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翻修正】资本的自动拜物教:马克思1864-1865年手稿中从“作为资本的货币”到“作为资本的资本”的过渡
作者:雅奈娜·德·法里亚(Janaína de Faria)
https://academic.oup.com/cje/article/50/1/193/8300977?searchresult=1
摘要:本文重构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三卷中,对贯穿资本主义生产、流通、占有与再生产全过程的资本拜物教展开论述的范畴演进路径。基于丰富的文本证据,本文的重构表明,利息如何成为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价值增殖形式的前提,进而形成了货币能够“自行滋生”更多货币的自动拜物教。现有学术文献已对《资本论》中,马克思从简单商品流通中的货币,到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这一过渡展开了广泛探讨,本文的分析也以此为起点。但本文认为,马克思在1864-1865年手稿(即《资本论》第三卷的初稿)中,还完成了另一个根本性的范畴过渡——从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到作为资本的资本的流通,而据笔者所知,这一过渡至今尚未被学界识别。正是在作为资本的资本的流通中,货币资本所有权本身具有内在收益性的拜物教观念,才被确立为资本主义的一般特征。事实上,时至今日,资本投资决策始终会预先考量一个无风险基准利率,而这一利率被认为源于货币资本所有权本身。马克思构建的这套高度复杂的理论体系,对于理解当代资本主义发展的意义,远不止于将利息界定为体系性的前提;它还揭示了资本拜物教衍生出的进一步颠倒:如果当下对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意味着未来能获得更多的货币流入(利息),那么未来的收入流也可以对应当下的资本价值(即资本化),由此便衍生出虚拟资本范畴——这一范畴对于理解当下众多学者所说的金融化进程至关重要。
1.引言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中,对资本范畴给出了著名的界定:资本是“自行增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价值成为“自动的主体”,即“支配的主体”。资本是能够自行增殖的价值主体,这一观点看似抽象、初读之下甚至颇为怪异,却与日常的经济运行,尤其是所谓金融领域的核心准则高度契合:货币必须生出更多的货币,而且速度越快、收益率越高越好。当然,生产型与商业型企业的资本投资,最终也必须带着更大的价值额回到起点,同样要求速度越快、收益率越高越好。但核心的问题在于,生产资本与商业资本的收益——企业主收入,看似源于企业在竞争市场中生产、销售商品的效率(这其中包含了复杂的商业活动与流程),而利息却仿佛源于货币资本本身固有的某种属性。正因如此,正统经济学理论常常将利息视为一种“机会成本”,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印证了一个事实:利息已然成为一切价值增殖形式的前提。事实上,在任何一个时点,市场中都始终存在一个“基准利率”,它不仅是市场交易的参考基准,也是合同签订乃至司法判决中的计算依据,马克思早已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一现象。
尽管马克思将“货币(资本)能滋生更多货币(利息)”这种世俗观念,在逻辑上称为“荒诞的”,但他同时也认为,这种错误的认知,恰恰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流通、占有与再生产的社会体系本身特殊的结构与运行方式。马克思《资本论》研究的核心目标,正是要揭示政治经济学如何沦为资本拜物教性质的俘虏,进而无法把握社会各阶级收入的真正来源——这些阶级正是资本主义体系的底层支撑,即资本家、工人与土地所有者。在马克思看来,拜物教深深植根于一系列核心的颠倒关系之中,这些颠倒主要源于商品、货币与资本的交织流通,最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表面,呈现为仿佛“自然”的规律。换句话说,事物看似拥有的“自然”属性,实则根本不是其本身固有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下历史地形成的,并且始终依附于这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最终建立在作为阶级剥削前提与结果的私有制之上。这一点,对于我们整体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展开的、对政治经济学三位一体公式的批判至关重要,这一批判在《资本论》第三卷手稿第七章达到了顶峰:资本、土地所有权、劳动,看似分别是利润、地租、工资这三种不同收入形式的独立来源。但马克思特别强调,事实上,在人们的认知中,看似是资本固有收入的,并非利润,而是利息:
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就是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公式。
其次,因为正如以前已经指出的那样,利息表现为资本所固有的、独特的产物,与此相反,企业主收入则表现为不以资本为转移的工资,所以,上述三位一体的公式可以更确切地归结为: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在这个公式中,利润,这个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剩余价值形式,就幸运地被排除了。——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四十八章
