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行坤 | 论打工人的自我修养

作者:王行坤 来源:保马 | 微信公众号 2026-10-30
没有底线地接受微薄的工资待遇和超长的工作时间,一心想要成为人上人,不知何为团结和“我们”,这种勤劳是一种“奴性”。这种老板眼里的“优质打工人”实际上是没有灵魂的“工具人”。

编者按

本文系王行坤老师新著《反思现代工作》一书的第二章(书籍详情见“每日一书”)。

“勤劳”与“懒惰”常被指向民族性格,而作者将它们放入历史中辨析。英国失地农民并非天生懒惰,只是不按工厂钟表劳动;资本通过惩罚和规训,还有在意识形态层面对穷人的动员,花数百年把他们“炼”成合格工人。中国工业化更多靠宣传动员,“大锅饭养懒汉”的说法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外资认为工人懒,实际上两套劳动标准相撞。

文章最终提出“争取对勤劳的定义权”:赞美勤劳,不能只盯着个人吃不吃苦,更要看工时、报酬和尊严是否合理。有边界、能创造也能生活的勤劳才是美德;无底线顺从,只是被包装成美德的“奴性”。

感谢各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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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底线地接受微薄的工资待遇和超长的工作时间,一心想要成为人上人,不知何为团结和“我们”,这种勤劳是一种“奴性”。这种老板眼里的“优质打工人”实际上是没有灵魂的“工具人”。

《反思现代工作》

王行坤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6年版

打工人应该具备怎样的

自我修养?

文 | 王行坤

本书上一章提到了现代工作的起源,即大多数人脱离土地,成为一无所有的自由人,而少数人掌握厂房、机器和原材料。双方通过市场机制,一方成为被雇佣的打工人,另一方成为老板。

但是,打工人除了带上自己的劳动力之外,还需要带上或者习得一种社会性格,那就是勤劳的工作习惯。对于这种工作习惯,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工作有强烈的义务感;惜时如金,有争分夺秒的紧迫感;闲不下来,有非要做些什么才能心安的焦虑感。在资方看来,只有勤劳的劳动力才是优质劳动力。但是,从历史来看,对于刚刚进入现代工作的人来说,这种品质可不是很快就能习得的,而是要经过漫长的改造过程才能习得。因此,为了培养勤劳的劳动力,资本及其代言人可以说是软硬兼施、煞费苦心。我们且从英国的打工人说起。

向懒惰开战,向打工穷人开战

从15世纪开始,因为圈地运动,英国的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民,这些人有的进入手工工场,成为打工人,有的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无法适应手工工场的工作节奏而选择流浪或是乞讨。这些流浪者、乞讨者,还有领救济金的人,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给当时的资本家制造了难题:那么多劳动力不愿意进厂,岂不是劳动力的浪费,岂不是对生产的破坏?于是,资本家就产生了对不合格劳动力进行改造的想法,要让他们摆脱懒惰的习惯,成为勤劳的打工人,有些学者把这段历史称为“向懒惰开战”。

没有底线地接受微薄的工资待遇和超长的工作时间,一心想要成为人上人,不知何为团结和“我们”,这种勤劳是一种“奴性”。这种老板眼里的“优质打工人”实际上是没有灵魂的“工具人”。

20世纪初英国街头仍出现

“圈地运动”代表性羊群

不过,我们要问的是,当时失去土地、被迫进城的英国农民在何种意义上是懒惰的?

在我看来,懒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有一个外部标准来进行衡量。说失地农民或一般农民懒惰,采用的外部标准就遵循了资本主义工业劳动或工业社会的要求。当农民的劳动习惯无法适应或者无法满足工业劳动的要求时,他们就被认为是懒惰的。

在15世纪以前的英国农村,虽然农业劳动艰辛,但是农民的劳动是遵循自然节律的,最典型的就是农忙和农闲的划分。哪怕在农忙时期,农民的劳动也是任务导向的,也就是说,只要完成当天该完成的任务,就万事大吉。除非遇到极端情况,例如下雨天抢收麦子,否则没有什么任务是必须要当天完成的,没有必要加班加点,因此农业劳动基本上没有那种分秒必争的紧迫感和紧张感。在农业社会时期的英国,人们的计时方式是非常粗略的,农民遵循的是自然的时间,而不是钟表规定的时间。

