产中去。
赵宝兆同志不仅是大队党支部书记,还是公社党委委员,依然能坚持劳动一百四十天。“哪里最艰苦,就到哪里去;哪里最困难,就往哪里奔”。支委会一班人“事事当学生,处处当模范,和贫下中农心贴在一起,劲使在一起”,这样的干部很难不受到广大贫下中农的表扬,“有这样的带头人,我们就放心了”。在这些朴实的话语与实践中可以看到他们,不仅学了哲学还自觉地运用了哲学,还认识到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辩证关系。干部只有参加生产劳动,在劳动中不忘向群众学习,群众才会觉得干部是自己人,没有脱离群众们所从事的劳动。在这个共同参加劳动的基础上,才会产生群众对干部的认同感,干部对群众“贴心”的感觉。
其次,领导干部能够“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尤其重要的一点。圩镇当时的干部们大多数本就是从能识文断字的贫下中农中选拔上来的,他们更能够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自然也能放手发动群众,能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党、群众和个人是紧紧凝结在一起的,一些方针、政策能够顺利地贯彻执行。
“一切实际工作者必须向下调查”[45]。在刚才的文件中,还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情:
做圩开荒时,(大队党支部书记)赵宝兆同志想把八队的十多亩岸田框在圩内,这样圩做起来见方,看起来顺眼。后来经过实地勘察,发现这样做圩内水面大,不利于排灌,也不利于岸田的种植。于是放弃了原来的打算,重新制定了方案……(发现其他问题后),请老干部、老贫农在田头开“诸葛亮”会想办法。
方形的圩堤方方正正的,固然更加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念,但与圆弧形的圩堤相比,更难以抵御水流的力量。赵宝兆在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中,接受了群众提出的修建圆弧形圩堤的意见。在这里,赵宝兆并不是以一个“高、大、全”的形象出现,相反,这位干部在一开始还有点盲目贪大的心态。干部纸上谈兵显然不行,只有认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才能使具体的想法合乎外界客观存在的事实,避免盲目指挥。同时,也只有深入实际,向群众学习,才能丰富自己的领导才干,更好地完成修建圩堤的任务。换句话说,群众路线所体现的大众民主对干部形成了有力的督促和制约,同心协力才能一起完成艰巨的任务。这也告诉我们,盲目太大的公社干部在集体主义时期也还存在,如果没有群众的制约,公社的成果也极易受到损坏。
布拉默尔认为,通过集体的大规模动员,最终使江苏得以提高人均农业产出和发展工业。大规模的集体动员体现的是对于村民的劳动的组织——水利建设和基本农田建设的建设,将圩镇地区从原来湖荡纵横、易受水淹、体系复杂的自然环境,变为了功能明确、联圩稳固的生产格局。而对劳动的组织根本还是对人心的组织,对人心的有效组织不仅克服了当时的一家一户的小农意识,更是让大伙明白了团结力量大,只有这样才能克服艰难困苦,也唯有在克服艰难困苦的实践中才能形成大家不断克服困难的精神毅力与能动性。
与“实践中形成的情感”相对照,沙垚在他的研究中曾提过“实践中的人民主体”的说法,圩镇人民的主体性正是圩镇物质和思想观念的改造中形成的,这种人民主体性的形成恰恰是圩镇整体生活方式形成的体现。沙垚以文艺作品为主要考察对象时,他提及了文艺工作者和农民是形成整体生活方式的两个重要因素,
以文艺工作者为主体,改造戏曲内容,发掘与弘扬其中的革命性与民主性,是一种召唤;以农民生产生活为素材进行抽象化和再生产,再演给农民看,比如从《芦荡火种》到《沙家浜》,是另一种召唤[46]。
文艺工作者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这样方式搜集、创作的文艺作品成为当时人民生活的另一个侧面。1950年代从军队文工队转业到农村再到县文化馆的楚城文化馆干部王虹军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具体的行动上都将文艺工作与农村大众结合起来。“(王虹军等文艺工作者)真正承担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这里的沟通,不仅是文艺思想上的沟通,还有是音乐本身的沟通”[47]。
文艺作品的创作包含了群众路线的要求,不仅体现在王虹军可以参加楚城县最高一级会议。还体现在,根据马韵斐的文章与李军的访谈,楚城和圩镇迎来了大量的下放的文艺工作者[48],他们参与劳动、搜集素材、创作了一批大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他们还进行了有效的文艺普及教育,为楚城等里下河县市培养了一批文化干部和艺术专业人士。
受这些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的影响,楚城和圩镇大众在乡土空间里自娱自乐创作了很多反映大众状况的文艺作品。在上文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做圩时的号子绵延而低吼,结合具体的劳动环节的栽秧号子、踏车号子则有效的提高了劳动的效率,“那时候,如果累了,号子一打,马上就来精神了,我们大家一起唱,热闹呀,越唱越高兴。”[49]马韵斐评论认为,这些号子是“农民的群众音乐”,对于人民公社的集体劳动,号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50]。
