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生:“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何错之有? ——评乔润松先生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的攻击和歪曲(一)

作者:郝贵生 来源:作者稿件 2026-08-01
正本清源,意在求真求是。我们既要尊重历代革命理论的历史功绩,更要回归经典本义,真正读懂唯物辩证法兼容共生、渐变扬弃、动态平衡的完整科学真谛。

“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何错之有?

——评乔润松先生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的攻击和歪曲(一)

郝贵生

【笔者按】朋友近日给我发来一篇署名“乔润松”在公众号《砚边论史》中谈马克思辩证法的文章《马恩的辩证法是如何被改造成斗争哲学的》(见附录,简称乔文),要求笔者写一篇评论文章。因笔者在职时,专门讲授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课程。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较为熟悉,就欣然答应了。因文章较长,评论之文分为两篇:一、“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何错之有?二、“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的现实意义。今发表第一篇

2026年7月31日    

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认为马恩的辩证法思想在发展过程中被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简化、扭曲为“斗争哲学”,“最终让对立统一的完整辩证智慧被片面窄化,形成了背离经典本源的斗争教条”,蜕变为“阶级斗争为纲”的哲学工具。毛主席曾经说过“资产阶级的政治家说过,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一点也不错。”(《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51页)乔文的这个观点实际是对毛主席肯定过的“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的根本否定。乔文给自己的任务是“以实事求是态度,还原马恩辩证法原汁原味的本来面貌,再逐层剖析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对辩证法的接续改造、时代适配与历史偏移,完整还原马克思客观运动辩证法,如何被后世层层加工,最终演变为大众认知中的斗争哲学的全过程。”乔文真“实事求是”了吗?真还原了“马恩辩证法原汁原味的本来面貌”了吗?

不可否认,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法思想在发展进程中确实经过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深化认识。但这种过程本质上究竟是“深化、丰富、完善、发展”,还是“歪曲、简单、片面化”呢?乔文的基本观点不是前者,而是后者。这就是笔者与乔文的根本不同。本文也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发展的客观事实批驳乔文的观点,阐发马恩辩证法的本来面目和列宁、毛主席的杰出贡献!

乔文分四部分,一是讲“马恩对辩证法的本源解读”,二是讲“列宁将辩证法改造为斗争哲学的原委与局限”,三是讲“斯大林对列宁斗争哲学的继承和极端化绝对化发展”,四是讲“毛泽东对列宁斯大林斗争哲学的中国化解释”。内容很多,笔者不准备逐部分逐句驳斥乔文,而是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几个基本概念即“运动”“矛盾”“对立”“斗争”“差异”等究竟什么关系,阐述“斗争”在辩证法整个学说中的理论地位及其与辩证法其它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以此批驳乔文对辩证法思想的歪曲和错误理解。

马恩著作中只讲运动观从没有使用过“矛盾”概念吗?

讲辩证法理论,必然讲到辩证法的“运动”观点。笔者赞同乔文“运动的绝对性”观点。但他认为马恩的“运动”观点中只讲“运动”的绝对性,而不讲“运动”的相对性。如乔文说“马恩辩证法认为,运动是绝对的。在马恩的哲学体系当中,始终强调运动的绝对性”“绝对运动涵盖渐变、平衡、渗透、依存、转化、扬弃等万千形态。”但马克思、恩格斯同时也强调运动的相对性。在批判把静止绝对化、把静止与运动割裂开来的形而上学观点时多次讲到,静止就是运动,是运动的特殊形式。一种物质的运动在一定时间内自身的性质没有改变,或者两种运动的物体相对之间的位置关系没有改变,这就是静止。这就是运动的相对性。因此讲辩证法的“运动的绝对性”的同时,必须讲“运动的相对性”。否则无法理解“绝对相对”的关系原理。

