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的和资产阶级的封建主义观
(《封建主义政治经济学》4.1)
在封建生产关系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时代,对于封建生产关系以及支配它的经济规律是不可能有比较正确的理论观念的。贵族统治阶级的思想家,其中包括僧侣出身的思想家,认为这种经济制度是唯一合理的、永恒的制度,他们不能也不想用任何别的制度来和它相对立。比如,他们认为古代经济生活,只在于一些细节上的区别,主要是在于“异教”法和立法的特点上的区别;古代奴隶与中世纪农奴的区别与其说是在于经济地位方面,还不如说是在于道德和宗教方面。至于谈到原始的、阶级出现以前的制度,那么封建的思想家对此根本是一无所知,或者知道得很少,因而他们不可能拿封建制度来与它相比拟。少数旅行家和商人关于原始民族的传说,常常使人们产生一种纯属虚构的想法,仿佛这些民族长着狗头,或者他们的面孔长在胸脯上等等,总之,这实际上并不是人,而是一种别的生物,根据这种传说,似乎人们只可能有一种生活制度。
在早期的和发达的封建主义时代,这种贵族经济思想的状况,不仅符合于低下的知识水平,而且也符合于封建主的社会需要,那就是,任何认为除了封建经济关系以外还可能有另外一些所有制形式,另外一些经济关系的观念,在刚一露头时,就需加以消灭。
这一种思想在人民群众当中确实自发地产生了。恩格斯说,反对封建主义的革命情绪充满着整个中世纪。在整个封建时代持续不断的农民起义、人民异端运动中,被压迫者关于人与人之间可能有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正义的经济关系的这种模糊想法,愈来愈趋于明朗化。
在起义的口号和纲领中,在多种异端和教派的教义中,采取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即提出“财产共有”的要求或提出“财产平等”的要求,来否定封建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历史资料证明,这两种要求在封建历史的不同时期和在不同国家里都曾经提出过。不应当认为这两种要求是共产主义和资产阶级制度的豫言——它们完全是封建时代的产物,是由封建时代的内部对抗引起的。它们既不包含无产阶级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思想,也不包含资产阶级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商品所有者法律平等的思想,而只是一种否定封建所有制的思想:在这里,“共有”就是否定封建主占有土地(无主的、公共的、村社的土地)的权利;“平等”就是否定封建主的垄断权,要求占有土地的平等权利,即要求农民阶级和封建主阶级处于平等地位,要求划分和重分土地。列宁指出:“否定土地私有制”使农民群众产生一种心理——力求对中世纪土地所有制进行“最急剧的最无情的破坏”[ 《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第一次俄国革命中的土地制领》,苏联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50年中文版,第28页。],农民的“平等思想”是革命的、合理的,“因为它表明着反封建制反农奴制不平等关系的斗争”[ 《列宁全集》,俄文版,第16卷,第294页。],表明着千百万束缚在贫瘠的份地上、被地主弄得破产的农民的要求,他们要求分配大地产,而且,不必一定要分归自己所有,而是要分给自己经营。从实质上看,这两个口号是非常相近的。这两个口号的消极方面是明确的,就如人们对于需要建立的制度的观念是模糊不清一样。这两个口号充其量只是把同一个封建现实的某些特征理想化罢了:这就是美化公社及其在农村中或手工业行会中的残余;美化农民家族内部的共同消费、共同劳动和分工;美化大多数劳动群众的极端贫困以及一切无产者之间的消极的经济平等(禁欲主义的理想)。
当然,即使这些模糊的想法也包含着巨大的思想潜力。这些模糊的想法一世纪一世纪地积聚起来,在阶级对抗发展的各个危急时期经过不断加工、提炼并定型化,而在封建时代的后几世纪,往往形成为相当复杂的和成熟的观念,比如罗拉德派、达波里特克、再洗礼派、犹太教徒的异教、莫尔以及康帕内拉的乌托邦,闵采尔、温斯丹莱以及梅叶的革命乌托邦学说。消灭私有制和阶级不平等的思想,是贯穿在这些观念中的基本思想。这种思想虽然按其本质来说只否定封建所有制和封建阶级,但在经过这种概括的正面的提炼以后,便具有了全人类的意义,成为那种认为可以建立无阶级的制度、劳动者的社会这种思想的历史中的一个环节。
