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工会

作者:微小汇 来源:微工荟 2018-08-26

前几天深圳龙华区总工会的“龙华工会”公众号放出报告,8月21日上午召开了一个区、街道、社区三级,共150人的大会。这场大会是为了响应全总、省总“改革创新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的号召,然而大会正式确定了今年龙华工会的一个核心任务:在今年国庆之前,在全区93家200人以上的未建工会企业完成工会组建工作。这个工会组建工作将由一个区群团工作部、区劳动监察大队组成的联合小组负责。

在友华同志的眼里,我们的工会就跟一个穿便服的治安队一样,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做中间老好人,调节企业和员工的矛盾。

在给150名各层工会工作者提出指点的时候,区总工会主席李友华同志有一个让小编比较起眼的说法:做工会组建工作“要理直气壮”,因为“工会组织在创建和谐劳资关系和维护地区长治久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工会是法律规定的企业义务”。

在友华同志的眼里,我们的工会就跟一个穿便服的治安队一样,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做中间老好人,调节企业和员工的矛盾。

在友华同志的眼里,我们的工会就跟一个穿便服的治安队一样,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做中间老好人,调节企业和员工的矛盾。听起来真贴(fang)心(pi)。

可惜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贴心的区工会主席貌似忘记了我国工会法的一个比较基本的内容:

在友华同志的眼里,我们的工会就跟一个穿便服的治安队一样,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做中间老好人,调节企业和员工的矛盾。

什么?我这个法盲一直不知道!原来工会不是一个调节部门,也不是一个治安队,而是一个“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代表职工的利益”的?怎么我被主管欺负上报工会,工会告诉我主管导致我被穿小鞋的时候我就没感觉到呢?

在友华同志的眼里,我们的工会就跟一个穿便服的治安队一样,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做中间老好人,调节企业和员工的矛盾。

可是好像法律明文规定是这样的。更何况,老毛也曾经在《所希望与劳工会的》一文说过,“劳动组合的目的,不仅在团结劳动者以罢工的手段取得优益的工资和缩短工作时间,尤在养成阶级的自觉,以全阶级的大同团结,谋全阶级的根本利益。”无论是从现代法律还是老毛的经典语录来看,好像工会不应该是一个调节组织,更不应该是一个老板的组织,应该是一个工人的组织。

那……为什么工会经常被误认为是跟人资一起为老板管控工人的,是负责组织聚餐游玩的福利部门,或最多是一个投诉热线呢?然后偏偏就没人提出工会是一个工人的组织,是代表工人的利益,是为工人阶级谋取利益的呢?

在友华同志的眼里,我们的工会就跟一个穿便服的治安队一样,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做中间老好人,调节企业和员工的矛盾。

曾经的工会

(1927年参加上海市总工会升旗典礼的工人武装纠察队)

在友华同志的眼里,我们的工会就跟一个穿便服的治安队一样,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做中间老好人,调节企业和员工的矛盾。

现在的工会

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在工会的组建中很少见工人成功地要求成立工会(如果敢要求,难免被开除、打压),然而工会建设的主力军就变成了几个当官的呢?

在友华同志的眼里,我们的工会就跟一个穿便服的治安队一样,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做中间老好人,调节企业和员工的矛盾。

当官的去企业讨论工会建设大业

今天让我开眼界了,也让我终于明白原因了。原来不仅是我们这些平平凡凡的工人不懂工会法,不懂工会是什么,连我们的区总工会主席李友华都被误导了!(是谁骗了他的?是这些黑心资本家吗?太厉害了!)

友华同志一直在强调,要培养“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在友华同志这种专业指导下,相信我们一定会培养一批合格的“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可是可能要注意一点:在我的常识里,好像懂自己部门的指导法律是“专业”的标准之一?

当我们从区工会主席到基层工友都在工会根本意义的问题上被误导了的时候,那小汇就有个疑问了:我们这些不懂工会的人组建的工会,到底长个什么样呢?所以好奇的我就决定了发起一轮征文,了解一下我们现在广大工友所认识的工会。

今天的征文题为:

我眼中的工会是个……

一个投诉热线?一个福利部门?一个老板玩具?一个挂牌不见人的秘密办公室?一个管理员俱乐部?或也许你有过福气接触一个真正为工人说话的工会?

无论你眼中的工会是怎么样的,都可以把你的故事写出来,向微工汇投稿。

希望我们的贡献可以帮助到区总的重大事业,让我们的工会建设建立在对现在工会现状的现实认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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