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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细节:美联邦法院为何勒令环保署撤销对麦草畏的批准?

小刀、了凡、Tess、Susan 2020-07-09 来源:人民食物主权论坛

  美国北达科他州的史蒂夫农场(Steve Larson Farm):健康生长的大豆叶面平而宽(左),

  而疑似受麦草畏漂移影响的大豆叶枯萎褶皱(右)| 图片来源:Forum News Service

  作者|小刀、了凡、Tess、Susan

  责编|侯娣 侯马

  后台编辑|童 话

  6月3日,美国联邦第九巡回法庭裁决,推翻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环保署,EPA)对三家公司含麦草畏(dicamba)成分除草剂的注册批准。

  这项许可涉及含麦草畏的三种农药:拜耳生产的XtendiMax、巴斯夫生产的Engenia、及科迪华生产的FeXapa。这些农药用于三家公司和孟山都公司共同开发的抗麦草畏转基因大豆和棉花品种配套使用。

  这一裁决要求环保署立即执行禁令,并将使用麦草畏定义为违法行为,旨在防止农民继续喷洒[1]。

  受麦草畏漂移影响的大豆种植区(左)以及耐麦草畏大豆种植区(右)| 图片来源:Kade McBroom/EcoWatch

  这起案件于2019年初立案,经过长达一年半的诉讼流程,终于取得阶段性胜利。

  环保署于2016年批准了麦草畏为期两年的“叶面空中喷洒”(“over the top” use, OTT),即苗后(post-emergent)喷洒的有条件使用许可;2018年10月又宣布将麦草畏登记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0年12月)。人民食物主权通过整理一份56页的庭审记录[2],呈现了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事实证明,环保署在对麦草畏苗后喷洒的审批过程中,没有依法审核申请材料,而在批准使用后虽然已经有大量的严重漂移事故出现,仍不及时叫停,采取的做法却是在使用标签中增加繁琐的操作规范,声称这可以避免让破坏作用达到“难以接受的频率或程度”。

  实际上,这份长达40页的使用“标签”基本不可能让农民完全正确遵循,环保署此举的目的无疑是为农化公司保驾护航。麦草畏的漂移使得许多非目标作物受害,因此许多本来不需要使用抗麦草畏种子的棉农和豆农,也不得不购买孟山都和巴斯夫的种子,农民的这种“防御性种植”是农化公司为扩大销售所使用的卑劣手法。2017年抗麦草畏大豆只占全美25%的市场份额,到了2018年就翻倍到50%。

  联邦法院的裁决深得民心,环保署与农化公司赤裸裸的官商勾结必须打住,广大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不应受损!

  除草剂喷洒大豆种植区|图片来源:Debra L Ferguson/Stock Photography

  一、诉讼的法律依据——《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及灭鼠剂法》

  麦草畏是上述三种品牌的除草剂中主要的有效成分。它是一种广谱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植物通过茎叶根吸收后,就在韧皮部和木质部进行上下传导,使得植物激素的正常活动受阻碍而致死。

  上世纪六十年代麦草畏除草剂就已投入使用。但麦草畏具有较强的挥发性和漂移性,即便是极低浓度的接触也可导致较大的伤害。因而,使用它时必须十分谨慎,不能用于作物生长季,尤其是温度高的季节。虽然三家公司宣称新配方麦草畏除草剂具有极低的挥发性,但由于这些除草剂都是大面积在作物顶部喷洒,而且喷洒的时间多在气温炎热的夏季,因此每年仍有上百万亩农作物和其他植物受到麦草畏漂移的影响,对经济和生物多样性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本诉讼案由美国3家环境保护组织和全国家庭农场联合会提出,包括:食品安全中心(Center for Food Safety)、北美农药行动网络(Pesticide Action Network North America)、生物多样性中心(Center for Biological Diversity),及国家家庭农场联合会(National Family Farm Coalition,该联合会代表了全美超过5万的农民和40万的渔民)。原告指控环保署的批准违反了《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及灭鼠剂法》(Federal Insecticide, Fungicide, and Rodenticide Act,FIFRA)和《濒危物种法》(Endangered Species Act)。但是此次审判仅仅是根据FIFRA做出的审判,并没有讨论环保署是否违反《濒危物种法》。

