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学术

左大培:全球化陷阱

左大培 2020-01-20 来源:乌有之乡

西方国家向我们鼓吹的“溶入国际社会”,其实是要建立一个由它们统治世界的新殖民主义国际经济和政治秩序。对于我们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来说,现在去搞什么“溶入国际社会”,就只能是损害民族利益,把我们的国家引向灾难的深渊。

全球化陷阱

  “全球化”(globalization)是一个在20世纪90年代才风行于全世界的概念。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人们还很少使用“全球化”这个术语,以致许多含词条不很多的英语词典都没收进这个词。只是到80年代,这些词典中才出现了这个词。

  由于“全球化”只是一个流行的说法,到现在它也没有一个为大家都接受的很清楚的定义。尽管如此,本章还是试图对多数人心目中的全球化概念作一个经济上的分析。本章的分析将说明,目前的全球化趋势是由发达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垄断资本主导的;如果按它们主张的方向实行全球化,发展中国家就不可能在经济上赶上目前的发达国家。

  第一节  由发达国家界定的含义

  我们首先讨论经济上的全球化问题。

  分析一下目前人们在谈及“经济全球化”时所普遍带有的含义就可以看到,这个概念的含义是由西方的发达国家根据它们的私利界定的。曾任美国财政部长的鲁宾在1999年访华时,就对记者明确表述了这样一个目前通行的经济全球化定义。

  按照鲁宾所表述的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定义,目前的经济全球化只限定于产品交换的全球化和资本运动的全球化这两个方面。这也确实是目前人们在使用“经济全球化”这个概念时实际上所指的东西。这就意味着,在目前,经济全球化包含下述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商品交换的全球化,也就是每个国家的人民都越来越多地与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进行贸易,而在这种贸易全球化背后发生的是商品生产和劳动分工的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的另一个方面是资本和资金的运动全球化。具体说来,资本运动的这种全球化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投资的全球化——每个国家的人都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实际的投资活动,不过这方面的主力当然只能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另一方面则是金融活动的全球化,是任何国家的金融资产都趋于在全球范围内交易,其中也包括了贷款、证券交易和股票投资的全球化。

  更进一步的考察还表明,人们就是在从这样两大方面来使用“经济全球化”概念时,所说的“全球化”也有两个不同层次的含义:

  第一个层次是实际经济活动的全球化。这意味着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都越来越融为全球一体化的统一大市场,任何国家的商品买卖和资本流动都越来越突破国界和地区的限制,在全世界的广阔范围内进行。

  这个层次的全球化的一个最明显的证据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商品和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性越来越强,国际贸易增长快于全球经济增长,国际资本流动的增长又快于国际贸易的增长。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年平均增长3%,国际贸易年平均增长5%,而国际资本流动(直接投资)则年平均增长25%,全球股票的总市值增加了250%。到90年代末,全世界虚拟资本的流动量达到平均每天1.5万亿美元,是国际贸易总额的50倍。

  “全球化”概念的第二层次含义是,绝大多数国家政府的经济政策越来越具有全球化的眼光。这样一种眼光的经济政策导致了经济政策上的一种趋势,它趋向于对全球各国的商品和资本的流入本国与流出本国都实行自由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这样一种经济政策变化趋势是确实存在的。

  “经济全球化”的上述含义确实反映了当前这一轮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实际情况。我们之所以说,这样一种经济全球化的含义是由发达国家的私利界定的,是因为当前这一轮经济全球化进程本身就是由发达国家的私利支配的。

  发达国家的私利支配目前的经济全球化进程,这首先反映在它们所说的“经济全球化”中从来就不包括劳动市场的全球化。

  劳动市场的全球化意味着劳动力日益强烈地在全球范围内流动。正统的西方经济理论习惯于把市场分为3类: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市场。但是目前人们谈论的经济全球化却只包括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全球化,根本就不涉及劳动市场的全球化。应当说,这种话语习惯是反映现实的,因为现在穷国的劳动力确实几乎无法向发达国家流动。

  形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发达国家从政府到民众都不想开放边界,让穷国的廉价劳动力自由流入本国。这首先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工人反对穷国劳动力的流入,怕因此而危及自己的工资和就业,而其他阶层和政府则不能不向这种情绪让步。其结果是发达国家对穷国的劳动力关闭了它们的边界,强行阻止了劳动市场的全球化进程。这就造成了目前的经济全球化中并不包括劳动力的流动全球化,这不仅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而且甚至可以说是由发达国家的利益造成的。

  当然,发达国家的许多企业甚至个人是愿意使用穷国的廉价劳动力的。但是他们深知穷国劳动力大批流入会在短期中造成大量失业,而且会明显地降低本国工人的工资,这又会带来剧烈的社会冲突甚至严重的社会动荡。近年欧洲国家特别是德国不断暴露出来的排外倾向,就是这种社会冲突的前兆。因此,为了保障本国的社会和平和生活安宁,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社会阶层,包括企业界,都接受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基本上禁止穷国劳动力流入本国,不允许劳动力市场全球化。这就造成了发达国家对穷国移民的极严厉的限制。

  但是,恰恰是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可以清楚地告诉我们,由于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都比发展中国家高许多倍,这样大的差距必然会驱使穷国的人们不顾一切地要流入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对穷国移民的禁止性限制只会使这些穷国的人们铤而走险,逼他们采用各种不正当的甚至是非法的方式进入发达国家。于是种种入境和偷渡的花招层出不穷,将穷国的人偷渡进富国成了牟取暴利的国际性大生意。自90年代以来,我们不断听到媒体报道向西方发达国家偷渡人口造成的各种轰动性事件,而它们暴露的显然只是大量偷渡行为中的一小部分。

  其结果是形成了严重的恶性循环:发达国家越是限制移民,非法的偷渡越厉害;而非法偷渡越厉害,发达国家查禁偷渡的措施越严厉。而这种愈演愈烈的反偷渡措施把偷渡者们逼上了拿生命去冒险的道路,在偷渡过程中惨死的事件不断发生。2000年在从欧洲大陆渡过英吉利海峡的集装箱大卡车中,发现了几十具企图偷渡者的尸体。他们试图藏在集装箱中偷渡进英国,结果在卡车运输过程中被活活窒息而死。这种人间惨剧只是冰山漏出水面的那一个小尖顶,这个冰山就是发达国家禁止穷国劳动力流入所造成的那种种惨无人道的后果。

  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政府开始在美国与墨西哥的边界上修建金属墙,以便阻挡从墨西哥到美国的偷渡者。这堵高耸的围墙延伸77英里长,它逼迫墨西哥的非法移民冒着生命危险穿越别的高山和荒漠以绕开它。有475人因此丧生于山中的大雪和亚利桑那州的无情烈日下。这堵由美国建造的墙自出现时起,在4年间就造成了比德国的柏林墙更多的牺牲者。而这一切,都是在西方世界咒骂柏林墙“破坏自由”的声音还未息时发生的。

  谈到这里,就不能不说到经济全球化产生的原因。经济全球化当然必须有其物质技术上的原因。没有发达的运输和通讯技术及其有效率的应用,产品交易和资本流动的全球化是不可能的。但是仅仅有发达的运输和交通还不足以造成经济上的全球化,经济全球化还需要有经济体制甚至政府经济政策的前提。以今日交通运输的发达程度而论,劳动力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流动根本不会有任何问题。我们之所以至今还没有劳动力流动的全球化,只不过是因为发达国家以极不人道的政策禁止穷国的人流入本国。

  这样我们就可以全面地说明当前的经济全球化发生的原因:首先是现代的运输和通讯技术及其有效率的利用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运输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使人们与全球各处的联系和来往都更方便快捷,并且大大降低了运输和通讯的成本;从技术上说,现在的资本在全球的流动可以在“一瞬间”完成。但是当前的经济全球化之所以会发生,也是因为发达国家之间建立了一个世界性的相当自由的国际贸易体制,形成了国际性的货币和金融体系,并且经常通过8国峰会相互协调经济政策,从而为经济全球化奠定了制度性的框架。

  制度性框架对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恰恰就反映在经济全球化本身所经历的波折中。在到目前为止的200年中,运输和通讯技术一直在发展,经济全球化的物质技术基础是在不断加强。可是,就是在经济全球化的物质技术基础仍然在强化的20世纪,经济全球化曾经经历了一次大倒退。大倒退的原因,当然只能是由于政府政策和经济体制上的原因。

  19世纪末20世纪初曾经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程度相当高的时代。目前整个世界的经济全球化程度,并不比一百多年前强多少。在100年前的1900年,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还不知道今日限制人员流动的“签证”为何物。当时的资本流动相当自由,流动的全球性也很强;甚至产品交易的全球化程度也极高——在英国这样的老牌发达国家中,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重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恢复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水平。总的说来,在最近100年中,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经过了一个重大的曲折:先是大幅度倒退,以后才逐渐重新加强。

  20世纪经济全球化大倒退的第一个直接原因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大战加剧了各国的民族主义,使各发达国家看到经济上的自给自足对民族利益的重要性。结果是各国都采取措施以减少经济上的对外依赖,导致降低了各国之间在经济上的相互往来。

  20世纪经济全球化大倒退的第二个原因是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在30年代大萧条之后,许多西方工业化国家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重都大幅度下降,直到二次大战后很久才恢复到30年代之前的最高水平。这可以说是一次地地道道的“全球化的大倒退”。倒退的主要原因是,各国政府在30年代的大萧条面前竞相以货币贬值刺激出口,结果是使各国之间的贸易战愈演愈烈,最终导致各国都转向保护本国国内市场的贸易保护主义,导致了国际贸易的衰落。当时从国际分工向本国自给自足的倒退是如此之严重,以致德国历史学派的著名代表桑巴特把“经济民族化”说成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当然桑巴特的这一说法也没有变为现实,但是它实实在在地指出了与全球化完全相反的另一种历史潮流。

  仅仅是这一段历史事实就足以说明,经济上的全球化并不是什么“不可抗拒的潮流”。没有与全球化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和政府经济政策,就不会有全球化的趋势。而这些体制和政府政策,又是各该国家追求其利益的产物。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政府曾长期对本国金融界实行各种管制,比如要求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政府限制利率浮动的范围等等。后来美国政府放松以致取消这种管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美国的投资者和金融业者为规避管制而到国外完成金融交易,从而造成了巴哈马这样的地方金融业畸形繁荣,不利于美国金融业的经营。此外美国人也感到,德国的银行在战后仍然一直是万能银行,可以混合经营短期信贷业务和长期的投资业务,而美国的银行只能经营短期业务或长期业务中的一种,这不利于美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正是出于这一类的种种考虑,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放松了对金融业的种种管制。这些放松金融管制的作法对90年代的全球化浪潮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由此可见,目前的全球化浪潮不是产生于自然的历史趋势,而是产生于有意识的体制和政策设计,它归根结底是利益驱动的产物。逼迫和促使美国政府改变政策,实行促进全球化的方针的,是美国的金融资本的利益,是它为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种种行动,包括逃避政府金融管制的那些行动。为了说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弄清楚全球化之下的利益分配格局。而我们对全球化的态度,则应当取决于全球化对我们的益处和坏处的比较,并且取决于对其它的替代方案的益处和坏处的考虑和比较。

  第二节  国际垄断资本的计谋

  当今世界上的经济强者们的利益造成了全球化浪潮,这些经济上的强者是欧美的资本所有者们、跨国公司和大大小小的出口商。

  按正统的西方经济理论的说法,全球化总的来说有益于全世界各国人民——因为这种全球化首先意味着实行自由贸易和资本自由流动的政策,而正统的西方经济理论从来就把自由的进入和竞争看成是最好的政策。在正统的西方经济理论看来,全球性的经济自由化会按比较优势组织全球各国之间的国际分工,让资本流向回报最高的地方,因而会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

