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将外卖骑手排除在劳动保障之外?

作者:谭语川 来源:转轨微信公众号 2026-04-20
主动设计 “去劳动关系化” 用工模式、用数字霸权实现权责不对等的外卖大资本平台,是最核心的责任主体。它们用算法实现了对骑手劳动的极致管控,享受了数字经济与新业态发展的红利,却刻意规避法定的雇主责任,用层层设计的制度陷阱,将骑手硬生生挡在了劳动保障体系的大门之外。

凌晨的城市街头,电动车的灯光划破夜色,外卖骑手的身影穿梭在大街小巷。他们用车轮丈量着城市的距离,用速度串联起千家万户的烟火气,撑起了万亿规模的外卖行业。

可就是这群支撑起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劳动者,绝大多数却被隔绝在现代劳动保障体系的大门之外 —— 送餐途中遭遇车祸,无法认定工伤;全年无休高强度工作,没有最低工资保障,更没有养老、医疗、失业等法定社保;被平台随意罚款、无故封号,连最基本的维权渠道都难以触及。

这一切困境的根源,都指向同一个核心问题:外卖骑手与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始终难以确立。而我们必须追问的是:究竟是谁,将这群奔波的劳动者,硬生生排除在劳动保障体系之外?

主动设计 “去劳动关系化” 用工模式、用数字霸权实现权责不对等的外卖大资本平台,是最核心的责任主体。它们用算法实现了对骑手劳动的极致管控,享受了数字经济与新业态发展的红利,却刻意规避法定的雇主责任,用层层设计的制度陷阱,将骑手硬生生挡在了劳动保障体系的大门之外。

一、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的入场券,骑手跨不过的门槛

我国现行的劳动保障体系,从始至终都以标准劳动关系为核心基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划定的所有法定权益 —— 工伤保险、五险一金、最低工资保障、加班工资、带薪休假,乃至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这一整套维权救济体系,全部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为法定适用前提。确认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获得法定保障的入场券。

可对于千万外卖骑手而言,这张入场券,却成了他们几乎跨不过的门槛。

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已达 8400 万人,其中外卖骑手群体超千万,而这其中,仅有不到 4% 的骑手能与平台确认标准劳动关系,完整纳入劳动保障体系。占比超 80% 的众包骑手,以及大量被层层外包的专送骑手,从注册接单的那一刻起,就被平台用一纸协议,提前剥夺了确认劳动关系的可能。

平台为了规避用工责任,早已设计出一整套 “去劳动关系化” 的组合拳。最常见的操作,是在骑手注册时,强制要求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承揽合作协议》,直接将双方关系定义为 “商业合作” 而非 “劳动用工”,从纸面上彻底割裂劳动关系。更隐蔽的手段是层层外包:平台将配送业务转包给区域代理商,代理商再转包给人力资源公司,甚至出现 “一级转包、二级分包、三级挂靠” 的复杂链条,骑手的工资由第三方公司发放,管理由站点执行,出了事故,平台、代理商、外包公司便互相推诿,骑手连该起诉谁都无法确定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而最恶劣的规避手段,是诱导甚至欺骗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一旦骑手的身份从 “劳动者” 变成 “商事主体”,双方的关系就从 “用工” 彻底变成了 “商业合作”,平台便顺理成章地摆脱了社保、工伤、经济补偿等所有法定用工责任。上海一名生鲜平台配送员,在送货途中摔伤致九级伤残,就因为签下了一份 “自由职业者协议”,被平台否认劳动关系,工伤维权陷入绝境;更有骑手为了工伤认定,耗时 661 天,历经多次司法程序,依然要面对平台 “外包关系” 的抗辩,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这些精心设计的制度陷阱,从一开始就堵死了骑手确认劳动关系的路径。而这一切,从来都不是行业发展的 “无奈之举”,而是平台主动为之的刻意设计 —— 它们通过算法实现了对骑手劳动全过程的绝对管控,却用一纸民事协议,彻底否定了劳动关系的存在,只享受用工带来的收益,却拒绝承担本该履行的雇主责任。

二、数字霸权:管控劳动的绝对权力,规避责任的双重标准

骑手劳动关系难以确认的背后,是外卖平台早已构建起的、无孔不入的数字霸权。这套以算法为核心的管控体系,实现了对骑手劳动的极致规训,却也成为了平台漠视劳动者权益、转嫁经营风险的核心工具。

平台的数字霸权,首先体现在对骑手劳动的绝对支配权上。所谓的 “自主接单、时间自由”,从来都只是虚假的表象。平台通过智能调度算法,实现了对骑手工作的全流程、无死角管控:从 30 秒内完成的强制派单,到不断被压缩的配送时长 ——3 公里订单的配送时限,从 2016 年的 1 小时,被压缩到如今的 28 分钟,这种压缩并非基于现实路况,而是算法通过历史数据迭代出的 “理想最短时间”。骑手一旦超时、收到差评,就会面临罚款、降权、封号的严厉惩罚,而奖惩规则、派单逻辑,全部由平台单方面制定,骑手没有任何议价权与修改权,只能被动接受。

更讽刺的是,平台对骑手的管控,早已深入到劳动纪律的每一个细节。专送骑手需要按时参加站点晨会,接受考勤管理,请假需要提前申请,不服从平台调配就会被扣减报酬,这些完全符合劳动关系中 “人身从属性” 的核心特征,早已被多地法院的司法判例所确认。可就是这样一套严密的管理体系,在需要承担雇主责任时,却被平台轻描淡写地称为 “平台运营的必要管理”,以此否认劳动关系的存在。

