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路线和黄老思想--读帛书《经法》康立
一九七三年底,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了包括不少久已失传的先秦古书在内的珍贵帛书,约十二万多字。这批帛书,为研究我国古代历史和哲学思想,研究儒法斗争史及古代军事、地理、天文、历法和医学等方面,提供了丰富的新资料。这是无产阶级文化太革命以来,我国文物考古工作者继银雀山竹简出土后取得的又--重大的新成果。
在这批帛书中,《老子》有两种写本。这两个本子都是《德经》在前,《道经》在后,次序与通行本相反,而与法家著作《韩非子》中《解老》篇相合。《老子》乙本卷前,有《经法》、《十大经》、《称》、《道原》四篇古佚书,共一万一千多字(释文见《文物》一九七四年第十期)。特别是其中的《经法》,对于研究我国自战国至汉初法家思想的演变,以及探讨汉初统治阶级崇尚“黄老”之学的阶级实质,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

(一)
《经法》这部古佚书,由《道法》,《国次》,《君正》,《六分》、《四度》、《论》《亡论》《论约》《名理》等九篇文章组成,共五千字。各篇之间内在的思想联系相当严密。第一篇《道法》带有总纲性,全面地论证了“道”和“法”的关系。《国次》是讲国君如何从事统一战争,并对战争中存在的两条不同路线作了比较。《君正》进一步阐述了统一战争必须建立在对内实行法治、奖励农战的基础上。《六分》和《四度》说明了决定国家兴亡的界限和分寸,特别强调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性,《论》与《亡论》则从正反两个方面探讨国家“存亡兴坏”的原因,并从哲学上作了解释。《论约》主张君主必须明了事物的起因和名实关系,认识事态变化的内在原因,才能“万举不失理,论天下而无遗策”。最后一篇《名理》,强调“审察名理”、“循名究理”,都要“以法断之”,“以法为符”,又回到“法治”问题,作为总结。
从以上内容来看,《经法》这部书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提倡农战,二是强调法治,三是主张统一。
《经法》中表现了十分明显的农战思想,积极主张发展农业生产。《君正》篇指出:“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它把农业生产看作“人之本”,主张“毋夺民时”,做到“节民力以使,则财生。赋敛有度,则民富”。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尽民之力”,使“刑罚不犯”“号令发必行”。这就是“守固战胜之道”。显然,这些主张是同商鞅在秦孝公时实行的耕战政策一脉相承的。
《经法》对于法治的作用和意义,给予很高的评价。它强调“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道法》)“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精公无私而赏罚信,所以治也。”(《君正》)“法”决定着国家的成败得失,是区分是非曲直的规矩准绳,“是非有分,以法断之”(《名理》)。一定的法令,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反映。先秦法家所说的“法”,是新兴地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他们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一直主张依靠“法治”来对奴隶主复辟派实行有效的专政。代表奴隶主贵族利益的儒家,则反对“法治”而主张“礼治”,企图维护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代表中小奴隶主利益的道家也不赞成“法治”,认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对待“法”的不同态度,反映了不同阶级在思想政治路线上的根本对立。《经法》主张实行“法治”,这显然是法家的观点。
《经法》还表达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实现统一的愿望,并就这方面的阶级斗争经验进行了总结。它认为只有出现统一的政治局面,使“臣肃敬,不敢蔽其主”“万民和辑而乐为其主上用”,才能“地广人众兵强,天下无敌”(《六分》)。《经法》充分肯定统一战争的正义性,认为“因天时,伐天毁,谓之武”(《四度》)。这和儒家代表孟轲之流鼓吹“善战者服上刑”正相对立,同道家鼓吹“小邦寡民”“有甲兵无所陈之”也完全不同。《经法》反复强调:实行法治是取得统一战争胜利的必要前提,只要做到“衣食足而刑罚必”,就“七年而可以征”。即坚持法治路线几年以后,才能“胜强敌”(《君正》),取得统一战争的胜利,完成统一的事业。可见,《经法》是秦统一六国前、各诸侯国还处于相持阶段的背景下写的,它适应了这一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发展统一事业的需要。