  当然,即使按照正统西方经济理论的说法,在目前世界各国都存在大量的贸易和资本流动壁垒的状况下,经济全球化在带给某些人好处的同时,也会损害某些人的利益。而我们在上一节已经指出,近年的经济全球化趋势其实产生于西方各主要发达国家的全球性经济自由化政策。因此,我们说明经济全球化下的利益分配格局,实际上就是要说明全球性的经济自由化政策所造成的利益再分配。而这种全球性的经济自由化政策,目的是实现全球性的自由贸易和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对于这些全球性的经济自由化政策,我们可以运用标准的经济理论很容易地说明其中的贸易自由化政策所造成的利益分配格局。

  如果不考虑消费者实际收入的变动这个因素,那么全球性的经济自由化政策对每一个国家的消费者都是有好处的。我们这里所说的消费者实际收入,是按该消费者的货币收入和本国产物品的价格计算的;这里假定不考虑消费者实际收入的变动,是假定这样计算的消费者实际收入不变。在这样的前提下,贸易自由化将增加几乎每一个消费者的福利,因为消除进口壁垒将使消费者可以买到外国的产品并且降低进口产品的价格,从而扩大消费者选择的范围。消费者选择范围的这种扩大总是使消费者可以用更便宜的价格买到同样的东西,这对任何消费者都是一件好事。

  贸易自由化的拥护者们最强调的就是自由贸易对消费者的这种益处。但是,尽管人人都会享受到贸易自由化对消费者的这种好处,贸易自由化从总体上看的作用却并不是对所有的人都有利。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人们总要先获得收入,才能进行购买,先作一个生产者,然后才能作一个消费者。而实际收入本身恰恰是取决于对外贸易政策的。因此,我们在大谈贸易自由化对消费者的好处时所假定的那个前提,既消费者实际收入不变,是根本就不存在的。

  考虑到贸易自由化政策对各国生产者的影响,再考虑到其它的全球性经济自由化政策的作用,我们就会发现,全球性的经济自由化政策对不同的人会有截然不同的影响:它可能会增进某些人的福利,同时又会严重地损害其它人的利益。

  贸易自由化会使发达国家在国际市场上有出口竞争力的产业受益,而它们本国的主要面向国内的产业则会受进口产品竞争之害。一般说来,发达国际有出口竞争力的产业多半是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的,而它们受害的产业则多半是劳动密集的;在那些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的产业中占统治地位的往往是大的垄断性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而在劳动密集的产业中盛行的往往是小型的企业,受雇的多半是低技术、低收入的工人。

  不仅如此,资本在全球的自由流动造成了一个真正的国际资本市场,它使资本可以很容易地流向更有利可图的地方,因此而逼迫每一个企业都必须尽可能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这就在每一个发达国家中都营造了一种高压性的劳动市场环境,使大量资本流出工资高、劳动者福利高的国家,由此而造成大量失业,使企业更能压低工资以增加利润。

  这样,总的来说,全球化和经济自由化的政策在发达国家使垄断资本受益,而小企业和本国的工人们则受害,特别是本国的低技术、低工资的工人受害。垄断资本受益,首先是因为资本可以自由地流向更有利可图的地方,其次是因为大型垄断企业更容易扩张其市场销售。小企业主要受进口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产品之害。而劳动者受害主要是因为大量资本流出所造成的失业,因为资本的国际流动使企业更有能力压低工资,还因为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产品进口的竞争。

  对不发达国家,资本的全球自由流动当然也有利于那些富有的资本家。但是由于这些国家的技术水平低,穷国流向发达国家的资金多半只能变成房地产和证券之类的金融投资,而从事这种投资的富人其实是典型的食利者,这些人的利益与发达国家的垄断资本有着密切的联系。

  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当然也有利于不发达国家的在国际市场上有出口竞争力的产业,而它们本国的主要面向国内的产业则会受进口产品竞争之害。但是在发展中国家,从贸易自由化中获利的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是劳动密集型和资源输出型的,而受害的则是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因为这些产业只能面向国内市场,相对生产率低于发达国家。在短期内,这样一种贸易自由化对就业的总影响是难于精确估计的。

  新古典经济学的拥护者们认为,由于发展中国家人均资本低,这样一种有利于劳动密集产业发展的贸易政策会增加落后国家的就业,甚至会增进经济上的平等程度。但是,大多数落后国家不可能靠这样的贸易政策来解决就业问题,因为不发达国家的人口远远多于发达国家,单靠向世界市场出口并不能消除落后国家的过剩人口。而由于这样的贸易政策不利于不发达国家的技术密集产业,它显然不利于这些国家的那些高技术劳动者的就业。

  上一章已经指出,落后国家如果在对外贸易中保护新兴产业,就可以利用学习效应,加快本国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由此可知,全球贸易自由化是不利于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的。考虑到这方面因素,全球性的经济自由化政策不利于落后国家企业的快速成长;在长期中,它不利于这些国家真正的民族资本,也不利于本国劳动者的长期福利。就长期来说,全球性的经济自由化政策只是有利于不发达国家的那部分与发达国家的垄断资本联系密切的资本家,这主要是那些吃利息的食利者。

  本节对经济利益的分析清楚地说明,目前的经济“全球化”代表了国际垄断资本、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垄断资本的利益,是发达国家的垄断资本集团在本国雇佣劳动者制约下联合全世界食利者阶层所实行的全球性战略。

  发达国家劳动阶层对这个战略施加的限制,就是禁止了全球性的劳动力流动,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发达国家垄断资本集团在全球通过贸易、金融和投资进行扩张。

  这种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害者是发达国家中的最贫穷者和工人,是不发达国家发展经济的长远利益,其中也包括不发达国家发展经济的中坚力量——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的人员和实业家们。

  正因为如此,本节的标题把目前的经济全球化定性为国际垄断资本的计谋。当然,这不是某个人或某个组织系统地策划出来的计谋,而是国际垄断资本的利益驱使它在各种客观力量矛盾斗争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一种行动,这种行动在事后看起来就象是一个事先策划好的计谋一样:这是历史的“看不见的手”所策划的计谋。

  第三节  插入的讨论:有害的外国直接投资

  为了进一步论证上一节所说的当前经济全球化之下的利益分配格局,本节要深入分析不发达国家中的外国直接投资。

  经济全球化的鼓吹者们喜欢颂扬外国对不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其理由是:这种外国投资可以增加生产,外资企业比落后国家的本国企业更有效率。在他们看来,只要满足了这两点,外国投资就是大大的好事。按照这种逻辑,他们认为外国对不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因而不发达国家的外国投资越多越好。

  其实,对外国投资的这种评价标准本身就是错误的。外国投资对一个国家是否有好处,并不取决于它是否能增加生产,也不取决于它是否更有效率。更有效率、能增加生产的外国投资也可能是有害的。

  判断外国投资对一国是否有好处,根本的标准不是它能否增加生产,而是它能否增加该国人民的收入。外商投资如果只是增加了一国的生产,却减少了这个国家人民的收入,这样的外国投资就是有害的。可外国投资就是增加了一国的生产,也不见得能增加一国的收入。外国投资在增加一国生产的同时,也增加了外国的利润,而外国的利润并不是这个国家的人民的收入。如果外商投资只是增加了一国的生产,却减少了这个国家人民的收入,这时外资所增加的利润一定高于其增加的产量。简单地说,如果外国投资增加的产量少于它增加的利润,这样的外国投资即使增加了一国的生产,它也是对该国有害的。

  为什么以是否增加本国居民收入来判断外国投资是否有好处?因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不是单纯的生产,而是为了取得收入。如果一个工人的产量增加了,而他的收入(工资)却下降了,他一定会不满,认为自己受到了剥削。对一个国家也同样是如此。99%的民众真正重视的都不会是他们生产了多少,而是他们收入了多少。他们增加生产也是为了增加收入。只要站在本国人民的立场上看问题,以是否增加本国居民收入来判断外国投资是否有好处就是天经地义的。

  在统计上,一国领土上的生产数量表现为国内生产总值(GDP),而一国居民的总收入表现为国民生产总值(GNP),二者之差就是所谓的“净要素海外收益”,主要是净国外投资收益。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1995年比国民生产总值多1千亿元,其后这一差额逐年上升,1998年达到1,300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5%。这个数额主要来源于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所获利润大于中国企业在国外投资利润的差额。这个数字表明,每年中国生产量的1.5%已经化为外商投资的利润,不是中国人民的收入了。如果考虑到跨国公司常常高报进口原料价格、低报出口产品价格以降低报表上的利润,我国产出中外商投资利润所占比例还会更高。再让外商投资大量增加,我国的生产与人民收入之间的差距还会进一步拉大。在这种情况下,只谈生产是否增加而不问本国的收入怎样,就完全是忘掉本国人民利益的自欺欺人了。

  谈论外国投资企业是否增加了一国的产量,不能光看外资企业本身的产量是否增加,还要看外资企业产量增加时挤掉了多少本国企业的生产。全球化的世界是“买方市场”的世界,企业的产量主要受市场销售量限制,而市场的总的容量又是有限的。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外资企业增加产量靠的是挤占本国企业的市场,那么这样的外国投资虽然增加了外资企业的产量,却没有增加本国的总产量,因为它的产量增加了多少,本国企业的产量就减少了多少。而这样的外国投资对不发达国家的人民是有害的,因为它在增加外资企业产量的同时必定增加了外资的利润,而它又没有增加本国的生产,其结果必定是本国人民收入的减少。

  当然,不发达国家的外资企业能够挤占本国企业的市场,一般说来应当是由于外资企业的效率高。但是这种情况恰恰说明,不发达国家外资企业的效率高可能对其本国居民是极其有害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高效率的外资企业可能会用一个本国员工生产出本国企业三个员工的产量。这个外资企业可以将他的这一个本国员工的产量分成3份,其中的1.5份作为他的工资,另外半份作为产品降价“让利”给本国的消费者,而把剩下的那一份产品作为利润收归己有。这样一来,这个外资企业既可得到足够的员工、也可得到足够的市场,但是却夺走了本国企业3个员工的产品市场,通过使他们失业而夺走了本国居民那3份产量的收入。当然外资企业本身也给了不发达国家的居民以收入,但是这种收入只相当于两份产量——半份通过产品降价让利给该国居民,一份半是外资企业的该国员工的工资。总的结果是这个有效率的外资企业使所在国人民的收入减少了三分之一。

  这个例子不但说明,效率高的外资企业也会有害于所在国人民,而且说明了,在国内总需求不足、外资企业又完全面向所在国市场进行销售时,有效率的外资企业必然是有害于所在国人民的。

  这样一来,严格的推理让我们得出了一个可怕的结论:即使外资企业增加了一国的生产,即使外资企业更有效率,它也完全可能有害于这个国家!只要外资企业所增加的一个国家的产量少于它自己利润的增加,这种外资企业就有害于这个国家;只要一个国家的外资企业靠挤占内资企业的市场而增加自己的产量,它就有害于这个国家,而且外资企业越有效率就越有害!

