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鞋厂火灾:财富分配点滴下流,安全监管层层克扣
5月4日,湖南浏阳华盛烟花厂爆炸事故,37名工人死亡;
5月22日,山西留神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82名工人死亡;
7月9日,福建晋江辉腾鞋厂火灾,28名工人死亡。
短短60余天,三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47名工人无辜殒命,147个家庭支离破碎。
如果说这三起事故有什么共性,那就是“得不到保障的劳工权益”、“能省则省的安全流程”,加上“心存侥幸的资本家和地方监管部门”。
针对这次晋江鞋厂火灾,就像很多网友说的,一家连最基本的劳动法都落实不了的企业,你能指望它落实更麻烦的安全生产?
根据新闻报道,该鞋厂仅在火灾现场的员工就有237人。然而,工商信息显示2025年该厂缴纳社保的员工仅有12人。

这就意味着鞋厂的工人基本都是没有缴纳社保、待遇极低的计件制“临时工”。
辉腾鞋厂是一家位于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小厂。晋江陈埭镇被称为“中国鞋都”,一个镇就集聚了7000余家鞋企和配套企业。然而,除了少部分头部大厂有着正规的厂房,绝大部分工厂的厂房其实不过是密密麻麻排布的被称为“握手楼”的农民自建房。如此狭窄的道路通行情况,无疑给消防车辆的顺利进入增加了困难。


着火厂房的路况
陈埭镇全镇外来打工人口高达32~34万,占常住人口的80%,厂房与居民楼混杂在一起,社会治安状况堪忧,所以发生火灾的厂房为了防盗,竟然将一到五楼的窗户全部用防盗网焊死,斩断了员工的逃生通道。

这种农民自建房更不可能设置多层厂房本该配备的室外消防楼梯。

火灾始于1楼的冲裁车间,这里堆放了大量鞋材、鞋底、成品鞋等易燃物。据参与救援的消防人员介绍,起火厂房的楼道内堆放了大量杂物,底层大火裹挟着高温有毒浓烟,顺着楼道和未封闭的楼梯间迅速向上蔓延。
楼道内的大量杂物不仅助长了火灾的蔓延,更直接堵死了唯一的内部救援通道,消防员根本无法从内部楼梯进入搜救。这导致一场发生于中午的火灾,救援竟然持续了数小时,视频画面里的救援现场直播活生生演变成了一场重大的火灾现场直播。

