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底毛主席和康生联名发出“反特务斗争必须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方针”
该文件全文如下:
华中局并转一、二、三、四师,山东分局,五师:
毛泽东 康生
亥感
王震的秘书李慎明在《对毛泽东几个误解的澄清》一文指出【1】:
【有人说,1957年反右中我们处死了某某人,这当然不是事实。其中所举的林×被处死,连质疑者自己都承认,这是在1968年,而不是1957年。被处死的原因,笔者也不知其详。但笔者相信今后对此会有真实详细的档案披露。20世纪50年代曾任罗瑞卿秘书、后任国家公安部部长的陶驷驹告诉笔者:
在撰写《王震传》的1994年,笔者经过批准,在中央档案馆查阅了当年相关的档案资料,完全证实了笔者老领导的说法。
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
谁敢象毛主席这样珍惜人的生命?
谁能够象毛主席这样采取如此强有力的措施保护人的生命?
如果不是毛主席鲜明提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方针,那么会有多少冤案产生?
毛主席去世后,毛主席定下的这一方针是否得到延续,还是发生了变化?
再进一步思考:
毛主席为何把相信群众和相信党,作为两条根本原理那么郑重提出来?【2】
这是否和老百姓如此虔诚相信毛主席有直接关联?【3】
请注意,这里说的老百姓应该可以包括那些改造好的国民党战犯的。【4】
至于那些被改造成正常人的日本法西斯,那也应该属于老百姓之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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