  联邦诉讼指控环保署在审批过程中,没有参考足够的证据就批准麦草畏的苗后喷洒许可,包括没有参考任何一项关于麦草畏对非目标大豆作物的影响研究,此举违反了《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及灭鼠剂法》第136条规定[3]。

  该条例规定,环保署必须做到:

  1)审核申请者是否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数据;

  2)确保所申请使用的农药不会对环境显著增加任何不合理的破坏性影响。

  为此,这次审判并没有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做评判,只讨论作为被告的环保署如何严重低估了麦草畏已知的风险,并且完全不承认麦草畏的其它风险。

  二、大量漂移污染证据出现,环保署却一批再批、一错再错

  2011年,孟山都和巴斯夫联合宣布将合作开发新式抗麦草畏作物系统。双方将提供互惠许可,由孟山都开发具有麦草畏抗性的转基因作物种子,巴斯夫开发新的适用于大范围喷洒的麦草畏除草剂[4]。2016年种植季,孟山都开始销售抗麦草畏种子,但当时配套的新配方除草剂尚未获得环保署的叶面空中喷洒许可。2016年种下的耐麦草畏大豆和棉花分别为170万英亩和5万英亩(1英亩等于6.07亩)。当时就有人举报有种植户非法苗后喷洒老式麦草畏除草剂。

  直至2016年秋季,环保署才宣布批准新式麦草畏除草剂苗后喷洒的有条件许可,该许可为期2年、适用于34个州。

  同时,环保署声称:新配方麦草畏,挥发性低,如果按照批准的标签说明使用,对环境破坏作用很小或几乎没有,所以此项许可被认为是可以将危害降到最低。

  符合注册条件的除草剂产品中,XtendiMax和FeXapan的许可有效期至2018年11月9日,Engenia的许可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0日。环保署声明:除非环保署在许可实施的中途发现麦草畏漂移事故(off side incidents)的破坏作用达到“难以接受的频率或程度”,这样可以提前中止许可,否则这些许可将按时自动失效。

  同时,环保署在批准决定中写道,2016年的标签说明6项限制条件“能减少任何漂移事故” :

  A. 风速大于15英里/小时禁止使用;

  B. “逆温”,即大气温度随着高度的增加而升高的情况下时禁用;

  C. 未来24小时内会降雨的情况下禁用;

  D. 喷洒设备地面移动速度高于15英里/小时禁用;

  E. 最后一排作物和田地最近的下风边缘之间至少留出33米的缓冲间隙;

  F. 喷洒高度不得高于种子或作物顶冠60厘米。

  虽然环保署把2016年的标签描述为“能减少任何漂移事故”,2017年的相关投诉却猛增。密苏里大学教授凯文·布拉德利(Kevin Bradley)的一项报告指出,在2017年种植季过后,国家农业部收到了多达2708起麦草畏漂移污染的正式投诉。布拉德利还指出,该校杂草科学家估计全美24州约360万英亩大豆(占美国大豆种植面积4%)受到了麦草畏的漂移污染。

  受草甘膦和麦草畏漂移影响的桃叶(A),针栎(B)和枫叶(C)| 图片来源:密苏里大学官网

  对于收到的投诉,环保署农药项目除草剂部执行主任鲁本·巴里斯(Reuben Baris)在2017年华盛顿的一次会议上告诉国家监管官员,环保署其实“对已发生的麦草畏漂移污染忧心忡忡”。随后,他在2018年9月的一次演讲中证实,2017年种植季被麦草畏污染的大豆“超出360万英亩”,但这个数字很可能低估了实际作物的损害,因为“不是所有受损害的作物都向国家农业部报告了”。