对于这样的小厂而言,硬性开支能抠则抠。对于那些处于金字塔顶端的掠食者而言,这是“小钱”;但是对于鞋厂的小老板而言,抠出来的钱够把座驾从奥迪换成迈巴赫就行了。
于是,我们就看到制造业大国的小厂普遍形态:厂房选的是中小型或老旧厂房,仓储和作业空间严重不足,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包装材料等又需要频繁周转,当无处可放时,楼道自然成了“缓冲地带”;即便有足够的仓储空间,企业管理、消防巡查、员工安全培训、物料搬运,都是需要成本的。不仅仅是员工的社保、工资,这些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收益的环节,都是能抠出钱的地方。至于事故、至于工人的人身安全,老板们都这么干,总不会这么倒霉就发生在自己身上吧?
厂方的主体责任缺失是毋庸置疑的,但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源头管理的住建部门,以及落实属地责任、开展排查治理的镇政府同样难辞其咎。
从网络上发布的处罚信息看,当地鞋厂的消防安全问题已经被频繁发现:
2024年3月29日,晋江市陈埭镇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湖中村一鞋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鞋材有限公司存在“鞋底照射线未设置实墙隔离”的消防安全隐患,负责人被拘留五天并罚款伍佰元;
2024年4月17日,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和晋江市西滨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泉州稳踏鞋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行为,对企业罚款一万元、对主要负责人罚款两千元;
2024年8月19日,晋江市某鞋材有限公司在单层丙类厂房与多层丙类厂房之间、单层丙类厂房与宿舍楼之间搭盖风雨棚,且在下方堆放可燃物品,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违法行为,被罚款2.5万元;泉港一鞋厂生产车间因疏散出口未设置防火门,生产车间部分楼梯间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存在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0100元;
2025年7月23日,晋江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晋江市永和镇的晋江市某鞋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楼梯间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门;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储存无苯PU胶未按规定设置强制通风措施、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该企业被罚款3万5000元……
透过这些处罚通告和处置措施,我们不难看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积重难返”与“法不责众”,另一个就是“以罚代管”。心存侥幸的不仅有企业主、资本家,还有地方监管部门。
上层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问题不可谓不重视,然而上层要考虑的不仅仅是安全生产;到了基层,需要考虑的不仅有上级的要求,还有营商环境、税收,还要考虑与企业主的关系相处,对于底层工人的权益,他们是看不到的;至于中层,一旦发生事故、“风声变紧”,他们就要层层加码,搞得下面也是苦不堪言,一旦风头过了,又是得过且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切以经济为中心。
对于基层的企业主而言,产品贴牌代工的利润早已被金融领域、流通领域的资本巨鳄挤压得非常稀薄,尽管他们的收入水平相比工厂的工人仍旧相当可观。但一个向钱看的世道,谁又不想向顶级掠食者的财富水平看齐呢?谁又不想多从企业管理、消防安全等那些看起来不产生利润的环节多抠点钱呢?在生产过剩、经济下行的时代,这样的现象恐怕会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和发生——辉腾鞋厂火灾,给我们撕开了财富两极分化的社会图景的冰山一角,生动阐释了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
命是自己的,能真正为人身安全负责的,也只有工人自己。然而,当工人一盘散沙,沦为雇佣劳动者、没有说话的权利,没有经过阶级觉醒而具备充分的安全意识和权利意识,工人的工资仅够糊口的时候,他们同样会心存侥幸,对于消防监督、对于规范安全生产,同样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觉得还不如多加一小时班多挣点钱。
问题并非无解,历史已经给出了启示:毛泽东时代加强企业生产的安全工作的重要经验就是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将工人从旧社会的被管理者,转变为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充分调动了群众智慧,构成了群防群治、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这样的身份转变的前提,只能是工人的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的同时获得。
网站编者按
2026年5月4日,湖南浏阳华盛烟花厂爆炸,37人死亡;5月22日,山西留神峪煤矿瓦斯爆炸,82人死亡;7月9日,福建晋江辉腾鞋厂火灾,28人死亡。短短六十余天,147名工人殒命。
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总是急于将此类惨剧归咎于“个别老板黑心”、“监管一时松懈”或者“工人运气不好”,仿佛只要再多召开几次会议、多开展几次严查、多惩处几个负责人,悲剧就不会发生。然而,正如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揭示的:偶然性不过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与补充。当资本积累的内在矛盾在经济下行周期中激化,死亡便不再是意外,而是结构自身的产物:问题不在于“是否会发生”,而在于“何时、以何种形式发生”。晋江的大火,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劳动者索取的又一笔血债。
要理解这笔血债的结构性根源,就必须将视野从晋江陈埭镇的“握手楼”上升到全球价值链的宏观格局。中国制造业,尤其是陈埭镇那些以代工贴牌为生的中小鞋企,被长期锁定于全球价值链底端的加工制造环节。其利润被层层盘剥: 国际品牌商攫取品牌与设计垄断租金,流通领域的渠道资本与电商平台收取高额流量地租,金融资本以利息和抽成分割剩余价值,地方政府与土地中介亦从中分肥。与此同时,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趋势——机器、原料等不变资本占比持续上升,活劳动(可变资本)占比相对下降——叠加劳动力成本上涨与国内外同质化竞争,进一步挤压了中小产业资本的利润空间。它们并非金字塔顶端的垄断资本,而是受大资本支配的依附性剥削者,其“抠门”不是道德选择,而是身处资本积累链条末端的生存法则。