毛主席说过:“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任何一种思潮或学派,总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经法》探讨一国兴亡的原因,提倡农战,主张“法治”,着眼于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表明它应该是属于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范畴的。
这部书过去未见于著录,关于它的作者和具体著作年代尚待进一步考查,但从其思想内容初步分析来看,很可能是商鞅变法后的作品。《经法》主张“号令者,连为什伍”(《君正》)。这种制度,起源较早,在秦献公时,就“为户籍相伍”,到了商鞅变法时,已在秦国大力推行。《经法》进一步提出“连为什伍”,有可能是受了秦的影响。《经法》对“法”的内容的论述,不如前期法家说得具体,但对“法”的产生及其规律性从哲学上作了解释,这比前期法家又进了一步。而与荀况、韩非著作相比较,它对建立封建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的认识还是较朦胧的。从思想风格看,它应当是介于前期法家和荀况、韩非之间的作品。
(二)
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法》这部书中,道表法里的倾向比较明显。它基本上是法家的作品,但又夹杂了不少道家思想的色彩。《经法》的这种思想特点,是战国中后期整个社会阶级斗争,特别是思想政治战线上路线斗争的产物。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发生了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社会大变动,思想领域中出现了各种思潮和学派,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进入战国中期后,虽然封建的经济关系得到了发展,地主阶级夺取了政权,但是新兴地主阶级和被推翻的没落奴隶生贵族之间反复辟和复辟的斗争的日益尖锐,使阶级阵线日益分明,在各学派内部也发生了激烈的分化。杰出的法家荀况就是儒家的叛逆者。同时,代表中小奴隶主的道家也出现了分化,其中有些人转变成了法家。道家学派主要流行于齐、楚地区。在齐国的稷下黄老学派中,除了老聃、环渊这一派外,宋钎、尹文是道家而兼名家,成了法家的同盟军;田骈、慎到则把道家的理论作了改造,成为法家。慎到曾“学黄老道德之术”,他认为“民一于君,断于法,国之大道也”,主张“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其实际内容,都是要实行“法治”。在楚国,有个鹃冠子,“初本黄老而末流迪于刑名”,也是从道家转变为法家的。
在激烈的社会大变动中,不仅在道家中有一部分人分化出来改变主场而成为法家,而且在法家中也有一部分人吸取了道家的思想资料。强调讲“术”的申不害,被称为“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名的《管子》这部书,主要是战国时齐国法家的作品,从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道家思想的影响。曾在稷下讲学的荀况与道家学派也有关系,特别是他的天道观,明显地是受了宋钎、尹文的影响。至于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更“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他十分重视《老子》的研究,在《解老》、《喻老》中,吸取了《老子》中的一些辩证法因素并加以积极的改造,作为理论武器,为新兴的封建制辩护,尖锐地驳斥了儒家的形而上学不变论和中庸之道。他认为“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根本不承认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东西。
摆在我们面前的似乎是一个颇为矛盾的现象:为什么唯心论的、代表奴隶主阶级的道家学派的一些思想资料,却可以被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利用?
