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大集体比包产单干更先进吗?
今日读头条,看到了《人民公社大集体比包产单干先进吗?》(原创2023-04-17 11:18·园丁爱历史)。
对此,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一,先说说大集体与包产单干的性质
在这里说的大集体主要是指“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营形式,即采用工分制进行分配的生产队模式;这里的“包产单干”是指在生产队没有解体条件下的个体承包经营模式。而不是指现在的单干模式。
我们知道,在生产队的管理体制是社员大会、队委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生产队的分配体制是工分分配体制,即按照社员提供的劳动量进行记工,并在年终按照劳动者的工分累计量进行年终收入的分配。在这里,生产队模式是以社员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生产模式。
那在集体所有基础上采用的包产单干模式,是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体经营模式:社员在管理上是自主管理,在分配上是除了上交国家和集体的之外,余下都是归社员个人直接所有。因此,这同样是一种以社员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生产模式。
因此,从经济实体的性质而言,生产队和包产单干是同一种性质的生产模式,它都以劳动者为主体的,都是全面体现了劳动所有权的生产模式,或者说都是消费价值生产方式。
二,大集体与包产单干的区别
上面我们分析了生产队模式与社员的包产单干模式,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就这一点而论,两者没有区别。
那么,两者的区别又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从体现生产力要求的角度看,包产单干模式是个体经营模式,社员个体必须解决农业生产中的一切问题,例如需要满足农业生产对体力劳动的需要,需要满足农业生产对脑力劳动的需要,需要满足农业生产对土、肥、水、种、密、保、管、工等各方面的需要,也就是说,因为是个体经营方式,社员必须要成为一个多面手,能够满足农业生产对劳动积极性与生产科学性等各方面的各种需要;生产队模式是集体经营模式,是合作劳动模式,合作模式的好处是可以取长避短地利用不同劳动者的特点,满足农业生产的各种需要:例如,年轻的壮劳动力可以多干重体力的农活,而年迈的社员或女性劳力可以做一些轻便的农活;有技术的可以干一些精细的、技术要求高的活,一般社员可以干一些粗活;有文化的可以做一些科技含量多的农活,文化不高的社员可以干一些科技含量不高的农活等等。
从生产力的角度看,集体生产具有分工协作的好处,即使同样是体力劳动为主,但分工与协作相结合更能提高劳动生产力。
从生产力角度看,集体生产,由于可以采用大田亩种植,更适宜于机械化作业,而分户种植,由于必须把田块碎片化处理,因而则阻碍了农业机械的使用或限止了农业机械的作业效率。
生产队集体经营时田块多有四、五亩,连片的作业区,适用于大型机械耕种;而分户经营后,一家一户的只几亩地,而且分布在多处,即使是使用机械,效率也极低,同样的机械,在生产队一天收割四五十亩稻子,在分户种植条件下,可能一半的田亩数都完成不了。
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包产单干的好处是生产的结果完全由社员个人承担,是直接的多劳多得,而在生产队集体经营条件下,生产队的生产成果需要按照社员得到的工分进行分配。虽然两种模式都体现了社员的劳动所有权,但是,单干模式是直接进行了体现,而生产队模式需要采用按劳分配制度模式进行体现。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一个制度与社员分配要求和生产发展要求的适应问题:在工分分配的具体制度能够反映社员劳动差别并体现生产要求时,社员的权利要求就会得到体现,社员就会处于积极状态;当工分制的具体制度处于不适应状态,就需要生产队的管理体制进行制度管理来适应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因此,生产队模式在体现社员的劳动所有权时需要有相应的管理要求。
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就调动人的积极性看,因为人都是自利的,因而单干时的社员的积极性应该比生产队时的社员积极性更高一些;但人不仅是自利的,而且也是有惰性的。因此,个体劳动的效率并不一定比集体劳动的效率更高,有时甚至完全不如集体劳动时的效率高。在集体劳动的环境条件下,如果采用的是按时间记工的方式,那你需要有足够的劳动时间;在采用定额记工条件下,你必须至少要做到和人家一样多的数量,你才能拿到平均工分。因此,集体劳动具有一种竞争的性质,常常会出现你追我赶的现象。相反,如果是一个人在田里干活,做快了没有人表扬你,做慢了也没有人来催你;你做好了,没有人来表扬你,做得不好,也没有人来责罚你。因此,个体劳动完全可以比集体劳动干得效率更低、质量更差;而简化作业则是必然发生的事情,在个体劳动时,在没有监督的条件下,劳动者会千方百计地想出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农活的办法,这就是简化作业的做法。
有人说生产队时有干不完的活,而分到户之后农活就大大减少了,这很大程度上就是简化作业或减少工序的缘故。以种麦子为例,生产队时,在稻子收了以后,需要翻田,上肥、把泥土斩细,撒种,盖麦、挖沟等多道工序。分到户之后呢,在稻子还没有收割之前,即把麦种直接撒在稻田里,稻子收割时麦苗已经出了,然后在稻子收完后,开个沟即可,多省事啊。
三,生产队的集体种植是不是比包产单干更先进呢?