商品拜物教与货币拜物教,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就已被提出;而在马克思主义文献中讨论远少于前者的资本拜物教,在第一卷上述的第四章中就已有所提及:“生息资本是M-C-M'这一循环的缩写,是没有中介阶段的最终结果,简而言之,就是M-M',是生出更多货币的货币,是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这一论述在《资本论》第三卷手稿第五章第四节中得到了进一步展开,马克思提出,在生息资本中,“M-M'作为主体的资本公式”得到了呈现,“这个自动拜物教发展到了纯粹的形式,成为了自行增殖的价值、能生出货币的货币”,因此“社会关系最终完成了物(货币)同它自身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货币资本仿佛本身就拥有自动自行增殖的能力。但马克思同时指出:“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
为了精准探究究竟是何种底层社会进程与关系,让利息得以表现为资本最典型的收入形式,本文重构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三卷中,揭示资本自动拜物教的范畴演进路径。要对这套宏大的分析进行综合,面临着诸多困难,尤其是这要求我们时常细致地梳理马克思高度抽象、相互交织的范畴体系——这些范畴被逐步引入理论框架,用以解释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特殊逻辑中日益复杂的要素。显然,受限于本文的研究范围与核心论点,部分范畴只能以描述性的方式简要概括,与本文研究对象无直接关联的理论内容,也无法展开深入探讨。
本文的分析起点,是马克思以理论抽象的“显微镜”剖析的、看似普通的商品与货币的交换,以此捕捉其背后的社会经济逻辑。马克思首先考察了简单商品流通,也就是在社会分工以市场为中介的背景下,交换的驱动力是独立商品生产者满足自身多样需求的过程,并在此过程中拆解了货币所承担的各项职能。然而,对货币与商品在流通过程中进出运动的分析,引出了新的问题,让我们不得不认识到,交换的驱动力并非只有需求的满足。下文将论证,货币的贮藏职能,是马克思实现从简单商品流通到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这一过渡的关键,而《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第四章,正是首次提出了作为自行增殖价值的资本范畴。
关于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如何产生更多的价值,以及剩余价值如何以利润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一谜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逐步引入更复杂的范畴予以解答,这一分析贯穿第二卷,最终在第三卷手稿第四章完成。我们将看到,这一过程为揭示资本拜物教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在马克思看来,尽管剩余价值只能由生产领域的资本从工人身上榨取,但(1)单个生产资本以利润形式实现的剩余价值比例,与其自身榨取的剩余价值量并不匹配;(2)并未从工人身上榨取任何剩余价值的商业资本,同样倾向于获得市场平均利润率。资本收益的真正来源——特定的阶级剥削社会关系,被剩余价值分配与占有的规律本身所遮蔽,而这一规律,是由资本在各自竞争市场中的所有权形式与总量所驱动的。尽管读者或许会发现下文对范畴的浓缩综合有所助益,但必须说明的是,马克思理论中到这一阶段为止的内容,已在现有马克思主义文献中得到了充分的探讨。
而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识别出马克思在1864-1865年手稿中完成的另一重过渡——从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到作为资本的资本的流通,这一过渡正是在引入生息资本范畴时完成的。既然生息资本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的各个流派中都已有过大量讨论,那么这一发现的核心意义究竟何在?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学界对生息资本的解读仍存在巨大分歧,基于马克思的理论对20世纪初的“金融资本”、当代全球经济的“金融化”进程展开的理论拓展,同样众说纷纭。直接回归马克思的原著展开研究,尽管极具挑战,却能在三个方面做出广泛的贡献:(1)精准界定生息资本在马克思的价值、剥削与拜物教整体理论中的作用;(2)评估马克思理论遗产在当下的现实意义与局限性;(3)厘清马克思主义不同金融理论路径之间的共识与分歧,判断其与马克思本人的范畴分析是否契合——当然,基于历史与理论依据,对其做出合理的偏离与发展也具有正当性。本文聚焦于第一个目标,揭示马克思《资本论》中这一此前未被识别的范畴过渡,同时也为后续针对另外两个目标的研究奠定基础。
此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二版》(MEGA²)项目正在陆续出版马克思的原始手稿,也推动了21世纪学界对这位19世纪德国思想家著作的重新讨论。就本文的研究对象而言,2015年出版的马克思1864-1865年经济学手稿英译本——也就是恩格斯整理《资本论》第三卷的原始底本,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马克思正是在这部手稿的第五章引入了生息资本范畴,而恩格斯对这一章节做了大量的编辑修改,最终形成了《资本论》第三卷的第五篇。恩格斯在第三卷序言中也提到,第五篇是“全书最重要的部分”。在笔者看来,生息资本范畴的核心意义,恰恰在于其普遍性,这也是我们有理由将其纳入“作为资本的资本的流通”这一特定理论框架下的根本原因——马克思在手稿中第五章第四节的原始标题,就清晰地体现了这一点:《剩余价值的外化与生息资本形式中一般的资本关系》。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对这一标题做了小幅修改,这也恰恰说明,在当下马克思理论研究复兴的背景下,回归马克思的原始手稿,对我们精准研究这一问题至关重要。