  任何推理背后都有假定的前提,上述推理背后的前提是产品的需求给定不变。很多人会认为这个假定不现实,但这是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的标准假定。按照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要想扩大总需求,就必须扩大政府开支、减税、降低利率以刺激投资或者扩大净出口。这样,为了避免外资投入带来的上述弊病,不发达国家就必须把引进外资与扩大国内总需求相结合。这样或许能够在短期中缓解失业和本国收入的下降。

  但是,把引进外资与扩大国内总需求相配套的上述作法,即使真能在长远增加本国居民的总收入,它仍然会留下一个巨大的宏观经济问题:由于外国资本的利润占本国总产出的相当大部分,本国经济主体的总收入大大低于本国的总产出,本国政府将难于运用自己可以支配的政策手段来充分地扩大总需求。在上述情况下,即使本国的经济主体将其全部收入都变成支出,国内主体造成的总需求仍然会显著小于本国的总产出,因为本国的经济主体的总收入大大低于本国的总产出。

  弥补本国总产出与本国的总收入之间的这个差距的方法只能有3个:1. 形成相应的净出口;2. 再吸引相应数量的外国投资,包括已经在本国的外资企业的利润再投资;3. 增加本国经济主体作为一个整体的实际金融负债或减少其资产。

  上述的第3点意味着本国的经济主体应当卖掉自己的金融资产来提供支出的资金,或者干脆举债支出。而且这种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不能纯粹是本国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转移:诸如政府向本国居民借债以进行采购的行动,如果动用的是买国债居民的当前收入而不是他们过去的储蓄,那就丝毫无助于解决外资的利润所造成的国内总需求不足。如果本国居民在已经花光了自己的收入的前提下,将一部分他们过去的储蓄变为政府公债从而使政府可以举债支出,这当然可以帮助解决外资的利润所造成的国内总需求不足,但是这样就增加了本国经济主体作为一个整体的实际金融负债,其数量正好等于政府债务的增加量。

  很显然,上述3个办法,特别是后两个办法都很可能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超过了一定的数量界限它们就不能长期使用下去。第一个办法的最大问题是它会导致严重的国际贸易摩擦:一国如果长期具有巨大的贸易顺差,就会使别国倾向于找借口对它实行贸易制裁。当外资利润与总产出的比例已经超过一定界限时,如果实行第二个办法,外资的赢利率又比较高,就会导致国内资本存量中外资的比例不断提高,最终导致外资控制本国经济;如果实行第三个办法,则会导致本国经济主体的实际金融财产不断减少。这对任何不发达国家都是很危险的前景。

  简而言之,只要外资企业挤占了不发达国家企业的市场,或者抢走了该国企业的盈利机会,它对该国就多半是有害的。有害表现在减少了该国人民的实际收入。

  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是一个争夺市场最激烈的时代,也是一个争夺投资机会最激烈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中,最宝贵的就是市场,就是投资盈利的机会。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最大的优势,就是它们在抢夺市场和投资机会上极有效率。而全球性的经济自由化政策却要不发达国家放弃对国内市场和投资机会的保护,让外国的、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资本随意抢占其国内的有利的投资机会。这样作的结果,长远来说一定会降低不发达国家人民的实际总收入,甚至在短期中就会引起这样的后果。正因为如此,本节前边才说,在长期中,全球性的经济自由化政策不利于不发达国家真正的民族资本,也不利于其本国劳动者的长期福利。

  对我们的上述分析,全球化的拥护者们惯用的回答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企业资本和员工的来源都已经国际化,这对跨国公司尤其是如此。在这样的时代,追究企业的国籍已经没有意义,不应当再划分什么“民族产业”和“外国企业”。对所有的企业都应当一样看待。

  可惜的是,全球化拥护者的这种说法并不合乎事实。在今天这个时代,一个国家的企业,其资本和企业管理层的主要雇员主要还是来源于本国。即使是大的跨国公司,大体上也还是如此。不仅如此,这些跨国公司本身也都把自己视为某一个发达国家的企业,要求这个发达国家的政府特别保护自己的利益。

  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大名鼎鼎的欧洲电气公司菲利浦公司在中国的所作所为。菲利浦公司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大跨国公司了,到2000年为止的15年里,它在中国已经投资10亿美元。从大百货商店所卖的照明灯具看,与它合资的企业可能占了中国白炽灯市场销售量的一半,菲利浦公司由此而从中国赚得了可观的利润。可是这个菲利浦公司却并没有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中国企业,甚至并不采取一种忽视国籍的中间立场,而是偏偏要强调自己是一个欧盟国家的企业,挑动欧盟对中国搞反倾销。

  欧盟13年以前就对中国向欧盟出口的彩电征收反倾销的高关税,而带头起诉的就是这个菲利浦公司。到2000年前后,反倾销关税适用的年限将要过去,到了欧盟复审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措施的时候了。如果当初起诉的企业撤诉了,欧盟就不能再对中国向欧盟出口的彩电征收反倾销的高关税。可是菲利浦公司就是不撤诉,弄得中国的彩电企业还得在欧盟的法庭上受反倾销诉讼的煎熬。

  这还不够,菲利浦公司2000年还曾在中国大批量压价收购节能灯,然后向欧洲市场低价出口。但是反过身来,它却又想和两个欧洲厂商联合起来,为中国对欧洲出口的节能灯向欧盟提起反倾销诉讼。只是因为受了中国政府机构的压力,后来才决定不在节能灯问题上向中国企业发难了。

  乍一看,菲利浦公司自己向欧盟国家出口中国产的节能灯,又自己起诉要对中国出口的节能灯搞反倾销,这不是在自己整自己吗?其实在这表面上自相矛盾的作法背后,隐藏着菲利浦公司要挤垮中国所有的节能灯企业的阴谋:它要么是想让欧盟对中国企业出口的节能灯反倾销,但是它自己向欧盟出口的中国产节能灯例外,那它就可以独霸中国对欧盟的节能灯出口;或者是想以自己的行动促成欧盟对全部中国出口的节能灯都搞反倾销,将中国的节能灯企业逼入困境,以便搞垮它们,自己独霸中国的节能灯生产。不管是哪一种可能,目的都是为了垄断中国节能灯的生产和销售。

  按照全球化拥护者们的逻辑,菲利浦公司在中国有这么多投资,又占了这么大的市场份额,它应当自我认同为一个中国企业,或者是一个对中国和其母国没有不同态度的企业。但是菲利浦公司并没有象他们想象的那样作。它从来就自认为是一个欧盟的企业,并且正是凭着欧盟企业的身份而挑起了针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诉讼,同整个中国的企业为敌。仅此一例就足以说明,外国企业、特别是外国的跨国公司,不仅不想把自己看成是不发达国家的企业,而且自觉地与不发达国家的企业为敌。它们在不发达国家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抢占这些国家的市场和投资机会,最终挤垮这些国家的企业,垄断它们的经济。

  第四节  危险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

  本章第一节已经说明,目前的经济全球化有两大支柱:全球性的贸易自由化和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本书的上一章已经说明,自由贸易其实对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利。本节将讨论经济全球化的另一大支柱:资本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

  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舆论已经把国际资本自由流动看成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和不可抗拒的潮流。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不断发生的国际性金融冲击已经开始动摇这个教条,但是对国际资本自由流动必要性和必然性的迷信仍然统治着整个经济界。

  本章第一节已经指出,不能把经济全球化简单地看成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趋势。同样,对“国际资本自由流动必然性”的迷信也不具有坚实可靠的科学基础。它只不过是将可以在前几十年中观察到的一个趋势简单地类推到未来而已。而人类的历史已经无数次地告诉过我们,这种经验主义的类推是极不可靠的。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国际资本自由流动对目前的人类社会到底是弊大还是利大,因为人类的历史反复证明,弊大于利的潮流是不能持久的,往往是不久就被相反的潮流所取代。

  当然,根据著名的新古典经济理论模型,我们只能拥护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根据这些模型,资本的所有者们会正确地判断把资本投到哪里对自己最好,而给所有者带来最大好处的投资行为也会给整个社会、包括资本所有者自己的祖国带来最大的好处。按照这种观点,妨碍资本自由流动当然是有弊无利的,每一个国家正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应当让资本在国际间自由流动。

  但是,本书的最初几章已经说明,新古典经济理论的这一类结论往往是武断而不合乎实际的。现实生活中的经验事实是最好的裁判人。诚然,有许多资本所有者在国际资本自由流动中大发横财,但是,我们也不时听说,某某资本所有者在国际资本的流动中损失惨重。其实私人资本的所有者也是人,他们也常常犯错误。他们往往连怎样作对自己最好都说不清楚,你又如何保证他们的自由行动最有利于他的国家和整个人类?

  资本的所有者们往往不能正确地判断把资本投到哪里对自己最好,这在1995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中都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墨西哥在危机爆发前的许多年中都靠投机性较强的短期外国资本来弥补其经常项目逆差,每年流入墨西哥的国外间接投资净额从80年代末的50亿美元左右增加到1993年的将近300亿美元。这些外国资本在墨西哥的政治经济形势稍一出现不好的迹象时就大量流出,导致墨西哥爆发危机。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东亚国家也都大量吸引外国短期资本流入,而这些外国资本在东亚国家经济前景不妙时大量出逃,也导致东亚国家陷入困境。

  事后看来,在墨西哥和东亚国家的危机爆发前向那些国家投资的外国资本所有者显然都犯了错误:他们被暂时的现象所迷惑,并不知道这些国家其实不是他们投资的最好场所,从而将自己的资金投入了错误的地方。国际游资大量涌入某国时往往根据的只是对在该国盈利前景的盲目乐观的预期,大量撤出某国时根据的也往往只是对在该国亏损前景的盲目悲观的预期。而事实往往会证明这些预期是错误的。

  经济学界之所以迷信国际资本自由流动具有一边倒的“优越性”,说到底是由于相信了新古典经济学中的那几个最脱离实际的假定:不存在货币创造问题,已经存在着为资本自由流动所必要的统一的、足够数量的货币;人们的市场买卖行为不会引起信息上的外部性,人对未来的预期总是正确的,对一个行业、一个地区的进入和退出不需要付出很多成本,等等等等。

  要正确地判断国际资本自由流动的利与弊,我们就必须认真地考虑现实中的一切客观因素。我们必须认识到,资本的大规模流动可能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它可能有利于资本的所有者而有害于某些相关国家的整体利益;资本的所有者们也同样会犯(至少是暂时地犯)短视的错误:他们可能会一时普遍地高估某一国的赢利可能性,从而将资本过多地投入某一国,一时又普遍地低估该国的赢利可能性,从而过多地从该国抽出资本。

  理论家们会说,资本家们的这种错误都是“暂时的”。但是正是这种暂时而又带波动性的错误所造成的危害可能对某些国家是致命的:这种投资决策上的“波动性错误”会给一个资本并不丰富的国家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使它陷入巨大的经济波动和危机之中。墨西哥和东亚的金融危机都正是这样发生的。在这两次危机酝酿和爆发的过程中,国际游资的流入和流出起了很恶劣的作用。大量国际游资的急剧流动、对这种流动监管的困难,使这两次危机成为可能。考虑到这样的实际情况,我们必须说,对不发达国家来说,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绝不是一件好事情,它们现在不应当完全加入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

  为什么不发达国家目前不应当去追求国际资本自由流动?因为当前还没有一个“世界政府”来对全球每一个角落的经济生活负责。而如果没有一个经济上的世界政府,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就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为什么没有一个经济上的世界政府,国际资本自由流动就会是灾难?只要我们看一下为什么、在什么条件下资本才能在一国内自由流动,我们就可以认识到,资本能够在什么范围内自由流动,取决于在什么范围内有一个经济上的统一的政府。

  在当代西方的发达国家中,资本至少在一国内是可以自由流动的。资本之所以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自由流动,是因为在这个范围内,有一个统一的政府在经济上起作用。这样一个政府在经济上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1.这个政府管理着货币的发行,从而为该国的资本自由流动提供了统一的流通工具;2.这个政府制订并执行有关金融业的各种法律规章,从而建立并维护着资本自由流动的统一的制度框架;3.这个政府为本地区范围内每一个角落的经济生活负责,它不但保证本国各地区之间人口的自由流动,而且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负责资助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只有当一个统一的政府在某一地域内在这三个方面充分有效地进行统治之时,资本在这个地域内的自由流动才会有确定不移的好处。