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基本原因就是分工与协作的效率必然高于个体经营。这也是资本主义所以战胜封建社会生产方式的原因所在。资本主义生产并不一开始就是机器大生产,而是从工场手工业开始的。工场手工业的优势就在于劳动技能的专业化、生产工具的专业化以及生产过程的整体化管理,提高了生产力,从而战胜了大而全、小而全的个体生产方式。
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一开始分户单干的两年,在农业种植的积极性发挥方面,是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就是在开始的两年而已,之后,这种作用也就消失了。这与生产队的工分制度的具体形式更替变化在开头的几年也能促进社员积极性发挥的情形是相似的。而如果再与在单干条件下人的惰性的存在的消极作用相抵消,所谓的包产单干所起的作用就十分有限了。
四,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来看包产单干
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来看包产单干,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限制了农业生产机械化的实现,从而使我国农业失去了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机会。
假如我们确定包产单干的开头两年增产是真实的(分户种植之后的粮食产量是估算的,并非实际计量的结果)。但是,这种增产所形成的收入事实上并不能抵消包产单干的成本增加。在以前的文章中我已经谈过这个问题,例如,在生产队时,一个在30多户人家,100多口人,200亩左右的田,每年脱粒只需要用两台脱粒机+两只马达即可。但分到户之后呢,每户人家都要买一台脱粒机和一只马达,这一笔费用就需要七、八百元。这在当时的粮价水平的条件下,是需要多年的增产收入才能弥补呢?
所谓发展生产力,是提高生产的投入产出水平,而不是粮食增产了,就是发展了生产力了。如果粮食增产的收入不能大于成本增加的水平,这不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是降低。
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问题。
包产单干以及之后解体生产队的做法,而且还保持几十年不变,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处于长期的停顿状态。
在1974年时,江苏丹阳涟湖农场,那时由于实现了机械化种植,人均种植的田亩数达到百亩之上。现在近五十年过去了,但苏南地区人均种植的田亩数是多少呢?与刚开始分户种植时相差不大。这几十年来没有什么提高。不能实现高度的农业机械化,不是没有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工业生产条件,而是因为一家一户的经营方式,妨碍了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几亩田还分布在几个地方,即使有了机械作业,也没有效率。而不能实现高度机械化,就不可能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而没有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收入自然也没有办法提高,农村振兴就是一句空话。假如我们今天的农业生产率水平也能达到人均种植百亩之上的水平,农民的收入就不会低于打工收入,怎么会出现农村空心化现象呢?又怎么会有田地荒芜现象?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以来,从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生产,从电力的运用到自动化生产,从自动化生产再发展到今天的智能化生产,其整个的社会生产发展趋势,都是分工与协作的高度不断发展,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由资产者的个体经营方式,向资产者合资经营方式发展。现代股份制与传统业主制,本质上就是集体经营与个体经营的区别。只不过这是资产的经营而已。社会主义生产自然也有个体经营和集体经营的区别。工分制与包干户就是集体经营与个体经营的区别,只不过这是劳动经营而已。
到底是集体经营更先进些还是个体经营更先进些,这实际上只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只要我们了解一下从资本主义以来的经济发展史,答案自然就包含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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