在封建生产关系存在的地方,否认封建主占有土地、占有生产工作者人身的权利,根深蒂固地在人民意识中出现,这种想法,甚至在它尚未以这种比较高级的尖锐的思想形式出现以前就有了。也正因为如此,统治阶级思想体系的任务,就是要向人们灌输这样一种思想:除了现存经济制度以外,过去从来没有,现在和将来也不可能有任何别的经济制度。这种思想体系的任务就是要从政治上和宗教上确认封建经济,即确认这种制度是永恒的,说因为它是古代的国家奠基人而且归根到底是上帝自己确立起来的。贵族的“政治经济学”使经济生活问题完全从属于政治和法权,遵循那种实际上贯串在这个生活中的公共法定的拜物数。不但如此,封建时代的贵族“政治经济学”,是和当时的科学的科学——神学不可分的。它整个浸透了从神的意志和道德一宗教原则中得出来的现存经济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经院哲学式的推论。经济生活的议论充满在神学著作中的各个章节里。所有这些议论都得出一个这样的结论:应当顺从地安于这种生活,听任它的摆布,不要有要求过另一种生活的念头。
事实上,想过另一种生活的念头是这样的根深蒂固,以至宗教本身也不得不在自己的教义里保持着它:基督教教理认为周围的现实界是罪孽深重的,也就是说,有许多不好的地方,它假仁假义地斥责上层人物的贪财和虚荣,答应下层群众在恐怖法庭上惩罚一切压迫者,在来世生活中一切人都能平等。“教会之父”大华西里、杉利多里、圣约翰、安勃鲁斯都非常尖锐地抨击私有制,他们并且还援引载于“圣徒行述”中的“财产共有”这句话。后来中世纪经院哲学以温和的形式不止一次地提起过这些话。这表明要使当时人们完全不把封建主义和模模糊糊向往着的另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比拟,是办不到的。但至少可以把这种关系挪到规定有“审判日的渺无边际的远方,挪到远离罪孽深重的人间的地方——天上。只有在“天国”,在那个世界上,它才能见诸实现。同时,还可以把未来的责难慢慢地从私有制转向私有者身上,转向那些过份地贪爱钱财,利用钱财来损害别人的人身上,而对私有制原则本身,则丝毫不加谴责。可是,中世纪的一些其他学说,比如中国的儒数,一般就没有反映出那种向往另一种关系的制度、彼岸的正义王国的思想:那上面并没有谈论来世的学说,只是宣传封建社会各个阶级的和谐——要劳动者服从封建主,让封建主慈父般地对待农民。
封建——宗数的世界观对于构成封建制度的基础的土地私有制、动产、对劳动者人身的占有、人与人之间的等级不平等,一概加以确认。所有这一切明显地表现在例如著名的中世纪神学家托玛斯·阿奎那(13世纪)的著作中,在这些著作中经济问题占了很大的篇幅。托玛斯·阿奎那把封建所有制看做是必要的和合理的,把农奴说成奴隶,但他和古代奴隶主相反,认为“奴隶在精神上是自由的”,因此,老爷没有权利杀死奴隶。这是和中世纪的思想对于劳动的看法有密切关系的:认为劳动是有利于上帝的值得人去作的事情,尽管它又是件不体面的事,因为“出汗的劳动”是神咒罚的标记。在托玛斯·阿奎那看来,只有和体力的(“机械的”)生产劳动无关的事情,才是体面的、光荣的。因此,不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有权利得到相当大的收入,以保证适合于他们的等级地位的生活方式。
应当注意到,中世纪贵族经济思想对待简单商品—市场关系和对待高利贷资本及商人资本业务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
我们没有发现任何迹象足以说明中世纪权威人士对商品买卖取否定态度,他们没有把这个现象当作新的现象看待,没有把它和封建经济的其他现象对立起来。恰恰相反,这个现象被看作是一种自然的现象,并且引起了那些企图发挥亚里斯多德的价值学说的经院哲学家的很大注意。等价成了中心的概念。比如,大亚尔伯特(13世纪)在考察了各种交换以后,指出说,进行交换的不仅仅是产品对产品,即不仅仅是使用价值:“要知道用谷物来交换鞋的人,并不总是需要鞋的。这种交换并不是按照被交换物的等价进行的,但可以说是按照一种物的价值与另一种物的价值的比例进行的,而比例数是根据需要确定的,需要是交换的原因。”从这里可以看到,不能把促使人将物卖出的原因,和人获得另一种物的需要混为一谈(实际上,比如他可以为了偿付封建地租而将物卖出),但是,任何市场交易在原则上都被看作是等价物的交换。托玛斯·阿奎那也详细地研究了价值学说,价值在买卖的等价中表现出来,在商品交换的所有场合和商品交换所有各种形式下,以及几乎总是在卖出时得利的条件下,受到破坏。这个观念是“公平价格”这一概念的基础。然而,另一方面,“公平价格”的形成又取决于跟商品卖主所属的等级相适应的收入水平,因而,“公平价格”在好多场合下,意味着不是按价值出卖,而是按超过等价物的加价出卖。