  在现在的世界上,资本的自由流动只能是资本在其货币形态上的自由流动。谁都知道,资本在其实物形态上其实是高度不流动的:高炉这样的实物资本是根本无法自由流动的。只有当资本处于其货币形态时,资本才能真正地自由流动。但是这样一来,资本的自由流动就有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只有在有一个统一的货币流通的范围内,才可能实现真正的资本自由流动。如果一个地区是由分别流通着不同货币的不同货币区构成的,在这个地区中实际上就无法实行资本自由流动。

  这首先是因为,当资本从流通着一种货币的地区流向流通着另一种货币的地区时,它通常必须从一种货币兑换为另一种货币。这种货币兑换本身就是对资本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的一种障碍。更严重的是,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给资本的流动增加了一个巨大的风险——汇率变动的风险,这种风险一方面会大大减少有效率的资本流动,使真正投资于实业的资本所有者们对转移资本犹豫不决,另一方面却又以对汇率投机的巨大回报引诱出凶猛的货币投机。而这样大规模的货币投机反过来又造成了汇率的剧烈波动,这样剧烈的汇率波动对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都有着极大的害处。墨西哥和东亚的经济危机都是从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汇率的崩溃开始的。

  正是由于汇率波动的风险大大损害了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欧共体国家才在实行人员特别是资本在欧共体范围内的国际间自由流动之后不久,就断然跨出了实行统一的货币——欧元的决定性的一步。在这个问题上,索罗斯等投机大王的所作所为给欧共体国家上了很好的一课。欧元产生的实践给我们的最重要教训就是:没有统一的货币,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在多大范围内有一个统一的货币流通,在多大范围内才可以实行真正的资本自由流动。

  不仅如此,一个统一的货币还意味着有一个统一的中心来决定一个区域中的货币流通量和创造货币的方式。而一个区域中的货币流通量的变动和货币创造的方式,对资本在这个区域内的流动方式和规模当然都会有很重大的影响:通货膨胀下的“资本自由流动”当然与物价总水平稳定下的“资本自由流动”很不一样。这样,不同的货币创造中心(中央银行)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不同的货币量增长速度和货币创造方式,并由此造成不同的资本流动方式。

  对那种由一个中心来决定货币数量和货币创造方式的制度,哈耶克曾经给予了猛烈的抨击。但是不管哈耶克如何不高兴,由一个中心来创造一个区域中的货币的制度却更有利于资本在这个区域中的自由流动,因为它造成了这个区域中统一的物价增长速度和货币创造方式,从而使资本流动可以有比较一致的方式,由大大简化资本流动的方式而提高资本流动的效率。而在流通着不同货币的地区之间,资本的流动必定要经历其流动方式的变化,这不仅会降低资本流动的效率,而且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各种扭曲资源配置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保证这些地区之间资本的自由流动是提高经济效率的。

  本书的第三章已经指出,在现代国家中,政府都要制订并执行有关金融业的各种法律规章,以便建立和维护资本自由流动的统一的制度框架。这特别是为防止各种金融欺诈所绝对必要的,而金融上的欺诈又是最损害资本自由流动的效率的。把这个原理应用到全球性的资本自由流动上来,意味着有效率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有3个制度上的框架:首先是要有足够的法律规章来规范资本在不同国家之间的流动,其次是这种法律规章应当足够完善,能够事先预防巨大的国际金融灾难,最后是各个不同国家的这种法律规章要能够适当地相互衔接。

  可惜的是,目前的国际经济秩序在这3方面都没有给我们提供足够的制度框架,它也不太可能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给我们提供这样的框架。

  首先,现在还没有足够有效的法律规章来规范资本在不同国家之间的流动,因为这种流动本身在本质上是资本脱离一国的法律管辖而又没有受另一国法律管辖的过程。管制资本在国际间流动的法律规章本质上都只在一国范围内生效,任何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疏漏都会给整个世界的金融造成巨大的损失。使1997年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货币金融危机极其剧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国家对外国资金的国际流动没有实施适当的管理,特别是对国际游资的流动没有实施足够的限制。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使这些国家暴露在国际游资的自由冲击之下。

  其次,现在生效的有关资本国际间流动的法律规章有着极大的缺陷,甚至根本就不是防范金融危机的正确办法。一方面,经营国际金融投机业务的机构(如对冲基金和进行投机活动的银行)并不向金融监管机构提供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从而使国际统一的金融市场所需要的监管缺失;另一方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于爆发金融危机的国家提出的是错误的要求:它要求这些国家保证发达国家债权人的利益,这实际上是不要求那些作出了错误的国际资本流动决策的人承担自己决策失误的后果,从而是在鼓励继续进行造成危机的国际资本盲目流动。

  最后,在有着不同的政府的地区之间,资本流动的制度框架一般来说是不会一样的。这是因为这种制度框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制订和执行的有关金融业的法律规章。但是不同的政府制订和执行的有关金融业的法律规章很难完全一样,它们建立和维护的资本流动的制度框架因此也往往是不一样的。不同政府下资本流动制度框架上的差别不仅会降低资本在这些政府统治的地区之间流动的效率,而且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各种扭曲资源配置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地区之间资本的自由流动也很可能是降低经济效率的。

  国际金融界的精英也看到了这些问题。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1998年强调,由于东南亚国家对其金融业的监管不象发达西方国家那样严格而有效率,才造成了东南亚严重的金融危机。这等于承认,在资本流动的制度框架差别很大的地区之间实行资本自由流动有可能引起巨大的灾难。而东亚的经济危机又只不过是这方面的例子之一。

  此外,任何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都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功能:保证本国各地区之间人口的自由流动,并且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负责资助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这是对资本自由流动所可能引起的社会弊病的一种必要的补救:一个地区资本的大量净流出可能会使该地区由于大量丧失资本而贫困化,这就需要使该区劳动力大量流向资本丰裕的地区,或政府对该区直接给予财政补贴,这至少可以在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减缓资本流出造成的人民的贫困化。没有这种人口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和政府的直接财政补贴,资本的自由流动可能会在某些时期降低某些地区的整个的社会福利。正因为如此,欧共体才在实行各国之间资本自由流动的同时实行人员的自由流动。

  但是谁都知道,只有在一个统一的政府之下,才可能实行这种人口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和政府的直接财政补助。正是因为在经济上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统一的欧共体政府,欧共体才能在其内部实行人员的自由流动。但是最令我们这些发展中国家愤怒的是,没有一个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会允许我们与他们之间实行人口的自由流动。在不允许我们的人口自由地流向它们这些国家、不承担向我们提供大量(不是象征性的!)财政补助的义务的条件下,西方国家向我们兜售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难免给人留下伪善的印象。

  可以说,在多大的地理范围内有了一个统一的经济上的政府,资本才可以在多大的地理范围内自由流动。欧共体各国在欧共体范围内实现了国际资本自由流动,是因为它们已经把欧共体建设成了一个事实上的经济上的政府,特别是因为它们正在实行欧洲的货币一体化。而要实行全球性的资本自由流动,就必须至少在经济上有一个统一的世界政府。没有一个在经济上既负责任又有效率的统一的世界政府,全球性的资本自由流动就不会对世界各国、各地区都带来好处,反而可能带来世界性的灾难;特别是对我们这样资本贫乏的国家,它可能造成许多灾难。

  谁能担当这个经济上的世界政府的角色?名义上联合国应当起一个世界政府的作用。但是谁都知道,联合国这个“世界政府”是纯粹的有名无实。在经济事物方面,它更不可能履行一个真正的世界政府的任何功能。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当然本来应当至少履行全世界的中央银行的部分职能,但是懂行的人都知道,它们离一个真正的全世界的中央银行相距何止十万八千里。

  那么,哪一个大国的政府可以代行世界政府的职能吗?这是纯粹的幻想。任何国家的政府都将把本国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谁能保证它去考虑全世界每一个角落的人民的利益呢?何况在现在的形势下,也只有美国可以勉强起一点类似的作用。但是布什领导下的美国政府在索马里进行武装干预的短命尝试再清楚不过地告诉了全世界,美国和那个有名无实的“世界政府”联合国一样,既没有能力、也不愿意担当这个“世界政府”的角色。就是在“911”的恐怖袭击之后,美国也只是对阿富汉进行了一场惩罚性的战争,却丝毫不想在那里承担起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的职能。

  不发达的国家不应当对全球性的资本自由流动抱幻想。真正的全球性资本自由流动只有在真正的经济上的世界政府、一个在经济上既负责任又有效率的世界政府之下才有可能。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在最近的将来会形成这样一个真正的经济上的世界政府。因此,在目前的条件下,全球性的资本自由流动不会是一件好事情。它很可能会使全世界陷入一场经济上的灭顶之灾,对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更是祸害无穷。

  第五节  经济全球化的代价

  根据以上几节的论述,我们现在可以全面地说明目前的经济全球化将强迫全人类付出的代价。

  目前的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会造成如下的害处:

  1. 由于实行自由贸易,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技术密集化的过程将变得极为困难。这将使向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转变的产业升级过程受阻。如果发展中国家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冲破这方面的阻力,它们的经济发展就可能陷入停滞,象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拉丁美洲国家那样无法摆脱经济不发达的地位。

  2. 资本的自由流动使发达国家的资本可以很容易地夺走不发达国家最有利的投资机会。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可以抢到不发达国家中资本回报最高的投资项目,获取巨额利润,成了真正的吸血鬼。

  中国提供了一个典型的例子,表明外国资本在发展中国家取得了怎样的巨额利润。前边已经指出,近几年来外国资本的净收益已经达到一千多亿元人民币,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5%。跨国公司更是在中国攫取了惊人的利润。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在全球的年产量是500万辆汽车,它通过与中国的合资企业在中国只生产了35万辆汽车,而在中国获得的利润却占其全部利润的40%;生产感光材料的柯达公司在全世界的经营都不景气,便把80%的生产能力都转移到了中国,把中国当成它主要的利润源;韩国公司在中国设厂后,其利润就可以增加17%。

  当然,如果外国企业在不发达国家的经营和盈利并不影响这种国家本国企业的经营和盈利,我们就没有多少理由抱怨外国企业的高盈利。在这种情况下,外国企业在高盈利的同时至少还可以增多不发达国家的就业,增加其劳动者的工资收入。

  但是,现实的问题恰恰在于,外国企业在不发达国家的高盈利往往同时意味着这些国家本国企业的亏损。这种亏损可能是由于不发达国家的外国企业与其本国企业争夺生产要素,提高了其生产成本,更可能是由于不发达国家的外国企业夺去了其本国企业的销售市场。

  不发达国家中的外国企业可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夺去其本国企业的销售市场。它们销售的增加可能直接减少了本国企业的销售,也可能间接减少这些本国企业的销售,也就是使它们无法再得到它们本来可能得到的销售增加额。外国企业不仅可以夺走本国企业在不发达国家本国的销售市场,而且更可能夺走它们在本国之外的出口市场。

  外国企业抢走本国企业市场,这在近20年的中国也十分明显。在20年前的中国,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汽水厂,大大小小的汽水厂可能不下上千家。而由于美国“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侵入并占领市场,这些汽水厂绝大多数都倒闭了。“可口可乐”把这些中国汽水厂的销售市场变成了自己的丰厚利润。这样的情况在中国的照相胶卷、化妆品等行业中都表现得十分清楚。

  3. 当前的经济全球化不一定能使不发达国家真正吸入资金,反而可能导致资金倒流向发达国家。目前的事实就是对这种观点的最好证明。就是在经济全球化的高调甚嚣尘上的90年代后半期,国际资金流动的方向并不是不发达国家,而是最发达的西方国家,特别是最大的经济强国美国。在这个时期中,最发达的西方7国总起来说不是净国外直接投资的付出国,而是净国外直接投资的吸收国,其中净资本流入的最主要国家就是美国。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就几乎每年都有上千亿美元的经常帐户逆差,2000年这一逆差在4千亿美元左右,约占美国GDP的5%。而美国的这种经常帐户逆差最清楚地表明了美国吸入的外国资金数量,表明国际资金流动的方向是流向美国。