再有,笔者与乔文最显著的区别就是对“运动”与“矛盾”的关系认识。他认为,“马恩、列宁、斯大林的所有原著语境中,从未出现过中文‘矛盾’这一专属概念。经典原著始终使用‘运动、对立、差异、相互作用’等中性词汇,客观描述事物的客观状态与动态平衡,不附加任何对抗争斗的主观倾向。‘矛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后,本土化翻译与创造性阐释的独有话语,是纯粹的中国化理论成果,并非经典本源范畴。”他还说:“为适配中国大众的认知水平、服务中国革命实践,毛泽东完成了极具创造性的理论通俗化转化。他摒弃西方哲学晦涩的学术表述,借用中国古典典故,提炼出‘矛盾’这一具象通俗的核心概念,统摄所有对立统一关系。”这完全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无知。乔文还认为,列宁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将对立统一确立为唯一核心,弱化另外两大规律的价值”。

其实在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源的黑格尔哲学中已经大量使用“矛盾”概念。在中文中,“矛盾”来源于“卖矛又卖盾”的故事。组成“矛盾”概念后,直接的含义就是指对立、反对的两个方面。但这种“矛盾”现象不是客观事物内在的对立的现象,而是主观思维中的不可能同时成立的荒谬现象,即“自相矛盾”。古希腊哲学家芝诺发现了认识中的这种所谓“对立”现象,但以此证明“运动是不真实的”。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现象,认为它是事物的现象,而不是事物的本质。德文中有一个名词“Widerspruch”与中国的“矛盾”概念完全类似。黑格尔说,事物自身内部的对立现象就是“矛盾”“对立作为矛盾,便在自身中反思自己。”但黑格尔把这种“矛盾”“二律背反”现象不是看作主观倾向、现象,而是客观现象,并把“矛盾”与“对立统一”等同起来进行哲学阐释和系统论证。他说:“认识矛盾并且认识对象的这种矛盾特性就是哲学思考的本质”。黑格尔强调任何事物首先都是“同一”的,但这种“同一”不是抽象的等同、“同一”,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同一”。“具体的同一”就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就是“对立统一”。黑格尔把矛盾视为事物的本质,“一切事物在其自身中都是矛盾的”,“矛盾却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在本身之中包含着矛盾,所以它才能运动”,“矛盾是在其本质规定中的否定的东西,它是一切自己运动的原则,而自己运动就是矛盾的表现”。

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理论来源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他们在抛弃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外壳之后,完全接受了黑格尔的“运动就是矛盾”的思想。恩格斯在他的《自然辩证法》和《反杜林论》中针对杜林“矛盾等于背理”思想用大量自然科学、自然现象和历史事实反复论证“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他还说:“对立——如果一个事物具有对立,那么它就同自身处在矛盾中,它在思想中的表现也是如此,例如,一个事物是它自身同时又在不断变化,它本身有‘不变’和‘变’的对立,这就是矛盾。”

马克思在他40年代的著作中就开始使用“矛盾”概念说明社会对立冲突。如1846年《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就说“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他的经济学理论研究使用“矛盾”概念更是比比皆是。如他说:“我们并不否认资本中包含着矛盾这一事实。相反,我们的目的是要充分揭示这些矛盾”“资本是一个活生生的矛盾”。马克思正是运用对立统一规律,也就是矛盾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普遍存在的矛盾现象:如生产与消费、买和卖、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等等。所以马克思反复强调“商品的交换过程包含着矛盾的和互相排斥的关系,商品的发展并没有扬弃这些矛盾,而是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资本本身就是矛盾。”所以列宁后来说,马克思正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交换中这个最简单、普遍的现象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

从以上大量事实可以看出,事物的“矛盾”现象无论是“自相矛盾”的含义还是作为“对立统一规律的”表述,在西方哲学史上也都发现过,并用“矛盾”概括之。黑格尔是把它作为“对立统一规律”的又一种表述方法的开创者。马克思恩格斯既然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就必然把“矛盾”作为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认识自然、社会和思维,特别是认识资本主义经济现象。而乔文却污蔑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从没有“矛盾”这一中国专属概念,只是毛泽东1937年写作《矛盾论》才作为哲学概念,“统摄所有对立统一关系”。由此表明乔文对西方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知识的贫乏和无知。

究竟如何理解矛盾的“斗争性”的科学含义及与矛盾、对立、差异的关系?

