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分红近3亿的资本家罚了自己110万工资

2026年9月6日深夜,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了一份编号为"星宇字(2026)第(007)号"的红头文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总经理周晓萍扣薪12个月;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副总经理李树军调整分工、不再分管人力资源,并扣薪6个月;人力资源总监俞志明免职;人力资源部部长李梅降职调岗。
深夜下发,次日撤回——这份"自罚清单"在公众视野里活了不到一天。而它本来要平息的,是一桩更早发生、真实灼伤了107个年轻人的事。
“二选一"
2026年7月,星宇股份一口气招进440名应届毕业生,其中不少是硕士。入职不过一个月,8月,其中107人被叫去谈话,收到一道选择题:要么以"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拿半个月工资走人;要么接受强制调岗,去流水线"打螺丝"。这些人当初应聘的,是技术岗和管理岗。
流传出来的录音里,HR还补了一句:常州有个400多人的HR群,配合签字的,以后背调不会为难你。
"配合签字"——这是整个事件里最冷的一处细节。它谈的不是这一份工作,而是你的下一份工作。一个刚毕业、简历上还没有任何东西可写的年轻人,在这种语境下没有选择。所谓"二选一",从来只有一项。
8月25日,常州市人社局通报介入,定性为"协商过程中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而当地人社部门的专项调查结论是,星宇股份"不存在违规享受就业和人才类政府补贴行为"。两天后公司公开致歉,承诺给3个月求职生活补贴,11月底仍未就业的再补6个月工资。9月2日业绩说明会上,周晓萍亲自出面,用词是"深刻反省""真诚道歉"。
然后就是9月6日那份文件。
110万和2.73亿
"自罚"这个词本身值得琢磨。它把一份企业内部的问责,说成了一件近乎私德的、克己的事。但要衡量一份处罚的重量,得先看被罚的人靠什么活着。
2025年年报显示,周晓萍作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当年税前薪酬总额110万元。扣薪12个月,理论上的上限就是这110万。
而作为实际控制人,她直接持有星宇股份42%股权,通过其全资企业星宇投资间接持股6.19%,个人合计48.19%;加上一致行动人、其母孙娥小持有的6.11%,家族合计约54.3%。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5.657亿元。仅这一年,周晓萍个人可分得约2.73亿元,家族合计约3.07亿元。2023年至2025年,公司实付股息分别约为3.4亿元、4.26亿元、5.65亿元,按各年持股比例估算,她个人三年分得约5.86亿元。
110万元,不到她一年分红的0.5%。
换个角度更直观:按年报现金流量表,2025年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合计13.13亿元,年末在职员工7532人,人均年度用工成本约17.4万元。440名应届生一年的用工成本约7656万元——不到周晓萍一人当年分红的三分之一。
也就是说,公司为了让这440个岗位"算得过账",省下的钱还不及老板一年分红的一个零头;而省这笔钱的代价,是让107个刚刚走出校门的人,在人生第一份工作里学会一件事:原来"个人原因"四个字,是可以被要求签的。
这里必须补一句公道话:经核查公开信息,周晓萍近三年并无二级市场减持套现记录,其持股比例的重大变动源于2025年2月父亲周八斤去世后的继承与财产分割。她不是靠套现获利。但也正因她的财富来自股权分红而非薪酬,一份"扣薪12个月"的处罚从一开始就不在真正的痛点上——它罚的是口袋里的零钱,动的是面子,不是利益。
"查无此岗"的人力资源总监
如果说"自罚"的算术让人皱眉,那么这份罚单里真正的荒诞,在于第二个人。
被免职的"人力资源总监"俞志明,1965年6月生,现年61岁。翻遍星宇股份2022至2025年的年报,他的履历里从来没有"人力资源总监"这个职务:2005年至2022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4月兼任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起任董事。2025年4月董事会换届,他离任董事,年报未披露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2026年7月公司递交港交所的上市申请资料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中同样没有他的名字。
公司官网"晋升通道"页面上,管理序列写得很清楚:初级者、班长/组长、主任、部长、副总——没有"总监"这一层。多名在职和离职员工对媒体表示,公司没有"人力资源总监"这个称谓,"副总下面只有部长"。有媒体查其内部办公软件,俞志明的职位显示为"部长"。
而就是这样一个人,成了这份罚单里被处理得最重的一位——免职。
唯一说"公司有人力资源总监岗位"的,是常州新北区人社局9月8日的回应:俞志明是党委书记兼人力资源总监,属退休返聘,"该职位不在对外披露的范围之内"。而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6月发布的信息显示,他的职务是星宇车灯党委书记。
于是我们面对的是一份奇特的清单:年报里没有的岗位,官网里没有的层级,内部软件里没有的头衔,员工嘴里没有的称谓——但在处罚文件里,它就是那个"直接责任人"。
这就逼出几个必须回答的问题。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是法定信息披露文件,高管任职情况白纸黑字写在上面。如果俞志明真的是人力资源总监,那公司多年未如实披露高管任职;如果他不是,那被免职的又是谁?更关键的是——2026年7月那份"岗位优化整合方案"到底是谁批的?440人的春招、107人的解约,是哪一个环节、由哪一个人拍板的?这个人在不在这份名单里?
