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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凌英:有其母必有其子

顾凌英 2015-05-18 来源:乌有之乡

  有其母必有其子!

  ——王文军的母亲是在帮助她的儿子还是在害他的儿子?

  高山美

  太原民警王文军在执法的过程中,面对手无寸铁、瘦小的女民工周秀云用极其残忍的手法将其脖子扭断,在此过程中他还把已经倒在零下10度地上奄奄一息的女民工的头发踩在脚下达23分钟之久,致其含冤死去。这个事实我们这些日子在网上已经看了无数遍,不能不引起我们对普通劳动者周秀云一家深深的同情;对用残酷的暴力对付劳动人民的暴力执法,感到极大的愤慨。

  使人莫名其妙的是,这个执法的性质本身,既不是抓走私、贩毒犯;也不是抓抢劫、诈骗、杀人犯,更不是面对疆独恐怖分子。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人民内部矛盾。面对手无寸铁、身材瘦小的几个文明而讲理的农民工,身强马大的十几个警察完全没有什么人身安全的问题可言。我们在警察执勤的整个录像中深刻地感到民工和警察之间在力量对比上反差极为强烈。执勤民警对农民工像小鸡一样,抓着头发提来提去,可以说完全谈不上有什么安全风险。那么王文军的母亲为什么要打着“警察执法风险”旗号设立“专用账户”接受捐款呢?

  的确,人民警察在保卫人民,抓捕走私、贩毒犯、抢劫、诈骗、杀人犯、疆独恐怖分子等等罪犯的时候是要冒着生命的危险的。因为这些亡命之徒,往往身带凶器,武装抗法,在这样的保卫祖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斗争中,我们的民警常常献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和我们的无数英雄一样,他们是人民的英雄,人民对他们是热爱的。

  但是杀害周秀云的恶警王文军的案件与人民警察以上的责任完全无关。他的辩护律师和母亲张淑勤竟然无视党纪国法,以王文军母亲的名义打着“警察执法风险”旗号设立“专用账户”接受捐款,现已募集到近11万元的资金,用于支付“王文军维权”的开支!这件事叫人觉得非常滑稽。完全是“无赖”“泼皮”的行为,只能给山西警方丢脸。

  王文军是一个执法犯法杀害劳动人民的凶犯。他要维权?不知他要维“什么权”?是警察可以任意杀害劳动人民的专权?还是警察可以草菅人命的特权?你认为你的权还不够大吗?!你们这是在向人民示威?还是向社会主义法治示威呢?你认为你们这样胡闹,人民就会把自己的权放心的交给你吗?只能适得其反。

  王文军的母亲搞了一个“警察执法风险互助基金”是不是说国家对为人民牺牲的警察——烈士们没有照顾?不够关心?挑拨警察和国家的关系?并借机把自己的儿子与为国牺牲的烈士相提并论,就可以洗清他危害人民的罪行?来达到开脱儿子罪行的目的?或者还是在借这个机会为自己捞点钱呢?作为人民警察王文军的所谓“战友”你们难道也不能正确对待王文军的错误?不能正确地从他的错误中汲取应有的教训?还要帮助他的母亲推波助澜,继续向着错误的路上滑下去?!

  我们奉劝张淑琴——王文军的妈妈:同样是一个母亲,你知不知道你的儿子杀死的也是一个儿子的母亲。你为杀人的儿子“维权”,而被你儿子杀死的母亲,他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不被你的儿子无缘无故带上手铐,抓走,而被你的儿子杀死的?你认为你的儿子做得对吗?你不择手段的来爱儿子;而你的儿子却使一个比他还小的儿子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母亲。你觉得你的儿子应该吗?!任何动物都会本能的保护自己的孩子,可人不一样,她能以心比心,只有为人民带来幸福的儿子,才是母亲的好儿子,爱这样的儿子才是伟大的母爱。

  看看这样不讲理、跋扈的母亲,就不难了解她的儿子为什么会草菅人命?看来他的犯罪,和母亲的影响也是分不开的吧。如果真的爱自己的孩子,就应当帮助他认识错误,深刻的接受这次的教训,以真诚的认罪争取宽大处理,也许才有机会走好今后的路。如果再这样胡闹下去,支持他死不改悔,这是在害他,不是在爱他。承认错误,追求真理是需要勇气的,你不希望儿子是一个懦夫吧!敢作敢当真正勇敢知错能改的人,才配称得起“人民的警察”的光荣称号!

  最后我相信,党纪国法也不会允许你这样胡闹下去的,在山西邪不能总是压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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