圩镇公社的赵家庄大队曾形成一支二十多人的贫下中农业余美术队伍,参与者包括了村里的亦工亦农人员、赤脚医生、缝纫组女工、理发员等等圩镇村庄的农民,他们创作了一批反映合作化时期的作品,如《田头批判会》《围湖造田》《生猪大发展,粮食大增产》和《蔬菜送进脱水厂,支援革命做贡献》等等[51]。
从作品名称看,这些作品一方面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迹,反映了圩镇公社改造过程的基本状况,“鲜明地凸现了那个时代社会主义文化实践的基本面貌”[52]。另一方面“它使农民在创造性的艺术活动中形成了主体意识,实现了自我的升华,确认了自己在历史和现实中的价值和地位”[53],农民们也打破了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工作对象之间的界限,成为了农民的自发的文艺工作,“尤其是在60年代中期,由于踢开党委闹革命,整个县里没有了领导,比较混乱,但红卫兵都会根据广播传播的重要指示,进行文艺编排与宣传。”[54]
一方水土一方人,对于楚城地区、圩镇地区而言,文艺的具体形式与其他区域并不一样。上文已经提到的劳动号子、民歌和农民画成为当时圩镇整体生活方式的重要反映。也正是在圩的建立过程层中,形成了以村、乡镇为单位的群落关系,并形成内部较为和谐的共同体。而这种共同体恰破除了原来的较为垂直的阶级关系和科层制,某种程度上打破了干部与群众的界限,形成了一套具有弹性的“集体主体文化”。
圩镇的大量文艺作品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产生,民歌号子等等极大的促成了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整体的生活方式是稳固的,是物质系统和精神系统的互动之下产生的。当然在当时较为封闭的环境中,也有诸多偶然的因素。而在改开之后,原有的环境受到了破坏,科层制日益形成,这样的文艺作品也很难再见。
文艺创作体现了文化——圩镇整体生活方式的重要性,并有助于大众感情的融通。上世纪中叶开始,农业和工业成为了圩镇公社物质建设的两个方面,恶劣的自然环境的改造显然成为了当时的首要任务,正是自然环境改造的完成,给圩镇的农业生产奠定了基础,农业生产的积累为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从互助组到合作社不仅仅是经济基础的改造,制度的建设,从具体的文艺作品和文艺工作中可以看到,这更是农民自己主体性生成的过程,而具体的所有制的形成又是保证农民当家作主的基础和前提。
毛泽东自觉的将改造后的农业看做了一个整体,辩证而统一的讨论了农业和工业的关系。而威廉斯认为文化是一整套的生活方式,物质、情感、文化与社会等部分紧密相关。圩镇公社形成的“农工循环系统”不仅是在工农产业上的联系,更是推动了圩镇整体的文化社会的建设。徐俊忠也认为,“集体经营与私人资本经营的最大区别在于,经济发展所形成的收益,主要惠及集体的所有成员,并造福于集体所在社区”[55]。
因此,在圩镇整体生活方式形成过程中,已然不是先有物质的改造,再有“身”“心”感通,情感思想的形成。在当时的时空中,在“公正-平等-民主”的社会氛围中,人的行为和思想密不可分,也只有产生了这样的情感和思想,那时那刻的圩镇民众才能去造17华里的大圩,圩镇民众才能起早贪黑、没日没夜地种双季稻。没有当时情感的形成,这些改造实践一定难以完成。重建后的成果不能惠及参与的民众,那么思想情感也难以得到巩固。“身”“心”感通并没有强调物质的改造和思想的形成之间的先后关系或孰轻孰重,“身”“心”感通更强调的是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来回交织相互影响的,没有相互间的巩固,共同情感的建立也很难稳固。至此,圩镇完成了物质的和思想观念的改造,形成了圩镇地区的集体主义文化,形成了圩镇地区作为整体的一套生活方式。
文化是整个社会再生产的一部分,文化分析既需要结合社会政治经济的物质部分,又需要考察不易发觉的思想观念的变化。本文对于圩镇文化的考察,正是从考察圩镇整体的、包含各要素的生活方式中展开的。圩镇的文化与整体的生活方式的变迁紧密相关,文化的变迁与社会转型紧密相关。
“改造”时期是笔者观察圩镇文化变迁的起点,通过圩镇物质的和思想观念的改造,圩镇已然形成了一套需要再次审视的集体主义文化。具体看,圩镇干群在对于自然环境的改造过程中,圩镇形成了整个圩镇地区的“农工循环系统”,形成了一套以集体为主的、为本地服务的、有计划的生产方式,形成了一套有组织的生活方式。改造也不仅仅是物质的改造还是思想的改造,也正是在那时的干事创业中,圩镇干群“身”“心”相通,小农意识被改造和破除,圩镇民众的主体性得以显现。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强大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了整体生活方式的有效统一。
注释与参考文献:
1、摘自《<舌尖上的中国第七集:我们的田野>解说词》,来源网络,网址: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4/1023/17/15398581_419262887.shtml。
2、诗文为明朝东阁大学士高谷所作,摘自《圩镇》,网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b85ce0c00101agtp.html。
3、《神奇圩镇》编写组著:《神奇圩镇》,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8页。
4、费孝通1984年在圩镇、楚城和苏北调研完提出此观点。费孝通:《费孝通全集(第十卷》,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28页。
5、截止2017年,圩镇的耕地已经减少了701公顷(10515亩,1公顷=15亩)。资料来源:楚城市政府2017年8月编《楚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6、万老师是60年代出生,圩镇中心校教师。父亲是老革命,喜欢舞文弄墨,编写当地的村史,也曾被借调到政府任职。人称“老好先生”。