2.贮藏(作为货币的货币)与向作为资本的货币的过渡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的辩证分析,以“商品”为起点,拆解了商品的价值形式,最终在逻辑上推导出货币是价值的必然表现形式。第三章《货币或商品流通》,则分析了货币在简单商品流通中承担的各项相互交织的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以及作为货币的货币。而最后一项职能,恰恰为马克思在后续章节中展开的、向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的过渡,铺平了道路。本节的重构,将聚焦于商品与货币在流通过程中的进出运动,这对于下文分析作为资本的资本的流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我们先简要梳理货币的前两项职能: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价值尺度职能表明,尽管商品进入市场时,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在场,但作为劳动产品的商品,在进入流通时,就已经带着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价值,也就是价格。因为价值的计量行为,必须先在观念中完成,再转化为约定俗成的价格标准单位。而商品在市场上标注了价格,就意味着商品形式的价值C,“想要”转化为货币形式的价值M,其所有者想要将它售出。此时,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就介入进来完成交换行为。商品的价值,随着第一形态变化即售卖C-M得以实现,而第二形态变化即购买M-C,则完成了单个商品的循环C-M-C——这一循环的前提是,售卖的目的是为了让所有者能够购买其他商品。然而,这些交易必然嵌入在构成流通领域的交换网络之中:
组成一个商品的循环的两个形态变化,同时是其他两个商品的相反的局部形态变化……可见,每个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所形成的循环,同其他商品的循环不可分割地交错在一起。这全部过程就表现为商品流通。——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
这一循环的起点与终点,是价值量相等、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因此交易的最终结果,可以归结为“商品同商品的交换,也就是社会劳动的物质变换”。从这个意义上说,构成商品流通全过程的每一次独立交换,其最终目的,只能是通过获取有用物品,将独立的私人生产者联结起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以一般等价物为中介的商品流通,与直接的物物交换有着本质区别。有用物品在消费后就会消失,但一旦采取商品形式,流通过程并不会因为某件商品退出市场而终结——它总会在货币形式上留下等价的价值,而这一价值,又会成为永久联结私人独立生产的社会链条的交换中介:
每一个商品在流通中走第一步,即进行第一次形式变换,就退出流通,而总有新的商品进入流通。相反,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却不断地留在流通领域,不断地在那里流动。
当然,这一过程可以被货币退出流通的行为所中断,此时,货币就执行了贮藏货币的职能。它暂时退出了流通手段的职能,而它之所以能执行贮藏职能,恰恰是因为它在流通中拥有的权力:它潜在地可以购买任何使用价值,但这种绝对社会财富的无限表达能力,始终受限于它的数量。这一矛盾,推动着人们不断积累这种“随时可用的社会权力”,也正因如此,交换过程本身成了私人在流通之外积累凝结价值的目的,“流通本身成了目的”。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最初正是从M-C-M的循环出发,展开对贮藏货币范畴的论述,他在其中写道:“在这个方面,贮藏货币已经潜在地具有了资本的职能。它被否定了单纯的交换手段的属性。”
尽管资本的承担者与货币贮藏者一样,始终被迫以货币形式私人积累价值,但考虑到二者与流通领域的关系,支撑其积累行为的底层逻辑却截然不同:
这种绝对的致富欲,这种价值追逐狂,是资本家和货币贮藏者所共有的,不过货币贮藏者是发狂的资本家,资本家是理智的货币贮藏者。货币贮藏者竭力把货币从流通中拯救出来,以谋求价值的无休止的增殖,而精明的资本家不断地把货币重新投入流通,却达到了这一目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
因此,占据主导地位的,并非贮藏货币所代表的、将货币从流通中抽离的逻辑;作为资本,货币必须不断地被投入流通:“在这里,不像在贮藏货币的场合那样,货币和商品之间没有对立。”事实上,被锁在钱柜里的货币,无法自行增殖,也无法在结构上重新创造商品流通持续进行的条件。玛莎·坎贝尔对向资本过渡的范畴分析,正是立足于商品流通条件自我更新的必然性。她特别强调了马克思的核心观点:在C-M-C循环中,交换的目的只能是需求的满足,而在循环的终点,商品的使用价值会随着消费而消失,“商品也失去了价值形式,因为对于C-M-C循环的目的来说,价值形式并非必要;产品不需要采取商品形式,也能满足需求。换句话说,需求的满足,可以通过商品交换之外的多种社会安排来实现”。