和所有这一切不同,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把高利贷者和中间商的利润,看作是一种极为反常的和不道德的东西。早在806年,大卡尔就写道:“获得可耻的利润的是那些为了利润用种种不体面的手段力求把某种东西收集于一处的人。”潘纳福的西班牙人莱蒙德(13世纪)说,应当象憎恨“可恶的野兽”一样地憎恨包买商。中世纪贵族—教会思想制定了许多理论和论据,来斥责高利贷利息、各种贷款、从市场行情中获得的商业利润[ 参阅维诺格拉道夫:《中世纪经济理论》,载《经济思想史》,热列兹诺失和马努依洛夫编,第1卷,第3篇,1916年俄文版。]。而且托玛斯·阿奎那特别强调货币借贷和土地出租之间的区别:在前一种场合下,使用费用(利息)是不合法的,在后一种场合下——是合法的,因为在这里,财产所有权仍归土地所有者所有,而这样一来财产(土地)权便分为两个部分了。
我们从贵族——教会思想反对高利贷暴利和商人利润的这个残酷斗争中所看到的,决不是地租和利润之间、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之间的某种客观的经济矛盾的表现。不是的,要知道,寺院的高利贷行为当时并没有引起任何反对。全部问题在于:高利贷者和商人通常都是一些出身“不体面”的人,他们的利润,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是占有一部分封建地租的结果,这样一来,一部分封建地租便由“高贵”等级的总收入中分离出来,而攫取这部分封建地租的,正是货币资本,因而这种情况也就激怒了贵族一教会的思想家。
但是,值得指出的是,这种愤怒并没有加强起来,而是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而缓和下去,以至于最后趋于平息;显然,愤怒的产生并不是由于不可调和的矛盾:贵族的思想意识很容易和“高贵的”等级以至于和“半高贵的”、即“中间的”阶层和平共处,后者虽然分享封建地租,但它是为从生产者身上榨取封建地租所完全必需的。同样还值得指出的是,一般说来,在中世纪东方的思想意识当中,甚至在早期历史阶段上几乎看不到对高利贷和商业有过这种谴责。
托玛斯·阿奎那本人尽管不赞成利润,但他自己还是认为,商业和商人是国家所必需的。他写道,如果每个国家都能生产它所需要的一切,那当然最好,但是,既然很少有可能做到这一点,那就不能不重视商人甚至是外国商人的活动。以后,封建时代经济思想的进一步发展,不仅愈来愈肯定了商人的活动,而且还主要地发展了这种商业活动的理论。于是,起先产生了铸币制度,然后产生了在铸币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一方面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第一次理论研究,同时也是对封建生产方式的最后一次理论研究。此外,重商主义又是15—18世纪贵族国家的一种经济政策。重商主义者对于资本主义关系的理解是肤浅的、错误的,但他们却比较确切地反映了封建经济的特点,虽然他们对封建经济的认识还不是特别深刻的。比如,他们认为在国内,对资本说来,并没有创造任何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只有在一个民族和其他民族的交往中才能产生[ 参阅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1卷,三联书店1951年版,第49页。关于重商主义者的观点可参阅波洛尼柯夫主编的《重商主义文集》,1935年俄文版。],这个论点从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的观点看来,是一种荒唐的错误,实际上它却非常切近地反映了上面说过的封建主义条件下的货币和货币资本的特点。
重农学派的学说实际上已是资产阶级的经济理论。如果重农学派有时也相当深刻地反映了封建主义经济的某些方面,那只是因为他们所要求的,并不是消灭封建主义,而是把专制政权的税收政策的全部重担从年轻的工业转嫁到封建的社会经济成分上而已。因此,当时重农学派需要证明:贵族领地提供了可以由国家征用的剩余产品、“纯产品”,也就是说,他们需要揭开封建地租及其形成过程的帐幕。魁奈的《经济表》也反映了封建主义下的再生产和流通的某些特征。