7、当地人称进城为“上街”。
8、楚城县在80年代“撤县建市”设立县级楚城市。
9、根据相关资料记载,56年江苏省楚城县设立圩镇工作组,58年大跃进时期组成圩镇乡,同年再改为圩镇人民公社。改革开放之后83年复称圩镇乡,下辖44个行政村。新世纪之初2000年撤乡建镇,并将部分村庄划入市区,由楚城市管理建设。2002年又将原来的行政村合并,形成22个新的行政村。2018年,也就是前不久,江苏省政府批复通过了撤销楚城市圩镇镇,设立楚城市“圩镇街道”。(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溧水区、楚城市、泗洪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网址: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18/5/15/art_46143_7638758.html)。
10、圩镇自古以来种植蔬菜,而不长粮食,缺主食是常态。从中也可以看到当时的主食糁子、糠为主。
11、李劲松《楚城历史文化简述》,未出版。
12、圩镇文化站藏文艺作品合订本。
13、生于1965年的圩镇村民D老师回忆。
14、圩镇某拆迁村村民。
15、C老人回忆。
16、徐俊忠:《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之魂》,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4期。
17、应申《伟大的治淮工程》,通俗读物出版社,1955,第9页。
18、至85年,楚城共动员了80.45万人次参加大型水利工程,完成了5170万工日和6457万立方米土方的工程量。
19、根据不多的档案,南腰大队老百姓最早自发的建成了包括“红旗圩子”在内的36个稻田圩子。但是在1969年,小规模的圩子还是难以抵挡运河开闸后的大水,这36个稻田圩子一下子就沉掉了34个圩子,共计664亩稻田,最后只剩下180亩可以有粮食产出,据统计该年粮食比往年水稻总产减少了三十万斤,对于缺少粮食的圩镇地区而言,这些产量不多粮食的损失非常可惜。
20、资料来源:楚城市档案馆,编号:p111437。
21、可以开垦荒田9000亩,改造五个湖荡的水面,将地面增高,可以改成5000亩粮田,加上现有的熟田1019亩、荒田1290亩,公社车路河南岸的粮田面积可达16309亩。
22、据统计,75年赵家庄生产了190万斤的粮食,赵家庄社员共分配138万斤粮食,不仅人均可以分得口粮446斤,集体提留作为种籽和饲料17万斤,还支援其他大队共35.7万斤粮食。
23、车路河南岸地区的孔戴大队建成了东圩,长安、征陆、北腰、南腰四个大队村庄建成了“征北圩”联圩。车路河以北蓬湖附近地区的得胜圩,包括了九个村。一直到现在,这些圩一直都发挥着它的功能,圩堤有排洪设置——四个排涝站。还有前进圩,70年代中后期开始建设,位于车路河以南,包括张家庄、张皮、仇家垛、北凡、南樊等村庄。湖西大圩,周长13华里,包含了湖西四个队,王西一个队。
24、全公社有大型联圩10个,机灌站16处,电灌站7处;全公社有农用柴油机755台、挂桨机336台、戽水机326台、拖拉机77台、抽水机79台,总马力9912匹。资料来源:中共圩镇镇党史(1978年12月-2002年11月),未出版。
25、根据当地县一级90年代《水利志》记载,据圩镇乡1985年的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在总面积92962亩中,耕地面积只占35.4%,比全县平均数低24.2%。而水面面积占55.2%,比全县平均数高29%。70年代初,圩镇地区干部群众削高垛,填低田,开新河,填废沟。圩镇公社先后在南腰大队和翟家大队试点,南腰大队平垛还田后种植水稻成功。[ 《楚城水利志》,第142页]这个记载语焉不详,很多内容并没有记载清楚,比如耕地中可以用于种植水稻和小麦的土地有多少?笔者不得不再次依靠已有的档案,努力还原那段不算完整的历史。
根据《圩镇人民公社67年上半年的三麦、油菜籽实收量统计表》显示:圩镇地区67年春三麦种植面积为2199亩,其中大麦种植面积861亩,单产393斤,小麦种植面积1337亩,单产334斤,46个大队中只有19个大队种植大麦或者小麦的。油菜籽8927.26亩,单产216斤。三麦和油菜是同季作物,暂且认为油菜地换季可以种植其他作物,那么67年圩镇共有耕地12463.26亩,其中粮田2199亩。而67年粮食分配中,粮食总量为419.5万斤,扣除掉种子和饲料的提留后,圩镇地区当年人均可分口粮为89斤,需要国家调拨1371.9万斤粮食,才能达到每人437斤口粮的水平。
根据1974年的一份简介,已经明确知道的,也就是赵家庄大圩完成,“九大圩”部分完成之后,圩镇当时已有垛岸(耕地)(只能种植油菜或者蔬菜)16700亩,有粮田6000亩。
1976年,根据《脱水蔬菜厂回报》[ 编号:154338圩镇脱水蔬菜的回报],当时耕地面积有2.2万亩,粮田6000亩文革前粮食产量为478万斤,75年增长到950万斤,75年国家供应由2200万斤下降到1500万斤,两个大队粮食完成了自给。而根据1984年的《楚城统计》文献,圩镇粮食占用耕地面积有9591亩,当年粮食总产776万斤。油菜种植面积14267亩,单产906斤,总产318万斤。其他农作物面积30212亩,蔬菜播种面积16563亩,常年种蔬菜面积7707亩、芋头6800亩、瓜类3368亩、胡萝卜14亩、其他3467亩。
26、载《人民日报》1958年4月11日期《油菜高产说楚城》。
27、这句话是在圩镇民众间广为流传,而根据最新找到的《人民日报》1958年4月11日期的《油菜高产说楚城》,其中是具体描述是“(楚城油菜籽)赢得了全国大面积高产第一名,如果一该县油菜集中产区的圩镇乡来说,那更是魁中之魁”。
