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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说无凭: 压抑生二胎意愿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风笑天 2019-01-17 来源:文化纵横

  [导读]自“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中国的生育率并未出现预期增长,政策松绑并未带来国人生育热情的高涨。2018年中国的生育率为仅为1.05,首次出现负增长,并且在许多生育大省,比如山东,人口出生率也持续走低。鉴于老龄化危机近在眼前,在现有社会环境中,如何正确认识中国育龄人群的低生育意愿,解析导致生育率持续低迷的诸多因素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综合多种研究成果,从祖辈意愿、家庭收入、女性年龄、地区因素、健康状况、户口性质、文化程度等维度对影响生育意愿的多种因素作了详解,得出8条相对可靠的结论。作者认为,通过生育意愿调查,应该认识到这一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其背后包含着更大社会背景中结构变量的深层次影响。

对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的研究,到底得到了哪些具体结果?

  2013年底,在独生子女政策实施30多年后,国家开始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所有已婚独生子女均可以按政策生育二孩;2015年底,国家又进一步推出了“全面二孩”政策,全部已婚夫妇均可以按政策生育两个孩子。生育政策的接连调整,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的快速放开,“显然有着国家逐步调控人口总体结构、增加未来劳动力的补给、改善人口老龄化进程等宏观目标。但这些宏观目标的实现,最终都将依赖于微观层面具体承担生育任务的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

  因此,准确全面地了解育龄人群的二孩生育意愿、认识影响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的相关因素就显得特别重要”。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术界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调查和研究,研究者一方面着眼于了解育龄人口的二孩生育意愿,另一方面也开始对影响二孩生育意愿的各种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和探讨,得到了一批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笔者希望集中探讨和回答下列问题:对于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我们目前到底得到了哪些具体的结果?这些结果为我们描绘的是一幅怎样的图画?这些研究结果中有哪些一致的结论?这些研究结果之间又存在哪些显著的差别?造成这种差别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该如何正确地认识现有研究的各种结果和结论?

现有生育意愿研究在总体上呈现出一幅十分杂乱的景象

  以上表1的结果表明,从调查对象上看,最多的为城乡单双独育龄人群,这主要是因为大部分研究是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进行调查的,所以研究者关注的主要是当时符合政策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育龄人群。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才开始有以全部育龄人群为对象的调查。

  首先笔者关心的是,不同的研究者在所选择的解释变量(即影响因素)上有多大的相似性。表1的结果显示,9项研究中没有两项研究所采用的变量是完全一样的。进一步统计可以发现,在9项调查中,研究者普遍考虑到的变量主要有4个:即文化程度(9项)、妻子年龄(9项)、一孩性别(7项)、地区因素(7项);一部分研究者考虑到的变量也有4个:即家庭收入(6项)、户口性质(5项)祖辈因素(5项)、健康状况(4项);除了这8个变量外,其他大部分变量都只有一到三项研究使用。这一情况说明,虽然这些研究者探讨的都是同一个问题,但在不同研究者所考虑的解释变量之间,总体上的相同程度大约只有一半左右。

  其次,笔者关心的是,在研究者所采用的那些共同的解释变量中,是否都得出了一致性的统计分析结果。即对于每一个相同的变量来说,是否都一致地显示出对二孩生育意愿有显著影响?要么都一致地显示出对二孩生育意愿没有显著影响?而那些一致地表现出有显著影响的结果中,影响的方向又是否一致?

  表1的统计表明,上述研究者普遍考虑到的8个相关变量中,只有祖辈因素这一个变量的结果完全一致,妻子年龄、健康状况这两个变量的结果基本一致(各有一两项例外)。而除了上述三项变量外,其他一些被研究者共同采用的变量,无论是9项的、7项的、5项的,还是4项的,都表现出在一些研究结果中有显著影响,而在另一些研究结果中没有显著影响的矛盾现象。比如,文化程度一项,就在6项研究结果中表现出有显著影响,而在另外5项研究结果中又表现出没有影响;一孩性别一项,在4项研究结果中表现出有显著影响,而在另外5项研究结果中也表现出没有影响;同样地,户口性质一项,在4项研究结果中有显著影响,而在2项研究中又不显著等。

  由于这种矛盾的现象普遍发生在上述众多采用相同变量的研究中,再加上那些原本就采用互不相同变量的研究结果,最终导致这9项研究所得到的结果就显得更加五花八门、互不相同。因此可以说,对于影响育龄人群二孩生育的因素问题,现有的研究在总体上为我们所描绘的其实是一幅十分杂乱的图画。这一状况对于我们认识和回答二孩生育意愿影响因素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和挑战。特别是现有研究结果中所存在的诸多矛盾现象,更需要我们从具体研究的对象特征、测量方式、变量内涵、研究质量等方面,进行认真解析、衡量和比较。最终对于这些矛盾结果中的变量究竟是有显著影响,还是没有显著影响,究竟是有正向影响,还是有负向影响,尽可能作出相对可靠的判断和回答。

现有生育意愿研究结果有什么差异?