  本章第二节已经指明了发达国家中的经济全球化受害者。这些发达国家中的经济全球化受害者主要集中在受进口冲击或受对外投资之害的部门。经济全球化下的进口对发达国家的某些产业部门造成了严重的冲击,而这些部门多半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由此而造成的失业损害的主要是发达国家中低工资、低技术的一般工人,也就是发达国家中最穷的穷人。此外,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通常也会减少其在本国的投资,而这又直接减少了它们雇佣本国职工的人数。

  所有这些都引起了发达国家中相当一部分人对经济全球化的愤恨,从而引发了近年来发达国家中一浪高过一浪的反全球化抗议浪潮。在美国,这股抗议浪潮的主要组织者是工会,这是因为经济全球化确实损害了大批美国普通工人的利益;而在西欧,反全球化的抗议浪潮更主要地是由绿色环保组织发动的。环保主义者们认识到,目前的经济全球化是由追求利润、追求赚钱的动机推动的,而这种动机通过种种途径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极大地加剧了全球性的环境灾难。于是,保护自然和保护工人的组织就成了反经济全球化的主力。这正是我们时代人类社会内部的根本矛盾的集中表现。

  自1999年世界贸易组织西雅图会议以来,出现了“全球化”的反经济全球化抗议大军。在西雅图会议期间,几万人的示威使世界贸易组织的会议受到了严重干扰。其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会议都受到了反全球化运动的冲击。而这种反全球化的抗议浪潮在2001年8大经济强国首脑的热那亚会议期间达到了最高潮。

  在2001年7月热那亚“8国首脑会议”期间,10万人涌入热那亚示威以反对经济全球化。冲突中有1人死亡,几百人受伤。抗议大军由700多个形形色色的大小组织组成,其中包括无政府主义者、环保主义者、维护消费者权益者、动物保护主义者、女权主义者、激进党人、反资本主义分子、反警察的国际极端主义分子等等。现在,全球化已经成了现行国际秩序特别是现行的经济秩序的象征,成了现行秩序下一切令人憎恨的事物的象征。一切对现行秩序不满的人都在反全球化的旗帜下团结起来了。

  在这种群众性的反全球化喧嚣背后,经济全球化还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种不易被人察觉的危害:它使整个人类的经济生活甚至整个人类都极容易受很小的冲击伤害。在互联网这种多渠道自由联结的网络中,一个懂点技术的人制造的计算机病毒就可以破坏许多计算机中的文件,从而造成巨大的损失。而在经济全球化之下,全球的经济都被紧密地联结在一个个人自由活动的大网络之中。在这样一个超巨型的网络中,许多小小的破坏性行动可能会造成巨大的全球性经济损失。

  亚洲经济危机爆发后,许多人曾经将危机的爆发归咎于少数对冲基金在货币市场上的恶性投机。这种指责在很大程度上是夸大其词的。东亚国家陷入金融危机,首先是因为它们自己的经济有某些根本性的问题。但是,对少数国际投机巨头如索罗斯等人的指责也包含着一定的真理成分。这些巨头的投机行为确实引发并加剧了危机。可以预计,经济越是全球化,个别投机巨头的投机之类的小破坏所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就会越大。

  目前的经济全球化建立的是两极分化的全球性国际分工,它的基础是以比较优势来决定国际分工。而决定一国的比较优势的,是它的技术水平和资本密集的程度。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各国相对的资本密集程度和技术水平都完全可能改变。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全球化之下的世界经济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的前景:

  一种前景是目前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在技术水平和资本密集程度上的相对差距不变。在这种情况下,目前发达国家生产并出口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产品、不发达国家生产并出口劳动密集产品的国际分工就会延续下去,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人均收入上的差距也会延续下去。在这种前景下,经济全球化不过是保持发达国家在人均收入上的优势的手段而已。

  另一种前景是各国之间在技术水平和资本密集程度上的相对差距逐渐消失。在自由贸易的体制下,这将导致由于技术不同和资本密集程度不同所造成的国际贸易(李嘉图模式的贸易和新古典模式的贸易)消失。当这样一个经济发展过程完成之后,全世界的经济将处于增长理论上所说的那种“长期稳定状态”。那时国际贸易将主要是由于规模经济下的竞争要求各国的企业超出国界进行销售,而这在目前被人们称作是所谓的“产业内贸易”。

  这样一种发展前景将导致许多重要的后果。

  首先,这种发展导致国际贸易的原因由3个变为一个,很可能造成国际贸易占总产出的比重下降。仅此一点就足以说明,经济全球化之下的经济发展并不一定会使国际贸易占整个经济的比重上升。如果这种发展过程在各国之间拉平了技术水平和资本密集程度,那么这种发展更有可能降低国际贸易占总产出的比重。

  其次,当这个发展过程完成之后,事后看起来经济全球化对全世界的长期稳定状态来说是一种资源浪费,因为它先按技术水平和资本密集程度形成了某种国际分工的结构,然后就通过拉平技术水平和资本密集程度来消除这种分工。在这个过程中,世界各国的产业结构都会经历反复的变化,如老的发达国家中的劳动密集产业先是被毁灭,以后又得以重建。这必然不断地毁灭投入各个特定产业中的专业化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

  最后,这样一种发展虽然会导致走向共同富裕的世界经济,但是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会不断出现剧烈的结构变化和冲击。在穷国产业升级并赶超发达国家的过程中,发达国家先是失去了劳动密集的那些产业部门,后来又必须大幅度削减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的产业部门的生产。这样剧烈的结构变化必然造成大量的失业,不断带来严重的经济、社会甚至政治问题。

  无论最终出现的是哪一种前景,经济全球化的这两种前景都不会是始终令全世界的每一个人都感到幸福的前景。而照现在的趋势,更可能出现的是经济全球化的第一个前景——不发达国家始终保持着它在技术水平和资本密集程度上与发达国家的相对差距。这是因为现在的经济全球化不利于不发达国家迅速提高其整体的技术水平。

  经济全球化还会使人类付出另一个巨大的代价:它使经济波动全球化。而目前的国际经济协调并不能很好地防范这种全球性的经济波动。这是因为目前不可能存在世界性的政府,国际经济协调没有政府才能造成的那种统一的强制性。

  经济全球化与波动有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的经济波动具有同步性,特别是使主要西方国家的经济波动全球化;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本身也会发生波动——它不可能直线性地一直发展下去,特别是不可能以同样的速度一直发展下去,而完全可能出现停滞乃至倒退。

  经济全球化与各国经济波动的同步性呈正相关关系,这是一个十分明显的事实。19世纪下半期到20世纪初,曾经有过一个经济全球化相当发达的时代,而就在那个时代中,主要工业化国家的经济波动具有极强的同步性,以致于人们谈起那个时代的经济衰退时,几乎从来不说它是哪一个国家的经济衰退,而总说它是“世界经济危机”。直到1929年的大萧条为止,那半个多世纪中的每一次经济衰退几乎总是会在相距极近的时间内波及英、美、法、德等西方主要工业国,使这些国家的经济和工业几乎是同步发生波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种经济波动的同步性在很大程度上消失了。除了1973-1975年西方的那次世界性的经济衰退之外,经济的繁荣和萧条常常只是一个国家、至多是一个地区的局部现象;甚至美国的多次经济衰退也没有把别的国家拖入萧条的泥潭。

  现在回头看来,人们在过去许多年中经常谈论的“经济周期的同步性消失”这一现象,根源于两个原因:一个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普遍接受了凯恩斯主义的调节总需求的政策,而这种调节的主体至今为止还是各国的政府而非国际性的权力机构;另一个原因就是战后最初几十年中经济全球化的程度较小。而现在,当经济全球化程度重新上升、各国政府都越来越无法控制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时,各国经济波动的同步性、经济波动的全球化几乎肯定要卷土重来。

  上面这段话是我在2000年末所写的。现在,当我们在2001年末回顾过去一年世界经济的状况时就可以看到,上面那段话中的预言已经成为现实。当美国在2001年中陷入经济衰退以后,日本和西欧都跟着在某种程度上进入或滑向了衰退,世界性的经济衰退到来了。

  经济的全球化为各国经济波动的同步性提供了传导的基础:当一国(特别是大国)发生经济衰退时,它总收入的下降将直接减少别国对它的出口;它的名义汇率的下降或通货膨胀率的下降也都会降低它的实际汇率,从而进一步减少别国对它的净出口;由于全球化使这些“别的国家”的经济在极大的程度上依赖出口,净出口的下降就会将这些“别的国家”也拖入总需求下降的衰退之中。

  当然,经济的全球化也可能提供减低经济波动同步性的因素:发生衰退的国家资本的净流出会大增,而这些流到国外去的资金可能很快就会变为“别的国家”的投资,从而扩大这些“别的国家”的总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抵销这些国家净出口下降的影响。但是,这样一种抵销力量所起的作用一般来说将会很小:这些“别的国家”的净出口减少所造成的总需求减少更可能造成投资者对盈利前景悲观,从而减少而不是增加这些国家的投资。更不要说支配投资者的情绪往往具有传染性,一国的经济衰退在全球化的那种紧密的经济联系下很可能使别国的投资者仅仅因为情绪变悲观而减少投资。这样,从发生衰退的国家流出的资金多半不会变成别的国家中的投资,而只是变成了地道的游资——在这样的条件下,经济全球化简直必然要使经济波动全球化。

  另一方面,正如本章第一节所指出的,19世纪和20世纪前半期的历史清楚地告诉我们:全球化并不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它本身也会出现严重的波动。我们从这一段历史中应当得出的教训是:任何这一类的所谓“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都是不存在的;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是否会逆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发生世界性的经济大萧条。世界性的经济萧条越严重,经济全球化逆转的可能性就越大:19世纪7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萧条使德国转向了保护关税政策,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干脆葬送了那一次的经济全球化。

  从经验事实上看,2000年以前的经济全球化趋势似乎并没有造成经济波动的全球化——东亚的金融危机只是影响了东亚地区,并没有造成全球性的经济衰退。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如果美联储不是在美国股市暴跌时连续降低利率以刺激经济,如果中国顺应当时的潮流而让人民币贬值,就没有人能够保证东亚金融危机不演变为一场世界性的经济萧条。而当美国本身在2001年陷入经济衰退时,一个世界性的经济衰退就真的到来了——这是经济波动开始全球化的标志。如果各大经济体不采取切实的措施阻止进一步的经济全球化进程,经济波动的全球化是不可避免的。

  经济全球化造成经济波动同步化的威胁是实实在在的。归根到底,只有美国政府和中国政府的那种“逆潮流而上”的自主经济政策,才可能阻止经济波动的全球化。而在经济进一步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很难想象东亚金融危机中美国和中国政府的那种“反潮流”的自主政策能够永远继续下去。

  当然,许多人会安慰我们说,现在的发达国家政府已经有足够的宏观调节能力,能够防止发生任何严重的经济萧条。但是,恰恰是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严重地削弱任何一国政府对本国经济实行宏观调节的能力,而我们仍然没有一个有效地对全球经济进行宏观调节的机制。事态再这样发展下去,就会造成灾难性的局势。

  其实这种灾难的征兆已经出现。近年“经济全球化”所取得的进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巨额的美国贸易逆差造成的。美国已经维持了近20年的大量贸易逆差,2000年的逆差更达到其GDP的4-5%。这意味着光美国的贸易逆差就占全世界一年总产出的1%。而这种贸易逆差表现的是外国资金持续不断地大量流入美国。正是在“全球化”的宣传甚嚣尘上的最近几年,全球资金流入美国的步伐明显加快。但是这种流入完全是以美国投资回报率高的预期为基础的,而近年美国投资回报率高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国宏观经济过热的过程造成的。这样一个过程正在逆转。一旦美国盈利率高的神话消失、全球资金流入美国的速度放慢,世界经济就会进入一个艰难的调整时期。那时候会发生什么,这决不是迷信“全球化”的人所能预料的。

  第六节  “溶入国际社会”?