28、资料来源:楚城市档案馆,编号:093015。
29、当时粮食的价格分为,籼稻二角,南油二角五,粳稻二角二。
30、比如后文提到的圩镇社办砖瓦厂的技术,就是由圩镇公社的两个年轻人从楚城砖瓦厂学习而来。
31、整个扬州楚城地区主要生产一些农机具、轻工日用小商品、小五金、化肥、农药、纺织品等等,60年代末,扬州地区社队厂有6076多家,社办1526家,队办4559家。其中楚城地区73年有160家社队企业,工人8525人。
32、扬州市经济委员会编《扬州工业交通志》,1995年,第448页。
3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编写组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六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387页。
34、温铁军《中国的问题根本上是农民问题》,网址: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84382589。
35、资料来源:楚城市档案馆,编号:154439。
36、徐俊忠:《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之魂》,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4期。
37、资料来源:楚城市档案馆,编号:152706。
38、资料来源:楚城市档案馆,编号:152706。
39、费孝通《费孝通全集(第十卷)》,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5页。
40、摘自张学诗《阵营港》,网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19aecb0102yupx.html。
41、马韵斐:《江苏楚城六十年音乐生活——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地方音乐志》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论文,2011年,第77页。
42、摘自毕飞宇《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载《花城》2013年总第203期,第56页。
43、《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十一月四日),载《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 。
44、资料来源:楚城市档案馆,编号:111910。
45、资料来源:楚城市档案馆,编号:111915。
46、沙垚:《实践中的人民性:“送戏下乡”与“群众艺人”的主体性——20世纪60年代社会主义农村的戏曲民族志》,载《开放时代》2018年05期。
47、马韵斐:《江苏楚城六十年音乐生活——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地方音乐志》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论文,2011年,第24页。
48、根据马韵斐的博士论文,1958年中国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厂长汪洋曾任楚城县委副书记,一批中央的文化干部如罗天婵等人下放到楚城,建立了楚城文化艺校。马韵斐的这篇博士论文中,提供很多有趣的材料。
49、马韵斐:《江苏楚城六十年音乐生活——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地方音乐志》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论文,2011年,第49页。
50、马韵斐:《江苏楚城六十年音乐生活——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地方音乐志》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论文,2011年,第49页。
51、资料来源:楚城市档案馆,档案编号:161810、161827。
52、倪伟:《社会主义文化的视觉再现——“户县农民画”再释读》,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53、倪伟:《社会主义文化的视觉再现——“户县农民画”再释读》,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54、马韵斐:《江苏楚城六十年音乐生活——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地方音乐志》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论文,2011年,第108页。
55、徐俊忠:《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之魂》,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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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该文为作者硕士毕业论文的绪论和第一章,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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