  (一)具有一致性(或基本一致性)结果的3个变量

  首先是祖辈因素。这是唯一一个具有完全一致性结果的变量。即在表1的11项研究结果中,总共出现了7次的“祖辈因素”都一致地出现在左边的有影响因素一栏中。这种一致性表明,这是一个对育龄人群二孩生育具有显著影响的变量。需要说明的是,这一变量在不同的研究者那里有三种不同的表述,即祖辈意愿、祖辈态度、祖辈支持。这三种不同的表述实际上包含着与祖辈相关的三个不同方面:

  一是为了满足祖辈的愿望,即有的育龄夫妇自己或许不太想生育二孩,但考虑到祖辈的愿望,还是打算生二孩了。这是有利于二孩生育的,或者说是对促进二孩生育有正向影响的。二是祖辈的态度,研究结果是“父母支持度越大,二孩生育的可能越大”。所以,这也是正向的影响。至于祖辈支持,测量的主要是祖辈是否具有帮助育龄夫妇照顾二孩的能力。这一变量也是与二孩生育成正比的,即祖辈越支持,育龄夫妇生二孩的可能性越大。所以,无论是哪种表述,都说明祖辈因素对生育二孩是正向影响。可以推测的是,如果其他研究者在调查中也加入了这一变量,其结果很可能也会相同。

  其次是妻子年龄。表1左边11项研究结果中,妻子年龄是出现最多的一个变量,共出现了9次。这说明,除了2项研究(田立法等对天津农村育龄妇女调查、卢海阳等人的研究)结果没有显著影响外,妻子年龄这项变量在其他9项研究结果中都对二孩生育意愿有显著的影响。应该说,这样的结果并不难理解,生育子女对女性生理条件的明显要求直接投射在女性的年龄上,这一点显然被所有研究者注意到,并放入统计分析中。结果也相当一致地支持了研究者的判断,即女性年龄越大,对生育二孩意愿的消极影响也越大。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有相对可靠的认识。至于例外的那两项,笔者分析或许是由于其调查对象是农村育龄女性或一半是农村女性,她们比城市育龄人群相对忽视年龄因素对生育影响的缘故。

  再次是健康状况。这一变量在表1的11项研究结果中共出现了5次,与上述两个变量有所不同的是,这一变量全部都出现在表1右边无显著影响的变量中。这一结果说明健康状况因素对育龄人群的二孩生育意愿没有显著的影响。或者说,育龄人群的健康状况与他们的二孩生育意愿无关。这一结果似乎与常识有些相悖,但应该认识到,这一结果的出现或许与研究中对“健康状况”的测量有关。调查中,研究者通常采用的是让被调查者自我评价的方式对健康状况进行测量。但实际上,人们在调查中如何评价自身的健康状况是一件事,而他们想不想生育二孩则是另一件事。这两件事或许并不在一条相关链上。因此,那种认为身体越健康就越想生育二孩,身体越不健康就越不想生育二孩的看法,或许更多的只是一种主观的臆断和错误的认识。

  (二)不具有一致性结果的变量

  在研究者普遍采用的变量中,文化程度、一孩性别、地区因素、户口性质、家庭收入这5个变量的结果都互相矛盾。即它们都是既在一些研究中成为有显著影响的变量,同时又在另一些研究中成为没有显著影响的变量。那么,哪一种的结果相对更加可靠呢?下面笔者逐一进行解析。

  1.文化程度

  这是9项研究的11项结果中全部都包含的一个变量。但其中6项结果显示有显著影响,5项结果显示没有显著影响。而在结果为有显著影响的5项研究中,不同研究者的结果又不一致。一般认为,人们的受教育程度与其生育意愿呈负相关关系。即随着文化程度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逐步下降。但现有几项研究的结果中,有的与此相同,展现了这种负相关关系;有的则与此相反,展现的是一种正相关关系;还有的展现的是一种非线性的关系。比如,田立法等人的研究结果中,受教育年限对其二胎生育意愿就呈负向作用,“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村居民越不愿意生育二胎”。而笔者的研究中,丈夫文化程度“略有正向影响”,“男方文化程度越高”,“他们希望生育二孩的可能性越大”。钟晓华的研究结果也是如此,“受教育程度越高的样本更偏向于生育二孩”。

