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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贺卫方的依法治国原来是这样

文老师 2015-07-26 来源:乌有之乡

  贺卫方的依法治国原来是这样

  最近读《北大讲座精华集(法学)》《北大讲座》委员会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14年4月版。贺卫方:法学漫谈。贺卫方在他的“漫谈”里。谈了中外历史的大学,北大精神。西方的法学、法律、律师。也谈了莎士比亚、贝多芬。讲了“人多力量大”是错误的,人多消费多才是正确的。还讲了“在小时候‘批林批孔’时学了点孔子”等许多问题。用相当多的篇幅,讲“请注意,法律首先是一个饭碗,我们学法律,也许并不完全是为了满腔热情地报国报民,或许首先不是这个,而是律师收入比较高”。(P.6)“这一套语言(即法律语言)是我们的饭碗”。(P.7)这就是自由主义的学术。使你很难找到自由主义者在文章中论述的中心问题。

  贺卫方此文的中心,是讲西方的法律,他要引进西方的法律,依法治国。贺卫方说:

  “两千多年来,法律一直反映了男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是法律发展——制定法律、解释法律、适用法律……女人是不允许参加的……几千年来妇女一直受到欺压。”(P.2)

  贺卫方的话,说明西方两千多年的法律,是强者讲了算,弱者只能受压迫。统治者讲了算,被统治者只能接受统治者的统治。

  “我们法学院教育的目的是,让在座的每个人都学会thinking like a lawyer……我这段时间给研究生讲课,讲的就是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究竟是依什么治国?就是依在座的各位,你们将来就是治国之才,你们将来就是这个国家的栋梁之才”。(P.6)

  贺卫方得意忘形,自以为自己有了北大教授、博导、副主任、全国的副会长、法学理事等许多学术权威头衔,出了 《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合编,1994)《司法的理念与制度》(1998)《具体法治》(2001)《逍遥法外》(2013年10月)等著作。他就是强者了,可以做最高统治者了。

  我看他也是一只纸老虎。因为他没有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看不到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他不懂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新生事物总要取代旧事物。新生事物开始时是弱小的。但它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通过与旧事物的不断斗争,由小到大,由弱变强,最终会战胜旧事物,取代旧事物。

  人类社会由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的《资本论》,论证资本家疯狂夺取剩余价值,无产阶级必然取代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把马克思主义变为现实。

  半殖民地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传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共产党人,在其领袖毛泽东的领导下,经过28年的英勇奋斗,流血牺牲,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国后,进行了社会主义公有制革命和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贺卫方之流的法律党,造谣夸大毛泽东时代由于没有经验,所犯的一些错误,妄图扭转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大方向,搞美国的宪政。贺卫方说的很清楚:“依法治国究竟是依什么治国?就是依在座的各位,你们将来就是治国之才”。

  在座的各位是谁?是贺卫方的学生、弟子。他们不懂西方的法学、法律、法制历史。没读过马列、毛主席著作。这些学生不懂得“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之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有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共产党宣言》单行本,P.40—41)“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同上书,P.43)

  马列主义教导我们,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法律具有强烈的阶级性。改开后,由法律党制定法律法规,全是留美被洗了脑的贺卫方之流,依西方的法理观念,制定的资产阶级法律法规。

  贺卫方在《法学漫谈》,讲的大学、法理、法律等东西,全是西方资产阶级的理念,制度、历史。《北大讲座精华集(法学)》讲的,也是西方的法理、法律等东西。没有马列、毛主席的法理、法律。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说:“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72年5月版,P.372)马克思还具体地讲到巴黎公社的主要措施:一,废除常备军而用武装的人民来代替它。二,各社区普选出大多数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的代表。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三,公社的任何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可以随时撤换。要做到这些,公社“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完全改变的历史过程”。(同上书,P.379)

  列宁和斯大林领导的苏联,我相信,当时会制定出不少无产阶级法律、法规。

  1947年1月16日,毛主席致陈瑾琨。说:“从新的观点出发研究法律,甚为必要。新民主主义的法律,一方面,与社会主义的法律相区别,另方面,又与欧美日本一切资本主义的法律相区别,请本此圣加以研究。”(《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 1984年1月版,P.280)

  1954年6月14日,毛主席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我们这个宪法草案,主要是总结了我国的革命经验和建设经验,同时它也是本国经验和国际经验的结合。我们的宪法是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类型的。我们是以自己的经验为主,也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好的东西。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的。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不能一笔抹杀,说他们的宪法在历史上没有地位。但是,现在资产阶级的宪法完全是不好的,是坏的,帝国主义国家的宪法尤其是欺骗和压迫多数人的。我们的宪法是新的社会主义类型,不同于资产阶级类型。我们的宪法,就是比他们革命时期的宪法也进步得多。我们优越于他们。”(《毛泽东选集》第五卷,P.127)

