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学术

杨思基:历史唯物主义的初创与《德意志意识形态》

杨思基 2019-03-19 来源:乌有之乡

对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这两种历史观在哲学立场、思想认识方法、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理论宗旨和一系列基本理论原则方面存在根本对立与分歧的思考,使马克思、恩格斯从批判唯心史观并从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一系列对立和分歧中,发现了唯物史观创立的原则和根本思想。

历史唯物主义的初创与《德意志意识形态》

杨思基

  摘要:《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初创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之作,他们在这部著作中不仅批判了德国古典哲学和青年黑格尔派,批判了思辨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及其唯心史观,而且系统阐述了具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理论特征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思想,形成了独特的现实的个人理论、分工理论、社会结构及社会诸方面相互关系理论、人的解放与共产主义运动理论、分析批判了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剥削阶级意识形态理论,全面阐述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根本对立和分歧,展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崭新的理论视角、理论维度,为我们正确理解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理论特征和其基本理论提供了基本的思想资源和重要的方法论指向。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  现实的个人  分工  历史规律  人的解放

  作者杨思基,苏州大学哲学系教授 (苏州 2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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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5年1月25日,普鲁士内务大臣基佐查禁了前进报,颁发了驱逐其领导人(包括马克思、海涅和卢格)的命令。马克思一家不得不于2月初迁居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并在这里度过了三年。恩格斯于1845年4月初也移居到布鲁塞尔,打算与马克思为工人阶级制定共产主义理论进行长期合作。1885年10月8日,恩格斯在《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一文中曾回忆这段历史说,“当我1844年夏天在巴黎拜访马克思时,我们在一切理论领域中都显出意见完全一致,从此就开始了我们共同的工作。当我们1845年春天在布鲁塞尔再次会见时,马克思就已经从上述基本原理出发大致完成了发挥他的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工作,于是我们就着手在各个极为不同的方面详细制定这些新观点了。”[①]《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继《神圣家族》之后合作撰写的第二部著作,为了写这部著作,马克思数月埋头于比利时国家图书馆,阅读法国、英国和德国有关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的著作,研究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劳动和决定历史总进程的各种因素,探讨无产阶级解放的可能性问题。《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于1845年9月底至1846年5月(西方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研究专家陶伯特则认为该著作一直到1847年尚未完成)。该著作主要是为解决《神圣家族》尚未解决的问题,对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对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进行全面地理论清算,同时也对他们自己过去的信仰予以清算,通过这种理论清算,全面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唯心史观和形而上学哲学彻底划清界限,为无产阶级共产主义运动揭示其历史的必然性与现实的可能路径,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指明方向。可以说,《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开山与奠基之作。学习《德意志意识形态》,有助于我们全面准确地理解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本质特征,正确认识把握历史规律与历史趋势,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以及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基本理论学说,正确认识现实社会问题和矛盾,与唯心史观和各种假社会主义、假马克思主义划清界限。笔者拟分以下几个方面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尤其是其中的“费尔巴哈”章。鉴于笔者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抽象人道主义的批判已有另文阐述[②],该方面内容在此不再赘述)进行初步解读。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历史背景篇章结构和写作目的

