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音乐学院院庆时间的辨正

作者:向延生 来源:文艺理论与批评 2019-03-03

蔡元培、萧友梅1927年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所高等专业音乐学府“国立音乐院”(现上海音乐学院前身,1929年改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简称“国立音专”),到1937年,该院培养了许多杰出音乐人才,创作出许多传世作品。

为培养急需的抗战文艺干部,毛泽东、周恩来等人1938年初倡议在延安建立了高等文艺学府“鲁迅艺术学院”(简称“鲁艺”)。陕甘宁边区政府上报国民政府教育部要求成立鲁艺未被批准,边区政府便自筹经费于1938年4月独立创办了该校,陆续设立戏剧、音乐、美术、文学四个系及多个创作、演出、研究单位。鲁艺音乐系七年共培养出352名学员、700余名进修生,每年都有结业学员走上工作岗位。11946年鲁艺迁至新解放区办学,发展成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与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后名华北大学三部),又各自培养了300余名学生。延安鲁艺音乐系第二期结业的李凌,1946年底起先后在上海和香港创办了业余性质的中华音乐院。

1938年初蒋介石委派陈立夫出任教育部部长(国民政府无文化部,陈又兼管文化事务),就是要利用他长期镇压共产党和左翼文化运动的经验,来压制当时蓬勃高涨的学生抗日爱国运动和共产党在延安开办鲁艺等教育文化活动,包括在国统区开展的“新音乐运动”。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1940年初领导出版了《新音乐》月刊(李凌等人主编),陈立夫责成教育部也于1940年初编辑、出版了《乐风》月刊(规定每期都要由教育部次长负责审稿),与之直接抗衡,陈立夫还在创刊号上发表署名文章《乐教之复兴》。1940年秋陈立夫在重庆建立国立音乐院,首任院长谢寿康未到任,由教育部次长顾毓琇代理。1942年维护进步学生的第二任院长杨仲子被陈立夫调离后,陈立夫还曾兼任该院院长,并亲自挑选了于次年继任的院长吴伯超,二人多次开除、甚至逮捕该院的进步师生。1947年该院搬迁至南京办学。

中央音乐学院的创建

1949年新中国即将成立时,统筹全国高等专业音乐教育事业的中共中央宣传部,于8月5日致电中共东北局,调东北鲁迅文艺学院的吕骥、向隅来北平,与已在北平的贺绿汀共同领导筹建新中国的国家级音乐学院及接管原国统区的音乐院校等事宜。9月初由吕骥(东北鲁艺院长)和李焕之、李元庆(华北大学音乐科的正、副主任)以及李凌(香港中华音乐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组成中共临时党组。议决由东北鲁艺音乐系和音乐工作团的部分人员、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科、上海和香港的中华音乐院,与被接管的原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原南京国立音乐院,联合组建成立国家级音乐学院。9月底确定院址在天津后,东北鲁艺、华大音乐科、中华音乐院、北平艺专音乐系的师生陆续来到天津,清扫整修校舍房屋和围墙等,为建院做准备。原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则为其分院。

根据吕骥等人的提议,该院起初也定名为国立音乐院,院属各部门1949年10月17日正式对外办公,11月17日全院开始上课。12月18日政务院确定院名为中央音乐学院,由周恩来总理提议任命原香港中华音乐院院长马思聪为院长;吕骥、贺绿汀为副院长,吕骥兼任党总支书记、主持院务工作;贺绿汀、向隅为中央音乐学院上海分院正副院长。

南京解放后被军管会接管的原南京国立音乐院及附设的幼年班(在常州)师生,1950年4月中旬才抵达天津并入中央音乐学院。6月17日中央音乐学院补行成立典礼,以后该院都是以此日作为院庆纪念日。1952年全国教育机构院、系调整时,教会学校燕京大学音乐系也并入了该院。2

建院时间被改变

中央音乐学院的老领导相继离任后,继任的领导人认为国民政府1940年在重庆建立的国立音乐院,才是该院“六个前身里的主体”。1990年该院把此事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文化部,要求以1940年作为中央音乐学院院史的起始时间。此事受到文化部的严厉批评,时任文化部代部长的贺敬之同志认为这是“不分西安(指国民党)和延安(指共产党)”。3