这首先应从阶级斗争中分析问题。自春秋末期以来,由于封建制代替奴隶制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奴隶主阶级内部并不是铁板一块的。在“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社会大变动过程中,许多中小奴隶主逐步“降在皂隶”。他们反对掌权的奴隶主贵族,不满现状,要求维持中小奴隶主那种落后倒退的“小邦寡民”的社会状态,成为奴隶主阶级内部的反对派。道家就是他们的思想代表。道家公开同代表奴隶主贵族利益的儒家相对抗,宣称“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揭露了儒家鼓吹“仁义”的虚伪性。孔丘“宪章文武”,把文、武、周公作为偶像。道家则抬出了黄帝和老子,以对付孔丘。对那些“法先王”的复古迷来说,这叫做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值得注意的是商鞅、申不害、韩非都盛赞黄帝,认为黄帝建立了“君臣上下之义”“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法家对黄帝的肯定,并不是要象道家那样维持“小邦寡民”的局面,而是为了反对儒家的倒退路线,推行法家的革新路线。
法家对道家学派某些思想资料的利用和改造,反映了战国中期后,新兴地主阶级已不能满足于提出一些具体的政治主张和措施,而要求从哲学上对本阶级的斗争实践进行总结和概括,提供更完整的思想武器。正是在这种政治需要下,他们注意到当时与儒家相对立的而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道家学派中的某些思想资料。道家是用客观唯心论去反对和否定儒家的天命论的,但提出“道”这个概念却给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们以新的启发。
《经法》劈头第-句话就是“道生法”,认为“道”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决定和支配着万事万物的生死成败,也产生了“法”。它认为“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道法》)。“法”,虽然是由“执道”的君主制订的,但不完全以君主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君主不能随便废除或触犯“法”,否则就违背了天地之“恒道”。当时,许多法家都开始讲“道”,而且往往“道法”并提。前况也强调新兴地主阶级必须“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令”。韩非在《主道》《扬权》等篇中也常常把“道法”连用。他还指出:“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道法万全”。但是在法家那里“道”的概念已赋予了唯物主义的内容。他们把“道”看作是宇宙万物发展的客观法则,把“法”看作是这种客观法则在政治领域中的具体体现。道”在现实政治中就是“法”,“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这样,就为宣传和推行法家路线进一步找到了一种理论根据。
法家不但改造了“道”,还吸取了道家学说中的某些辩证法因素。
成书于战国时期的《老子》,是一部兵书。它“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从战争的胜败引起的国家盛衰兴亡和阶级升沉浮降中总结了某些军事上的规律。它没有用较多的篇幅去研究军事战术,而是偏重于讲战略,把具体的用兵之道上升到战略思想的高度,从哲学上作了概括。“柔弱胜刚强”,是《老子》提出的战略思想的基本观点(帛书《老子》甲本作“友弱胜强”,有团结弱小战胜强大的意思)。主张以柔克刚,以弱胜强,这种思想包含着一定的辩证法因素。《经法》也很重视这种朴素的辩证法,认为“以刚为柔者活,以柔为刚者伐”(《名理》)。“文则明,武则强”(《四度》),“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论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审于行文武之道,则天下宾矣”(《君正》)。这里所说的柔与刚、文与武的辩证关系,是讲政治、军事斗争中的一般规律,同时,《经法》还特别强调指出:“四时有度,天地之理也。”(《论约》)它认为,既然自然界万物是“有度”的,那么,指挥打仗,处理内政外交等各种关系,也必须注意“度”“度量已具,则治而制之矣”(《道法》)。由于阶级主场的不同,在道家那里,在客观唯心论的指导下,尽管也看到了社会的急剧变化,但抱的却是没落阶级的无可奈何的心情,只感到在大变动面前无能为力,因而鼓吹消极无为,辩证法的因素被用来为没落的“小邦寡民”辩护。而在法家那里,对待社会大变革的态度是充满信心的,向前看的。《经法》说“唯公无私,见知不惑,乃知奋起”(《名理》),精神状态是积极进取、奋发图强的。它在谈到事物的相互转化时,提出要注意保持恰当的“度”,认为办事如果超过了限度,就会向不利于自己的相反的方面转化,“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理也”(《四度》)。因而,它主张要“审知逆顺”(《四度》),“审观事之所始起”具体地去“定祸福死生存亡兴坏之所在”(《论约》),促使事物向积极的方面转化。