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近期三件大案想到的



近期,有三件大案,引发我的思考。
其一,是著名的互联网商业平台拼多多“暴力抗法”,被罚15亿。拼多多上有9463家“幽灵蛋糕店”,平台未审核资质、纵容转单黑链,食品安全失控。北京市海淀区接到消费者投诉,发现是无证幽灵店,国家市监总局接手后成立专案组,到上海拼多多总部调查。拼多多员工不是配合执法,而是“暴力抗法”,关门夹伤执法人员手指,安保冲击现场,吞纸毁证。
其二是A股濮耐股份涉嫌违规出口天然鳞片石墨,被刑事起诉。涉案主体为濮耐股份和营口万华物流两家单位和4名个人。涉案行为是伪报品名、逃避出口管制,将受管制的天然鳞片石墨伪报为普通石墨出口,数量达1243吨,涉案金额598万元,全部发往其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其三,是最著名的房地产企业恒大许皮带在法庭上“认罪悔罪”,为恒大提供审计服务、给出“恒大财务没问题”的意见的普华永道被内地和香港处罚,内地共罚没4.41亿元,停执业6个月,撤销其广州分所,吊销4名签字CPA证书。香港对普华永道罚款13亿元。

面对这三个大案,我想到如下问题:
第一,“企业家精神”,究竟指什么?是指“暴力抗法”吗?是勾结9463家幽灵店,欺诈消费者吗?是唯利是图、目无国法、破坏监管、公然资敌吗?是集资诈骗、职务侵占、违规放贷、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吗?是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吗?
第二,“企业文化”,究竟指什么?是高管员工唯利是图吗?是高管员工只知道有企业、不知道有国家吗?是高管和员工联合起来对抗国法吗?是欺诈、说谎、盗窃、资敌吗?
第三,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大社会、小政府”;“最少管事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一事不管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政府少管,比政府多管好;政府不管,比政府少管好。”这种说法,曾经在中国舆论上占据主流。究竟是谁在鼓吹这种观念呢?拼多多、恒大、普华永道,应该曾经是“政府不管”的企业!所以做大了做强了。如果任其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那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呢?是拼多多大搞“幽灵商店”、食品安全失控,是濮耐公司无视国家管理禁令、向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出口违禁品,是恒大欺诈银行、供货商、消费者,转移资产,留下一个债务无底洞!是普华永道助纣为虐,充当骗子的帮凶!
第四,这四家公司,濮耐公司有核心高管9人、高级管理层6至7人,正式员工4000余人;拼多多有核心高管12人左右,正式员工约2.3万人;恒大集团有核心高管约20人,正式员工约12万人;普华永道有合伙人约1100人,正式员工1.7至1.8万人。企业,相当于特殊意义上的“政权”,也可以决定特定人群的“命运”。这些“特殊政权”的高管和员工,形成了一种组织,内部关系相当严密,形成了一致对外的思想、理论、心理、内部规则,甚至还有自己“独立自主”的“安保力量”。他们只知道企业利益,并不知道国家利益;为了企业的利益,可以出卖国家利益,可以对抗国法。这种企业的存在,是对国家整体力量的削弱,是国家政权生存发展的重大了隐患。
第五,拼多多,注册于开曼群岛,有大量美国资本、海外投资架构。濮耐公司,是中国的一个“家族企业”,也是一家“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甚多,是纯粹的是中国“民营企业”,并没有外国资本。恒大,纯粹中国本土民营企业,许皮带家族控制。普华永道,全球跨国外资事务所,总部在英国。无论是纯粹中国的民营企业,还是合资企业,或者是外资企业,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无视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他们损害、出卖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
第六,中国人民,其实是吃过这种企业的大亏的。新中国刚刚成立时,新生的人民政权对“民族企业”和“民族企业家”是十分信任、十分依重的!这种信任、依重,给人民政权造成了惨重损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上海大康药房经理王康年,承接志愿军订单,收3亿元旧币购药款,长期不交货,用烂棉花、旧纱布、带菌废料做急救包、纱布、药棉,卖过期、变质、假药,行贿85名国家干部,腐蚀采购与监管链条,导致伤员伤口感染、不治身亡。武汉富华药棉厂老板李寅廷,专门为志愿军生产急救包、药棉、绑带,有未经消毒的废棉、烂棉、回收棉冒充医用棉,急救包带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获取暴利,造成前线伤员感染、截肢、死亡。上海、江苏的食品奸商,承包志愿军肉类罐头、干菜、蛋粉供应,用臭牛肉、死猪肉、变质肉制罐头,蛋粉用臭鸡蛋、坏蛋、杂质制作,有毒、有味,饼干、面粉发霉变质,咸菜渗沙,导致战士食物中毒、腹泻、生病。济南盛昌蛋厂刘雯生、安景远,供应志愿军7600斤蛋粉,用臭蛋、坏蛋、杂技加工,水分超标、有毒。等等。
第七,有一种思维,前些年叫得很响,叫作“政府购买服务”。如果政府从这些企业“购买服务”,能得到什么样的服务呢?
