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联官僚特权阶层的定位:九评写作组当事人回忆录札记
在中苏论战的语境中,苏联的社会性质是断裂的:斯大林时期是社会主义国家,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时期是资本主义复辟国家。

(一)毛泽东不认为斯大林是官僚主义统治
在实际论证苏联社会性质时,还是颇费周折的。
首先,在赫鲁晓夫那里,斯大林恰恰是社会主义体制的破坏者,对苏联实行了一种官僚主义的恐怖统治。
毛泽东在为斯大林辩护时,承认斯大林过分强调专政,破坏了一部分法制,但他没有破坏全部法制:破坏了一部分宪法,但民法、刑事诉讼法只破坏了一部分,没有完全破坏。他过分强调专政,但苏联的专政基本上还是对的。民主不够,但也有苏维埃民主。有缺点,有官僚主义,但他终究把苏联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国家。打败了希特勒。如果都是官僚主义,都是官僚机构,怎么能做到这些呢?说苏联是由官僚主义者统治不能说服人。
毛泽东的说法似乎是以成败论英雄。当然,从实践检验的角度说,不无道理。
(二)用“特权阶层”定位后斯大林时期的苏联社会
那么,从斯大林时期到赫鲁晓夫时期,苏联并没有成为一个失败国家,也没有发生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变革,又为什么变成了一个资本主义复辟的国家呢?

在写作第九评《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时,写作班子的任务是论证苏联已经是一个资本主义复辟的国家,必须找出资产阶级实行统治的依据。
他们采用了“特权阶层”这一提法,即苏联党政干部已经不是人民公仆,而是一个有特殊权力和特殊利益的阶层。
最初曾经想用“高薪阶层”一词,经过斟酌觉得不妥,高薪的标准是什么?怎么样才算高薪?很难说清楚。巴黎公社的原则在十月革命初期曾实行过,但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就必然要拉开距离——那么就涉及到“距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了;何况,一讲“高薪阶层”便要涉及斯大林,斯大林就对一部分人实行了高薪制度,还能怎么说?
还曾经想用“官僚资产阶级”的提法,又考虑苏联当时仍保持着公有制,并未实行私有化,很难证明存在一个“官僚资产阶级”。因此决定用“特权阶层”的提法,为表明其阶级性,前边再加上“资产阶级”,叫做“资产阶级特权阶层”。
需要展开论述的是:这个特权阶层包括哪些人,他们同社会上的资产阶级分子是什么关系,他们是怎样形成的,赫鲁晓夫掌权之后推行修正主义路线,使他们的地位发生什么变化等等。讲特权阶层问题,不能依靠苏联社会上存在资产阶级分子活动的事实——从苏联报刊上搜集许多事例和材料。
因为,斯大林时期也有特权阶层现象。
事实上,斯大林在世时,在1952年10月举行的苏共第19次代表大会上,苏共中央的报告中指出:在一些党的组织中,出现了堕落和腐化现象。有些党组织的领导人,把党组织变成由自己人组成的小家庭,“把他们小集团的利益放在党和国家的利益之上”。有些工业企业的领导人,“忘记委托他们管理和领导的企业是国营企业,竟然企图把这些企业变为他们的世袭领地”。有些党组织、苏维埃机关和农业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不但不保护集体农庄公有经济的利益,反而自己盗窃集体农庄财产”。那是否意味着斯大林时期就已经资本主义复辟了呢?这肯定不能说。
于是,写作组只好进行逻辑构建:凭空地进行“概括的分析””,认为这个特权阶层是由党政机关、企业、农庄的领导干部中的蜕化变质分子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构成,他们同苏联工人、农民和广大知识分子是对立的。
后斯大林时期的苏联,新资产阶级分子不仅在数量上空前增长了,在社会地位上也有根本变化。在赫鲁晓夫上台前,他们在社会上不占统治地位,在赫鲁晓夫上台后,随着修正主义思潮的泛滥和修正主义集团逐步掌握党和国家的领导权,他们在党、政、经济、文化等部门占据了统治地位,从而形成了苏联社会上的特权阶层。苏联人民同他们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阶级矛盾。

九评文章认为,这个特权阶层是目前苏联资产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赫鲁晓夫修正主义集团主要的社会基础。赫鲁晓夫修正主义集团是苏联资产阶级特别是这个阶级中的特权阶层的政治代表。
就凭着这个判断,毛泽东发动了文革,直到去世前不久,还发出党内指示: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三)论证有难度?邓小平以智慧释之
在讨论和修改关于苏联已形成一个资产阶级特权阶层这一部分文稿时,由于充分论证有难度,邓小平说了一句耐人寻味而很有智慧的话,他说:有些情况,讲得少了,有道理,讲多了,反而没有道理;说得少了,清楚,说得多了,反而不清楚,反而露了马脚。
在说明资产阶级特权阶层已在今日苏联社会上占统治地位之后,文章作出一个重要论断,断定伟大的苏联人民用血汗创立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正在面临空前严重的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当时提出,只说到这个分寸,不要说已经复辟,不要说已经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似乎进退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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