这个思想,对汉初巩固地主阶级中央集权,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在阶级社会中,一种新的社会思潮的形成,总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社会阶级斗争的产物,总是反映了一定阶级的利益和要求,这是它的源。同时,它又常常是根据当时阶级斗争的实践,对前人的某些思想资料加以利用和改造,这是它的流。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者传给它而它便由以出发的特定的思想资料作为前捷。”先秦法家,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学派,正是根据本阶级的利益和需要,针对当时阶级斗争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建立自己的哲学理论体系。道家学说中的某些论断,只是作为一种思想资料,给了他们某些启发,从而被他们利用过来,经过改造,给以新的解释,吸收在自己的思想体系中。由于地主阶级和奴隶主阶级都是剥削阶级,当法家改造道家的某些思想资料时,这种改造是不可能彻底的,从而把道家思想的某些糟粕也带到了自己的思想体系中来。这个矛盾,对于作为地主阶级思想家的任何法家人士来说,都是无法解决的。
(三)
黄老学派虽形成于战国,但到了汉初才被封建统治阶级大力提倡。如果说,战国时期的政治思想斗争,主要是直接表现为儒法之间的斗争,那么,汉初的儒法斗争,则常常采取了黄老思想和儒家思想的对立的表现形式。这就是所谓“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汉代统治集团中,第一个讲黄老的是吕后时代的曹参。他代肖何为相后,“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肖何约束”,行法家路线却打着黄老旗号。以后,崇尚黄老的又有接替曹参任相的陈平,及汉文帝的妻子窦太后。《经法》这部书和黄老学派的基本著作合抄在一起,保存在汉文帝时的墓葬里,可见当时是把它归入黄老思想这一类的,很可能就是汉初统治阶级中流行的一本基本教科书。
两千多年来,黄老学派除了一部五千字的《老子》外,没有什么著作传世。不同历史时期黄老思想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汉初吕后执政时期的曹参、陈平等人执行的明明是法家路线,为什么要打出黄老的旗号?在汉代儒法两条路线的斗争中,黄老思想又处于什么样的地位?《经法》等古佚书的出土,为我们研究这些问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黄老之学在汉初渐渐流行,但它的高潮还是在刘邦取得政权近三十年后的文景时期。汉文帝刘恒“本好刑名之言”。他主张法治,认为“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他执政后继续推行了法家路线,但也喜欢谈黄老之言。他的丞相陈平“少时本好黄帝老子之末“。《隋书·经籍志》中记载:“汉时,曹参始荐盖公能言黄老。文帝宗之。自是相传,道学众矣。”
“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汉初,特别是文景时期,黄老之学盛行,这是有着深刻的社会政治原因的。这时候,以六国旧贵族为代表的大奴隶主残余势力,经过秦末农民起义风暴的扫荡和刘邦军队的连续打击,已经受到很大的削弱。广大农村中,奴隶制的旧生产关系和旧社会秩序已经迅速瓦解,封建制的自然经济已普遍建立起来。掌握着政权的新兴地主阶级,需要尽快地把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秩序稳定下来。同时,由于经过秦二世、赵高、项羽一直到汉初异姓王的多次复辟活动,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才)什二三”,西汉王朝也急需要有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使封建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起来。到文帝时,同姓诸侯王逐渐羽翼丰满,成为新的割据势力的代表,同工商奴隶主复辟势力勾结在一起,对封建中央政权构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但当时封建中央政权的脚跟还没有完全站稳,经济实力也不够雄厚,还需要争取时间,把政权巩固下来,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文帝提倡黄老思想,高唱“无为而治”,实质是为了排除干扰,以退为进,更好地坚持和贯彻汉高祖以来的法家路线。这在当时不失为一个积极的步骤。明代著名法家李贽盛赞汉文帝“深得退一步法,自然脚跟稳实”。这一点,剖析一下文帝时正在流行的《经法》的内容和特点,也可从旁得到有力的佐证。
汉初法家宣扬的“无为”,已不是先秦道家所鼓吹的那种“无为”。道家本来的“无为”,是讲建立新的封建统治秩序无必要和不可能,主张倒退、复古。而法家讲的“无为”,内容恰好相反。韩非曾用法家的观点,对“无为”作过这样的解释:“虚静无为,道之情也”“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君臣上下都能按“法”行事,就可以做到“无为”。《经法》更明确指出:“是非有分,以法断多。虚静谨听,以法为符。”(《名理》)这里所说的“虚静”,就是要求不受干扰,一切以“法”为准绳。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十大经》:《观》、《兵容》),是这次出土的帛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它的原意就是强调执“法”必须果断、坚决,不能优柔寡断,否则就会被那些非“法”的活动扰乱新的封建统治局面,就不能巩固地主阶级的中央政权。《经法》用不少篇幅论证了动与静、无为与有为的关系,认为“君臣当位谓之静,贤不肖当位谓之正”(《四度》),要求达到“动之静之,民无不听”(《君正》),这是很符合希望稳定封建统治秩序的汉王朝胃口的。刘邦在建立了统一的汉王朝后,制订了一整套政治制度和各项政策,继续推行泰始皇的法家路线。惠帝时,曹参曾对他说:“高帝(刘邦)与肖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这就清楚地表明:西汉前期“无为而治”的实质,就是要继续执行刘邦的法家路线,继续执行“既明”的“法令”,达到“遵而勿失”的目的。