2000年该院改属教育部,2009年仅“向教育部上报相关资料备案”4,于次年就自主举行了“建院70周年”纪念活动。但是许多校友对60周年院庆怎么就变成了70周年纷纷提出质疑,不认同重庆国立音乐院是中央音乐学院前身里的主体。这件事直接造成了校友间思想认识上的混乱与行动上的分裂,许多人拒绝参加此后的院庆活动。

此事的积极推进者黄旭东(《中央音乐学院学报》原副主编)1999年曾在《中国艺术报》《音乐周报》发表多篇文章,探讨“如何实事求是地计算校、团的‘年龄’”。后又专门撰文《中央音乐学院成立于哪一年》,认为中央音乐学院成立于1949年12月18日(政务院为学院命名的日子)。理由是“一所学院,已经正式命名,领导也已经任命到任,既有校舍、设备,又有合格的师资,且已正式上课并对外公开演出,进行艺术实践,难道还不能说学院已‘成立’?”5

可是2012年黄旭东再发表文章《尊重历史 实事求是——就中央音乐学院校史起始年问题答校友问》(以下简称黄文),认为1950年组成中央音乐学院的6个单位里,“只有重庆-南京国立音乐院是一所正规、独立、较完整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其他单位均是独立学校中的一个系或部门,有的还具有业余性质。”文章还罔顾历史事实地说:“中央音乐学院……与国立音乐院的办学宗旨从原则上说,没有根本区别。”“在教学计划、学科设置、课程开设、教材使用、专业要求、教学内容……基本上都是延续或继承国立音乐院的”;而且认为“6个前身中,国立音乐院的教师所占比例最大”,“带到天津的……图书、乐谱、音响(唱片)资料是6个前身中最多的”,所以它是“中央音乐学院前身里的主体”,血缘关系“与国立音乐院最为亲近”。6

黄文没有尊重历史,没有实事求是,回避了许多重要的原则问题。文中列出的“六个理由”牵强附会,混淆了关键事实,曲解了问题的本质与是非。

历史事实与原则是非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由共产党领导建立的中央音乐学院,与1940年国民政府在重庆所建的国立音乐院,完全是两个时代、两种社会制度的产物。在办学的宗旨和方针,在培养目标、教材使用等方面,怎么可能一致?国立音乐院是要贯彻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倡导“儒家乐教”,陈立夫声称要以“唯生论”来反对共产党的“唯物论”。而1950年10月20日由中央音乐学院院务会议确定的教育方针则是:“1、以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进行革命理论与实际的教育,培养革命的人生观与科学的思想方法。2、以世界古典的、苏联的、中国民间的与近代中国革命的音乐,进行音乐理论与实际的教育。3、以各种方式与当前的实际斗争、以及群众的音乐工作相结合,达到学用的一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培养联系实际、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与实际工作能力。”7两者根本就是大相径庭。

从表面看,国共两党甚至国内外的音乐学院,在乐理、视唱练耳、和声、作曲、指挥、声乐、器乐等专业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形式上,当然都会有一些共同或相似之处。但在办学宗旨、课程设置、教材内容等方面,中央音乐学院与国立音乐院有许多根本性的区别。且不说中央音乐学院开设有多门马列主义等政治、史论课程,音乐专业课程也强调学习民族唱法,演唱、演奏中国的曲目,还开设有民歌、曲艺、戏曲等许多学习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方面的课程,提倡向民间艺人学习,强调为人民服务,深入生活,学用结合,去工厂、农村、部队、街头演出。这与主要使用外国的教材、教学内容和方法(声乐科学生都不唱中国歌曲,学习的主要是西洋乐器,几乎不演奏中国乐曲),致力培养音乐名家的国立音乐院,怎么可能一样呢?