  从历史背景来看,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马克思写的《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及恩格斯写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这些文献都可以视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前期理论准备,它们都是在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创立马克思主义哲学奠定思想理论的基础与思想方法。而马克思恩格斯当时所面对的思想论敌,则主要是青年黑格尔派。黑格尔主义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和资产阶级哲学意识形态,是长期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占主导统治地位的思想。这个思想体系虽然在19世纪3、40年代开始解体,但其后老年黑格尔派与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斗争仍然是围绕黑格尔主义的核心思想而进行的,他们彼此不同的地方只在于把什么东西宣布为固定的思想,即是用黑格尔的“实体”概念来解释一切,还是用他的“自我意识”概念来解释说明一切,是抓住黑格尔体系的某一方面用来反对别人所抓住的那些方面或整个黑格尔哲学体系。如施特劳斯抓住“实体”,鲍威尔抓住“自我意识”,费尔巴哈和施蒂纳则分别抓住了“类”和“唯一者——个人”等。尽管这些思想在不断地翻新,而且伴随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批判、宗教批判、自我意识哲学批判,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矛盾的显露与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和社会革命正在孕育酝酿之中,但黑格尔主义仍然牢牢地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头脑,以至于思想界主要代表人物仍然把物质世界看成思想世界,把整个历史看成思想的历史甚至自我意识任意创造的历史;把一切批判宣布为宗教的批判;把一切现实的个人宣布为抽象的观念人、道德人、宗教人、经济人、政治人、法人;把一切占统治地位的关系宣布为宗教的关系,把一切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宣布为宗教迷信;进而把占统治地位的所有东西神圣化为真正的思想枷锁和镣铐;然后再不断进行所谓“纯粹的思想批判、宗教批判或自我意识批判”,认为“只要同意识的这些幻想进行斗争就行了”[③]。这实际上是把一切都宣布为他们的意识,“要用人的、批判的或利己的意识来代替他们现在的意识”,要用另外一种话语的解释方式来代替已有的话语解释方式,用词句来反对词句,而绝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世界[④]。只有战胜黑格尔主义,把人们从他们自己的创造物——他们的幻象、观念、教条和臆想的枷锁下解放出来,摆脱与超越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影响,人们才能接受并转向马克思主义。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序言中所说:“这些天真的幼稚的空想构成现代青年黑格尔派哲学的核心。在德国不仅是公众怀着畏惧和虔诚的心情来接受这种哲学,而且哲学英雄们自己在抬出这种哲学的时候,也一本正经地觉得它有颠覆世界的危险性和不怕被治罪的坚决性。本书第一卷的目的就是要揭露这些自以为狼、也被人看成是狼的绵羊,指出他们的咩咩叫声只不过反映出德国现实状况的可悲。本书的目的就是要揭穿同现实的影子所作的哲学斗争,揭穿这种投合耽于幻想、精神委靡的德国民众口味的哲学斗争,使之信誉扫地。”[⑤]

  《德意志意识形态》全书包括两卷内容,第1卷主要批判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的唯心史观,第2卷批判当时流行于德国的“真正的社会主义”。

  从写作目的看,《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主要基于以下需要和目的:

  (1)清算马克思恩格斯自己以前的哲学信仰,与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整个德国古典哲学划清界限。

  (2)通过全面系统地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批判哲学,阐述马克思恩格斯业已初步形成的新哲学世界观。

  (3)批判以费尔巴哈哲学为理论基础的“真正的社会主义”,全面阐述科学共产主义的现实历史基础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条件及革命主体。“真正的社会主义”主要缺陷就是:以思想的幻想和抽象观念取代现实的历史基础,以抽象的“一般人”、“观念人”取代具体现实的个人;以虚构的、抽象的人的幻想的关系取代现实的人的真实的历史地形成的各种关系;以抽象人性论的“泛爱”、“博爱”取代工人阶级共产主义革命运动;以唯心主义哲学家、道德学家的所谓“纯思想、纯观念、纯哲学、纯道德、纯宗教的批判”取代工人阶级的现实革命实践和科学现实批判,认识不到革命的主体是工人阶级、人民群众,因而理论脱离实践,思想脱离现实实际。

  因此可以看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完全是在适应当时工人阶级认识改造世界的革命实践需要——而且是针对当时思想理论界的状况,并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已经达到的新的思想认识而进行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初步系统全面地阐述他们新哲学世界观理论和科学共产主义思想的一部奠基之作。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所阐述的基本理论问题

  1.现实的个人理论及其思想内涵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中,马克思非常重视“现实的个人”和“人的解放”问题,他们用了前两节篇幅来探讨说明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说,“所有的德国哲学批判家们都断言:观念、想法、概念迄今一直支配和决定着现实的人,现实世界是观念的产物”,他们在黑格尔的思想世界中迷失了方向,他们反对思想、观念、想法的统治,而按照他们的观点,却依然信奉“黑格尔的幻想,思想、观念、想法一直是产生、规定和支配现实世界的”真理[⑥]。所以他们总是跳不出黑格尔思辨哲学的基地。针对德国“哲学家们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马克思开门见山地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⑦]