  在本节中,我们不得不超越一点经济的范围,谈一谈纯粹国际政治领域的问题。本节仅仅以西方国家对南斯拉夫的干预为例,说明“溶入国际社会”口号对我们这样的国家是如何有害。

  2001年6月29日,南斯拉夫政府将前总统米洛舍维奇交给了海牙国际战争罪行法庭,该法庭紧接着就于7月3日上演了一出审讯米洛舍维奇的丑剧。英勇地单独抵抗了北约侵略的小小的南斯拉夫终于完全屈服了。这不仅是南斯拉夫的国耻,也是一切维护本国独立和主权的发展中国家的国耻。造成这种耻辱的,当然有南斯拉夫自己内部的卖国贼;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西方国家制造所谓“溶入国际社会”的骗局,一步一步把南斯拉夫拖入了分裂和崩溃的深渊。

  颠倒黑白的非法审讯

  略微审视一下海牙的那个国际战争罪行法庭对米洛舍维奇所犯罪行的指控,还有一点公平观念的人就都会发现,这些指控全都适用于美国及其北约盟国的领导人,适用于他们指挥轰炸南斯拉夫和派兵进驻科索沃时所犯下的罪行。下边我们转述海牙战争罪行法庭指控的米洛舍维奇所犯罪行,然后在括弧中列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所犯下的罪行以作为对比:

  ——“策划、煽动、命令、从事或唆使别人进行针对”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人的“恐怖和暴力活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策划、煽动、命令、从事或唆使”科索沃的阿族分离主义游击队“进行针对”南斯拉夫塞尔维亚人的“恐怖和暴力活动”);

  ——“怂恿或支持”南斯拉夫武装力量采取打击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人的行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1999年“怂恿或支持”了北约空军采取打击南斯拉夫塞尔维亚人的行动);

  ——“采取针对科索沃阿族人的行动,目的是将”科索沃阿族人“从科索沃清除出去”(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指挥北约军队采取的行动实际上是针对科索沃的塞尔维亚族人的,目的是将科索沃的塞尔维亚族人“从科索沃清除出去”);

  ——其行动“造成大约74万科索沃阿族人被迫流落他乡”(西方报刊都承认,北约军队占领科索沃之后,17万科索沃的塞尔维亚人流落他乡。这只能被看成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指挥北约军队采取的行动所造成的);

  ——“怂恿或支持”南斯拉夫武装力量“以一种广泛的或有计划有步骤的形式”枪杀数以百计的科索沃阿族百姓。(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不但“怂恿或支持”科索沃的阿族分离主义游击队在从1999年到现在的两年中“以一种广泛的或有计划有步骤的形式”枪杀了数以百计的科索沃塞尔维亚族百姓,而且直接指挥北约空军“以一种广泛的或有计划有步骤的形式”屠杀南斯拉夫人民,包括在轰炸塞尔维亚的电视台时杀害了几十名南斯拉夫新闻工作者。值得笔者引以为自豪的是,笔者立即就于1999年4月27日只身亲赴美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处,抗议北约的这一惨无人道的暴行。本文中对美国和北约的许多指控,笔者当时都曾向美方指出过。)

  这样一个极其简单的对照就可以说明,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所犯下的战争罪行,至少也不比米洛舍维奇的小。但是他们与米洛舍维奇有一个原则性的区别:米洛舍维奇即使真犯下了上述罪行,他也是作为一国的领导而在国际公认的本国领土上行使政府的职权;而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却是在侵略另一个主权国家时犯下上述战争罪行的。海牙前南战争罪行国际法庭如果真想主持正义的话,它应当首先审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它现在审讯米洛舍维奇是纯粹的颠倒黑白。它的所作所为证明了米洛舍维奇在这个法庭审讯时所说的话是完全正确的:设立这个所谓的国际法庭就是“作为北约在南斯拉夫犯下的罪行的一个借口”,它本身就是北约的领导人们将其侵略行为合法化的一个阴谋。

  其实,海牙的这个国际法庭作这样的审判本身就是非法的:它对米洛舍维奇的审判本身就是破坏南斯拉夫的主权,违反了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它的审判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违反了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法治国家的法庭作出裁决时要依据通过民主立法程序编为法典的法律,而海牙的这个国际战争罪行法庭的刑罚条例并没有编撰成这样的法典。这样的一个无法无天、非法地自行其是的法庭进行如此颠倒黑白的审判是毫不奇怪的。

  强权制造公理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蓄意要把这个海牙战争罪行国际法庭打扮成它们编造的“国际社会”的代表,把它说成是这个“国际社会”的司法机构。为了诱使其它国家落入其“溶入国际社会”的圈套,它们制造了一系列神话,宣传它们自己编造的这个“国际社会”是如何公正。1999年它们对南斯拉夫进行狂轰滥炸,这次又要“国际公审”米洛舍维奇,理由就是米洛舍维奇“剥夺了阿尔巴尼亚人的民族自决权”、“搞种族灭绝的大屠杀”。它们还有鼻子有眼地说,在米洛舍维奇领导下的南斯拉夫军队把科索沃某某村子中的100多名阿尔巴尼亚族男子统统杀死。似乎这样一来,北约轰炸南斯拉夫、屠杀大批南斯拉夫平民、审讯人家的总统,就统统都师出有名了。

  其实,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编造的这一套神话,只能欺骗没有任何国际知识的傻瓜。美国人什么时候在国际上主持过正义、维护过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土耳其境内的库尔德少数民族问题与南斯拉夫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族问题具有完全一样的性质:米洛舍维奇取消了科索沃阿尔巴尼亚人的自治权,而土耳其则根本就不准库尔德人自治;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人举行了武装暴动以争取独立,而库尔德工人党则进行了反对土耳其的长期武装斗争来夺取独立;米洛舍维奇毫不客气地镇压了科索沃阿尔巴尼亚人的暴动,土耳其政府也不遗余力地镇压库尔德工人党的武装力量。但是,美国政府却对这二者采取了完全相反的政策:它带领北约各国野蛮地侵略南斯拉夫,理由是要“保护”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分离主义分子,另一方面却支持土耳其政府镇压库尔德工人党游击队,美国中央情报局甚至直接插手帮助土耳其政府于1999年2月捕获了库尔德工人党游击队的领袖奥贾兰。背后的原因很简单:南斯拉夫是美国的老对手俄罗斯的盟友,而土耳其却是美国对付俄罗斯的北约南方据点。

  美国制造的这个“国际社会”要以“国际法庭”审判米洛舍维奇,理由是他“搞种族灭绝的大屠杀”。恰恰是以这种理由所作的审判,暴露出这个“国际法庭”的十足虚伪。且不说指责米洛舍维奇指挥屠杀平民是否合乎事实,即使真有这种屠杀的话,那在二次大战后也是美国及其盟国带的头。现在连美国人也承认,它的军队在越南战争中犯下过许多起这样的屠杀平民的种族灭绝勾当。可是,那个道貌岸然的“国际法庭”可曾为此审判过一个美国人?它从来也没有胆量为此指责过美国总统,更不要说审判美国总统了!

  1982年美国支持的以色列在沙龙指挥下侵入黎巴嫩南部,以军纵容“南黎巴嫩军”在夏蒂拉巴勒斯坦难民营进行种族灭绝式的大屠杀,成百上千的巴勒斯坦平民男子被斩草除根式地杀害。沙龙因此而被人称为“屠夫”。但是,从那时以来,20年已经过去,谁曾听到西方的“国际社会”出来为巴勒斯坦人伸张过正义?那个“国际法庭”也从来没有为此审判过谁,甚至没有为此指控过谁。在大屠杀的时候指挥以色列军队的沙龙,不仅又当上了以色列总理,而且还被美国和西方国家捧为上宾。那个“国际法庭”对他连个屁都不敢放,更不要说指控他、审讯他了。其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以色列不仅是美国的盟友,而且是美国在中东最重要的战略据点。

  我们当然更不能指望海牙的战争罪行国际法庭去审判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1999年侵略南斯拉夫时所犯下的战争罪行了。在这个假装正经的法庭的法官们看来,北约不仅是他们的主子,而且是他们能行使法官权力的靠山:没有美国对南斯拉夫施加经济压力,南斯拉夫是不可能交出米洛舍维奇的。而美国的这种作法本身就是违反国际法的:联合国的文件中曾经明文禁止一国利用各种措施迫使另一国放弃行使其主权。这就是说,海牙国际法庭的这个审判本身就是以非法的行为为基础的。

  而美国之所以用这种非法行为来支持海牙国际法庭,不过是为了制造海牙法庭的判决以支持它自己的强权而已。在西方人所说的这个“国际社会”中,虚伪的国际法庭上横行的“公理”不过是美帝国主义的强权这样制造出来的产物。

  说这样的“国际社会”中会有什么公平,那是百分之百的欺骗。一个第三世界国家要想在这样的“国际社会”中得到什么公正的对待,那是地地道道的白日作梦。第三世界国家溶入这样的“国际社会”,只能是自取其辱,自找倒霉。

  南斯拉夫就是曾经由共产党执政的前社会主义国家中最早试图溶入西方的那个“国际社会”的一个。远在其它东欧国家向西方开放之前,它于20世纪60年代就与西方国家建立了密切的经济政治关系。可是现在南斯拉夫也是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中境况最惨的一个:国家分崩离析,饱受战争创伤,经济完全崩溃,人民生活一落千丈。溶入西方的那个“国际社会”给人民带来的只是灾难。

  实际上,西方的那个“国际社会”只是西方的政客和金融寡头们编造的神话。细心的人应当问一问,这个“国际社会”在什么地方?在联合国吗?美国自己就不愿意“溶入”联合国去,动不动就向联合国叫板,拒不缴纳联合国的会费,还不时发出退出联合国的狂言。而正是那些要“溶入国际社会”的人心里最清楚,没了美国,他们的“国际社会”就不成其为国际社会。

  这个“国际社会”是那一套国际协定吗?美国自己就带头不参加这些协定。美国至今不参加有关人权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不签署有关禁止使用地雷的国际公约,甚至在不久前还退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协议。那些国际协定还怎么成其为“国际社会”呢?

  那个“国际社会”是美国、西欧和日本的联合战线吗?西欧人倒想构成这样一个“国际社会”,可惜美国和日本都不买账。西欧人逼美国和日本废除死刑,美国和日本就是不干,就是一例。

  那么,就是这个审讯米洛舍维奇的“国际战争罪行法庭”,是不是多少有点“国际社会”的味道呢?说这话的人别忘了,美国自己就不服从这个法庭的管辖,不准将美国公民交给这个法庭审判。这就是说,美国不准国际法庭审判它的人,却操纵国际法庭审判别国的人。在这一点上,美国不仅是典型的双重标准,而且自己就破坏了那个所谓的“国际社会”。它的所作所为,都是要作凌架于世界各国之上的太上皇,还要把这种关系称作什么“国际社会”!