  我曾在《百年优秀散文选》看到一篇文章讲到瑞金中央苏区的法律。看过这些法律的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一些西方学者,认为苏区的法律比上世纪九十年代西方法律进步。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可说是无产阶级军队中最好的法律法规。延安时期,解放区与国统区比较,有十个没有: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磨擦饭⒀,十没有人发国难财。(《毛泽东选集》合订本,P.677)

  贺卫方之流,污蔑毛泽东时代没有法律,是人治。可毛泽东时代,没有两极分化。没有黄毒匪抢迷信;没有权钱勾结,贪污腐败;没有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没有啃老族和老啃族;没有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死不起。

  毛泽东时代有党民鱼水情,军民一家亲。有人民当家作主,干部为人民服务。有领导带了头,群众有劲头。有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社会安全,人民幸福。一个几万人口的公社,只有一、二个公安助理员,闲着没事干。没有党纪法规,能做到这些吗?

  改革开放后,警察不抓扒手、小偷了。却去帮政府强征农民的土地,帮开发商强拆老百姓的房子。重庆的警察,帮欠薪民工讨薪。深圳警察,抓集体向欠薪的老板讨薪的农民工。周永康在位时,维稳的经费超过国防军费。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近万部法律法规为何不能解决问题?》用现实说明贺卫方之流制定的法律法规,是资产阶级的法律法规,不是无产阶级的法律法规。

  贺卫方之流的法律党,制定的许多法律法规,都是以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学理念,维护资本利益,剥削和压迫工农大众。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过度开发我们的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污染了人们赖以生存的清新大气和清洁的水。造成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社会矛盾冲突越来越多,社会公共安全越来越差。这些法律法规,使党章难以贯彻,宪法无法实施落实。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之类高官,在台上讲反腐倡廉,在台下却千方百计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今天,读了《法律漫谈》。更进一步了解,贺卫方之流讲的所谓法治,实质是人治。贺卫方说:依法治国究竟是依什么治国?就是依在座的各位,你们将来就是治国之才,你们将来就是治国之才。”这句话讲的清楚明白,依法治国是依贺卫方这样的博导权威,加上他们教育培养出来的弟子,自称精英、公知。他们制定法律、当法官、做律师,组成一个法律精英团队,妄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要司法独立治国。说穿了,他们是美国在中国豢养的走狗,要在中国搞美国的宪政。

  最近看到贺卫方写了本《逍遥法外》。书名很有意思。贺卫方之流一边高喊依法治国,一边却可以《逍遥法外》。要找此书,认真读读。

  《北大讲座精华版(法学)》,介绍(演讲者小传) 贺卫方,男,1960年7月生于山东省牟平县人。 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82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5年)。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并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至今。1992年聘副教授,1999年聘教授,并担任法律史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律学会理事。(P.1)

  介绍不讲贺卫方的如下简历:1993年6-7月美国密执安大学、1996年6月-1997年1月哈佛法学院访问学者。

  我在网上看到:贺卫方到底是个什么人??【纯转发】(转载)_国际观察_天涯论坛

  发帖时间:2015-01-26

  贺卫方生于1960年,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由于深受副校长江平的赏识和器重,贺卫方毕业后留校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并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88年,因为嫌弃大学教师工资低,为了谋取更多的金钱和经济利益,贺卫方从中国政法大学辞职下海去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做了业务员。然而,贺卫方只会夸夸其谈,具体业务工作搞得一塌糊涂。于是1989年春天他又通过李步云的关系准备进入社科院法学所。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贺卫方积极参与了六四暴乱并阻止军车入城,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将其开除,社科院由于正在加紧清理动乱分子自然将贺卫方拒之门外。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党纪,像贺卫方这种政治反动的人物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进入体制内了。在贺卫方走投无路之际,江平利用其职权,违法违规将贺卫方又重新召回政法大学。

  贺卫方1992年被聘为副教授,1993年6-7月入美国密执安大学做访问学者,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1999年被聘为教授,1996年6月-1997年1月哈佛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0年代中期福特基金会资助江平主持了大型翻译丛书“外国法律文库”的编辑和出版工作,贺卫方是编委。1996年福特基金会资助贺卫方主持的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司法制度的研究。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福特基金会资助贺卫方等资产阶级自由化和自由主义反共学者对中国法官进行系统培训,此项目进行了多年,仅湖北一省受到培训的法官便达到600名以上。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一定要记住古人的教导: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我们不可偏听偏信。一定要了解各种不同意见。我们还要分辨互联网信息的真假。政府有责任揭露假信息,追查谣言,打击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政府有责任给大家提供不同意见,让大家听到不同的声音,看到不同的观点。决不可重复温家宝在位时,口讲欢迎人民群众的批评,做的却是违法突然封杀《乌有之乡》、《红色中国》、《东方红》等爱国民间网站的正义之声。

  我希望,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者、理论家,编辑马恩列斯,毛主席著作中关于法理、法律的论述,方便我们基层有社会生活,实践经验的人学习。

  (2015年7月25日16:05完稿,22:05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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