这套数字霸权的本质,是一套 “权责完全不对等” 的双重标准:平台拥有制定规则、管控劳动、分配收益、实施惩戒的绝对权力,却不承担对应的用工责任;骑手被算法牢牢束缚,失去了对劳动过程的自主权,却要独自承担所有的职业风险 —— 配送超时的罚款、交通事故的赔偿、意外受伤的医疗费,全部都要由骑手个人买单。中国社科院的调研显示,平台规划的配送时间较实际路况平均压缩 23%,直接导致骑手交通违规率高达 47%,可一旦发生事故,平台往往以 “双方为合作关系” 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甚至连骑手的劳动报酬,都被这套数字霸权随意操控。暴雨暴雪的极端天气里,用户支付了高额的配送费,可其中大部分被平台以 “动态定价” 的名义截留,骑手只能拿到极少的补贴;平台可以随意下调配送单价,用叠单的方式稀释报酬,骑手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因为算法掌握着他们的收入命脉。这种 “只享收益、不担责任” 的商业模式,本质上是平台利用数字霸权,对劳动者进行的系统性剥削,也是骑手被排除在劳动保障体系之外的核心根源。

三、保障悬空:劳动关系缺失,骑手陷入全链条权益困境

劳动关系无法确认,带来的从来不是单一权益的缺损,而是骑手劳动权益的系统性崩塌。他们被彻底隔绝在现代劳动保障体系之外,每一次奔波,都伴随着无兜底的风险;每一份付出,都可能面临权益被肆意侵害的困境。

最致命的伤害,是职业伤害保障的彻底缺失。工伤保险是劳动者职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工伤认定的法定前提,就是存在劳动关系。对于骑手而言,送餐途中的交通事故是最高发的职业风险,可一旦发生意外,他们无法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能享受工伤医疗、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等法定待遇,只能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维权,不仅要承担高额的举证成本,还要按过错比例划分责任,赔偿标准远低于工伤保险,维权周期长达数月甚至数年。很多骑手在事故中落下残疾,不仅拿不到赔偿,还要承担高额的医疗费,最终陷入 “受伤即致贫” 的绝境。即便是平台为骑手购买的商业意外险,其保额、理赔范围也远不及工伤保险,大量免责条款让骑手的理赔之路举步维艰,根本无法替代法定的工伤保障。

最基础的困境,是社会保险的全面悬空。我国 “五险一金” 的法定缴纳义务,全部以劳动关系为基础。劳动关系无法确认,平台便没有为骑手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绝大多数骑手,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全额缴纳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统筹部分,全部转嫁给骑手个人,加上收入不稳定、流动性强,多数人无力承担高额保费,长期断缴、不参保的现象极为普遍。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根本无法参保,骑手被平台封号停单后失去收入,无法领取失业金;女性骑手生育期间,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与医疗报销;就连租房、买房,都无法享受公积金的政策福利,长期保障完全处于悬空状态。

最普遍的侵害,是劳动报酬与休息权的彻底失守。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禁止无故克扣工资、加班工资等核心权益,全部以劳动关系为前提。没有劳动关系的骑手,彻底失去了法律的刚性保护:平台可以随意下调配送单价,即便骑手全天高强度工作,收入也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超时、差评的罚款规则由平台单方面制定,没有任何法定上限,甚至出现骑手跑单后 “倒欠平台钱” 的极端情况;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对骑手而言更是遥不可及,即便春节全天奔波,也无法获得法定的三倍工资,平台仅能通过少量补贴自愿给付。

更令人心酸的是,他们连最基本的休息权都被完全漠视。劳动法规定的每日 8 小时工时、每周休息时间、带薪年休假,对骑手完全不适用。平台通过算法、奖惩规则,倒逼骑手日均工作 12 小时以上,全年无休,即便生病、受伤也不敢停工,因为 “停工即零收入”。中国社科院的调研显示,仅 3.2% 的骑手享有完整社保保障,超 7 成骑手日均工作超 10 小时,近 9 成骑手表示 “不敢休息,一停单就没有收入”。他们被算法困在 “速度囚笼” 里,用健康、安全甚至生命,换取微薄的收入,却连最基本的劳动保障都无法获得。

而最绝望是维权救济渠道的系统性堵塞。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用最低的成本维护自身权益。可没有劳动关系的骑手,会因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被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拒之门外。他们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平台的算法规则、派单数据、奖惩记录全部由平台掌控,骑手根本无法完整获取证据,加上层层外包导致的责任主体混乱,往往历经多次司法程序,依然无法明确责任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维权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远远超过他们被克扣的工资、应得的赔偿,绝大多数骑手最终只能选择放弃,默默承受权益被侵害的后果。

回到文章最初的问题:是谁将外卖骑手排除在劳动保障之外?

答案清晰而明确:主动设计 “去劳动关系化” 用工模式、用数字霸权实现权责不对等的外卖大资本平台,是最核心的责任主体。它们用算法实现了对骑手劳动的极致管控,享受了数字经济与新业态发展的红利,却刻意规避法定的雇主责任,用层层设计的制度陷阱,将骑手硬生生挡在了劳动保障体系的大门之外。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传统的劳动保障体系,面对平台经济这种新型用工模式,存在一定的适配滞后;监管层面对于平台刻意规避劳动关系的行为,仍需更强的刚性约束;而行业内 “劣币驱逐良币” 的生态,也让少数愿意承担责任的平台,面临着不公平的竞争压力。这些因素,共同加剧了骑手权益保障的困境。

但这一切,都不能成为平台漠视劳动者权益的借口。数字经济的发展,从来都不应该建立在对劳动者权益的压榨之上;平台的商业价值,更不应该以牺牲千万骑手的基本保障为代价。外卖骑手不是算法的人肉执行器,不是平台规避责任的 “独立承包人”,而是活生生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应该被尊重,他们的权益应该被保障,他们的奔跑,应该有坚实的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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