钟表规定的时间随着现代工业资本主义的出现而出现,这也就是我们现代人所了解的时间。虽然我们大多数人都不戴手表了(即便戴的话,戴的也是多功能的智能手表或是彰显品位的高端手表),但这不代表我们不在乎时间。相反,我们每个人都会通过手机来监测时间,并且把这种钟表规定的时间内化为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准则。我们的这种时间观念就来自现代工业社会的习惯。在农业社会,在钟表等精细的计时仪器发明之前,农民不是通过钟表时间来规划自己的劳动与生活,他们对时间的感觉是迟钝的,因此他们在习惯于钟表时间的现代人看来是闲散的。

再者,农民下地和工人进厂的感觉也不一样。当工人走进工厂,他们会发现工作和生活的感觉截然不同。工厂里的工作明显让人感到压力和焦虑,因为工作流程紧张,工人还会受到老板或监工的严格管控;农民下地劳动虽然艰辛,但是可以自主地干活,说说笑笑都没有关系,与平常生活的感觉没有明显差别,因此他们一般不会感到劳动的压力和焦虑。

另外,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节日和假期相比15世纪以前大大减少。比如,2024年英格兰地区除了双休周末之外,只有8个法定节假日,但是在15世纪之前的英国农村,宗教节日是非常多的。阿伦特指出,在中世纪,人们的法定节假日有141天,一年中有将近半年不劳动。这应该是有所夸张,但中世纪西方社会宗教节日繁多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现代工业资本主义出现之后,就开始对这些宗教节日发起进攻,导致法定节假日大大减少。背后的原因当然是为了让打工人马不停蹄地工作,满足资本主义不断攫取剩余劳动的需求。

因为以上原因,15世纪之前英国农民的劳动习惯和生活习惯是松弛的,农民没有那么强烈的紧迫感。在工业资本主义出现之前,没有人认为他们是懒惰的。虽然基督教的“七宗罪”包括懒惰,但是这个懒惰的主要意思是对上帝所规定的任务不用心、麻木不仁,不想成为好的基督徒。因此“七宗罪”里懒惰的对立面并不是工作狂热或勤劳,而是积极履行基督徒的职责,如祈祷、对上帝的沉思等。勤于劳动也不是中世纪基督徒的美德,工作狂热甚至也被认为是懒惰——这意味着因为工作遗忘了上帝所赋予的职责。

失地农民被迫进入城市时,很难一下子适应城市工场的要求,因此他们被资本家、清教牧师和知识分子认为是懒惰的。换句话说,因为新出现的资本主义工业劳动的标准,被迫进城的农民才被认为是懒惰的。这些人在当时也被称为“劳动穷人”(working poor),因为必须要劳动才能活下去,但是再怎么劳动,他们也不可能富起来。不过,我觉得翻译成“打工穷人”挺合适。顺带一说,近年来有社会学家用“working poor”来描述当代的某些打工群体,此时这个词一般被翻译为“穷忙族”,指的是卖命工作或者打好几份工才能糊口的群体。穷忙族和15世纪的英国打工穷人很相似,只是很少有人认为穷忙族是懒惰的,但是15世纪的打工穷人却被认为是懒惰的。

在原始基督教或者中世纪的基督教看来,穷人或贫穷具有一定的道德优越性,穷人、弱者和失败者往往是真正受上帝眷顾的人。劳动或勤劳未必总是值得称道的品质,乞讨或接受救济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儿,因为关键的品质是虔诚或积极地侍奉上帝。但是,后来随着宗教改革的发生和清教观念的普及,穷人不再具有道德优越性,而成为被唾弃的对象,因为贫穷意味着懒惰,那些因为辛勤工作而发家致富的新兴资本家则成为道德楷模,也成为上帝眷顾的对象。这时,勤劳成为社会和宗教宣扬的重要美德,懒惰则成为罪恶。

没有底线地接受微薄的工资待遇和超长的工作时间,一心想要成为人上人,不知何为团结和“我们”,这种勤劳是一种“奴性”。这种老板眼里的“优质打工人”实际上是没有灵魂的“工具人”。

早期教会的救济

懒惰进而被认为是这些打工穷人的本性,是他们贫穷的根源,也是他们品性低劣的表现。这可以说是早期版本的“你穷是因为你懒”。这时的懒惰就具有了以下内涵:不愿意接受工场中的工作纪律,不愿意辛勤劳作以改变自己的贫穷地位。这里的辛勤当然指的是工场主所希望的勤劳,例如,任劳任怨,一天工作14个小时乃至16个小时。在他们看来,懒惰的人如果多了,轻则干扰社会秩序,重则导致社会动乱。如此一来,懒惰不仅被视为万恶之首,也被视为万恶之源。正如两位清教牧师在1598年的一本书里所说的,懒惰之人的脑袋很快就成为魔鬼的专柜,也就是说,懒人很容易变成邪恶的人,很容易违法犯罪,因此必须向懒惰开战。这也就意味着向穷人开战,因为穷人和懒惰是捆绑在一起的,富人或者贵族的懒惰反倒无伤大雅。