乔文不仅割裂运动与矛盾的不可分割关系,也歪曲马恩思想中的“斗争性”思想。他一是认为,马恩辩证法中,从没有提过“斗争的绝对性”思想。二是认为“运动不等于斗争”,三是认为“对立不等于斗争”,四是认为“斗争只是特例”,五是认为“差异不是斗争”。总之,列宁、毛泽东把丰富的辩证法内容都简化或窄化为“斗争”两字。“核心是把万物普遍的运动等同于斗争,把事物天然的对立等同于斗争,把事物正常的差异等同于斗争,彻底颠覆了马恩辩证思维的底层逻辑。”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将对立统一确立为唯一核心,弱化另外两大规律的价值”“直接将马恩‘运动绝对’的科学内核,替换为‘斗争绝对’的政治论断。”

笔者认为,乔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斗争性”的理解是肤浅的、片面的、错误的,对运动、矛盾、斗争的关系的认识也是错误的。

这里讲的“斗争”是一个哲学范畴

人们日常生活大多从政治意义上讲“斗争”即阶级斗争。但“矛盾的斗争性”首先是哲学意义上的“斗争”。如马克思早在1847年《哲学的贫困》一文中就讲到“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为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法的实质。”同时这里也明确指出,马克思已经把辩证法的实质、核心归结为对立统一规律。乔文却污蔑是列宁和毛主席提出的。马克思在他的大多数著作中,都是从政治斗争、阶级斗争的角度谈“斗争”。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讲话中也提到马克思的一生的显著特点“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这些“斗争”与哲学意义上的“斗争”确实有区别,但本质上是有内在联系的。它们是一般有个别的关系。讲政治斗争就必须讲哲学上的“斗争”,讲哲学上的“斗争”也必须讲政治意义上的“斗争”,否则,哲学上的斗争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马恩著作中没有直接讲到“斗争的绝对性”,但不等于没有“斗争的绝对性”思想

“斗争的绝对性”确实是列宁、毛主席著作中提出阐发的。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的时候,就大量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也准备写一部类似黑格尔“逻辑学”那样大部头的唯物辩证法的著作。但50年代之后,马克思把主要甚至全部精力放在经济学研究方面,始终没有时间专门研究写作他的辩证法的宏伟巨著。马克思恩格斯这个时期自然科学得到了比黑格尔时期更大的发展,特别是能量守恒定律、细胞学说、达尔文进化论的发现。马克思认为非常有必要从哲学角度加以提炼、概括,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恩格斯。恩格斯从70年代初,就把主要精力致力于对自然科学最新成果的哲学提炼和概括中。《自然辩证法》就是他的研究成果。但这部书只是其中的部分论文和笔记,不是完整的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系统的唯物辩证法著作。因为他研究自然辩证法时,其中抽出相当多的时间批判杜林以及从事国际工人运动,马克思去世后又整理马克思遗留的大量手稿。如果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能够完成一部系统的唯物辩证法著作,他们一定会深入阐发“斗争的绝对性”及对立统一规律的其他更多的内容。我们绝对不能借口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没有直接的“斗争的绝对性”概念就完全否定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思想。

3、列宁、毛主席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到“斗争的绝对性”,但同时也讲“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

列宁和毛主席始终认为,辩证法在承认斗争性的绝对性的同时,必须承认对立面的统一、同一的相对性。列宁说:“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趋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毛主席也反复讲“有条件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也就是说,辩证法承认运动的绝对性,也就必然承认矛盾的绝对性、普遍性。任何矛盾都是斗争的绝对性与同一的相对性的结合。运动固然不等于斗争,但运动等于矛盾。正视运动的绝对性,也就必须正视矛盾的绝对性,正视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乔文承认运动的绝对性,也就必然承认斗争的绝对性。乔文把运动的绝对性与斗争的绝对性割裂开来是错误的。

“对立”和“斗争”的联系与区别

“对立”在马列和毛主席著作中,稍有区别。从广义上讲,对立就是矛盾,前文引述恩格斯论述已经说到。从狭义上讲,对立是特指矛盾关系中的具体的对立、排斥、否定关系,也就是矛盾的斗争性。如列宁说:“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毛主席说:“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立就等于斗争性。乔文认为“对立”只是中性名词,即不等于“矛盾”,也不等于“斗争”。那么在对立统一关系中,“对立”究竟是什么呢?乔文离开矛盾和斗争讲“对立”,实际就把“对立”看作什么也不是的虚无缥缈的脱离任何具体事物的纯粹的抽象概念,这才是完完全全的主观唯心主义的思维方法。