鲁艺与中央音乐学院

1949年中央音乐学院组建时的中共临时党组和其后的院领导成员,院属各部、处、系、团的负责人,基本来自延安鲁艺音乐系及其后续单位(国立音乐院只有进步教授江定仙担任作曲系主任)。从领导班子组成、贯彻中共文艺路线、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教学方针、课程设置等方面,延安鲁艺与其后的中央音乐学院才真正是一脉相承,有充足理由成为该院五个组成单位里有血缘关系的主体。

延安鲁艺音乐系(该系的15名教师应邀出席了毛泽东召集的延安文艺座谈会)及其后续单位,在战争年代汇集和培养了许多杰出的音乐人才,达到了很高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他们学用结合地创作出许多经典音乐作品。如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郑律成的《八路军进行曲》《延安颂》、吕骥的《抗大校歌》、何士德的《新四军军歌》、贺绿汀的《游击队歌》《新中国的青年》、向隅的《红缨枪》、安波的《拥军花鼓》、马可的《南泥湾》《咱们工人有力量》、卢肃的《团结就是力量》、曹火星的《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李劫夫的《二小放牛郎》、王莘的《歌唱祖国》、周巍峙的《志愿军战歌》、刘炽的《我的祖国》等,秧歌剧《兄妹开荒》以及歌剧《白毛女》《农村曲》《军民进行曲》等。鲁艺音乐“系”在战争时期以及新中国建立后数十年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创建的业绩,都是国民政府建立的“国立”的音乐“院”,完全无法比肩的(这期间国立音乐院仅刘雪庵、江定仙、陈田鹤等教师创作出一些作品)。

1940年成立的国立音乐院在十年里共培养了549名本科、借读和选修学生。8但是国立音乐院的一些进步学生,如严良堃(按周恩来和重庆八路军办事处的指示考入该院学习)、张文纲、王震亚、苏夏、黄祖禧、郭乃安、谢功成等人,毕业后都进入共产党领导的中华音乐院等单位工作;李佺民、黄翔鹏、吴祖强、段平泰等人只在南京国立音乐院学习了一两年,后来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严良堃、吴祖强更是于1954年由中央音乐学院选派去苏联留学,才取得了后来的成就。这些人还多为国立音乐院里的中共地下党员。

鲁艺音乐系1939年春天就在延安成立了“民歌研究会”(1941年改名为中国民间音乐研究会),聚集体之力历时6年收集、整理、出版了许多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珍贵资料。东北鲁艺和华大音乐系延续了这一传统。中央音乐学院成立时也设有研究部,抢救性地录下了民间艺人华彦钧(俗名“瞎子阿炳”)演奏的二胡曲《二泉映月》等珍贵音响资料,1954年研究部发展成为该院的民族音乐研究所(现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前身)。

在延安鲁艺的影响和江定仙等进步教师的支持下,重庆国立音乐院的部分学生1945年建立了学生社团“山歌社”,编配、演唱和出版中国民歌。但这只是学生们自发的行为,院方并没有介入和支持。

延安鲁艺在极度艰难的条件下,编辑出版了《鲁艺校刊》《文艺工作》《歌曲月刊》《民族音乐》《星期音乐》等期刊,存留有该校的创立缘起、教学大纲与计划、课程表、师资力量、教学创作演出等方面的许多珍贵历史资料,著名音乐家黄自的学生向隅还编写有教材《作曲法》。

重庆国立音乐院未见出版刊物,教材有杨荫浏油印的《国乐概论》,教育部铅印的《乐风》月刊只刊有国立音乐院的一些演出讯息。当时中国所使用的昂贵的西洋乐器全部依靠进口,乐器紧缺的鲁艺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建立了张贞黻领导的乐器制作室,自己制作大、小提琴(1949年后发展成北京乐器制造厂)。中央音乐学院也设立有乐器制作室,国立音乐院却没有这一设置。

师资力量与音乐资料

在师资力量上,延安鲁艺及其后续单位,陆续汇集了从法国留学归来的作曲家冼星海,大提琴家张贞黻;在作曲与教学上都卓有成就的吕骥、贺绿汀、向隅、李焕之、郑律成、安波、马可、卢肃、王莘、时乐濛、张鲁、寄明、瞿维、刘炽、陈紫、曹火星、李群、黄准、李劫夫、傅庚辰、丁鸣、秦咏诚、谷建芬等人;唐荣枚、杜矢甲、李波、王昆、郭兰英、管林、孟于等歌唱家;何士德、任虹、金紫光、李德伦、严良堃等指挥家;李元庆、李凌、赵沨、麦新、孟波、周巍峙等音乐理论家。