在这个时期,“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窦太后“好黄老言”是怎么一回事呢?当时有一场著名的黄生和辕固生之间的争论很可以说明问题。黄生号称道家,他说“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这分明是主张加强中央集权的法家言论。固生是儒生,他称汤武起兵是“受命”,其实是为当时地方割据势力武装反抗中央政权制造舆论。可见,汉初反对“无为而治”、希望改变政治局面的,倒是儒家。难怪窦太后要大冒其火,借故把辕固生抛到豕圈里,让他去和野猪决斗。表面上的儒道之争,其实还是儒法斗争。一直到汉武帝,法家人物汲黯任东海太守,也是“学黄老之言,治官理民好清静,择丞史而任之。其治,贵大指而已,不苛小”。王夫之评论说,“曹参之余智耳。”这可以说是“文景之治”的余波。汲黯下决心是果断的,对尊儒反法的批评是尖锐的,但办事也“学黄老之言”,这说明“断”和“静”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是统一的。汉初盛行一时的黄老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已失去了道家的本来面目,成为法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披上的一件外衣。直到汉武帝执政后,由于各方面客观条件的变化,虽然继续推行法家路线,却不再被着黄老思想这件外衣了,总之,黄老思想在汉初盛行一时,完全是由当时地主阶级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政治局面所决定的。它为汉武帝刘彻时的大发展局面打下了基础。但崇尚黄老之学,终究也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消极面。从秦始皇时代旗帜鲜明的法家思想,到西汉演变为道表法里的黄老思想,也说明地主阶级的革命性开始逐步消退。这时的地主阶级虽然仍坚持法家路线,但同商鞅、韩非、秦始皇那种生气勃勃的战斗姿态比起来,毕竟要相形见绌了。
对于地主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来说,夺取政权,意味着它开始从革命走向保守。而无产阶级则不同,它的最终目的是要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不是革命的结束,而只是走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是继续革命的新的起点。我们是坚持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决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是有阶段之分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是长期的,曲折的,有时是很激烈的。这种斗争,总是高一阵、低一阵,曲折地向前发展,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反修防修的斗争越是深入,无产阶级专政越是巩固,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基本政策越是为亿万人民所掌握,安定团结的局面就越是发展。即使在阶级斗争“低一阵”的时候,无产阶级也不是“清静无为”,不是保守,更不是倒退,而是在斗争中乘胜前进,是在巩固前一阶段革命成果的基础上实现“更好的一跃”,使无产阶级专政更加巩固,使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更加生气勃勃地向前发展。我们研究儒法斗争的历史,不是把历史和现实作形而上学的类比,而是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总结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提高我们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自觉性,更好地进行反修防修、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斗争。这是我们研究儒法斗争的根本目的。在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指引下,我们的革命目的一定要达到,也一定能够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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