矛盾的“斗争性”是通过矛盾双方的相互否定、对立、排斥达到相互作用、影响、改变对立面的某些因素和方面

所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中,都把“矛盾斗争性”的含义界定为矛盾双方相互对立、排斥、否定的性质。这种定义没有错误,但却对“对立”“排斥”只是理解为矛盾双方“远离”或“差异扩大”,如敌对势力的“斗争”。这种理解是错误的。矛盾的斗争性是建立在矛盾双方的差异基础上,辩证法认为,任何差异双方都是多样性的综合,在具有差异性的同时,有或多或少的共同性。矛盾双方对立、否定和排斥不是否定、排斥对方的全部因素,而只是否定、排斥其中相异的因素。敌对势力的“斗争、否定”不是把敌对全部因素变为纯粹的无,而是歼灭有生力量、或占领地盘。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也不是消灭资产阶级的纯粹的人,而只是剥夺其经济上剥削和政治上的统治地位。这种对立、排斥实质是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影响和改变对方的某些因素。其结果可能导致矛盾双方差距拉大,也可能缩小。生活中矛盾双方利益根本一致,但总有差距。双方总是用己之所长排斥彼方所短,共同提高发展。这种“互相帮助”从哲学上讲也是“斗争”。再有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用完全远离的排斥观念解释不通。理论属于观念形态,实践属于物质活动。二者必然有对立、排斥关系,但实践“排斥”理论不是完全拒绝理论,而是“排斥”理论中不符合实际的因素,是更加增强理论与实践的一致性、符合性。理论“排斥”实践,不是拒绝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而是使实践按照科学的理论指导防止其盲目性。这种“排斥”就是相互作用、影响。如果说具体的“理论与实践’”真正统一了,在哲学上就是达到新的“矛盾的同一性”,而斗争性就是理论与实践的对立性、排斥性、相互作用性。社会基本矛盾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也是这样。所以毛主席说,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从以上对“斗争性”的理解,应该把“斗争性”的定义具体化为矛盾双方的相互对立、排斥、否定、作用、影响,改变对立面的某些因素,导致矛盾双方可能此消彼长,如社会生活中的新与旧、先进与落后、正义与邪恶、进步与反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等等。也可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进步。如自然现象中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社会生活中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相辅相成、相互帮助、和谐发展等等。

6、不能把“斗争与斗争的特殊方式”等同起来

乔文反对矛盾斗争性的又一个错误观点是“斗争只是特例。斗争只产生于矛盾极端激化、统一体濒临破裂的特殊时刻,是有条件、局部、短暂的,绝非宇宙万物的普遍常态”。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斗争”是哲学概念,其本身也是一般与个别的统一。自然和社会生活中“斗争”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毛主席在《矛盾论》中就把斗争形式区分为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斗争的一切形式”。即使阶级斗争也不完全都是对抗性斗争。在阶级社会里,对立阶级长期并存与一个社会中,他们互相斗争着,但要待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双方才取外部对抗的形式,发展为革命。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对立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包括在党内的反映,在多数情况下,也不是对抗性矛盾,但随着阶级斗争的深入发展,有可能发展为对抗性斗争。但乔文把普遍意义上的斗争与特殊意义上的斗争的形式混为一谈,误认为斗争就是矛盾双方的对抗,斗争就是矛盾的特例。他反对斗争的特殊的对抗形式,于是就笼统地反对一切“斗争”。这种逻辑推理方法显然是错误的。

差异、矛盾、斗争究竟什么关系?