尽管索伦·毛弱化了自我更新原则的重要性,但他坚定地认为,当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中,放弃C-M-C循环转而拆解M-C-M循环时,向资本的过渡在逻辑上是完全自洽的,而M-C-M循环并非“任意的假设,而是对商品分析的必然结果”。货币范畴M,是对商品C分析的辩证结果,而C-M与M-C这两个独立的交易环节,既可以纳入C-M-C循环,也可以纳入M-C-M循环,二者互为镜像。但在M-C-M循环中,货币被投入流通后,会“回流到它的出发点。因此,在这里,货币作为资本的流通,和货币作为单纯货币的流通之间,有着一目了然的区别”。然而,M-C-M循环本身是不合逻辑的,因为一笔货币与另一笔货币的区别,只在于数量的差异,因此“这一过程的完整形式是M-C-M'”。以货币形式存在的价值,不断作为资本重新进入流通并实现自我再生产,因此不会被还原为单纯的货币形式。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被定义为永久的“自行增殖”过程,它要求价值在流通中不断在M与C之间完成形态变化,这也使其与简单商品流通形成了根本区别:
简单商品流通——为买而卖——是达到流通以外的最终目的,占有使用价值,满足需要的手段。相反,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本身就是目的,因为只是在这个不断更新的运动中才有价值的增殖。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
马克思在第五章中探讨的核心矛盾是:在商品始终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前提下,如何能从流通中取出比投入的更多的货币(剩余价值)。熟悉《资本论》的读者都知道这一著名的结论:“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一方面,剩余价值必须通过在流通中按价值购买的商品M-C,在流通之外的消费过程中产生;另一方面,这种商品使用价值的消费,必须能创造新的价值,并在流通中实现C-M'。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六章中,揭开了资本总公式的秘密,这一论证他早已在《大纲》与《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做过初步勾勒,毛对此做了精准的概括:
要让价值在M-C-M'循环中持续存在,就必须将商品的消费纳入自身的过程,同时不失去其价值形式……劳动力——马克思在这一阶段称之为“劳动能力”,正是唯一一种在消费过程中不会导致价值消失的商品。因此,只有当资本消费劳动力时,也就是当它不再仅仅是流通形式,同时成为生产方式时,它才能成为流通的主导形式。——Mau, S. 2018. The transition to capital in Marx’s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
马克思在第六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论断:只有当雇佣劳动普遍化之后,“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才普遍化”;资本“只有在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才会产生”。而最终促成这一不对称交换前提的历史进程,马克思直到第一卷的最后一篇才展开详细论述,在此之前,他始终将这一前提作为既定的存在。最重要的是,二者的关系,在表面上呈现为简单的商品流通:它“表现为自由契约的结果”,是平等的个体之间的交换,工人为了换取按照劳动力市场条件确定的报酬,付出相应的劳动。工人没有生产资料,也没有生活资料,只剩下对自身人身的私人所有权,这其中天然包含了他们的劳动能力(尽管这种能力在不同个体身上并非同质)。在这种条件下,没有商品流通的中介,他们就无法满足自身的需求。工人将自己的劳动力视为商品,其价格以工资的货币形式表现。在出售劳动力C-M之后,他们将货币花费在一篮子生活资料上,这些生活资料的总价值,与劳动力的价值相等M-C。通过这种方式,工人占有并消费了他们所出售的商品即劳动力的等价物,实现了自身的再生产,并不断地重新回到劳动力市场。
表面上看,这种特殊商品的流通,是典型的为买而卖的简单流通。这一判断本身并无错误,因为交换的目的确实是满足需求,但这一循环,是通过被纳入资本循环而驱动的;而资本循环的自我更新,恰恰是由工人的生存必须持续出卖劳动力这一事实所保障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再生产,归根结底是人的生命的再生产,从根本上说是从属于资本循环的无限重复的,而商品与货币的流通,正是这种社会性联结的主导中介。
3.作为资本的货币:价值增殖的核心范畴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到第七篇中,拆解了生产过程中资本价值增殖的核心范畴。就本文的研究目的而言,可将其简要概括如下:资本家将货币作为资本投入流通,购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工人付出的活劳动,既保存了预付的不变资本c(劳动对象与劳动资料,以价格表现)的价值,再生产了可变资本v(工人的生活资料,以工资表现)的价值,此外还生产了剩余价值s,这正是资本积累的基础。
剩余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采取剩余价值的形式,构成了价值增殖的根源:它是工人集体创造的价值中,未以工资形式被自身占有的部分。换句话说,工人阶级获得的货币收入,并非与他们创造的新价值相对应,而只是与劳动力的市场价格相对应。但工资形式,“消灭了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这种神秘化,正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核心。