但是,从资本主义取得胜利的时候起,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就不再发展封建主义的经济理论了。不但如此,无论是资本主义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无论是资本主义的庸俗政治经济学,如同经济理论和经济史上的各种颂扬资产阶级的说法一样,都对封建经济的一切范畴和实质作了歪曲。
这种倒退运动的原因在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应该巩固资本主义,但是不象贵族思想家巩固封建主义那样采取神的认可或政治上的认可的办法,而是采取证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因而也就是对比的方法。当然,他们首先是把资本主义和被它所取而代之的“中世纪的黑暗”加以对比。另一方面,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本阶级辩护任务,要求建立一种认为资本主义是永恒的思想,或者至少是要求建立一种认为资本主义主要范畴是永恒的思想;他们用这些范畴来填补封建的过去,有时只是机械地把这些范畴头脚倒置过来而已。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写道:“经济学家们在论断问题时用一种非常奇怪的办法。他们认为只存在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人为的,另一种是自然的。封建主义制度是人为的,资产阶级制度是自然的。在这里经济家好象是确定有两种宗教的神学家一样。任何一种异教都是人们的臆造,只有他们自己的宗教才是上帝的显灵。”[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71页。]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又指出,资产阶级经济学要就是把自己和过去完全等同起来,抹煞一切历史差别,认为一切社会形态都是资产阶级形态,要就是对过去进行批判,即对资产阶级当时必须与之直接斗争的封建社会进行批判,就象基督教对异教或新教对于天主教进行批判一样[ 参阅《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168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谈到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这个局限性;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认为只有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公式才是一种当然的、自然的和必然的公式。他写道:“它看待资产阶级以前的社会生产有机体形态,是和教父看待基督教以前的宗教一样”[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版,第65—66页。]。
因此,资产阶级思想在理论上把“封建主义”这个概念看做十分空洞的东西。它在研究封建时代的具体经济史方面做了许多事,但却未能把封建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建立起来,几乎没有研究过封建经济的任何特别范畴。
过去和现在,资产阶级思想总是认为封建主义的特点基本上在于政治上的割据。这样一来,它就屈服于政治拜物教的权力之下,屈服于那种在封建制度下掩盖着人们经济关系实质的公法外壳的权力之下了。资产阶级思想在这方面做了贵族思想的俘虏,甚至比做俘虏还要坏。比如,基佐断定封建主义有三个特征:1.上层政权和土地占有制相结合,2.用有条件的所有制代替完全的所有制,3.君主一地主之间的陪臣官级制。法斯节里·蒂·库兰日也认为封建主义有三个特征:土地所有制被有条件的土地占有权所代替;人们服从国王被人们服从封君所代替;封君之间有官级制。现在资产阶级作家所断定的封建主义的特征,实质上是与此相类似的。在他们看来,主要的东西是封地制度、封君、陪臣、豁免权。国家政权被看作是封建制度的主导因素(而与资本主义的“自由”经营相对立);国家似乎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把社会组织成为一种层层服从的等级制度;封建主一世袭大地主、城市、行会和其他团体的权利,好象是国家授与的;农民之受奴役好象是自愿的,而且也是国家的利益所需要的。