马克思通过历史考察告诉我们,15世纪末和整个16世纪,整个西欧都颁布了惩治流浪者的血腥法律,例如,当众鞭笞、用烧红的铁器在身上烙印、强制劳动、监禁等,其目的在于驯化劳动者,同时也恐吓那些已经进入工场的工人,让他们赶紧习得资本主义工业劳动所需要的劳动纪律,养成勤劳的习惯。

没有底线地接受微薄的工资待遇和超长的工作时间,一心想要成为人上人,不知何为团结和“我们”,这种勤劳是一种“奴性”。这种老板眼里的“优质打工人”实际上是没有灵魂的“工具人”。

英国济贫院建筑布局

除了监狱之外,对打工穷人进行改造的机构还有16世纪设立的惩戒所和17世纪设立的贫民习艺所。惩戒所,顾名思义是惩罚性的。而贫民习艺所是慈善救济性的。不过,马克思告诉我们,在贫民习艺所,穷人不仅只能得到少得可怜的、几乎仅能够维持体力再生产的生活资料,而且他们的活动也只限于令人厌恶的、使他们的精神和肉体都愚钝的、非生产性的、无意义的劳动,例如拉磨子。大家可能都读过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奥列弗·退斯特就出生在贫民习艺所,在他9岁的时候,他就被迫开始劳动。

设立贫民习艺所的真正目的不是救济穷人,也不是教授技艺,而是生产人——生产遵守劳动纪律、吃苦耐劳的人。就这项功能而言,设立这种机构的目的在于改造人性。福柯的很多著作如《疯癫与文明》《规训与惩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考察现代的某些机构(如监狱、医院、军营等)如何成为规训打工人的场所,如何将他们培养成合格的劳动力。

除了刚才提及的惩罚和规训措施,还有在意识形态层面对穷人的动员。当时宣扬清教思想的牧师和自由主义思想家都会向穷人鼓吹勤劳的重要意义,警告他们不要陷入懒惰的泥潭。这些自由主义的思想家一方面宣扬自由、独立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宣扬的却是“服从工厂、学校、贫民习艺所和监狱的管理”。例如,约翰·洛克在他的一篇文章中提出,穷人的孩子3岁就应该离开父母,转移到“劳动学校”,在劳动的过程中养成勤劳的习惯。从洛克的提议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自由主义的两副面孔:一副面孔反抗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追求政治领域内的自由;另一副面孔服务于资本主义工业化,因为驯服、勤劳的劳动力恰恰是资本主义工业化所需要的。

我们知道,工业的英文是industry,但是在现代工业出现之前,有没有industry这个词呢?答案是有,这个词的另一个意思就是勤劳。在现代工业革命之前,industry的基本意思就是勤劳,这也是15世纪以来出现频率非常高的一个词,因为很多牧师和知识分子都在鼓吹勤劳。在英文里“勤劳的”和“工业的”这两个形容词很像,都源自industry。“工业的”的英文是industrial,而“勤劳的”的英文是industrious。从某种意义上说,勤劳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是工业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的前提,没有对劳动者社会性格的改造,就很难有现代的工业革命。

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牧师和知识分子试图从身体和思想两个方面去改造打工穷人,让他们习得现代的劳动纪律,懂得“时间就是金钱”的道理,成为勤劳的打工人。例如,18世纪的一位牧师在《对穷人的友好忠告》的小册子中写道:“如果懒汉只把手搂在胸前,而不是动手工作,如果他们在闲逛中消磨时光,因懒散而损害了身体,因懒惰而使精神迟钝,那么,他们的报酬只能是贫穷。”

但是直到18世纪,这种改造劳动者的努力并不是非常成功。例如,英国史学家托尼(R.H.Tawney)通过历史文献指出,在17—18世纪,英格兰资本家抱怨打工人太过“奢侈、骄傲、懒惰”。在资本家看来,这些打工人自我放纵,相当懒惰;他们只想挣到能够糊口的钱,一点也不想多干活;他们的工资越高,花在喝酒上的钱就越多。因此,商品价格高并不是坏事,而是好事,因为这能迫使打工人更加勤奋;但是,高工资却不是好事,而是坏事,因为这只会导致酗酒狂欢。在他们看来,打工人的这种态度就是没有被改造好的农民的态度,也是马克斯·韦伯称之为“传统主义”的劳动态度。这种态度简单概括就是:知足常乐,及时行乐,不愿意加班加点地工作。