  不仅如此,在2018年2月的农药管理联盟(Pesticide Stewardship Alliance,由学者、业界、管理部门共同组成,拜耳、巴斯夫、先正达、科迪华是该联盟的主要赞助商[5]。)年会上,环保署农药项目总监里克·齐格文(Rick Keigwin)评论道:“我不是在开玩笑,但是2018年绝对不能再像2017年一样(糟糕)了”。

  对此,孟山都提出增订XtendiMax2018年的标签说明,声称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发生“大量作物遭破坏的事故”。同时,环保署也咨询了其他国家部门和农业部,但是在批准额外标签说明时并没有采取正式的注册修改流程。

  新的喷洒限制包括:

  A. 喷洒时风速介于3-10英里/小时(原规定为不高于15英里/小时);

  B. 日出之后、日落之前才能喷洒;

  C. 除草剂已被列为“限制性使用农药”(restricted use pesticides),只有持证喷洒者或由他们直接监管的人员能使用;

  D. 喷药者必须接受麦草畏专项培训。

  发展到2018年,美国种植了超过1亿零3百万英亩的大豆和棉花,其中5600万英亩为孟山都抗麦草畏种子,比2017年增长2700万英亩。而2018年生长季过后,又有无数的漂移污染投诉,且投诉量仅比2017年少了一点点。但这一减少并非是得益于标签的修改,而是个别州不得不在2018年采取自行控制措施,如明尼苏达州规定6月20日之后禁用麦草畏。

  三、严重低估三项已申明风险,对确凿证据视而不见

  报告指出,环保署严重低估三项已申明风险:

  1)严重低估抗麦草畏种子的种植面积,进而低估麦草畏除草剂的叶面喷洒面积。

  2)当有大量证据表明麦草畏的损害程度被低估时,环保署声称不知道这些正式投诉是少报或多报了实际损失。

  3)当有大量确凿证据表明麦草畏叶面喷洒已造成作物损害时,环保署把这些证据称为“可能的”、“声称的”,并且拒绝评估具体损失。

  2018年10月,环保署批准麦草畏有条件注册时,严重低估了抗麦草畏种子的种植面积,仅根据孟山都早前的预测称“2018年只有4000万英亩”种植了抗麦草畏大豆。然而,环保署做出此项结论的时间是2018年10月31日,此时大豆种植季已经结束,它完全能够确切地统计2018年有多少抗麦草畏大豆种植面积。

  要知道孟山都白皮书中有记载,2018年抗麦草畏作物(dicamba-tolerant,包括大豆和棉花)种植面积有5600万英亩,已有其他记录显示其中5000万英亩是抗麦草畏大豆。也就是说, 环保署至少低估了25%的抗麦草畏大豆的种植面积。相应地,麦草畏除草剂2018年的使用量也被严重低估,直接导致18个州超过100万英亩的农田受损。

  但是,环保署的结论写道,“并无确凿证据证明农业部收到的麦草畏投诉是多报还是少报了实际损失”。事实上,已有确凿证据表明,这些投诉大大低估了实际损失金额。

  环保署在第二次批准麦草畏注册的报告中,包含了一张图表,上面标有使用麦草畏的34个州中的16个州2013年至2018年的农药(不仅是麦草畏)漂移污染投诉案。该图表显示,2013-2015年,每年收到的投诉稳定在一千起以内,但2016年(麦草畏叶面喷洒开始使用的年份)增加到1250起,2017年激增到3000多起,2018年的投诉也有2250起。

  对2017和2018漂移污染的激增,环保署并没有做任何解释,而是再次批准麦草畏额外2年的使用许可。

  当然,环保署也简单列出了使用麦草畏的损失(costs)或风险(risk),但只是称它们为“影响”(impacts)。环保署仅用一小段话提到麦草畏对“不抗麦草畏大豆”的影响。通过引用孟山都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财政报告中的一张图片,环保署预计2018年抗麦草畏大豆的种植面积将达到4000万英亩,因此可以推算,在全美近9000万英亩的大豆种植面积中,55%的不抗麦草畏大豆“可能受到麦草畏非目标(off-target)漂移的低程度影响。”