  张勇等人的研究结果中,虽然一方面“随着妻子文化水平的提高,‘单独二孩’政策家庭不愿生育二孩的情况也是上升的”,即二者呈负相关关系;但另一方面,“妻子是高中文化程度的家庭不愿生育二孩的情况与妻子是初中及以下家庭间存在显著差异”,“妻子学历是大专及以上的家庭与妻子是初中及以下家庭间又不存在显著差异”。换句话说,高中文化程度者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更不愿生二孩,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与初中及以下者之间则没有差别。这一结果又说明,教育程度与二孩生育意愿之间并不是严格的负相关关系。

  张晓青等人的研究结果中也呈现出这种非线性的关系。“从受教育程度看,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大专文化程度的‘双非’家庭打算生育二孩的可能性,分别是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打算生育二孩可能性的1.889、1.46、2.312倍,即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双非’家庭打算生育二孩的可能性是最高的。”其实际顺序是大专文化程度的比例最高,初中其次,高中第三,本科最低,是典型的非线性关系。

  怎么看待这种不一致的结果呢?笔者认为,这种不一致的结果或许一方面体现出文化程度与二孩生育意愿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另一方面则揭示出或许有多种因素导致了这种不一致的结果。总之,对于文化程度与二孩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我们目前还不能获得相对确切的认识,也可以说,我们对此的认识还十分有限。

  2.一孩性别

  现有一孩的性别是否会影响到育龄人群的二孩生育意愿?是否一孩为女孩的育龄人群更想生育二孩?其实,提出这一问题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暗含着二者有潜在关系的假定。特别是在中国传统生育文化所具有的偏好男孩、儿女双全等因素的影响下,这似乎是不难理解的。所以,现有11项结果中,有9项包含了这一变量。但是,这9项研究并没有得到一致的结果,而是呈现出4项结果有显著影响,5项结果没有显著影响的矛盾情形。

  如何理解这些不同的结果呢?笔者发现,所有一孩性别不显著的研究结果,其研究对象都是城市育龄人群。而在有显著影响的研究结果中,除一项研究外,其研究对象要么是农村居民,要么包含农村居民。这一特征启示我们:一孩性别与二孩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可能受到另一个关键的中介变量的影响,这个关键的中介变量就是调查对象的城乡身份。这也就是说,一孩性别对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会因对象的城乡身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城市育龄人群来说,一孩性别对二孩生育意愿没有影响。其影响主要发生在农村居民身上,正如有研究指出的,“对农村来说,一孩性别十分重要”。至于唯一例外的那项研究,其样本里实际包含了高达33.5%的农村户口的对象,这或许就是其结果成为例外的原因。

  3.地区因素。

  社会生活的空间属性,不仅决定了不同地区的人们的生存环境,形成了不同地区的风俗习惯,同时也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在探讨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时,许多研究者都不约而同地将地区因素考虑在内。在9项研究的11项结果中,就有8项研究包含了这一变量。其中,6项结果证实了这一因素的影响。因此可以认为,一般而言,地区因素会对育龄人群的二孩生育意愿带来影响。通常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二孩生育意愿相对越低。对于两项显示无显著影响的结果,笔者通过仔细分析发现,牛亚东等人在武汉市的研究,其地区变量实际上为“不同城区”。显然,对于生育问题来说,城市的城区并不是一个恰当的解释变量。因为同一个城市不同城区的育龄人群之间虽然在生育意愿上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别,但这种差别还不足以大到有显著不同的程度。因此,这一不显著的结果无关紧要。

  另一项笔者的研究结果中,不同城市变量只是对“双非”育龄人群的二孩生育意愿有显著影响,而对“单双独”育龄人群没有显著影响。这种对两类不同育龄人群的不同结果,或许揭示出被调查对象的“单双独身份”变量是一个更本质的因素。正是由于这种因素的存在,才导致了城市类型的因素与二孩生育意愿间关系的消失。