而生产过程的更新,意味着被私人占有的剩余价值,会不断作为新的资本循环,重新被投入流通,反复购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这两种特殊商品,也就是资本的可变组成部分与不变组成部分。关键在于,“把剩余价值当作资本使用,或者说,把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叫作资本积累”;反之,“把货币从流通中抽离,恰恰与它作为资本实现价值增殖的目的背道而驰”。这一论断与上一节的分析形成了呼应,但区别在于:《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考察的生产领域,是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对抗性阶级关系的永久再生产过程,这一过程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中介;而在第二卷中,他揭示出商品生产,实际上是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M-C…P…C'-M'中,一个必要的中断环节。
在《资本论》第二卷第一篇中,马克思逐一拆解了货币资本循环M…M'、商品资本循环C…C',以及二者所嵌入的生产资本循环P…P'的每一个交易环节。正如希法亭所精准阐释的:“货币资本、商品资本、生产资本,并非独立的资本类型,而只是产业资本的特殊职能形式。”马克思特别强调,资本在流通中,会不断在商品形式与货币形式之间完成形态变化,而“这些形态变化过程,作为流通过程,始终是简单的商品形态变化过程”。以货币资本循环M-C…P…C'-M'为例,它在流通中包含两个交易环节:第一个是M-C,第二个是C'-M'。如果脱离价值生产过程…P…孤立地看,C'-M'只是价值额更大的C-M,并不会与它所源自的M-C形成对立,表现为资本的价值增殖。举例来说,市场上“100美元购买木材”与“一批桌子卖出500美元”,是两笔相互独立的销售行为,其中货币只执行了流通手段的职能,即便这两笔交易被纳入同一个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循环M-C…P…C'-M'中,也是如此。
因此,当脱离资本循环孤立看待时,以货币为中介的交换行为,会掩盖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也就是以价值的同质形式表现的、积累循环起点与终点之间的对立。正因如此,“在产业资本的循环中,货币资本只执行货币的职能,而这些货币职能,只有通过它们与循环其他阶段的联系,才同时具有资本职能的意义”。
在货币资本循环中,价值从货币到商品的第一次形态变化M-C,具有二重性,因为C由劳动力L与生产资料mp共同构成。此时,C并非作为待售的商品资本存在,而是生产资本的预付价值。马克思特别分析了,资本家必须以货币形式持有一定量的贮藏货币,才能逐步将其转化为流动资本(劳动力、劳动对象)与固定资本(劳动资料)的各个要素。这一要求,通常源于各个生产部门与生产单位的技术特性:比如,在农作物成熟之前,雇佣工人进行收割是毫无意义的。而资金的短缺,可能会导致投资“半途而废”,比如未完工的建筑工程(当然,这并非总是资金短缺的结果)。
而价值的第二次形态变化C'-M',则是商品资本的职能,因为M'是C'所代表的价值与剩余价值,最终实现的货币表现。这一环节,被认为是整个过程中“最困难”也“最重要”的部分,因为它取决于单个资本循环,在多大程度上融入并从属于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行动态。假设商品资本C'-M'成功实现,资本家就可以将所得的货币,用于“享受资料”的消费、生产再投资,或是以独立的价值形式积累起来,用于未来的消费或投资。为了后续重新开启资本循环而暂时搁置的、以货币形式存在的剩余价值贮藏,与“职能资本的组成部分”的贮藏货币,在功能上有着本质区别,后者是保障价值增殖循环不中断的必要条件。“以货币形式存在的剩余价值的贮藏状态”,是积累过程的伴随物,“为剩余价值转化为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铺平了道路”。资本家将“潜在的货币资本”锁在钱柜里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新的投资需要更大的规模(积累的集约式或外延式扩张)、当下经济的盈利水平较低,或是为了应对循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波动而建立储备。这种形式的贮藏货币,往往会随着资本投资与再生产的规模扩大而同步增长。
但必须注意的是,上文所讨论的C-M与C'-M'两次价值形态变化,都只针对单个货币资本循环M-C…P…C'-M',仿佛资本家会等到一个循环结束,才重新开启下一个循环,而这只符合部分现实。显然,资本家的核心目的是实现资本的价值增殖,如果生产的价值无法顺利实现,他们很可能会选择停止再投资。但每个产业资本家,绝不会将全部资本只投入一个循环;如果这样做,在完成第一次形态变化M-C(购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与第二次形态变化C'-M'(出售生产的商品)所需的流通时间内,生产就必须完全停止。从资本价值增殖的逻辑来看,这是完全荒谬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第二篇中,通过资本周转时间这一核心概念,对这一问题做了细致的探讨:周转时间是相互排斥的生产时间与流通时间之和,在同一生产部门内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都存在巨大的差异。他的研究特别考虑到,单个资本家会相继开启一个又一个资本循环,因此在任何一个时点,每个私人生产单位中,都有多个处于价值增殖不同阶段的资本循环同时运行。因此,货币资本总会周期性地被释放与闲置,各个循环之间相互支撑,确保生产与流通永远不会中断。当我们将价值增殖视为相互关联的循环的周期性流动时,周转时间,就成了决定“为了使一定量的生产资本不断执行职能,必须持有的货币资本量”的核心因素。希法亭对此做了很好的总结:“因此,从资本流通的机制本身,就必然会产生出或多或少的货币资本,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在这个意义上,资本家的库存记录,会追踪商品资本与货币资本的存量与流量;如果循环的任何一个阶段出现形态变化的延迟,资本价值就会在不同形式上出现停滞:M-C阶段表现为贮藏货币,…P…阶段表现为闲置的生产资料与未被占用的劳动力,C'-M'阶段表现为无法售出的商品库存。