  在农药项目办公室的一份报告中,环保署写到:“通常漂移污染会导致减产......但是本署并没有充足的信息量化这项损失”。在另一项文件中,环保署写到:“有超过250种对麦草畏敏感的植物......本署不知道会对麦草畏敏感的作物有何影响”。2018年9月(也就是第二次批准麦草畏许可的一个月前),环保署执行主任巴里斯在一个演讲报告的演示文稿里写道:“不是所有的作物伤害都向各州的农业部门申报了”。

  除了不能提供作物伤害的定量评估,环保署对定性的评估一样严重不足。它单方面听信了孟山都的声明,而忽略了科学家、农民、甚至是环保署内部官员等对正式投诉低估了麦草畏实际损害的共识。

  四、只字未提其他风险,喷洒说明形同虚设

  环保署理应评估,但却只字不提的三项其他风险:

  1)虽然早有证据表明,但环保署完全没有考虑麦草畏叶面喷洒的2018年标签限制几乎无法遵循。环保署批准麦草畏注册的决定是基于叶面空中喷洒不会发生漂移(off-field movement)的假设。但是标签说明的每一条都很难实施。已有证据表明,哪怕是一丝不苟的使用者也几乎不能按照2016和2017年的标签说明进行操作,然而,2018年标签增订了更多限制说明,变得更为繁锁。

  2)环保署完全没有承认批准注册的决定将会引发反竞争行为,使得农民因要减少漂移的危害而不得不改种抗麦草畏品种。

  3)环保署完全没有承认叶面喷洒麦草畏将会在农业社区制造紧张的社会关系。

  4.1 喷洒说明形同虚设,难以执行

  尽管对于2016-2017的漂移污染投诉,农化公司2018年“自愿”提出修改,之后又于2019年再次修改,但是新的麦草畏“标签”远超常规的“标签”,是一份长达40页的喷洒和限制条件说明书。法院指责环保署没有考虑农民不遵守标签说明的后果,而法律要求环保署必须考虑到这一点。麦草畏的标签限制到底有多复杂和繁锁?来听听两位专家的意见:

  1)经营了一家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农资公司的副总裁Dave Coppess于2018年4月评论到:“这是我40多年职业生涯中见到的,最为复杂的标签限制......去年(2017),我们的销售经理说,如果完全遵守这标签限制,2017年(种植季)只有44小时能喷洒。这还只是旧标签,新的标签又加入更多的限制说明。”

  2)在环保署2018年4月举办的一次网络研讨会上,一位农民告诉环保署工作人员:“似乎没有任何办法能让喷洒过程100%合法。”因为农民必须考虑风速、时段、降水量预报和邻近农户的种植情况等因素。2018年7月20日,环保署工作人员巴里斯向自己的同事转发了普渡大学的一篇时事通讯文章(newsletter)。该文章表明,印第安纳州的农民在2018年6月总共只有47个小时是合法的喷洒时间。

  尽管已有大量证据能证明执行这些标签难度,但环保署在2018年10月底二次批准过程中几乎没有提及也没有承认2018年标签新加的额外喷洒要求,极有可能不会被农民遵守执行。

  4.2 没有评估经济成本,忽略“防御性种植”带来的垄断问题

  法院还严厉批评了环保署未能评估麦草畏种子带来的经济成本,包括垄断问题。环保署早在2008年就知道,超过90%的大豆是抗草甘膦大豆,抗麦草畏大豆很可能再次形成类似垄断。2017年抗麦草畏的大豆约占25%市场份额,2018年就翻倍到50%。为了避免损失,农民越来越感到需要“被迫购买”(compelled to purchase) 孟山都的抗麦草畏种子才能避免被漂移污染。