  由上述说法我们可以确认,这个“现实的个人”,马克思恩格斯显然是把他与他的实践及物质生活条件作为“历史前提”、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点、出发点”或“历史原点、逻辑原点”来看待和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足点、出发点不是抽象的观念,也不是感性直观的物质实体或与人分离的外在于人的自然界,它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十分清楚——就是现实的个人和他的实践与物质生活条件。历史只能从这里开始,我们的思想进程也只能从这里开始。只有从这里出发,我们才能看清楚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要研究的世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现实生活世界,以及它是怎样起源和历史地发展演变的,由此才能说明这个世界的真实图景及其历史的本质和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正是由此而与形而上学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哲学划清界限,并使自己的哲学具有经验实证的现实性、科学性,且能为劳动者阶级指明人类解放的前景和科学革命的现实途径与道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主义“现实的个人理论”正是按照如此思想逻辑而展开并得到论证。

  (1)马克思恩格斯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⑧]现实的个人之自然的基础以及他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们生产实践的前提,因此也是人类与动物界、人类史与自然史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基础。正是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他们的自然环境和自然条件作为人们的生存基础相应被纳入人们的历史进程并作为动态变化的过程与人类相互作用,从而被纳入人类历史的研究视野。马克思恩格斯说:“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⑨]。物质生活的需要及其满足是人类物质生活的基本内容,而人类物质生活及其需要的满足不同于动物的本能生存活动,它们不能通过动物生命的遗传与天性自然而获得和拥有,它们是一种社会需要,并要通过人与自然的一种社会生产性的关系来满足和实现。

  (2)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们实现其物质生活的基础,也是人类超越动物界的最低界限,是人类历史的诞生地和基础。人本身是通过自己的物质资料生产及与之相应的生活与动物区别开来的,同时也是靠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实现人类的物质生活需要并为满足其他生活需要奠定了基础。“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⑩],并由此才可能有人与动物的其他各个方面的区别,有人特有的行为方式与本质特征。

  (3)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内在关联及其相互关系决定着人们的生存状况和其本质的关系。生产方式就是人们用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它取决于人们已有的和再生产的生活资料的特性,它不仅应当从个人肉体生命的生产来加以考察,更应联系人们的生活方式来加以考察。而个人怎样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1]。因此,这也是任何有关现实生活世界的哲学研究、历史研究所必须始终予以关注的最为基本的历史条件和事实。

  (4)生产首先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人口的增长,同时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而这种交往的形式即生产关系又是由生产决定的。生产关系是人们最为基础的历史关系和社会关系,狭义的生产关系是人们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形成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各种交往形式和相互关系,生产关系在人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及各种交往形式中具有根本性的决定作用。所以人类自身生命的生产不单是人口的生产,它同时是生产主体、各种社会关系主体、生活实践主体或历史主体的生产,是与“一定的生产方式”、“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12]

  (5)现实的个人是一个历史地动态变化的个人,其人格主体性和个体性差异归根到底由其特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所赋予和规定,归根到底是由他的生产力状况和社会存在状况所决定。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社会历史条件而存在,不能不受到他的各种关系条件的约束和限制,他实际上就是他的各种关系存在物。

  (6)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民族本身的内部结构也取决于每一个民族内部的生产力、分工及它们内部和外部的交往发展程度。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而任何新的生产力,都不仅是单纯量的扩大,而且是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伴随分工及生产力质和量的历史发展,生产方式也因此发生历史的变革,由此推动人的各种关系发生一系列历史演变,发生人的各种关系分化和利益对立。只有这样来理解人的现实性和社会关系本质、人格主体性、类特性、民族性和人的个体性差异,才能真正理解人的现实关系属性与主体性究竟是一种怎样历史地变化的、而且是伴随人的生存生活条件的改变而不断改变的,它们是极富多样性和不确定性的关系属性和本质属性。任何将人之属性归之于其天性自然一成不变的属性之理解,都是形而上学脱离实际的历史唯心主义错误理解。

  (7)“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在劳动资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方面的相互关系”[13],分工决定着人们的家庭关系和财产所有制关系,同时它也是商品交换和阶级产生的基础。以所有制关系为标志的人的社会关系形态伴随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革,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依次演进的各历史发展阶段。人类历史上所出现的各种社会形态实质都是以各自特有的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历史地形成的固化社会关系形态。