尽管我们在概念上对不同功能的闲置贮藏货币做了区分,但在表面上,货币资本从流通中的抽离,是毫无差别的。“当资本家需要资金时,他根本不会去思考手中货币的具体职能,只会动用手里的一切货币,来让自己的资本流通重新运转起来。”马克思也提出:“货币资本停留在货币状态,是运动中断的结果,无论这种中断是符合目的还是违背目的,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是符合职能要求的还是违背职能要求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的分析中,一个尤为重要的特点是,他并未引入信用货币与信用体系,因此从流通中分离出来的“潜在货币资本”,始终保持着它“原始的现实形式”,也就是金贮藏。这种将贵金属作为货币现实形式的假设,看似不符合现实,却能揭示出,货币所承担的各项职能,必然源于资本主义生产与流通过程本身的流动与回流,而非依赖于国家与银行看似主观的信用创造。这是一种方法论上的处理,让我们先把握资本生产与流通(即资本再生产)的动态,再去理解由此衍生的信用体系。马克思也明确写道:“至于这种潜在的货币资本在间歇期间,还会以生息的形式存在,比如银行的有息存款、汇票、各种有价证券,我们在这里暂不研究。”因此,第二卷中对信用货币与信用体系的抽象,绝不意味着马克思将资本的存在与信用割裂开来;他提出,“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货币贮藏”,潜在的货币资本,是以银行存款、政府债券与股票的形式存在的。
这里的核心问题在于,资本家为了资本流通而必须积累的个人贮藏货币,可以从“闲置的货币资本”,转化为以利息形式占有一部分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事实上,“在这些闲置的时期,它当然不能带来任何利润——在资本家看来,这是一种原罪”。而这一矛盾,只有在引入生息资本范畴,也就是马克思实现从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到作为资本的资本的流通的过渡时,才得以解决。受限于篇幅,本文无法完整梳理马克思在第三卷手稿中对信用体系的概念建构,因为这需要将作为货币的货币的另外两项职能——支付手段与世界货币,纳入作为资本的资本的流通分析中。但精准把握这一范畴过渡,是我们展开马克思《资本论》中,关于复杂的国内与国际信用体系理论的必要前提。
4.作为资本的资本
假设工人阶级已经被榨取了大量的潜在剩余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手稿中,拆解了资本内在的分配规律,而全书的最终落点,正是对政治经济学三位一体公式的批判:
马克思在第一卷第四章中引入的剩余价值,必然会表现为与自身不同的形式,也就是利润、利息(以及与之对应的企业主收入)和地租。第三卷对剩余价值的各种必然表现形式的长篇论述,最终以第七篇为顶点,构成了三卷《资本论》的收官之作。——Murray, P. 2016.The Mismeasure of Wealth: Essays on Marx and Social Form
尽管本文会简要阐述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但本节的核心,是拆解那个看似是资本特有的、普遍的“果实”的范畴:利息。我们将证明,当马克思引入生息资本范畴时,他提出了资本作为资本进行流通的观点,这一观点具有深远的影响,其中就包括资本拜物教的自然化。
马克思在第三卷手稿的第一、二章中指出,产业资本家面对的价值增殖,并非与生产过程中对象化的无酬活劳动的相对量直接相关的剩余价值率s/v,而是相对于预付总货币资本的利润率s/(c+v)。马克思提出,在剩余价值率既定的情况下,部门内部与部门之间的竞争,会推动资本在各个行业之间持续流动,永久地追逐更高的盈利水平。这一过程最终会形成一般利润率,也就是经济中所有执行职能的资本,都倾向于获得均等的利润率。因此,无论不同资本榨取的潜在剩余价值量有多大,同等规模的预付资本c+v,都倾向于获得同等规模的利润p。在这个意义上,剩余价值的占有,是由私人投入流通的总价值的资本所有权所调节的,而非单个资本实际榨取的剩余价值量。而商业资本同样遵循利润率平均化的规律,这一点再次印证了上述分配原则:商业资本完全不会直接从工人身上榨取剩余价值,也不会为剩余价值的“蓄水池”注入新的价值,反而流通费用还会消耗这个蓄水池。
而当利息——这种最完成、最具拜物教性质的收入形式,被纳入资本主义剩余价值分配规律的分析中时,问题就变得更为复杂了。纯粹的货币资本私人所有权,与其在产业或商业中执行的职能相分离,成为了这种神秘化收入形式的分配基础。在第三卷手稿第五章中,马克思再次强调,在M-C与C'-M'这些孤立的流通行为中,货币资本M只执行货币的职能,商品资本C'只执行商品的职能。但生息资本M-M'的情况完全不同,这正是它的特殊性质所在:
在现实的运动中,资本并不是在流通过程中,而只是在生产过程中,在剥削劳动力的过程中,才作为资本存在。生息资本却不是这样。它的独特性质也正在于此。——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一章
生息资本,是资本本身在流通中作为商品所采取的形式,这种形式源于它自行增殖的潜能:“贷出的货币的使用价值,就是它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创造平均利润的能力。”它的运动形式可以表示为M-M-C-M'-M',也就是资本家将初始的货币M贷给借款人,作为回报,贷款人会按照利率,从价值增殖过程中产生的利润中,获得一部分分成。在法律合同的中介下,这种关系并非等价交换——资本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流通在流通过程中呈现出特殊的动态:“我们已经看到,在流通过程中,资本以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的形式存在。但在这两种形式中,资本都没有作为资本本身成为商品。”与M-C或C'-M'中等价交换的交易不同,作为商品的资本本身,并不直接适用价格概念,以及生产与流通中的竞争所形成的复杂价格形成机制:“因此,从简单商品的立场来看,这里的一切关系都是荒诞的。资本只有通过自己的价值增殖,才表现为资本。”