经济下行周期激化了这一结构性矛盾。当内需收缩、出口受阻、产能过剩成为常态,“活下去”便取代“做大做强”,成为了产业资本的首要命题。为了维持剩余价值率,资本必然系统性地压缩一切被视为“非生产性”环节的开支:安全设施、消防投入、社保缴纳、员工培训——这些无法直接转化为交换价值的支出,沦为被全面削减的对象。
在空间维度上,陈埭镇符合正规工业厂房标准的建筑寥寥无几,绝大多数企业都依托于300平方米以下的宅基地自建房进行生产。“握手楼”并非“落后”的空间形态,而是资本在工业用地成本高企、消防与建筑标准严苛的约束下,主动选择的一种低成本空间生产策略。在用工维度上,辉腾鞋厂事故当日在场237名工人,实际用工超千人,却仅12人缴纳社保,绝大多数为计件制临时工——这种“灵活用工”的本质,是将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养老、医疗、工伤、职业培训)转嫁给劳动者个人与农村社保体系。在资本增殖的每一个环节,生命都被提前计算为了可量化的成本。
然而,仅凭企业层面对安全投入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压缩,不足以维系资本积累的一般社会条件,还必须借助国家机器在制度层面的默许乃至制度化纵容。这种国家与资本的制度性合谋,正是地方监管困境的结构性成因。
国家从来都不是“经济增长”与“人民安全”之间的中立仲裁者。当“发展才是硬道理”与“人民至上”被并列,名实已然断裂——名义上的“安全底线”,在现实的资本核算中不过是一项可随时折算为GDP、税收与就业数字的成本支出。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视域中,国家是“理想的总资本家”,其职能在于维护资本积累的一般社会条件。监管部门的选择性执法不是“相对自主性”的体现,而是资本逻辑在危机管理中的策略性调整。
这种调整在具体治理机制中呈现为三重结构性困局。
其一,行政发包制下的有责无权。 消防、应急、住建、属地政府等多头管理,但执法权、财政权、人事权层层上收,乡镇陷入“责任在肩、权力在顶、资源在上”的困局。这种多部门分割并非简单的协调失灵,而是行政发包制的结构性后果:责任被层层分包,但穿透基层空间的完整权力却从未被授予任何一个部门。安全风险由此长期悬置于权责不对等的制度真空中,这一监管缺位实质上构成了对资本安全成本外部化行为的系统性豁免。
其二,锦标赛体制与压力型体制的矛盾。地方官员的晋升竞赛以GDP、税收、招商引资为核心考核指标,安全生产因此被降格为“一票否决”底线下的危机管理事项,而非常规治理议程。只要事故未突破问责阈值,监管资源就会系统性地偏离安全目标,转而优先服务于经济增长绩效。
其三,监管俘获与逐底竞争。当陈埭镇7000余家鞋企构成地方财政与就业的根基,严格执法即意味着企业外迁、税收流失、政绩下滑。在资本空间流动性的威胁下,监管部门陷入了规制俘获的困境:“以罚代管”实质上是违法经营权的制度化定价,运动式执法沦为问责风险的台账化管理,而事故后的追责与整顿则异化为事故政治的仪式性展演——将系统性的积累矛盾转译为个别责任人的道德失范,从而确保资本积累逻辑本身免于被追问。
资本的暴力不仅通过监管体系自上而下地施加,更在劳动者的原子化状态中自内而外地实现。所谓“工人一盘散沙,没有说话的权利”,绝不能仅归因于“阶级觉悟不足”。陈埭镇近八成的“外来打工人口”——在当代中国语境中,这一标签结构性地指向保留农村户籍、在城乡间流动的农民工。他们处于半无产阶级化的状态:既被城市工业体系吸纳为廉价劳动力,又被户籍制度排斥在城市社保、教育、住房保障之外。其“退路”——农村土地与家庭网络——被资本用作压低工资、规避社保、逼迫劳动者接受恶劣条件的筹码。城乡二元结构制造了地理与制度上的碎片化,使工人难以形成稳定的组织与集体认同。而社会教育、主流舆论与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又持续再生产着“个人奋斗”的神话,将系统性困境重构为个体道德失败。于是,工人“被迫接受环境,接受风险”——计件制将管理责任转嫁给工人自身,“多加一小时班多挣点钱”成了“被制造出来的同意”;而防盗网焊死的窗户、堆满杂物的楼道,在工人眼中也不过是为了“糊口”而不得不支付的代价。
历史是最好的证人,也是最无情的讽刺。1993年11月19日,深圳葵涌致丽工艺玩具厂的一场大火,夺走了87条鲜活的生命——她们大多是来自内地的年轻女工。那场大火之后,中国终于有了第一部《劳动法》。然而三十多年过去,我们见证的不是制度的持续完善,而是有限进步与长期停滞之间的残酷循环。每一场重大事故都催生了一轮“严厉打击”、一次“全国整顿”、一部“专项法规”,却从未真正化解矛盾:从深圳到晋江,从煤矿到工厂,劳动者的死亡无常,资本的增殖永恒。
这便是改良主义的真相:幻想仅凭罚款增加、监管加码、技术升级,便能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解决安全问题,但只要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利润最大化的逻辑不被触动,劳动安全就注定永远背离使用价值生产的内在目的,沦为从属于交换价值增殖的成本。浏阳的烟花厂、山西的煤矿、晋江的鞋厂——接连发生的爆炸与火灾,只是再次击穿了这种幻觉:不是“监管跟不上”,而是这个体制不需要真正的安全。
出路何在?
唯有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的人民当家作主,才能使企业的经营目标从“利润最大化”转向“人的全面发展”,使安全从外部成本转化为内在要求。毛泽东时代“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历史经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实行工人群众、领导干部与技术人员三结合——则提供了具体的管理民主化路径。这一经验的生命力,根植于工人作为生产资料共同所有者所享有的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没有生产关系的变革,任何“群众监督”都将流于形式。而在资本主导的全球化体系中,任何单一国家内部的改良都将是脆弱的:2013年的孟加拉国拉纳广场,1134名工人殒命于为全球品牌代工的车间废墟;2025年的印度特伦甘纳邦,逾40名工人在为全球药品供应链提供辅料的工厂中葬身火海——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空间转移,总是将死亡留给监管最薄弱的一环。因此,工人阶级的组织必须突破民族国家的边界,重返国际主义的劳工联合,终结资本利用民族国家监管落差所进行的制度套利。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早已揭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浏阳烟花的爆炸、山西煤矿的瓦斯、晋江鞋厂的浓烟,都是这一论断在当代中国的最新注脚。147条人命不是统计数字,而是资本逻辑对劳动者生命的明码标价。
要打破这一结构性困局,需要的不是另一场深刻反思、另一轮整顿、另一部法规,而是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无产阶级从“被管理者”成为管理者,从“成本”成为目的,从“原子化的个体”成为组织起来的阶级。唯有如此,安全才能真正成为生产的内在属性,而非资本积累过程中被不断外部化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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