国立音乐院先后汇聚了江定仙、杨荫浏等许多音乐家,但是从抗战开始许多人就陆续离开了该院。如应尚能去了国立剧专,刘雪庵去了湖北社会教育学院,缪天瑞去了福建音专,胡然去了湖南音专,蔡绍序去了成都艺专,张文纲去了广西艺专,严良堃去了香港中华音乐院;李抱忱、张洪岛、张权、洪士袿等人出国留学;音乐教育家陈洪(后任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主任)与黄友葵(后任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留在南京,丁善德(后任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李翠贞、范继森、王人艺去了上海,曹正去了苏北解放区,林声翕去了香港,朝鲜人金律声1945年以后失联。

1947年初国立音乐院搬到南京后,从上海聘请了弗兰克尔、苏士林等多名外籍兼职教师,受战事影响,从1948年冬开始他们已不再来南京授课。1949年初蒋介石下野后,院长吴伯超按照教育部的指令要把国立音乐院迁往台湾,遭到师生们的反对,他孤身前去台湾时因乘坐的太平号轮船中途沉没遇难。教务主任陈田鹤去了福建音专。从1949年初开始,国立音乐院就已处于瘫痪停课的状态,师生中有的去了香港、台湾和国外,4月南京解放后有些师生又参加了解放军。由代理院长宋广祥(原训导主任)率领,1950年4月该院并入中央音乐学院时已是徒有其名,师生人数也相当有限(而黄文却把早已离开的缪天瑞、张洪岛等人,从国立音乐院毕业后去中华音乐院工作的许多人,仍然计算为1950年并入中央音乐学院时的国立音乐院教师)。中央音乐学院中来自东北鲁艺、华大三部、中华音乐院的教职员多达116人9,比当时国立音乐院的教职员加学生的总数还要多。

至于音乐资料,战时成立于重庆的国立音乐院,各方面的物资都非常缺乏。以至于抗战胜利后1947年该院搬迁至南京时,国民党教育部为此还特别从国立上海音专调拨了一批音乐书谱给国立音乐院。据中央音乐学院创办时的当事人周柱铨(后曾任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系主任)著文回忆,“1950年南京音乐院教师到天津……未见有很多教学用唱片、图书运来。”“唱片、图书、钢琴大都来自(北平)艺专”。10至于黄文特别说到的国立音乐院的“汽车等交通设备”,据段平泰(原南京国立音乐院学生、现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回忆,是南京解放后才由解放军的军管会调拨给该院使用的。

统战的底线

黄文说,以重庆国立音乐院作为中央音乐学院的前身和主体,有利于对台湾国民党的统战工作,甚至主张邀请曾经兼任重庆国立音乐院院长的陈立夫,来北京参加2000年中央音乐学院的院庆纪念活动。把重庆国立音乐院作为新建立的中央音乐学院的主体,既违背于历史,也超越了政治原则与统战工作的底线。国民党的元老陈立夫晚年反对“台独”、致力祖国统一、呼吁改善两岸交流,但是邀请已经百岁高龄又重病住在台湾医院里的陈立夫,来北京参加中央音乐学院的院庆,显然有一点异想天开。

2010年“70周年院庆”时,中央音乐学院编辑、印发的介绍该院概况的画册里,把1940年重庆国立音乐院自成立起的各位院长顾毓琇(代理)、杨仲子、陈立夫、吴伯超,列为中央音乐学院的第一至第四任院长,中央音乐学院的首任院长马思聪竟然成为了“第五任院长”,如此编排让人瞠目结舌。