然而,马克思主义文献往往忽视了,资本作为商品进行流通,对整个体系有着深刻的系统性影响:生息资本,并非仅仅是社会总资本中,在“货币资本家”与产业家、商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中流通的那一部分。尽管第三卷手稿第五章的内容较为零散,但我们依然能从中发现,马克思完成了从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到作为资本的资本的流通的进一步范畴过渡,这一过渡带来了深刻的质性变化,而手稿中第四节的原始标题,对此做了最精准的概括:《剩余价值的外化与生息资本形式中一般的资本关系》。
在马克思看来,作为资本的资本,仿佛能“生出”利息,货币资本所有权仿佛能“滋生”更多的货币。他提出,产业资本家与商业资本家获得的,并非经济中的平均利润率,而是扣除了利率之后的企业主收入。“执行职能的资本”,获得的始终是“企业主收入(=利润-利息)”;即便产业或商业资本家使用的是自己积累的资本,这一点也不会改变:“即使资本属于执行职能的资本家,全部归他所有,这一现实运动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更准确地说:
因此,甚至在他是用自有资本经营的场合,他也必然把他的平均利润中与平均利息相等的部分,看成是他的资本本身在生产过程之外生出的果实;同这个独立化为利息的部分相反,他把总利润超过这个利息而形成的余额,看成是单纯的企业主收入。——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三章
在资本家的视角中,资本以利息形式M-M'实现的自行增殖,是源于货币资本所有权本身的“既定事实”,因此,无论资本是否投入生产或商业领域,利息都被视为资本天然的产物。尽管利率最终根本上取决于利润率,但在表面上,二者的关系仅仅表现为法律规定的收入分成,它源于作为职能的资本与作为所有权的资本之间的分离,与资本的归属无关。“因此,利息是资本所有权本身产生的纯利润。”企业主收入,仿佛源于执行职能的资本(生产或商业),而利息则源于一般的货币资本所有权本身,是资本“固有的属性,是纯粹的自动物”。马克思在其他地方写道:
平均利润不表现为直接既定的事实,而是表现为通过研究才能确定的各种相反变动的平均化的最后结果。利息率却不是这样。它是普遍适用的,至少在某一地区是普遍适用的,它是每天确定的事实,这个事实对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来说,甚至是它们从事活动时计算上的前提和项目。生出2%、3%、4%或5%,成了每100镑货币额普遍具有的能力。——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二章
货币是价值独立的、普遍的形式M,而利息则成了资本价值增殖独立的、普遍的形式M-M'。资本因此表现为本身就具有产生利息的普遍能力。这正是总利润与利息的量的分割,所衍生出的质的区别:
创造价值,提供利息,成了货币的属性,就象梨树的属性是结梨一样。贷款人也是把他的货币作为这种可以生息的东西来出售的。但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我们说过,甚至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也会这样表现,好象它并不是作为执行职能的资本,而是作为资本自身,作为货币资本而提供利息。——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四章
将利息视为资本价值的既定前提,意味着人们默认,货币本身就能产生更多的货币。尽管利息只能事后从利润中支付——也就是在生产过程中从工人身上榨取剩余价值,并通过复杂的平均化过程在流通中实现之后——但它却被事前视为货币资本所有权本身自动产生的果实。企业主收入,反而表现为生产与流通过程中,附加在利息之上的“附属物”。在这个意义上,企业主收入的利润率,表现为扣除利率之后的剩余,而非相反;尽管利息本身只是利润的转化形式,但利润却仿佛只是利息的补充。马克思对此写道:
下面这一点也是颠倒的:尽管利息只是利润即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从工人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现在它却反过来表现为资本的真正果实,表现为某种本原的东西,而现在转化为企业主收入形式的利润,却表现为只是在再生产过程中附加进来、增添进来的东西。在这里,资本的拜物教形态和资本拜物教的观念已经完成。在G—G′上,我们看到了资本的没有概念的形式,看到了生产关系的最高度的颠倒和物化:生息的形态,资本的简单形态,在这种形态中资本是它本身再生产过程的前提;货币或商品独立于再生产之外而具有增殖本身价值的能力,——资本的神秘化取得了最明显的形式。
生息的货币资本,作为整个价值生产与流通体系的拜物教基准,其意义是极为深远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写道:“我们在这里把信用撇开不说,如果资本家把积累的货币存入有息的银行活期账户,那就属于信用的范畴了。”马克思的论证逻辑是:一方面,贮藏货币是社会资本再生产(自我更新原则)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处于流通之外的货币无法执行资本的职能,因此会阻碍甚至最终破坏资本的再生产。恰恰相反,以金属形式私人贮藏的货币,会给资本流通与再生产的机制带来高昂的成本。而社会所有的贮藏货币集中在“金融机构”中,为利率的形成提供了必要条件,也因此让资本的终极拜物教得以巩固与普遍化:资本家“闲置的”凝结贮藏,变成了生息资产:
