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评论 | 以组建家庭为名义的强奸,不是犯罪?——山西女硕士“被收留”案
女性是一种处境。这意味着,她可以是除 “自己” 之外的任何人,硕士学历的精神障碍女性卜念花走失 13 年的遭遇,以及检方对收留她的张某与性侵她的同村村民作出的截然相反的司法认定,正是这一处境的深刻体现。
编者按:
女性是一种处境。这意味着,她可以是除“自己”之外的任何人。
1
新闻内容
2024年11月25日,寻亲志愿者接到山西晋中市和顺县的求助,经志愿者和警方帮助,时年44岁的卜念花终于找到了亲人,此时距她从同在晋中市的家中走失已经13年,现在,卜女士已有一儿一女。
和顺县联合调查组称,卜念花200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至2011年期间,因精神异常多次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2011年5月26日,卜某从晋中市榆次区家中走失。2011年8月,和顺县某村村民发现卜某,且有精神异常表现,数日后由本村村民张某带回家中,并育有子女,但二人并没有领取结婚证。该事件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网友指出事件包裹的众多疑点: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是怎样从城市家庭流落到农村被“收留”,并且在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情况下与“收留者”育有二子,其中是否涉及拐卖、强奸等犯罪行为?十三年来卜念花与亲人就在同一个城市,为什么警方一直难以找到她?

卜念花的哥哥最初报警没能立案,但在舆情压力之下,当地警方最终还是启动了刑事侦查程序。2024年12月10日,和顺县联合调查组发布的警情通报表明:“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卜念花此后被家人接走,先后在多家精神病院治疗,直到2025年12月,卜念花的家人收到了和顺县人民检察院的1份《不起诉决定书》和2份《起诉书》。
《不起诉决定书》载明,2013年2月,卜念花生了第一个孩子,张某在村中请客补办婚礼。卜念花因精神状态不能外出谋生及独立生活,张某在外务农打工,在家操持家务,负担其与卜念花及共同生育子女的各项生活支出。卜念花常到村中的小卖部购买零食,或者在村中与村民闲聊,可以随意出入居住的村庄及住所,行动完全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张某熟悉卜念花的个人生活习惯及善恶,照顾卜念花个人起居与日常生活,未发现张某对卜念花有虐待行为。
和顺县检察院认为,张某与卜念花发生性关系并育有子女,与强奸犯罪行为存在本质区别,主观上是为了和卜念花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在见面后两三个月、双方逐渐熟悉之后。此后张某一直照顾卜念花日常起居、熟悉了解卜念花的生活习惯及善恶,双方处于稳定的同居生活状态。检方还指出,张某曾将卜念花生的一个孩子以4万元价格送他人抛弃,但认定该行为属民间送养,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与此同时,检方对张某同村的两名村民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一份《起诉书》显示,2022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张某林先后三次到张某家,在明知被害人卜某某精神异常不能正确表述自己意愿的情况下与卜某某发生性关系。另一份《起诉书》显示,2020年7、8月至2024年春,被告人张某国先后四次到张某家,在明知被害人卜某某精神异常不能正确表述自己意愿的情况下与卜某某发生性关系。有2次村民实施性侵时,卜念花的“丈夫”张某也在场,其中一次醉酒睡觉,另一次仅对性侵者“斥责”。2025年12月29日,法院已对上述两名被告人涉嫌强奸罪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卜念花父亲为其戴上眼镜(左)卜念花(右)
来源:椒点视频page/h14746gbiop.html
卜先生介绍,现在妹妹卜女士仍在山西太原的医院接受治疗,他还带妹妹去北京治疗过。“现在病情好转了很多,已经能认识我们家人了,而且不会大小便失禁了。”他说,他每个月都会去医院看望妹妹,带吃的以及其他物品,他会尽全力给妹妹治疗。
2
海河评论
该案引发了广泛的舆论讨论,在被封禁之前,与卜念花相关的话题在微博上的阅读量一度超过1.6亿次,舆论与官方通报最核心的分歧在于:大众普遍怀疑这里存在长期强奸甚至拐卖链条,而官方通报称“未发现拐卖证据”,并通过强调“家庭”“收留”来否定强奸性质。然而,对于群众而言,一名精神障碍女性在外地被陌生人长期控制并生育,本身就难以被视为正常家庭关系。
和顺县检察院的起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最终引燃了这份疑虑,无论是从大众的道德观念还是法律角度考虑,认定强奸的关键都在于是否违背被害人的性自主、性同意,而精神残障者根本没有对性的认识,也不具有表达真实意愿的能力,更加没有性防卫能力,为了保护精神残障人群的利益,把这种条件下的性关系认定为强奸是法律理论和实践上的广泛做法。这一观点或许不是不能被质疑(常见的质疑是精神残障者也应当有性的权利),但和顺县检察院明明已经在《起诉书》里采纳了这一观点,却在《不起诉决定书》里左脑攻击右脑——如果同村两个村民是“明知被害人卜某某精神异常不能正确表述自己意愿的情况下与卜某某发生性关系,事实清楚,情节恶劣,构成强奸罪”,那为什么她的“丈夫”就不是呢?难道她每次和“丈夫”进行性行为的时候病就好了?

只要是第一个“收留”卜念花的人,就是她“丈夫”咯
群众把本案与“铁链女”等过往事件放在一起是有道理的,既然精神疾病患者长期被忽视,反拐卖和基层司法长期把稳定置于公正之上,那么就总会被一个又一个案子反映出来。类似案件中,公职人员最常考虑的就是,“把嫌疑人送进去了,上有老下有小的谁来养”,这是不足为奇的,在市民社会中,人们甚至无法想象,除了基本的生产单位——家庭之外,难道还能存在着公共性质的赡养抚养机构吗?精神疾患妇女更不会例外,与亲人同城13年,公安,妇联,地方政府,村集体,这些许许多多的官僚机构管不到也好,不想管也罢,总之无人在意突然冒出的外来精神病媳妇,当然了,反正她被养得好好的,人又没死,难道还能有人用铁链把人拴起来不成吗?话说回来,人就算是死了,或许也没什么大不了,喝农药死个把人再常见不过了。
值得一提的是,新闻报道普遍关注卜女士的“女硕士”身份,在舆论讨论中也可见一种暗示着的二分法:品学兼优,光明灿烂的前半生,以及明珠蒙尘,孤困小村的后半生,但讽刺的或许是,卜女士的精神疾患诱发于中考迟到落榜,复读的一年里又经历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在得知自己考上了理想的高中之后,病也悄然隐去,直到研究生毕业,考博失败,疾病终于又找上了她。这期间的痛苦,或许只有她自己知道。
或许她能够在精神病院得到良好的疗养,至少,不用再考试了。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本网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侵删
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