历史上曾经讨论过,差异是不是矛盾?有人讲任何两个没有任何联系的差异事物不是矛盾。不是矛盾的两个差异物也就没有斗争性。笔者认为是正确的。但任何两个有差异的事物在一定条件连接起来,就具有同一性,也就是矛盾。从这个意义上说,差异就是矛盾。毛主席说:“差别是世上一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故差别就是矛盾,这就是所谓具体的矛盾。”(《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第201页)毛主席讲矛盾的斗争性同时也必然讲矛盾同一性,且把二者看作不可分割的整体。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时同一性中也一定包含斗争性,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什么是矛盾的同一性呢?毛主席讲过,“矛盾的同一性”一是指一定条件下的相互依存、依赖、渗透、贯通。二是指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差异双方之所以成为矛盾,因为他们在一定条件下连接起来。连接起来就是同一性。就一定发生相互排斥、作用、影响,就是斗争性。乔文说,差异不是斗争,因为“差异互相吸引,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犹如正负两极,男女婚姻”,这种差异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同一性,同一性中一定存在斗争性。因此乔文把同一性与斗争性割裂开来,再把“差异”与“斗争”割裂开来,显然是他对辩证法的无知。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辩证法关于运动、矛盾、差异、斗争几个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简要概括起来就是:运动就是矛盾,差异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就是绝对的斗争性和相对的同一性。“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的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斗争性与同一性的结合。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有斗争才能使矛盾双方一定条件下保持相互依赖、依存状态,有斗争,才能打破这种依赖、依存状态,发生矛盾双方性质、地位等因素的相互转化,促进事物不断地从量变发展到质变,从肯定、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曲折性的前进发展过程。正是从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一定意义上的决定作用,列宁讲过,“发展就是对立面的斗争”。在阶级斗争的实践中,毛主席就肯定了“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的哲学”。

因此列宁、毛主席对辩证法理论的认识深化、丰富、发展绝对不是“唯斗争论”,不是“窄化”辩证法,不是放大了“斗争性 ”弱化了“同一性”。乔文并没有做到“正本清源,求真求是”,“回归经典本义”“兼顾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而是在马克思全面系统的辩证法面前,割裂各种范畴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歪曲辩证法的实质、核心,以批判和反对“斗争哲学”为名,实则是扑灭、压制进步势力和人民的反抗斗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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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马恩的辩证法是如何被改造成斗争哲学的

原创乔润松砚边论史2026年7月24日 06:35陕西1505人

此前,笔者发表《对立统一绝非斗争统一》一文,引发广大读者关注,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不同理解与争议。很多读者困惑: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不是斗争哲学?如果不是,那后世完整的“斗争哲学”思维,又是如何一步步从马恩原生辩证法改造、演变、固化而来的?

本文以实事求是态度,还原马恩辩证法原汁原味的本来面貌,再逐层剖析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对辩证法的接续改造、时代适配与历史偏移,完整还原马克思客观运动辩证法,如何被后世层层加工,最终演变为大众认知中的斗争哲学的全过程。

一、马恩对辩证法的本源解读

马克思、恩格斯从纯学者身份,依托自然科学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客观地构建了均衡完整的唯物辩证法体系,《自然辩证法》是阐释这套理论最权威的著作。

恩格斯指出:“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的历史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无非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它们实质上可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

马恩辩证法认为,运动是绝对的。在马恩的哲学体系当中,始终强调运动具备绝对性,从来没有提出过斗争是绝对的这一观点。马克思将斗争界定为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事物发展常态是对立双方相互渗透、协同共存,长期处在循序渐进的量变过程;量变不断积累,抵达临界点才会迎来质变,而斗争仅在矛盾不可调和的关键节点出现,属于阶段性、有条件的特殊运动形态,并不能代表事物发展的全过程。

正本清源,必须厘清后世误读最深的四组核心概念,这是所有理论偏差的总源头。

第一,运动不等于斗争。绝对运动涵盖渐变、平衡、渗透、依存、转化、扬弃等万千形态,斗争只是运动当中极少数、极端化的冲突形态。

第二,对立不等于斗争。德文原著中,对立与斗争是词根、内涵完全独立的两个概念。对立仅指代事物天然的两极差异、属性相反、彼此依存,是万物共生制衡的普遍常态,。

第三,斗争只是特例。斗争只产生于矛盾极端激化、统一体濒临破裂的特殊时刻,是有条件、局部、短暂的,绝非宇宙万物的普遍常态。

第四,差异不是斗争,差异互相吸引,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犹如正负两极,男女婚姻。

逐条审视三大规律的本源本义:对立的相互渗透规律,核心是差异共存、彼此相依、相互制衡、共生稳定,重在交融互补,不含对抗厮杀;量变质变规律,以长期平稳的量变积累为主体,剧烈质变只是偶发节点,事物发展不靠斗争推动;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质是扬弃革新、继承上升,是自我完善的良性发展,绝非斗争式毁灭割裂。