  2020年2月,密苏里州巴德农场(Bader Farms)因麦草畏漂移诉拜尔和巴斯夫一案的庭审材料就显示,这恰恰是两家公司早就盘算着的“营销策略”:很多本来不受藜草困扰,从而不需要使用抗麦草畏种子的棉农和豆农,为了免受麦草畏的漂移污染,而不得不购买使用孟山都和巴斯夫的种子。这一策略在多份内部文件中都有提及。巴斯夫2016年的一份文件直言不讳地指出,农民的“防御性种植”(defensive planting)可带来“潜在的商机”。孟山都也认为因麦草畏漂移受害的农民会摇身一变成为他们的“新客户”。

  4.3 完全没有考虑社会成本,“让农民去威胁其他农民”

  环保署完全没有考虑到批准麦草畏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大量的证据表明,叶面“空中喷洒” 新式麦草畏除草剂的农业社区,出现了非常紧张的社会关系,这是一项明显的社会成本,但环保署根本没有提及,也没纳入成本考虑。

  麦草畏会随风漂移到远至数英里以外的农田,直接造成没有喷洒麦草畏的农户受到麦草畏用户的漂移污染而惨遭经济损失。伊利诺伊大学的杂草科学家亚伦·哈格(Aaron Hager)在2018年出版的《进步农民》杂志上说:“这是一场邻里之间的较量,让农民去威胁其他农民,我从未见过这样的技术推广方式。”2016年,在阿肯色州就发生过两名农民因为麦草畏喷洒问题产生矛盾而发生的枪击案。

  法院表示,环保署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制造社会紧张关系是事实,但却选择视而不见。

  五、庭审决议执行与反应

  生物多样性中心的环境健康项目主任洛里·安·伯德(Lori Ann Burd)说:“FIFRA法案是一项很难打赢的法律。这项法案虽然给了环保署极大的自由度,由其决定什么是不可避免的破坏,但即使有那么大的回旋余地,法院也找不到不定罪的理由,因为环保署对该法律的违反是极其恶劣的。”[6]

  食品安全中心的律师控诉道:环保署的做法是“不诚实的”,且忽略了大量充分、确凿证据,造成大量农民因麦草畏的漂移污染而在一季又一季的喷洒季中遭受灾难性的破坏。这一批准也忽视了麦草畏对数百种濒危物种的危害[7]。

  虽然禁令对不种植耐受麦草畏的转基因作物的农民来说是个好消息,能保证其农场和果园免受麦草畏的损害。但禁止麦草畏产品的消息仍在美国农业圈引起了轩然大波,原因是许多农民在消息发布之前就种植了数百万英亩耐麦草畏大豆和棉花,并希望在作物出苗后用这三家公司生产的麦草畏除草剂来处理杂草。禁令生效后,他们很难在短时间内寻找替代品[8]。对此,法院表示:“我们承认裁定会对部分农民造成不便,但是我们必须撤销该注册,因为环保署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9]。

  同时,就在消息发布的数日后,法院收到了多封来自麦草畏除草剂生产公司的“恳求文件”。

  比如,巴斯夫恳求法院不要立即执行禁令,因为这意味着它将关闭在德克萨斯州一家自营工厂,而巴斯夫近年来已花费3.7亿美元改善该工厂,并雇用了170名员工,且目前几乎24小时连续运营。不仅如此,巴斯夫还提到,目前整个“客户渠道”能生产出足够处理2670万英亩的大豆和棉花的除草剂,这还不包括公司拥有的价值4400万美元能够处理660万英亩的大豆和棉花的麦草畏。同样,杜邦/科特瓦提出了类似的诉求,在法庭文件中称,如果禁用除草剂,将损害该公司的“声誉”,因为公司本可以通过销售麦草畏除草剂获得“可观的收入”,如果禁令执行,他们将损失惨重[10]。

  到6月8日,环保署才发布撤销令,但仍允许农民和商业施药者使用库存(截至6月3日)除草剂至今年7月31日,要求必须遵循之前的标签使用说明以及各州对麦草畏的特定法规[11]。环保署称实行禁令缓冲是为了回应“大量的、招架不住的电话和邮件”。对此,食品安全中心工作人员乔治·金布雷尔(George Kimbrell)称“特普朗执政下的环保署简直无赖,以为可以通过自行颁布条例来规避联邦法院下的麦草畏喷洒禁令[12]。