第八,我联想到,新冠疫情期间,全国各大中小公立医院、解放军医院及医护人中,奋不顾身,全力投入抗疫。但是,某鼓吹“给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的大型民营医疗机构“和某家”,却借口装修,关门拒诊。与濮耐公司的表现,何其相信!
第九,新中国为什么要发展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为什么非要坚持“公有制主体”,为什么要搞公立医疗、教育体系?我们不是没给“民营企业”机会!不是不相信“民营企业”!是我们经受了沉痛的教训!是“民营企业”在关键时刻或者平时,均靠不住呀!
第十,我还想到,曾经有高级机构鼓吹,“企业家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参照一下抗美援朝期间的“奸商”,也参照一下这四家公司,这种观点是不是应该反思?
第十一,“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怎样才算“优化”?是任由企业为所欲为吗?
第十二,“店小二”精神的提出者,是不是也应该表达一下看法?“谁砸企业的饭碗,我就砸谁的饭碗!”这句话也不是一个人说,而且说这话的人,地位高、权势大,是不是也应该表达一下看法?
第十三,“民营企业贡献了50%的税收,贡献了60%以上的GDP,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占了90%以上的企业数量”,这句话,是不是也有些片面,是不是也应该加了如下的评论:贡献了50%的偷税漏税,贡献了60%以上的恶性欠债,贡献了70%以上的行贿等犯罪,贡献了80%以上的走私,贡献了90%以上的新增犯罪额度。这个比例,是我编造的,没有人做这类统计。如果谁认为我编得离谱,那么,也请你们作一下这方面的统计工作。
第十四,拼多多,这么大的互联网企业,2024流水11万亿,2025年流水13.5万亿元;2024年营收3938亿元,2025年营收4318亿元;利税2024年1570亿元,2025年约1390亿元,年年大幅递增。这种企业简直就是地方政府的“摇钱树”呀!除了北京海淀、国家市监、上海市监这些财大气粗的单位,谁愿意查处这么个“摇钱树”的违法问题呢?比如,某偏远的省份,本来财政收入就少得可怜,如果能够攀上拼多多这样的巨型企业,那就意味着财政收入有了保障,属于引进外资、招商引资方面的巨大成绩。为了自己的“饭碗”,这些地方政府也不愿意“得罪”拼多多呀!至于其违法问题,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第十五,即使是北京海淀、国家市监、上海市监这么厉害的单位,拼多多也并没有放在眼里!居然敢于“暴力抗法”!那么,地方省市县的执法部门,人家更不会放在眼里。
第十六,拼多的员工,平时受的是什么教育?是爱国、遵纪、守法、良知吗?有国家利益观念吗?根本没有。也好理解,拼多多是人家的“衣食父母”,国家又能给这些员工什么呢?难怪员工“护主心切”!
第十七,能指望拼多多的员工,在国家急难之际挺身而出吗?
第十八,对拼多多罚款15亿元,会让拼多多“回心转意”吗?对照一下拼多的流水、利润,15亿其实并算什么大钱,微不足道。人家不会把这点罚款当回事。
第十九,我倒是觉得北京海淀、国家市监、上海市监,怪可怜的。惊官动府,费了那么大周折,被人家“抗法”,损兵折将,也仅仅是罚款15亿,等于拨了人家一根毫毛!简直是一种羞辱。
第二十,我就不信,濮耐公司的中层管理违规向位于美国的子公司出售管制物品,其最高层会根本不知道!
第二十一,这算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了吗?我觉得没有,我觉得这是对法律的无形践踏,是各方都把法律当作了儿戏。再者,“暴力抗法”难道不是政治问题吗?怎么可以用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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