  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这种所有制与生产发展的不发达阶段相适应,当时人们主要靠狩猎、捕鱼、畜牧,或者最多靠耕作为生,而且以大量未开垦的土地为前提。当时的分工仅限于家庭中的自然分工,社会结构只限于家庭的扩大,它由母系社会发展到父权制部落社会,男性部落首领管辖着所有有血缘关系的部落成员,还有因部落间的战争与商品交易作为俘虏或抵偿债务而变成的奴隶。而且这种氏族部落家庭中的奴隶制伴随部落间交往关系与冲突的扩大而逐渐发展起来。

  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这是几个部落通过契约或征服联合为一个城市而产生的“公民的一种共同私有制”,除公社所有制外,先是动产的私有制,后是不动产的私有制已经发展起来,公民受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形式约束,他们作为这种共同体成员仅仅共同拥有支配自己那些做工的奴隶的权力。但“建筑在这个基础上的整个社会结构,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人民权力,随着私有制,特别是不动产私有制的发展而逐渐趋向衰落。分工比较发达。城乡之间的对立已经产生……在城市内部存在着工业和海外贸易之间的对立。公民和奴隶之间的阶级关系已经充分发展”。[14]另外,伴随私有制的发展和财产的高度集中,国有土地资源集中于贵族,出现了贵族与平民的分化,部分平民小农向无产阶级转化。沦为平民最下层的公民处于有产者公民和奴隶之间的中间地位。真正的奴隶制社会正是在这种原始社会残留的公社所有制及后来出现的国家所有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第三种所有制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这种所有制以大规模的军事征服与地旷人稀、居住分散的广大个体农民、农奴的存在为基础和特征。这时,征服者以武装起来的军事共同体进行地域的扩张和统治,按照军事等级和战功来划分从属隶属关系的等级,并将武装扈从制度扩展到整个社会和被征服地区,使被征服地区的居民成为供养征服者统治阶级的生产者阶级——农奴,将他们的土地按等级和战功分封给作为军事共同体的战争胜利者或征服者。拥有广大地区的封建王国就是这么形成的,整个中世纪各个庞大帝国的兴衰就是伴随这样的军事征服以及其军事扈从制度的实践而演变的。而繁华城市的出现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有制关系的萌芽,则根源于这个时期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尤其是师徒制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另外还有土地贵族向工商业者的转化。工场手工业及工商业的发展不仅导致分工和各种关系的发展,也促进了生产方式包括农业耕作方式的改进,为工商业资本主义社会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形式的产生奠定了历史条件和基础。

  由此马克思恩格斯总结说:“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15]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也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物质交往,即与人的现实生活和语言的交流联系在一起的,是作为人们物质活动的直接产物并受人们的生产力和与之相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所制约。意识或意识形态,它们只有在人类的生产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之后,才取得了它们相对独立的形态。但“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6]。总之,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他们的思想和观念不过是关于他们的关系的思想和观念。而作为形而上学传统旧哲学的德国哲学则完全颠倒了这种关系,它们从幻想的天国降到人间,而不是从人间升到天国。我们不应当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而应当把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作为出发点,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和物质生活条件来理解他们的思想观念和各种意识形式。离开人的现实生活过程,思想或意识“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形而上学旧哲学从意识出发来说明人和人的现实生活世界,“把意识看做是有生命的个人”,我们则与这种唯心主义的考察方法相反,我们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做是他们的意识” [17]。而只要我们通过经验的观察,并切合实际地描绘出在一定条件下能动活动的、发展着的个人其真实的生活过程,并把握住其中本质的、规律性的联系,我们也就能够科学实证地认识说明人和人类历史的真相。马克思恩格斯说:“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18]

  由以可见,马克思恩格斯这里由考察“现实的个人”而生发的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与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理解的人的本质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和相比,显然又前进与深化了一大步。

  (8)人的自由和解放不是什么“自我意识的自由和解放”,而是一种历史活动,是人类不断革命的奋斗过程,是现实的个人基于其已有历史条件的不断解放过程。“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没有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精纺机就不能消灭奴隶制;没有改良的农业就不能消灭农奴制;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解放,‘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此处缺损——编者注)”,而且取决于人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利用程度及主体性的成熟程度,并需要清除所谓自我意识的“纯思想”、“纯观念”、“纯哲学”的“纯批判”等无稽之谈,将争取自由解放的要求诉诸革命的实践。“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9]