  然而,6月16日,拜耳集团宣布,将放弃在美国生产麦草畏的一项近10亿美元的计划,但“声称”这一决定与美国联邦法院阻止其销售基于麦草畏的除草剂产品的裁决无关,而是为了节省资金,以应对与草甘膦有关的数万起致癌诉讼。同时,拜耳表示,将停止在路易斯安那州建麦草畏生产厂的计划,因为全球生产该化学品的产能过剩使这项投资失去吸引力。同时,根据一份声明,拜耳将继续购买麦草畏,并在爱荷华州的另一家工厂生产其XtendiMax除草剂。

  6月25日,第九巡回法院的一个法官小组驳回了巴斯夫要求撤回法院6月3日取消3种麦草畏注册裁定的提议。

  巴斯夫这一提议基于两个原因。

  首先,巴斯夫声称,在6月3日法院裁决之前,尚不清楚其下产品Engenia除草剂已处在风头浪尖的危急关头,所以没有足够的机会在法庭上为自己的产品辩护。

  其次,法院于6月3日宣布裁决时,就要求禁令立刻生效,这有违惯常做法。因为根据联邦法律,在通常情况下,从法院宣布裁定到执行,有7天时间。

  对此,第九巡回法院表示可以遵照自己的地方法规,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裁定公布的当天就执行。第九巡回法院对巴斯夫提议的撤回,无疑使麦草畏的注册回到了6月初的状态,即撤销包括巴斯夫的Engenia除草剂在内的3种麦草畏注册。

  麦草畏黑档案

  1)麦草畏漂移污染第一案

  美国农民因麦草畏漂移诉拜尔和巴斯夫案件第一案,原告为密苏里州最大的果园巴德农场(Bader Farms)案件(点击查看原文)于今年2月14日开庭,在经历了三周的庭审后,美国陪审团判定除草剂麦草畏确实造成漂移污染,因此判决拜耳和巴斯夫须支付巴德农场高达2.65亿美元的赔款,其中1500万美元用于赔偿原告的损失,而2.5亿美元则为惩罚性赔偿。两家公司受罚的原因是陪审团认为他们向农民销售抗麦草畏转基因种子套餐时,不负责任地鼓励农民非法使用麦草畏除草剂,继而引发“生态灾难”(ecological disaster)[13]。

  2)麦草畏增加患癌风险,与肝癌和肝内胆管癌存在相关性

  麦草畏不仅对原种植物伤害巨大,对人类也会造成伤害。由于麦草畏具有漂移数英里的能力,许多人被迫吸入含农药的气体。而在2020年5月初,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L)发现麦草畏会增加多种患癌的风险,其中包括肝癌和肝内胆管癌,而且这种风险会因为大量麦草畏的使用滞后20多年(点击查看原文)。同时,对动物的实验发现麦草畏会影响肝功能,诱导肝肿瘤并会在其它致癌物质作用下引起肝癌。不仅如此,麦草畏还会引发基因突变并诱导氧化应激,这两者是已知的能导致癌症的两种途径。

  3)社会各界反麦草畏呼声

  美国生物多样性中心在2018年表明,扩大麦草畏应用对已经濒临危险的帝王蝶的繁殖造成威胁。2020年4月28日,美国农药控制官员协会(AAPCO)致函美国环保署,希望其考虑再对麦草畏除草剂登记。AAPCO指出,各州的监管机构和农业部门花费数百万美元忙于调查和处理每年数百计的麦草畏投诉,从而无暇处理其他职责。同时AAPCO提交了对29个州的农药监管机构的问卷调查,包括2019年处理的麦草畏调查数量、解决方案,以及这些调查给各州造成的损失。有的机构估计损失高达220万美元,同时,也有许多机构称“完全无法计算”最终损失[14](点击查看原文)。