既然把封建主义首先是看做政治割据、大土地所有制和政权的结合,结果就会承认任何中央集权的、非割据的君主制度都不是封建国家,而是资产阶级国家。换句话说,封建社会政治史中的大部分事实甚至都被从“封建主义”这个概念中一笔勾消了,并且被当作对立物而和“封建主义”对立起来。资产阶级妄想用这种办法把民族政治共同性说成只是属于它的,并且只是和它联系的。资产阶级国家是“自然的”,封建割据是“违反自然的”。此外,既然资产阶级作家断定封建主义是政治割据,因而也就为这样一种思想打开了后路,即认为从来就不曾有不带资产阶级制度色彩的封建制度,因为我们知道,在具体的历史现实中总是存在有中央国家政权的萌芽和倾向于统一的趋势的。
因此,资产阶级就在历史主义的幌子下论断资本主义永恒性的思想,似乎整个封建时代都贯穿了“非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即使是萌芽状态的资本主义)的斗争。
19世纪20—30年代,法国历史学家基佐、梯叶里等人的著名公式就是按照上述精神建立起来的:中世纪的历史——这是封建贵族和资产阶级斗争的历史;封建主义始终只是社会的一极,而另一极则是萌芽状态的资产阶级秩序和制度;资产阶级秩序和制度是由中世纪从古代继承下来而隐约存在于中世纪早期,后来随着城市的兴起和王室政权的加强而获得巩固和发展,最后到19世纪取得了胜利。中世纪——好象是一幅浓淡相间的图画,那上面的暗影是封建主义,光明是萌芽状态的资本主义,或者它好象一块布,那上面交错着的经纬线就是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制度。虽然这种体现在第三等级和王室政权中的资产阶级因素起初是十分薄弱和微不足道的,但它们却在不可战胜地成长着,而从西欧中世纪城市产生和进一步繁荣的时候起就更形显著。梯叶里写道:“第三等级的不断发展是最重要的事实,看来似乎是我们历史的规律”,他认为,资产阶级上升的历史“实质上无非就是我们公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历史,它从罗马帝国崩溃以后形成的法权、法律、公民权方面的一团混乱开始,直到现在为止”。既然对中世纪的历史做了这样的解释,当然就不会给那种认为封建主义是完整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学说留下余地。
换句话说,在资产阶级看来,封建主义一开始就只是在做使自己陷于瓦解的事。它的基本规律正是在于使自己陷于瓦解。这种辩护思想充其量只能抽象地假定:在观念的起点上还没有这种瓦解,还没有资本主义的萌芽。但是这样一来,事情正好说明了当时还没有资本主义的特征,说明了相反的概念,而不是说明有某种另外的质存在。例如,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想出了“自然经济”这个概念:对他们说来,这个概念只有相反的内容,只意味着没有交换和货币。当时还出现了一种历史经济公式,它的出现是和希尔德布兰德及毕赫的名字相联系的,并且它和基佐、梯叶里的历史公式完全一样,它把自然经济的统治看作经济发展的出发点。自然经济的统治特别是早期中世纪时期的特点。但是,该学派的这个概念本身,至多不过是资本主义减少到零度的极限,是资本主义及其发达的商品生产的机械对立物,是一种虚无的东西,而不是另一种生产方式。显然,这种虚无的概念是“反自然的”,它需要有一种与它相对的东西。
在希尔德布兰德看来,经济史经历了三个阶段:1.自然经济,2.货币经济,3.信用经济(后者他是指当时的资产阶级经济而言的)。毕赫对这三个阶段作了更复杂的规定:1.家庭经济,其特点是自给自足,2.城市经济,其特点是生产经济和消费经济之间直接进行产品交换,3.国民经济,其特点是产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要通过或大或小的经济链条。