这的确是传统社会劳动者会有的态度,比如我们在本书的前面部分提到的西方人在19—20世纪所遇到的亚非拉劳动者,或者中国人在21世纪所遇到的部分非洲雇员。以外人的视角来看,这些当地人很多是懒惰的。

在17—18世纪的资本家们看来,当时的英国打工人是懒惰的,因为他们无法满足资本主义生产节奏的要求,白白将时间浪费在节庆和酒吧里,而不愿投入工厂的劳动中。看起来还要继续对打工人进行改造。

在西方,“勤劳革命”基本取得成功是在19世纪,基督教新教的卫斯理宗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这个教派强调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最为重要的是,这个教派宣扬,劳动本身就是“一种纯粹的美德之举”。打工人只要勤勤恳恳地工作,就可以获得幸福和拯救。这也是阿伦特所说的西方版的“劳动光荣”。正如英国史学家爱德华·汤普森所说,在19世纪前后的一段时间内,一般的英国工人变得更守纪律,更为谨慎,也更为循规蹈矩,他们不那么粗暴,也不那么随心所欲、反复无常了。另外,手表变成了生活必需品,很多英国打工人都佩戴了手表,习惯了工厂的钟表时间,同时也懂得了“时间就是金钱”、要争分夺秒努力工作的道理。他们不再像传统的农民那样白白地消磨时间。也就是说,到了19世纪,英国打工人基本被驯化,习得了打工人所必备的社会性格,成了老板基本满意的打工人。

这场“勤劳革命”不仅在英国取得了基本胜利,在其他主要的工业资本主义国家如法国也取得了胜利。一个重要例证就是法国思想家保尔·拉法格在1880年发表的《懒惰权》。大家可能不知道拉法格是何许人,他有一个重要身份,那就是马克思的女婿。当然,他本人也是非常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不过,《懒惰权》这篇文章有点离经叛道,因为一般都认为马克思主义是歌颂劳动的,但是拉法格却要歌颂懒惰。这是为什么呢?

没有底线地接受微薄的工资待遇和超长的工作时间,一心想要成为人上人,不知何为团结和“我们”,这种勤劳是一种“奴性”。这种老板眼里的“优质打工人”实际上是没有灵魂的“工具人”。

保尔·拉法格

(Paul Lafargue,1842—1911)

拉法格在文章开头明确指出,一种奇怪的狂热支配着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阶级,而这种狂热就是对“劳动的热爱”,是“勤劳的品质”。这说明,截至1880年,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打工人基本被驯服,成为资本家所满意的劳动力。但是拉法格认为,在这些资本主义国家,“勤劳”造就了智力的衰退和身体的畸形,是一种“病态的激情”。这与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个小册子的观点——懒惰会损害身体和心灵——形成了鲜明对照。拉法格认为,我们不应该赞美“勤劳”,而应该追求“懒惰”,追求每天三小时的工作制度。我们在本书后面的内容中还会再讨论工作时间的问题。现在,我们只要弄清楚,在西方所谓“勤劳的美德”是一系列规训、惩罚和意识形态宣传的结果,是漫长历史的产物。

中国人的勤劳与懒惰

当我们理解了现代西方人是怎样崇尚勤劳之后,或许我们就更容易理解中国人的勤劳了。我们经常说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的民族,似乎中国人从古至今一直是勤劳的。事实是不是这样呢?

我们在开头提到,勤劳或懒惰有一个外在标准。直到新中国成立,中国一直是一个农业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在大规模的工业化之前,中国的农业劳动者与中世纪英国的农业劳动者没有太大差别,都是根据自然时间来安排生活和劳动——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在辛苦劳作以谋求生计的意义上,古代人当然是勤劳的。但是,以现代人的视角来看,古代人远没有做到争分夺秒,他们“对待劳动的态度显得很不经济,缺乏紧迫性”。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工业化进程中,我国劳动者也曾面临农业人口转化为工业人口、适应工业生产节奏的问题。这就需要原本作为农民的劳动者去习得工业生产所需要的纪律。但是,社会主义工业化毕竟与资本主义工业化不同,并不存在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对劳动者严酷的规训和惩罚。在当时的中国,劳动纪律的确立主要是通过职业教育和意识形态宣传与动员来完成,例如,对劳模的宣传,对劳动光荣理念的宣传,对勤劳美德的宣传,等等。如1952年某部电影的主题曲《劳动最光荣》所唱的:“劳动的快乐说不尽,劳动的创造最光荣。”歌词中还有关于勤劳和懒惰的对比:“小喜鹊造新房,小蜜蜂采蜜糖”,所以我们要向它们学习,但是“小蝴蝶贪玩耍,不爱劳动不学习”,所以“我们大家不学它”。