  帝王蝶 | 图片来源:阿波罗新闻网

  六、结       语

  《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及灭鼠剂法》是美国最重要的联邦农药管理法,该法规定,农药未经环保署登记,任何人不得在美国境内销售。鉴于农药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所带来的巨大潜在破坏,环保署的授权起到掌管生杀的作用。然而,环保署却一再向农化公司倾斜,违法批准麦草畏的苗后喷洒,并在漂移大面积扩散时,仍拒绝撤掉许可,使得广大不使用抗除草剂转基因种子的农民蒙受巨大损失。

  实际上,环保署为转基因公司开绿灯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全球第一个转基因作物在1996年上市,是孟山都的抗草甘膦除草剂转基因大豆。可是环保署早在1981年,就已经从孟山都提交的材料中发现草甘膦有可能导致哺乳动物致癌,但经过孟山都的游说,环保署于1991年将草甘膦的分类从C类“可能有致癌风险”调整为E类“无人体致癌证据”[15]。而草甘膦在2015年正式被世卫组织列为2A级“对人体可能致癌物”。

  一方面,草甘膦的致癌风险使得孟山都官司缠身;另一方面,该除草剂引发杂草的抗药性,使得很多农场杂草泛滥成灾。

  这种种因素都逼迫农化公司开始研发像麦草畏这样的新除草剂。但我们看到,麦草畏的强挥发性,导致其大量漂移,严重毁坏非目标作物田。美国3家环保组织和全国家庭农场联合会及时提出诉讼,而联邦法院也支持原告,裁定环保署对麦草畏的授权违法。

  但我们知道,“旋转门”(revolving door)现象已经渗透美国的各个国家部门,高层们今天在孟山都等农化公司出任高管,明天就化身一变成为环保署或农业部官员。因此,联邦法院的这个判决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刹住环保署的滥权,就要拭目以待了。

  参考资料:

  [1]https://www.dtnpf.com/agriculture/web/ag/crops/article/2020/06/12/plaintiffs-ask-federal-court-halt

  [2]https://usrtk.org/wp-content/uploads/2020/06/Court-decision-on-dicamba.pdf

  [3]https://www.epa.gov/laws-regulations/summary-federal-insecticide-fungicide-and-rodenticide-act

  [4]https://www.theguardian.com/us-news/2020/mar/30/monsanto-crop-system-damage-us-farms-documents

  [5]https://tpsalliance.org

  [6]https://civileats.com/2020/06/05/federal-court-outlaws-controversial-herbicide-dicamba/

  [7]EPA thumbs nose at court order, says farmers can still use illegal dicamba herbicides https-::www.gmwatch.org:en:news:latest-news:19430-epa-thumbs-nose-at-court-order-says-farmers-can-still-use-illegal-dicamba-herbicidesDetails

  [8]https://www.thefencepost.com/news/epa-reacts-to-dicamba-ruling/

  [9]https://investigatemidwest.org/2020/06/05/farmers-struggle-for-guidance-after-federal-court-bans-popular-herbicide/

  [10]https://usrtk.org/monsanto-roundup-trial-tacker/panicked-chemical-giants-seek-mercy-from-court-order-banning-their-products/

  [11]https://www.dtnpf.com/agriculture/web/ag/crops/article/2020/06/16/epa-defends-order-allowing-continued

  [12]https://biologicaldiversity.org/w/news/press-releases/emergency-motion-seeks-contempt-epa-administrator-wheeler-defying-ruling-barring-farmers-spraying-dicamba-2020-06-11/

  [13]https://mp.weixin.qq.com/s/2HHdxYQ0fzYwQ8f357dwLQ

  [14]http://www.shiwuzq.com/portal.php?mod=view&aid=2268

  [15]孟山都竟然在35年前就知道草甘膦会致癌!

  http://shiwuzq.com/portal.php?mod=view&aid=1023;

  臭名昭著五十年:转基因伴侣草甘膦的前世今生,

  http://shiwuzq.com/portal.php?mod=view&aid=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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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看到“招行大客户们存了10万亿”,我想起白岩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