在这里表面上看来是遵守了历史主义的要求:无论是希尔德布兰德,无论是毕赫都没有把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等同起来,即把简单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等同起来。毕赫甚至历史地把这第二个阶段安置在从中世纪城市产生到中世纪后几世纪这一段时期里。但是,这个图式实质上是非历史的。第二个阶段的“货币”或“城市”经济只不过是逻辑上联结第一个阶段和第三个阶段的环节,实际上被看作是必然走向资本主义的第一步,是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的萌芽。
在封建时代的活的历史现实当中,从来没有过纯粹的第一阶段,即绝对自然的、非商品的经济阶段。因此,希尔德布兰德、毕赫的公式也包含着资本主义永恒性的思想:商品生产的任何一个事实都被当作是非封建的基础的萌芽,即资本主义的萌芽。整个封建时代实际上又被看作不是封建时代,而是由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萌芽交织成的两重性的时代了。
历史学家道普得出的结论是这个公式在资产阶级经济思想中占统治地位的必然的结果,这个结论就是:既然事实证明在中世纪各个时期都有商品货币关系存在,那么就应该谈到“世袭领地的资本主义”。换句话说,被好些历史学家当作特殊封建现象的世袭领地(庄园、封建领地),在道普看来,只是封建时代所特有的国家一法权的形式,而经济内容对于一切时代来说都是不变的,这个内容就是资本主义。这种见解现在在资产阶级科学中非常流行。
例如,比利时历史学家皮连的观点就是这样的:从古代开始、而在8—10世纪的欧洲一度中断、然后又“复活”的商品关系的发展,正是日益推动封建社会走向资本主义的力量。法国历史学家奥日也这样解释资本主义的起源:“商业是始点”。
非常明显,要驳倒“世袭领地的资本主义”理论,就不应当反对封建制度下商品流通的事实。就是证明道普和他的追随者夸大了、高估了这些事实,也不能解决问题。错误在于那种认为这些事实与它们的量的比重无关的看法,认为大规模的世袭领地经济,世袭领主所操纵的经济计算等等都是资本主义的证明这种看法。所有这些论断的基础,就是虚妄地把自然经济当作与资本主义相对的极端而和资本主义对立起来。
把自然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对立物的观点,第一,歪曲了资本主义,把资本主义的本质归结为商品生产和流通;第二,歪曲了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从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的特点中抽去商品生产和流通;第三,目的就是要证明资本主义是一种永恒的现象,因为在现实的历史中,至少是在封建制度的各个阶段上,从来就没有过纯粹的自然经济。
可见,资产阶级对于封建主义的看法,虽然和贵族的看法有所不同,但仍然是通过拿封建主义去和另一个制度相对比的方法形成起来的,它实际上并没有把封建主义看作是一个特殊的经济时代,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被当作封建主义特有标志的这些表面的特征或空洞的范畴(它们不是从封建主义的现实中抽象出来的,而是相反地从资本主义的现实中抽象出来的),丝毫也没有概括封建经济的现实现象。而所有一切在这个狭隘框子以外的东西都被说成是资产阶级的。
例如,特别在封建主义早期和晚期阶段可以看到的农民人身自由,都硬被资产阶级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说成是与封建主义相对立的东西,是资产阶级人身自由的萌芽。
个人所有的不受封建教阶制度约束的土地,即所谓自有地,都硬被他们说成是与封建主义相对立的东西,说成是资产阶级所有制的萌芽。
非超经济强制的土地经济的直接依赖关系,仍然被他们说成是与封建主义相对立的关系,是资产阶级纯粹市场依赖关系的萌芽。其中如土地租佃(包括分成制形式的租佃,对分制形式的租佃,短期租佃,长期租佃在内)虽然广泛地盛行于封建主义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国家,但它硬被说成是与封建主义相对立的东西,说成是资本主义租佃的萌芽。比如,柯瓦列夫斯基在凡是他研究过以前封建制度的地方,都发现了资本主义租佃。
农民的份地世袭权,尤其是份地的买卖权和典质权,虽然可以在封建时代各个阶段的这些或那些具体条件下看到,但是,也被说成是与封建主义相对立的东西,说成是资产阶级社会农民对自己一小块土地的完全占有权的萌芽。比如,卢乞茨基就是这样看待革命前法国的“贱农”的。