"道歉有用的话,要劳动法干嘛"
8月初,星宇股份股价还在97元上方;到月底跌至78元附近,一个月蒸发约54亿元市值;9月3日盘中触及74.88元,创年内新低。9月7日处罚文件流出当天,股价反而上涨3.59%,收于79.06元。市场的逻辑很直白:罚了,说明事情在收尾,利空出尽。
这个反应本身就说明,"自罚"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安抚被伤害的人,而是为了安抚市场。同期,大众中国确认启动专项调查,奔驰被曝立案,港交所收到投诉并转交上市科核查——而星宇股份正在冲刺港股IPO,7月29日刚刚二次递表。这份罚单服务的对象,很清楚。
网上有句高赞评论:道歉有用的话,要劳动法干嘛。
话糙,指向不糙。《劳动合同法》对经济性裁员有明确的实体和程序要求: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以"个人原因"诱导员工签署辞职文件,而在公司并不缺钱的情况下(2026年6月底账面现金及存款27.38亿元,2025年经营现金流净额24.37亿元),性质不是"沟通方式简单生硬",而是对法定程序的规避。用人社局的话说,是"缺乏充分有效沟通";用大白话说,是先把事办完,再想办法把它说成合规。
守法经营不是成本,是底线
星宇股份的故事之所以值得写,不是因为一家企业裁了107个人——市场竞争中的人员调整每天都在发生。它值得写,是因为这家公司的每一步都踩在同一条逻辑上:把法律义务当成可以协商的成本,把监管和舆论当成需要管理的风险,把道歉和内部处罚当成可以定价的公关支出。
于是就有了"罚自己110万"——反正她一年分红2.73亿;就有了"免职一位人力资源总监"——反正这个岗位在年报里根本不存在;就有了"深夜发文、次日撤回"——反正态度已经表达过了。
这套算术在报表上是成立的,在股价上甚至也成立(第二天就涨了)。唯一不成立的,是它对面站着的那107个人。他们中的71人已经重新找到工作,22人通过面试拿到入职通知,14人仍在面试。数字在收尾,日子也在继续。但一个社会对"守法"的期待,恰恰建立在这类事情被如何收尾之上。
"人权"这个词容易被说大。但对一个刚毕业的年轻人来说,人权就是:我的劳动合同不该因为公司想省钱而被诱导解除;我的"个人原因"必须真的是我个人的原因;我不该因为不肯签一份假的辞职报告,而被威胁影响下一次背调;以及,当我被这样对待时,我所在的城市能给我一个说明白了的处理结果,而不是一份半夜发出、清晨撤回的内部文件。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守法经营从来不是企业家对社会的恩赐,而是市场准入的前提。一家年营收152.57亿元、前五大客户贡献64.7%销售额的行业龙头,比谁都清楚"合规"两个字的分量——它只是选择在顺风的时候把这两个字放进招股书,在承压的时候把它们放到一边。
所以回到那个问题:中国的企业家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守法经营、尊重人权?
答案不在道德呼吁里,在成本结构里。当一次违法的代价显著高于一次"自罚"的成本;当一份年报里的隐瞒一定会换来问询和处罚,而不是"不在披露范围内"的搪塞;当107个人的劳动权,和2.73亿元的分红在同一个天平上被认真称量——那时候,就不再需要董事长替自己开罚单了。
在那之前,所有的"深刻反省"和"真诚道歉",都只是这道算术题里的一个加数。
星宇车灯的“二选一”,在人类社会中,从来都不可能是单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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