黄文还以上海音乐学院的院庆日为例,来佐证他也是在“拨乱反正”,说该院一直到“1982年……才首次明确承认1927年11月成立的国立音乐院是上海音乐学院的前身,将学院的历史从1927年算起,名为庆祝建院55周年”。可是历史事实却并非如此——1949年上海解放后,贺绿汀、向隅奉命去接管他们曾经就读的原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10月15日他们到沪就任正副院长。11月27日全院师生在学校的教学楼前拍摄的大合影照片,顶部就印有“国立音乐院上海分院念贰周年校庆纪念”11,证明该院1949年时就已经从1927年起开始计算院史。此历史照片现在仍然展出在上海音乐学院的校史馆里。

前身、主体与组成单位

中央音乐学院最初虽然拟用“国立音乐院”的名称,但据当事人吕骥说,这是为了溯源于蔡元培、萧友梅1927年在上海最早创办的国立音乐院,并不是要接轨于重庆与南京的国立音乐院。后来考虑到中央音乐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多所音乐院校联合组建的,政务院决定采用现在这个院名。中央音乐学院和教育部,应该都无权擅自改变政务院的这个决定。

1950年并入中央音乐学院的是1947年迁至南京的国立音乐院,但是黄文却要以其前身1940年建立于重庆的国立音乐院作为中央音乐学院的起始。却又为何不同样以东北鲁艺(成立于1946年而不是黄文所说的1948年)和华大音乐科的前身——1938年初建立的延安鲁艺,作为中央音乐学院院史的起始?

国民政府教育部1940年在重庆所建的“国立音乐院”,与1938年在延安建立的以鲁迅命名的“鲁艺”,在性质、规模、影响等方面有很大不同。绝不是“国立”的与“地区性”的关系,也不是“音乐院”与“音乐系”这样表面上的等级关系,根本就不能如此简单抽象地进行比较(如鲁艺“音乐系”培养的学生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是“国立音乐院”无法相比的)。更何况中华民国政府1949年退出南京,被解放军军管会接管的原南京国立音乐院,这时已经就失去了其“国立”的法理基础和“独立”的地位。

作为历史悠久,且校名、领导人、地点、校舍一脉相承的上海音乐学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确实有——国立音乐院、国立音专、私立上海音乐院、汪伪国立音乐院、国立上海音专等具有“血缘”关系的前身,1949年以后又陆续并入了原国立福建音乐专科学校、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系、教会学校金陵大学音乐系,但仍然以上海音乐学院为主体。

1949年组建成中央音乐学院的五个单位,与中央音乐学院都没有直接的师承或延续关系,只是其当时的联合组成者,中央音乐学院并没有“前身”。如果要探求其主体,显然也应该是在多方面都与其血脉相承的延安鲁艺。但中央音乐学院筹建时的领导人,从全局和团结的立场出发,以并列的地位来看待当时所有的组成单位,以其胸怀体现了一视同仁、平等兼顾的原则,显示了很高的理论及决策水平。

各方面都已经安排就绪的中央音乐学院在开学、运转了半年后,当时已经没有院长、教务主任和许多师生,且年余没有正常教学,显然也算不上什么“正规”和“较完整”的南京国立音乐院,于1950年4月才并入中央音乐学院。它作为该院的组成单位还可以理解,但是认为它、甚至其前身重庆国立音乐院是建立中央音乐学院的主体,则缺乏事实与逻辑的根据,让人无法认同与接受。

1   见中国延安鲁艺校友会1995年编印的《延安鲁迅文艺学院校友录(1938—1945)》,内部资料。

2   见中央音乐学院1990年编印的《中央音乐学院院史》,内部资料。

3   2016年笔者写作本文前,对原文化部艺术教育局局长方仟的电话采访。

4   黄旭东:《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就中央音乐学院校史起始年问题答校友问》,《人民音乐》,2012年第1期。

5   黄旭东:《弄斧集》,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年,第292页。

6   黄旭东:《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就中央音乐学院校史起始年问题答校友问》。

7   见中央音乐学院1990年编印的《中央音乐学院院史》。

8   见原国立音乐院学生1988年编印的《国立音乐院校友录(1940—1949年)》,内部资料。

9   见《中央音乐学院校友录》,内部资料。

10  周行:《周行论乐》,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85、88页。

11   “念”为“廿”字的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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