一方面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小个体经济,另一方面是大地产经济,也被说成是与封建主义相对立的东西,被说成是小资产阶级和大资产阶级生产的萌芽。
农民财产上的分化(它在封建农村的全部历史中确实是存在的)也仍然被说成是与封建主义相对立的东西,被说成是农民分化为农村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资本主义阶级分化的萌芽。
货币地租也被说成是一种表明封建主义瓦解、与封建主义相对立的东西,被说成是资本主义地租的萌芽。
至于谈到封建城市,那么它的整个发展过程都被说成是和封建主义相决斗的过程;中世纪城市被说成是封建大海中的早期资产阶级的岛屿,中世纪市民被说成是现代资产阶级的萌芽。
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被看作是一种与封建经济完全相对立的东西。和资本主义相同的资本形式使他们看不到利润来源的根本差别。资本的这种古旧形式仿佛直接就是封建主义时代的资本主义。
总之,如果抛掉所有这些“萌芽”,“封建主义”这个概念就会成为一个完全空洞的东西。资产阶级的辩护思想对封建主义的观念是如此的贫乏,以至于当然不可能建立封建主义的任何政治经济学。建立封建经济的经济理论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确定一个特定的历史界限,要在这个历史界限以前去寻找任何资产阶级的萌芽,都是不合乎规律的,即使有某种表面的共同点在引诱我们。世界史上这个界限一般是16世纪(这里不谈14和15世纪少数需要作极严格限制的例外情况)。这个年代界限前的一切经济现象,应当作为封建经济机体的不同方面由一个统一的理论加以概括,只有以往的生产方式的残余不在此例。但是,资产阶级思想恰恰无法确定这个界限,因为它不能理解资本主义的实质究竟何在,因而也就不能指出资本主义的真正萌芽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资产阶级的经济史公式,并没有随马克思主义的出现而退出舞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方面公开反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另一方面又自命为马克思主义者来歪曲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封建主义问题上,这第二种策略表现为歪曲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发生问题的整个提法。在这方面卖力特别多的是曾经一度冒充为马克思主义者的桑巴特。这一类“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研究封建主义的全部奥妙,在于侭可能深入到封建主义内部去寻找资本主义的萌芽。在他们看来,封建主义只是资本主义的摇篮,而不是独立的生产方式。
1950年,在国外进步刊物上展开了关于从封建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的规律性的争论。以马克思主义追随者自命的美国经济学家苏伊兹的言论是争论的肇端。他批判英国历史家共产党人道勃所著《资本主义发展史研究》(1946年)一书正好是从上面所说的立场出发的:商品关系是封建经济的“外部因素”,如果没有这个因素的作用,封建主义就会停滞不前,是这个因素推动了封建主义走向资本主义。苏伊兹的这种立场又遭到了英国进步学者道勃、希尔顿、希尔和日本教授马克思主义者高桥的批判(《从封建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文集,伦敦版,1954年)。意大利、法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的杂志对这个争论也都有所反应。可是,对苏伊兹的观点进行广泛的反击,虽然是国外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高度能动性的最好例证,但这种反击仍然不免使人产生这样的印象:参加争论的人多少都持有这样一种流行观念:好象马克思也认为从商品中最后必然会产生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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