可见,马克思、恩格斯的原生辩证法,是阐释万物动态平衡、有序演化的客观运动哲学,自始至终不是斗争哲学。后世所有偏差,归根结底是两次概念偷换:将万物普遍的绝对运动,偷换为绝对斗争;将事物客观的对立差异,偷换为对抗冲突。

二、列宁将辩证法改造为斗争哲学的原委与局限

马恩兼顾平衡、包容共生的本源辩证法,到列宁这里发生了根本性转向,成为辩证法走向斗争化的第一个关键节点。列宁与马恩纯学者身份不同,他作为政治家,为了适应当时的革命斗争、驳斥妥协思潮、凝聚革命力量,对马恩辩证法做了针对性的颠覆性改造,核心是把万物普遍的运动等同于斗争,把事物天然的对立等同于斗争,把事物正常的差异等同于斗争,彻底颠覆了马恩辩证思维的底层逻辑。

他打破马恩三大规律平行均衡的结构,将对立统一确立为唯一核心,弱化另外两大规律的价值;同时提出标志性论断: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直接将马恩“运动绝对”的科学内核,替换为“斗争绝对”的政治论断。在列宁的阐释体系中,万物差异即是对立,对立必然产生斗争,斗争贯穿事物发展始终,彻底把特殊的冲突形态,变成了世界运行的根本法则。

从革命实践维度看,列宁的改造具备鲜明的历史合理性。在阶级压迫残酷、革命生死存亡的特殊阶段,高扬斗争绝对性、破除调和思想,唤醒了无产阶级革命斗志,为十月革命胜利提供了直接的思想支撑,实践价值不可否认。

但从纯粹哲学维度审视,其理论局限十分突出。为适配革命刚需,单方面放大斗争性、压制同一性,打破了马恩辩证法均衡完整的科学体系。更关键的是,将阶级对抗这一特殊社会矛盾形态,泛化为宇宙万物的普遍规律,混淆了普遍运动与特殊斗争的边界,为后续斗争理论的绝对化、极端化埋下了深层隐患。

三、斯大林对列宁斗争哲学的继承和极端化绝对化发展

如果说列宁只是对辩证法做了偏向性、服务革命的改造,斯大林则在此基础上,将斗争哲学彻底推向绝对化、教条化、全域化,固化为国际共运的官方正统理论,完成了斗争哲学的体系定型。

作为列宁思想的继承者,斯大林必须延续革命斗争的理论路线,稳固苏维埃政权的正统性。加之苏联长期处于资本主义阵营封锁包围中,外部风险持续存在,强化阶级斗争、凝聚内部共识,成为其稳固政权的必然选择。

在理论构建上,斯大林全盘承袭列宁“斗争绝对、统一相对”的核心框架,通过官方教科书将其定为唯一标准答案。他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阶级斗争尖锐化理论,片面认定社会主义建设越推进,阶级对抗就越激烈、斗争就越尖锐,彻底否定了和平时期矛盾调和、转化、共生的客观可能,强行将战争对抗逻辑套用到和平建设全过程。

与此同时,斯大林无限放大斗争的适用边界,彻底模糊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的本质区别。党内思想分歧、工作争议、学术探讨、社会认知差异,全部被划归为阶级对立、阶级斗争范畴。自此,“差异即对立、对立即斗争、斗争即对抗”的错误认知全面定型,斗争从特殊社会现象,彻底沦为覆盖一切领域的绝对常态。

这一极端化改造,带来了深远的理论偏差与实践危害。既彻底背离了马恩辩证法平衡演化、扬弃共生的本源内核,让科学的运动哲学沦为僵化的斗争教条;也引发了苏联肃反扩大化等严重失误,破坏了党内民主与社会稳定,更通过理论输出,让全世界社会主义阵营普遍陷入“唯斗争论”的认知误区。