  美国1999年在处死两名德国人时违反了国际惯例,但是它对国际法院关于最后一分钟延缓执行的规定置之不理。华盛顿还愤怒地指责国际法院:在荷兰的一个法院凭什么指手划脚地干涉美国政府的事物?但是就是这个美国却又极力要荷兰的这种法院去作南斯拉夫的太上皇。简而言之,美国要通过海牙的法院取消别国的主权,却不允许这同一个法院触动它自己主权的一丝一毫。难怪美国的《新闻周刊》都说,“美国对国际协议表现出强烈反对,反映出美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霸权国家”,它要由美国来决定这个世界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美国就是要这样用强权制造出为它服务的“公理”。

  南斯拉夫的教训

  南斯拉夫近30年的历史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30年前在铁托领导下的南斯拉夫,曾经是一个经济繁荣的欣欣向荣的国家。是西方人灌输的那一套,特别是“溶入国际社会”的宣传和挑拨离间、西方人出的坏主意、西方人的经济引诱加侵略毁灭了南斯拉夫,把南斯拉夫变成了战火连天的人间地狱。我们必须牢牢记住南斯拉夫人民用鲜血换来的教训:

  第一个教训就是必须有强大的国防。如果南斯拉夫的国防力量再强大些,能够足够有效地防止北约的空袭并给北约造成足够的人员伤亡,南斯拉夫就可以不向北约1999年的空袭屈服,科索沃也可以不从南斯拉夫分离出去,南斯拉夫的状况会比今日好得多。世界历史从来都是强者的历史,不能用武力抵抗外国的国家只能任人宰割。

  当然,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说南斯拉夫作的不够。相对于美国和北约,南斯拉夫太小了,又处在欧洲那样一个完全被北约国家近距离包围的状态,附近也没有肯真正支持它的国家,它确实无法顶住北约的侵略和进攻。但是我们中国的土地面积比美国大,也比整个欧盟还大,人口占世界的5分之一。我们这样一个国家没有自己足够强大的独立的国防,那就只能怪我们自己不想保卫自己。其实现在整个北约的斗志都极差:你只要象在黎巴嫩和索马里那样让一个北约国家死上几十个士兵,他们就会赶快从你的国家撤出,卷铺盖滚蛋。我们的国防力量达到这样的水平是很容易的。我们能够也必须将自己的国防力量提升到这种水平,让任何敢于侵犯我们的国家都一定付出足够的血的代价。

  南斯拉夫给我们提供的第二个教训,就是一定不能再在经济上依赖西方。包括南斯拉夫在内的整个东欧国家的共同毛病,就是一直想在经济上依赖西方,得到西方的援助;这次南斯拉夫政府把米洛舍维奇出卖给西方,就是为了换取西方区区13亿美元的“援助”——而且这种“援助”其实只是有借有还的政策性贷款,并不是真正的无偿资助。

  其实30年来苏联和东欧国家就一直在作着从西方得到经济援助的美梦。它们竞相从西方国家借债;商业性的贷款借不到,就乞求西方国家政府给予施舍。在这方面南斯拉夫本来是走在前头的:它在共产党执政的东欧国家中首先接受了西方的贷款和“经济援助”,并且最早大力开展对西方国家的贸易,使自己深深地“溶入”了西方的国际分工结构中。这样一种经济结构,使南斯拉夫特别容易由于西方国家的“制裁”而陷入经济上的灾难。而美国和西方国家正是以“经济援助”为诱饵和战略武器,将南斯拉夫和其它东欧国家一步一步引上绝路,也引向了经济上的灾难。

  在向西方国家以及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乞求贷款和援助时,许多国家常常以为这种“经济援助”对自己是多大的好事。但是事后看来,西方的这些“经济援助”就是在经济上对受援国造成的也多半是净损失。西方的援助,包括美国人操纵的那几个国际机构的贷款和援助,通常都附加了苛刻的条件,只有接受了这些条件才能得到这些“经济援助”。而这些条件有的本身就会给受援国带来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其它的也往往造成受援国剧烈的政治动荡和分裂,而这种动荡和分裂光在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就远远超过了西方“援助”的数额。这正是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所不断发生的事。

  这里有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为了得到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几百亿美元贷款,同意不对外出售自己生产的武器。当时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军火出售国,每年出口武器的收益都在100亿美元以上。俄罗斯的大部分武器都可以达到美国的水平,而价格远比美国便宜。如果俄罗斯尽量出口武器的话,一年也可以得到50-100亿美元的外汇收入。这样出口到90年代末,所得收入就可以超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而这种出口还保存以致发展了俄罗斯自己的最有竞争力的工业,在经济上的好处远远大于那条件苛刻的贷款。

  南斯拉夫提供给我们的最大教训,就是千万不要听信西方人的宣传和西方政府的建议,包括不要听信西方人称赞你“改革”的好话。这种建议和好话都是骗人的诱饵,引着你一步步向着西方政府设定的圈套中走,其目的就是毁灭共产党执过政的国家,以便消除西方政府奴役世界的对手。

  在苏联解体前,西方政府确实愿意从经济甚至外交上帮助南斯拉夫,但那是为了拉到一个对抗苏联的强硬盟友。苏联一开始陷入混乱,西方国家立刻就改变了对南斯拉夫的腔调,指责已经去世的铁托“独裁”,要南斯拉夫实行“多党制民主”和“民族自决”。对前苏联和南斯拉夫这样的多民族国家来说,多党制使极端民族主义的政党和政客极容易取得群众,而西方人鼓吹“民族自决”更是要煽动各民族之间的仇恨和分离情绪,以便瓦解统一的苏联和南斯拉夫。再加上西方国家政府利用“经济援助”而玩弄的战略,就导致了苏联和南斯拉夫的解体,各民族争相成立自己的独立国家,克罗地亚和波黑都从旧南斯拉夫分裂了出去。

  但是,象任何制造混乱的人一样,西方利用“支持民族自决”而在南斯拉夫制造的分裂和混乱使西方国家立刻自食其果:“民族自决”的口号也鼓励了塞尔维亚民族主义者,他们要支持居住在克罗地亚和波黑的塞尔维亚人从这些小国中再分裂出来,以便成立一个大塞尔维亚。这就导致了血腥的克罗地亚和波黑内战。其实,塞尔维亚民族主义者的主张本来是完全合乎西方人鼓吹的“民族自决”原则的。无论克罗地亚和波黑内战的责任在哪个民族,最终的罪魁祸首都只能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是他们在东欧国家煽动“民族自决”和民族仇恨,才引发了南斯拉夫的内战。

  在成千上万的人包括平民死于内战之后,西方各国政府怕南斯拉夫的战争破坏欧洲的和平,才极力要把南斯拉夫内战平息下来。但是它们不思反悔自己的罪过,却把一切责任都推给塞尔维亚人。它们对塞尔维亚人的打击鼓励了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分离主义分子举行武装暴动,引发了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而西方国家在这场战争中偏袒阿族武装侵略南斯拉夫的行为,又鼓励了马其顿的阿尔巴尼亚分离主义分子挑起马其顿内战,造成了2001年夏天的马其顿战争危机。10年南斯拉夫内战的血腥历史,就是这样一部西方国家借口“民族自决”挑拨民族仇恨和战争的历史。只要西方政府还力图主宰东欧的政治,那些国家的人民就永无安宁之日。

  现在,西方国家政府也知道再煽动“民族自决”已经对自己不利,转而大叫要“反对民族主义”、“维护人权”、“审判战争罪犯”。但是它们现在的所作所为,不过是20年前铁托在世时所作事情的翻版。铁托当时用“独裁”的铁腕所打击的,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那些发动了南斯拉夫内战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分子”。据说波黑内战双方的首领——穆族的伊泽特贝戈维奇和塞族的卡拉季奇,当年都属于铁托打击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分子”之列。对米洛舍维奇近年这样强烈的民族情绪,铁托也一定不会容忍。

  西方的媒体恶毒地指责铁托当年关押了几千人。而经过了10年血腥的南斯拉夫内战之后,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铁托作的何等正确!抓起几千个挑动民族仇恨的人,不是比在内战中死去几万几十万人要好得多吗?西方人以所谓“国际战犯法庭”所作的,只是继续他们所谩骂的“独裁者”铁托镇压“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分子”的事业。但他们远远不如铁托的是:铁托是公平的,他本人是克罗地亚人,但是他一视同仁地打击一切民族主义分子,不管他是塞尔维亚人还是克罗地亚人。而西方人却把一切责任都推到塞尔维亚人头上,其背后的动机并不真是为了平息民族冲突,而是为了消灭俄罗斯在东欧的最后一个盟友。

  经过了10年的战乱,历史又回到了原地:从铁托的“打击民族主义分子”,到西方人煽动“民族自决”,到西方人自己来“反对民族主义”。真正的差别是现在西方人在主宰前南斯拉夫的命运,而血腥的内战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

  从这里可以得出的真正教训是:西方的政客和媒体是短视和善变的,它们朝三暮四,今天叫你往东,明天又会叫你往西。唯一不变的只是,它们叫你作的任何事情,都必须合乎它们自己的眼前利益。它们对我们宣传和建议的东西,往往是损害我们这些非西方国家的人民的利益的。听西方人的指挥,溶入这样的“国际社会”,只会给我们带来灾难。南斯拉夫的例子就很清楚:本来就应当一直坚持铁托的路线,不听西方人说三道四。那样就可以使许多人免于在战争中死去。正因为认识到了这一点,在2001年6月底塞尔维亚和马其顿的群众示威中,才出现了愤怒的群众暴打西方记者的现象。

  最带悲剧性的是米洛舍维奇本人的遭遇:据说在80年代末南斯拉夫反通货膨胀的时候,他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或世界银行的支持,被视为经济改革的代表。而今天,正是当年用好话来捧他的西方人,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类的机构,用种种手段把他送进了监狱。西方人就是这样玩弄那些非西方国家的政治家,把他们当成实现自己目标的工具。

  对于非西方国家的政治家来说,这已经成了一个规律:谁得到了西方人的高度评价,谁就快要在政治上完蛋了。诸如戈尔巴乔夫之类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不是很快就下了台,甚至在政治舞台上消失了吗?谁爱听西方国家政府的好话和“建议”,谁总想被他们称作“改革者”,谁就难逃很快下台的命运;如果他还不想完全出卖自己的国家,他还难免最后被当初称赞他“改革”的西方国家送进监狱!那些一心想“溶入”西方的“国际社会”的政治家,其实都是在拿自己的命运开玩笑。

  西方国家向我们鼓吹的“溶入国际社会”,其实是要建立一个由它们统治世界的新殖民主义国际经济和政治秩序。对于我们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来说,现在去搞什么“溶入国际社会”,就只能是损害民族利益,把我们的国家引向灾难的深渊。向我们宣传“溶入国际社会”的人,不是糊涂透顶,就是想为了他自己而出卖我们的国家。

  第七节  曲解历史的“对外开放”神话

  近年来国内流行着一种“对外开放”的神话,它以“吸取历史教训”为幌子而曲解历史。这个“对外开放”的神话其实是为“服从西方的全球化”作铺垫的,所以我们有在本章揭穿这种神话之必要。

  这种神话利用了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西欧各国在18世纪到19世纪之间迅速地富强起来,而中国则在这个期间逐渐地相对衰落下去,到1840年鸦片战争时已经沦为一个落后国家。神话的编造者们宣传说,中国在这个期间之所以变得落后了,其原因就在于中国“闭关锁国”、“对外不开放”;这种“闭关锁国”的政策妨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中国国力的相对衰弱。

  仅仅从中国本身的历史看,这个神话似乎很有道理: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政府确实有一种“闭关锁国”的倾向,主要表现在当时中国的清朝政府不准西方教会在中国传教、不准外国商人在华办企业,特别是对西方与中国的贸易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限制措施,如只开放广州一地进行对外贸易,外国船只不准进入中国港口,中国人与外国商人从事的贸易必须经过官方特许的商人(“洋行”),对外国人在中国可以前去和居住的地方加以严格限制,等等。

  “对外开放”神话的宣传家们抓住了这一点事实大作文章,说中国的衰落就是因为中国不让外国人自由进入中国、不开放自由的对外贸易。似乎只要实行“对外开放”,让外国人自由地进入中国经商,让对外贸易自由化,中国就能避过那一段落后挨打的屈辱历史。