在当时,有好多小说表现劳动者的劳动热情,小说中的劳动以体力劳动为主,因为体力劳动最能够展现主人公对于劳动的激情。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这种激情是普遍存在的。有学者说,“爱劳动”观念的普遍确立实际上成为“新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可以说,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集体化的背景下,中国人变得“勤劳”(指遵守工业社会所要求的工作纪律、适应工业社会的工作节奏)了。

不过,有读者可能听过一种说法:新中国前三十年是“大锅饭养懒汉”。怎么来看待这种说法呢?其实,前文已经涉及了这个问题。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工人大部分都能够做到以厂为家,勤劳工作。工人勤于工作的原因除了刚刚提到的宣传和动员之外,还有很多,比如:主人翁的自豪感让工人真正认同工厂,自然有动力去努力工作;同事之间也会相互比较、相互监督,让人不好意思偷懒;有些人想通过积极劳动争取先进、获得晋升;等等。这些都激发了工人的劳动热情。

在农村的人民公社,一般所认为的懒汉行为也并非普遍现象,而是个别现象。人民公社的工分制度能够激发农民的劳动热情,例如:农民在集体劳动时会相互较劲,而不是比谁更会偷懒;集体归属感和共同利益会对农民个体形成团体压力,让他们不好意思偷懒;在评定工分时,干部会对劳动成果进行监督、验收等,这让劳动者不能轻易蒙混过关。总之,笼而统之地讲“大锅饭养懒汉”,并不符合历史事实。

关于中国人“懒惰”,大家可能还听过另外一个版本,那就是改革开放之后,外资涌入中国内地,有些外来的老板认为中国人“懒惰”。我们刚刚说过,在新中国前三十年,劳动者其实并不懒,那为什么改革开放后,外资来了,就认为中国人“懒”呢?

根本原因就在于,外来的老板们有自己的要求和标准,而当时有的劳动者不符合他们的要求。在改革开放前,企业里的劳动者是企业的主人翁,享有各种福利和权利,当走进外资的工厂时,有些人很难一下子就适应外资工厂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节奏,所以他们才被认为是“懒惰”的,就像17—18世纪的英国打工人被英国资本家认为是懒惰的一样。在外资老板们看业,这些中国的劳动者需要接受西方式工厂制度的规训和思想动员。

在思想动员方面,有“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样的口号,这些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常识。当然,“劳动光荣”“爱岗敬业”“以厂为家”依然是宣传重点。

在工厂制度方面,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的一些外资工厂的管理制度,与19世纪的英国工厂没有太大差别。例如,这些工厂采用的管理措施有:罚款;强制加班;严格管控上厕所的时间,因为这会影响流水线的生产进度;要求员工交押金,防止员工说走就走。

过去的公有制企业很少采用这类管理措施,而这些外资企业为了驯服劳动力,大多选择采用这类管理措施。中国的许多私营企业也争相效仿。与此同时,也有些欧美的外资企业,因为劳动生产率相对较高、本国打工人维权意识较强,所以抛弃了这类严苛的管理方式,在遵守《劳动法》方面做得相对较好。

结语:争取对勤劳的定义权

不可否认,无论中西,古代劳动者的生活都是极度艰辛的,如白居易在《观刈麦》中写道:“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尽管如此,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不可能让劳动者每天八小时或者十小时都处于持续忙碌的状态,因此在有些现代人看来,农业社会的劳动者是闲散的。农业社会的劳动者容易被现代人视为懒惰的,是因为现代社会的生产是没有尽头的,需要打工人把尽可能多的生活时间都投入工作。所以,现代社会要将勤劳、爱劳动塑造为一种美德,让打工人相信劳动光荣。当然,在意识形态层面,当中国人听到“劳动光荣”的时候,我们想到的是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传统;而当西方人听到“劳动光荣”的时候,他们想到的往往是宗教传统。

因此,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勤劳在什么意义上是一种美德?到底是谁在定义?什么样的打工人是“优质打工人”?我们当然要合理、充分地利用时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把一天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投入工作。在(通过一份工作)为社会的发展积极贡献力量、追求美好生活的意义上,勤劳是一种美德,同时也能够塑造打工人坚韧、有责任感等品质。但是,没有底线地接受微薄的工资待遇和超长的工作时间,一心想要成为人上人,不知何为团结和“我们”,这种勤劳是一种“奴性”。这种老板眼里的“优质打工人”实际上是没有灵魂的“工具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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