  4.家庭收入。

  这一变量涉及的是家庭经济与二孩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从现有一些直接调查的结果看,经济压力大往往是育龄人群不想生育二孩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这9项研究中有6项都采用了这一变量进行探讨。在总共7项研究结果中,4项研究得出家庭收入对二孩生育意愿有显著影响。总的趋势是,经济条件越好的家庭,打算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可能性越大,但有3项研究得出没有显著影响。至于为什么家庭收入变量没有显著影响,有两项研究没有对此做任何解释和说明。笔者给出的解释是,之所以家庭收入在城市单双独夫妇中没有影响,这“很可能是因为‘单独夫妇’特别是‘双独夫妇’在日常生活中获得一方或双方祖辈经济上支持( 也被舆论称之为‘啃老’) 的可能性和实际比例更大,因而对于多生一个孩子来说,经济方面对他们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小”。综合起来看,家庭收入对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但在城市单双独家庭中,这种影响可能并不显著。

  5.户口性质。

  这是包含城乡两部分育龄人群的6项研究结果中都采用的一个变量,其中4项结果为影响不显著,2项结果为影响显著。实际上,户口性质变量反映的主要是调查对象的城乡居民属性。而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生活文化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别,因而城乡两类育龄人群在二孩生育意愿上,理应有较显著的差别。就像卢海洋等人对城乡女性调查中所发现的,“农村户口会显著增加女性的二胎生育意愿”。对于其原因,或许也像卢海洋等人所解释的,“这可能是因为农村地区在经济发展及开放程度等方面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农村女性现代化观念较为淡薄,依然深受传宗接代、多子多福亦或重男轻女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使得女性的二胎生育需求更加强烈”。

  综合来看,在真正的城乡居民之间,户口性质对育龄人群生育意愿的影响是显著的;但在新一代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之间,以及第一代城乡已婚已育的独生子女之间,这种显著影响或许就不存在了。

相对可靠的结论是什么?

  从总体上看,现有研究结果给我们描绘的其实是一幅杂乱的图画。换句话说,我们对于影响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的了解和认识还十分有限。

  笔者通过具体解析,认为现有结果中相对一致、相对可靠的结论是:

  (1)祖辈的意愿和支持对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2)家庭收入对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经济条件越好的家庭,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可能性越大。但在城市单双独家庭中这一因素的影响可能会不显著。

  (3)女性年龄对二孩生育意愿具有显著的反向影响,即女性年龄越大,生育二孩的意愿比例越低。

  (4)地区因素会对育龄人群的二孩生育意愿带来影响。通常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二孩生育意愿相对越低。

  (5)一孩性别对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会因调查对象城乡身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影响主要发生在农村居民身上。

  (6)育龄人群的健康状况与他们的二孩生育意愿无关。

  (7)户口性质的影响在真正的城乡居民之间存在差别,但在新一代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之间、在第一代城市和农村已婚已育的独生子女之间,这种差别或许就不存在了。

  (8)对于文化程度与二孩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目前的研究还未能获得相对确切的认识。

  与此同时,笔者认为还有以下几个当前学术研究方面存在的问题值得进一步讨论。

  其一,应该认识到,虽然社会现象的复杂性、特殊性常常会带来研究结果的多样性和不一致性,但是作为研究者,有责任通过与同类研究的对话和讨论,尽量减少和降低这种复杂性与特殊性,尽量获得更加接近社会现实、更加准确反映社会规律的认识,以促进知识的积累和学术的进步。

  第二,所有这些都启示我们,表现在研究对象性质特征上的不同,实际上都包含着更大社会背景中结构变量的深层次影响。无论是我国社会中鲜明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育龄人群所面临的政策环境差别,还是一项关乎千百万家庭和人口的国家政策的实施,都会在被调查对象的身上留下深深的烙印,成为他们形成各种不同的二孩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

  第三,无论哪种目的,都涉及对解释变量的正确选择。这就要求研究者在选择解释变量时不能太随意,而要反复斟酌。控制变量要真正起到控制住那些干扰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关系的因素的作用。同时,也不要将与二者之间关系并不相关的其他变量引进来,还要注意不要重复引入两个本身相关的变量。比如,一孩年龄看起来也是一个与二孩生育相关的因素,即如果一孩年龄过大,可能育龄人群生育二孩的意愿就会相应降低。但是应该注意到,一孩年龄这一变量与妻子年龄这一变量之间有很大的相关,即一孩年龄越大,通常妻子的年龄也相应越大。这样,将两个密切相关的变量同时放进回归方程,容易造成统计累赘,影响到结果的正确性。

  总之,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的调查之所以得出不同的结果,原因有很多,研究者需要从调查对象的性质、样本的构成、变量的选择、调查的方法、统计分析工具的运用等方面认真分析,尽可能排除研究中的偏误,从中找到相对来说可能最接近现实状况的结果,增加人们对于社会现实的正确认识。

  本文原载《探索与争鸣》2018年第10期,原标题为“影响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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