  我们早就可以在西方的殖民主义者和帝国主义分子那里听到这个对外开放的神话。自鸦片战争以来,西方殖民主义者就一直在编造这种地地道道的谎言。可惜的是它今日竟如此之深地渗入了某些中国人的意识。而只有对近代的历史、特别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一无所知的人,才会相信这种神话。

  “对外开放”本身真的能造就一个发达的现代化经济吗?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近代史都作出了否定的回答。

  1498年葡萄牙人达·伽马发现了绕过非洲好望角到达印度的新航路之后,西方各国的商人们就来到了印度。可以说,从那以后印度次大陆就是“对外开放”的,西方人可以自由地进入印度次大陆经商,次大陆方面不能不让它与西方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当时的印度次大陆没有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它也不可能实行这种政策,因为当时它正处于政治上的分裂状态,没有一个统一的本地政权。印度近一千年中最强大的一个王朝——莫卧儿王朝是在欧洲人到达印度之后的16世纪中叶才兴起的,而且它的统治也只限于印度次大陆的北半部。自16世纪初开始,西方人不仅可以在印度次大陆的南半部自由经商,而且甚至可以在那里自由地夺取政治上的统治权。从此就开始了一个西方各国的商人们争相抢占印度次大陆的过程。

  近代西方各国同东方国家的往来从来就不是单纯的贸易和经济关系。西方人同东方国家的贸易总是结合着他们对东方国家的政治征服和领土占领。

  印度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在16世纪的一百年中,葡萄牙在西方同印度次大陆的往来(包括领土征服)上占优势。为了夺取在印度的经济和政治霸权,新起的经济强国荷兰于1602年成立了东印度贸易公司,英国则在1600年就建立了自己的东印度贸易公司,它们分别垄断了本国对印度的贸易,并且争相在印度建立并扩大殖民地。后来法国也曾经仿效英国和荷兰的作法,力图在印度扩张自己的势力。西方国家的这些“东印度贸易公司”从来就不是什么单纯的贸易组织,而是将贸易和武装侵略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海盗式集团。

  在17和18世纪,欧洲国家与印度的贸易飞速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印度日益陷入欧洲国家的控制之下,一块又一块的领土、一个又一个的当地土邦变成了西欧国家的“东印度贸易公司”的领地,也就是西欧君主的领地。到18世纪中叶,英国在印度打败了法国,赶走了它在印度次大陆上的所有欧洲竞争对手,并且靠着军事上的胜利实际上取代了莫卧儿王朝在印度北部的统治。而到19世纪,英王政府正式接管了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统治权,将印度变成了英王的殖民地。

  到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正式独立为止的450年中,印度是对西方国家完全开放的。它完全被卷入了与西方的经济和政治联系之中,用时下的流行术语说,是完全“溶入国际社会”了。可是这种“开放”给印度带来的,是印度变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而历史学家们都公认,英国对印度的殖民统治给印度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它摧毁了印度传统的手工业,使印度农民陷入极端贫困的状态,把印度变成了英国工业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倾销市场。

  印度尼西亚自16世纪以来的历史,与印度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用贸易结合军事手段一步步征服了印度尼西亚的是荷兰,而不是英国。

  无论西方殖民主义者以何种借口为他们对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殖民统治辩护,一个绝对无法辩驳的事实是:一直到20世纪中期这两个国家独立时为止,它们都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在经济上极端落后和虚弱,经济上的不发达程度甚至与中国相比也没有什么重大差别。而在政治上,它们更是任由西方人宰割的殖民地,连中国都不如。

  退一万步说,即使不谈变为殖民地的可能性,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历史经验也足以说明:“对外开放”,将对外贸易自由化,让外国人自由地往来经商,并不能使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免于贫穷和落后。

  由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教训看,清政府在17-18世纪那样严厉地管制外国商人实在是很有必要。如果不对这些实为武装强盗的西方商人严加限制,恐怕中国早就被西方的商人兼强盗们一块一块分割了出去(澳门就是一例),大片的中国领土甚至整个中国早就变成了西方国家的殖民地了。

  “对外开放”神话的信徒们会辩解说,“对外开放”不是经济发展的充分条件,仅有“对外开放”可能不会使一国的经济现代化;但是“对外开放”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对外开放”就不能变成第一流的经济强国。

  如果我们把“对外开放”理解为实行自由贸易、让外国人自由往来经商的话,那么英国经济发展的经验就恰恰与对外开放的神话相反。

  将手工制造业转变为用机器的生产的近代“产业革命”发生在英国,英国是全世界第一个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但是在产业革命完成之前,英国又是一个典型的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本书第七章已经指出,当英国的棉纺织业还落后于别的国家时,它禁止英国人穿着任何用外国衣料制成的衣着,甚至绝对禁止进口外国的棉织品;一直到18世纪初,英国政府还曾经完全禁止印度的丝织品和印花布的进口;就是到了19世纪初,英国的进口关税率也还在30%以上。

  至于外国的商人和商船进入英国经商的自由,也在英国受到了很大限制。例如英国17世纪中期颁布的航海条例规定,非经英国政府许可,外国商人不得与英国殖民地通商;必须用英国的船只运输英国从其殖民进口的商品;欧洲货物必须用英国船只或原商品出产国的船只方准运入英国港口和殖民地。为了贯彻其航海条例,英国不惜与当时的海上第一强国荷兰进行了3次战争,直到荷兰承认了航海条例并从印度退出为止。

  这样看来,就是英国也并不是一个很“对外开放”的国家,它对外国商人和对外贸易也有很强的限制。至于18世纪以前的英国和中国到底那个“开放程度”更大一些,这当然还可以讨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英国的兴盛决不是因为它“对外开放”,中国的衰弱也不是因为对外不开放。

  英国的例子在欧美国家中具有典型性。我们在第七章中已经说明,其实西方的发达国家几乎都是靠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而达到经济上富强的地位的。

  那么,西方各国特别是英国近代的富强到底有没有对外经济关系上的原因?回答是:当然有。但是,这些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并不是因为它实行了“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而是因为它在一个许多国家争夺霸权的环境中,依靠统一的民族国家的政府力量有意识地培植并发展本国的工商业以增强国力,其目的是为了对外夺取政治、经济、军事以致领土上的霸权。

  我们不要忘记,贸易关系的密切程度是与地理距离成反比的,在产业革命以前的技术条件下尤其是如此。整个欧洲的面积与中国不相上下,而英国的面积不过24万多平方公里,只不过比我国的广西稍微大一点。欧洲内部也没有什么严重妨碍交通的地理障碍。这就使欧洲内部在中世纪就发展起了密切的贸易往来,就象在秦始皇以前中国东部地区各诸侯国间就有了密切的贸易往来一样。而在外部,欧洲与中东、北非合成一个贸易圈,它外面基本上被大洋、沙漠和北方的荒原包围,直到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为止,它与外界都极少有贸易往来(“丝绸之路”是例外之一)。

  而在相当于欧洲的整个中世纪的时期中,中国都自己构成了一个独立的贸易圈;不过中国周围的某些近邻国家也可以算在这个东亚贸易圈之内。从秦以来,这个贸易圈的中心和主要部分——中国就形成了一个政治上统一的国家,而欧洲贸易圈的政治统一(或政治“一体化”)一直就没有实现过,只是近年由于欧盟的发展才显露出初步的苗头。自从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欧洲贸易圈在1500年中一直处于不断的政治纷争甚至战乱之中,其局势酷似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而在15世纪“地理大发现”的前夕,西欧形成的几个统一的民族国家使各国之间争夺领土和霸权的斗争更趋激化。英国的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社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发生的。

  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诸侯和各国争霸所运用的战争机构以使用刀剑的武器技术为基础,这种战争机构的经济支柱只能是农耕经济,争霸中的实力取决于“耕战”政策的成效。以后两千年中国虽然经过多次战乱,战争机构的这个基本格局没有根本的改变。与此相联系的是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忽视工业的经济政策,使用机器更是被看成是于国无益的“奇技淫巧”。

  而在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各国的争霸斗争中,战争手段越来越变得以现代火器为主,欧洲的地理形势也使海军和海运对西欧国家的强盛日益重要。在这种环境中,一国在夺取霸权斗争中的实力取决于它持有的金银等贵金属,有了这些贵金属就可以随时向有贸易关系的中立国购买军队需要的武器、船只以致食物。而要增加本国持有的贵金属,就必须发展工商业。正是这种极力促进本国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导致了鼓励发展机器生产的政策,促进了近代英国的产业革命。

  为了提高本国工商业中的生产和经营技术,英国在16世纪收容尼德兰、法国和德国受迫害的新教徒,从而得到了大批的手工业工人和富有的商人;更重要的是,英国运用现代的专利法保护和鼓励本国人发明和采用新技术,并把工业生产技术和技术工人看成是本国最宝贵的财富——直到19世纪中期,英国还不准本国的技术工人自由移居外国。

  这样看来,英国近代工商业之所以发达,之所以首先实现了工业化,除了因为英国在群雄争霸中处于岛国的有利地理条件之外,还因为英国大力促进本国工商业发展、特别是促进工商业的技术进步,因为英国在这个基础上采取了对外实行经济以致领土扩张的积极进取的政策,这种对外扩张的政策一直发展为近代的殖民主义政策。在这个意义上,英国的富强并不来源于“对外开放”,它的贸易保护主义其实也是一种对外很封闭的政策。问题的关键在于英国的保护主义不是单纯为了将自己与外国隔离开来,而首先是为了发展使用先进技术的工商业。

  将英国与中国古代晚期作比较,就知道不能以开放不开放来论中国与英国的不同。如果说这两个国家有什么明显不同,那倒是在于中国从来就没有过向海外殖民的概念。中国政府从来就没有过征服海外殖民地的打算,也就没有采取过这样的行动。

  另一个明显的差别在于中国政府从来就没有过夺取海上贸易霸权的意图。其实中国自宋代以后发展起了很频繁的对东亚、特别是对东南亚的海上贸易,中国东南沿海的许多城市由此而繁荣兴盛。当时广东的广州和福建的泉州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只是在相当于地理大发现时期的明中叶之后,西方殖民主义者以武力作后盾的商队强占了对东亚和东南亚各国的贸易,中国商人才丧失了在对东亚贸易中的优势地位,而中国东南沿海的那些商业城市因此而衰落。由此得出的教训只能是:由于中国不想以政府的武力支持抢夺海外市场,中国才落后了!

  中国古代末期和近代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不想发展现代的科技和现代的企业。直到鸦片战争之后,满清政府还对开办以现代技术进行生产的企业横加限制。在甲午战争失败以前,清政府规定开办以现代技术进行生产的企业要政府特别批准,原因是怕外国人进入中国开办企业,这大大限制了中国民间现代技术企业的发展。清政府还长期不准修筑铁路,理由是这会造成挑夫之类的人失业,有利于侵入的外国军队运兵,等等。这与英国鼓励发明和使用现代科学技术形成了最明显的对照。

  西方强盛的真正经验也就是中国衰落的真正教训。这个经验教训只能是:在16世纪以后的世界上,一国能否取得经济上的发展和国际上的强国地位,取决于它能否发展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武装本国的工业和军队,能否以政府的组织和保护来大力促进本国的工商业,能否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的手段进行货真价实的对外斗争(欧美国家的这种对外斗争其实是对外扩张)、至少也是对外保护本国公民的产业,以便通过富国强兵而夺取世界霸权。

  根据这种经验教训,绝不能把中国近代的衰落和虚弱简单地归咎于“对外不开放”,而应当归咎于中国从来就没有保护和发展工商业的传统,归咎于中国没有向海外进取和争霸的意识,没有靠发展和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增强经济和军事上的国力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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