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它的发展必然是同大工业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并行的,——这种货币不再执行贮藏货币的职能,而是执行资本的职能,不过不是在它的所有者手中,而是在另一些使用这种货币的资本家手中。——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八章
严格从中介的立场来看,银行之所以能为存入的货币储备支付利息,是因为这些储备构成了银行向有信贷需求的其他资本家贷出的货币资本,包括马克思在第二卷中分析的各类信贷需求。通过这种方式,信用体系打破了单个资本家闲置贮藏的限制,这些贮藏货币被作为社会的可贷货币资本总量,投入市场:“结果是,就需求的形式来说,借贷资本要面对整个阶级的力量;而就供给来说,它本身就表现为社会规模的可贷资本。”尽管利率的最高界限由利润率决定,也就是由执行职能的资本的运动条件决定,但在社会可贷货币资本的集中市场上,利率的决定,相对来说是独立于利润率的。
然而,生息资本还有一种更复杂的形式,它是资本拜物教的副产品,并且不依赖于银行中介所需的、预先形成的贮藏货币(存款)。尽管第三卷手稿的内容较为零散,但细心的读者依然能把握虚拟资本的核心理论内涵。在笔者看来,这一范畴至今仍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所谓“金融领域”的特殊重要作用的,最具创新性与解释力的工具。它本质上,反映了从“资本能产生利息是与生俱来的既定事实”这一普遍认知中,衍生出的颠倒关系:
人们把虚拟资本的形成叫作资本化。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来计算,把它算作是按这个利息率贷出的资本会提供的收入,这样就把这个收入资本化了……
这些所有权证书——不仅是国家证券,而且是股票——的价值的独立运动,加深了这种假象,好象除了它们可能有权索取的资本或权益之外,它们还构成现实资本……它的价值始终只是资本化的收益,也就是一个幻想资本按现有利息率计算可得的收益。——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九章
如果当下的货币资本所有权M,在社会层面意味着未来一定时期后能获得更多的货币流入M-M',那么未来的收入流,也可以反过来对应当下的资本价值。虚拟资本,正是基于当前的利率,以持续或未来的收入流的预期价值增殖为基础,形成的虚幻的当下资本价值。在这个意义上,虚拟资本的“价值”,并非来自资本家阶级已经创造并实现的、以货币形式积累的剩余价值(贮藏货币),也并非通过借贷中介投入产业或商业投资。它是资本价值的倍数化,其价值增殖,取决于未来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实现,最终能带来的收益。无论是股票还是国债,虚拟资本都表现为纯粹的所有权证书,它赋予所有者在未来占有一部分剩余价值的权利。社会的贮藏货币,往往集中在银行的储备金中,但经济中的大部分资本,包括银行资本本身,都变成了对未来待生产、待实现的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以利息的形式存在:
银行的准备金,总是表示贮藏货币的平均量,而这种贮藏货币的一部分本身又是自身没有任何价值的证券,只是对金的支取凭证。因此,银行家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由债权(汇票),国家证券(它代表过去的资本)和股票(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构成的。
正如格雷斯潘所强调的,利息的获取,遵循的是与资本概念本身相分离的私有制原则。这是法律形式内部的分化:一种是嵌入生产与流通资料中的资本的私人所有权,另一种是处于神秘形式中的、作为货币的资本的私人所有权。它可能会引发资产阶级内部,关于利息与企业主收入的利润分割的阶级内部冲突。事实上,“在产业周期的不利阶段,利率甚至可能上升到吞噬全部利润的程度”。“正是由于这种颠倒,纯粹的资本所有权,才有可能支配整个平均化过程,也就是资本本身的分配,进而通过资本分配,支配社会各个部门的劳动分配。”
5.结论
《资本论》第一卷中从“货币”到“资本”的范畴过渡,在学术文献中已有广泛的探讨,尽管本文也对这一争论表明了立场,但论文的核心创新,在于识别出马克思理论中,另一重从作为资本的货币,到作为资本的资本的过渡。马克思明确提出,执行贮藏职能的货币,也就是被抽离流通的货币,无法执行资本的职能;但在《资本论》第二卷中,他又证明了,贮藏货币既是保障单个资本循环不中断的必要条件,也是资本再生产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笔者认为,在理论阐述的这一阶段,马克思已经为向作为资本的资本的范畴过渡,奠定了理论基础;他在第二卷中无数次提醒读者,当下所考察的资本流通的内在限制,会随着信用体系的引入而被克服,而信用体系的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始终是并行的。
在《资本论》第三卷手稿中,马克思对作为信用体系基础的生息资本的研究,揭示了货币资本如何通过剩余价值分配的机制,实现价值的增殖。马克思提出,“在生息资本上,资本关系取得了它的最外化和最拜物教的形式”,但这一论断,对于整个价值生产、流通、占有与再生产体系的意义,却在现有文献中被严重忽视,尤其是与商品拜物教的研究热度相比,更是相形见绌。利息被视为货币所有权本身的天然产物,这一认知,催生了一种神秘化的观念:企业主收入,是生产与商业投资带来的、附加在利息之上的附属收入,而非相反。此外,生息资本还是虚拟资本的基础——也就是基于当前利率,以预期收入为基础计算出的虚幻的当下价值。因此,作为资本的资本的流通,构成了一切价值增殖形式的基础,这也正是它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普遍性所在。贮藏者对货币的永恒渴求,在资本家这里得到了实现:资本家始终将货币作为自动自行增殖的价值,保持在流通之中。“因此,在生息资本上,贮藏者的虔诚愿望得到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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