四、毛泽东对列宁斯大林斗争哲学的中国化解释

国人之所以根深蒂固将马克思辩证法等同于斗争哲学,核心推手源自毛泽东对列宁、斯大林斗争学说的系统中国化、通俗化、大众化改造,其核心载体就是《矛盾论》。

《矛盾论》在理论根脉上,完整承袭列宁、斯大林的哲学体系,全盘接纳“斗争绝对、统一相对”的核心论断,延续了列宁、斯大林偏重斗争的理论偏向,并未回归马恩均衡共生、扬弃运动的本源辩证法,是对国际斗争哲学最系统、最贴合中国实际的本土化阐释。

为适配中国大众的认知水平、服务中国革命实践,毛泽东完成了极具创造性的理论通俗化转化。他摒弃西方哲学晦涩的学术表述,借用中国古典典故,提炼出“矛盾”这一具象通俗的核心概念,统摄所有对立统一关系;同时以“一分为二”的极简概括,解读辩证对立规律。这套本土化改造,实现了双重效果:一是彻底降低了哲学门槛,让高深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走出书斋、普及全民、深入人心;二是借助“矛盾”一词自带的对峙、冲突、互不相容的语义特质,从概念根源上进一步放大了对立的绝对性、斗争的唯一性,弱化、遮蔽了对立双方依存、融合、统一、共生的完整辩证关系。

需要正本清源厘清关键理论差异:马恩、列宁、斯大林的所有原著语境中,从未出现过中文“矛盾”这一专属概念。经典原著始终使用“运动、对立、差异、相互作用”等中性词汇,客观描述事物的客观状态与动态平衡,不附加任何对抗争斗的主观倾向。“矛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后,本土化翻译与创造性阐释的独有话语,是纯粹的中国化理论成果,并非经典本源范畴。

依托《矛盾论》的理论框架,毛泽东延伸出“一分为二”的思维方式,以及“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的经典论述。这些通俗直白、朗朗上口的表达,与矛盾理论一脉相承,将列斯体系中抽象的斗争绝对性,转化为普通民众可感知、可认同的日常思维,彻底完成了斗争哲学在中国的全民普及与认知固化。

立足历史客观评判,这套理论在革命战争年代具备充分的正当性与有效性。在山河破碎、敌我矛盾尖锐、民族危亡的特殊时期,高扬斗争精神、分清敌我界限、破除妥协思想,凝聚了革命斗志,指引中国革命走向胜利,重大历史功绩必须充分肯定。

但从哲学本源与和平建设实践来看,其结构性局限十分鲜明。这套中国化阐释,没有修正列斯斗争哲学的理论偏差,反而通过全民通俗化传播,将革命时期的特殊斗争逻辑,升格为普适一切时空、一切事物的绝对规律。进入社会主义和平建设阶段,其固有缺陷全面暴露,我们脱离和平发展的客观规律,延续斗争绝对化思维,确立“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无限泛化阶级斗争范围,最终造成了深刻的历史曲折。

梳理完整的理论演变脉络,真相已然清晰透彻: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本源辩证法,是阐释万物绝对运动、平衡演化、扬弃发展的科学哲学,对立只是事物的客观差异,斗争只是矛盾激化的特殊特例,马克思主义本源哲学,绝对不是斗争哲学。

所谓根深蒂固的“斗争哲学”认知,并非经典本意,而是后世层层改造、步步偏移的结果。列宁立足俄国革命刚需,混淆运动、对立、差异与斗争的概念,将运动的绝对性置换为斗争的绝对性,完成了辩证法的斗争化转向;斯大林出于政权稳固的需要,将斗争逻辑无限扩大、彻底绝对化、全面教条化;毛泽东结合中国革命实践,完成了斗争哲学的通俗化、本土化、全民化普及,最终固化了全社会的斗争思维定式。

三代理论家基于各自的时代使命与政治需求,对马恩均衡完整的原生辩证法进行了偏向性改造,每一次调整都有其特定的历史正当性与实践价值,不能简单否定、全盘推翻。但层层叠加的理论偏移,最终让对立统一的完整辩证智慧被片面窄化,形成了背离经典本源的斗争教条。

正本清源,意在求真求是。我们既要尊重历代革命理论的历史功绩,更要回归经典本义,厘清运动、对立、斗争的核心边界,兼顾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平衡性与变革性,跳出非此即彼的极端思维,真正读懂唯物辩证法兼容共生、渐变扬弃、动态平衡的完整科学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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