  (9)在以往历史上,个人力量总是转化为异己的物的力量,人类处于奴隶般地服从客观必然性的类似自然历史过程,还没有真正作为自觉的历史主体进入自己创造自己历史的历史阶段。工人阶级在其未成为真正的历史主体之前也只能是仅限于其自在自发的自利的经济斗争,只关心他们眼前的个人利益。他们只有在革命实践中才能认识到,单单是个人单打独斗孤立奋战,他们无法支配与改变现实的一切,他们只有团结联合全世界无产者共同奋斗,消灭一切剥削奴役制度,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工人阶级自己。个人的真正自由只有在实现自身解放的工人阶级联合体中才能真正实现,而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时也是整个人类共同体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标志和条件。但费尔巴哈只看到“感性直观的自然人”和其“自然联系的普遍性”,看不到人和人的感性世界“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奠定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他们的社会制度”[20]。人类的生产生活实践不仅是包含着人与自然历史地形成的关系与统一,还包含着历史地形成的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工业和商业、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交换,一方面制约着分配、不同社会阶级的划分,同时它们在自己的运动形式上又受到后者的制约”[21]。正是由于这种历史地形成的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才使得个人力量作用的发挥,其结果总是转化为与他们原来的意愿和目标相背离而且作为他们个人无法支配的异己的力量而存在,才使得个人之间的关系绝不是什么费尔巴哈讲的单纯感情关系或“类的平等化”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费尔巴哈正是由此而陷入历史唯心主义,并且在他探讨历史问题时,他首先是忘记了人的第一个历史前提是现实的物质生活及其生产;其次是忘记了人的需要和满足不同于动物的需要和满足,它们是通过历史地延续而不断发展的生产和再生产而形成的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要;再次是忘记了人类自身的生产绝不仅仅是单纯肉体生命的生产或人口繁殖,而是同时还包含着社会历史的关系的生产、生产主体社会历史主体的生产,并且是与一定生产力、一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相联系并为这些方面所制约的人类生命的生产。在此基础上,才有我们不同于动物的感性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精神——即语言和意识的生产,才有我们的精神文化及各种意识形式意识形态的生产与传承。马克思恩格斯这里讲的“四个历史前提”或“四种历史原初关系的生产”,正是在批判费尔巴哈这样的语境下而讲的。

  (10)要实现人的解放,就要超越个人特殊利益的阶级局限性、历史局限性和狭隘性,就必须有经济的普遍联系、普遍交往和普遍经验的个人,而且要有这种个人的经济联合体或利益共同体,使个人、集体、社会在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实现特殊利益与公共共同利益的结合与融合。一切个人利益相互矛盾而缺少共同利益基础的共同体,都是虚假的共同体,只有自由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的联合体才是真实的利益共同体。而工人阶级只有通过自我革命,割除他们在剥削阶级旧社会生存条件下滋长出来的毒瘤与物役性、狭隘性,具有解放全人类的胸怀和眼光,为整个人类的解放而奋斗,他们才能最后解放他们自己;他们也只有砸碎私有制剥削阶级旧世界,才能创造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的新世界。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工人阶级自由联合体的组织互为条件——并且它们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真实共同体实现的前提条件,是以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和人们的普遍交往为基础的。与这种生产力和普遍的交往相联系,那时,各个人将通过普遍的联合实现对现有生产力总和的普遍占有,并通过生产工具和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为实现每个人自由充分的发展和才能的总和的发挥奠定物质基础和条件。[22]

  “人的解放”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因历史任务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含义,但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它不是单纯的政治解放和思想解放,而是一种历史活动,是人的历史的各种关系的发展和改变,是不断突破和超越各种既定关系的束缚而创造新的社会历史关系,从人的一切关系束缚下逐步解放出来。但新的关系又会形成新的历史条件与限制,形成新的束缚,所以需要继续超越与解放,需要有一个不断革命、不断地历史解放之过程。具体说,人的解放是一个以解放发展生产力为基础的劳动解放、经济解放、政治解放、思想解放的总体性的社会解放,是一个不断解放的历史过程。充分保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是实现人的解放的前提,而“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23]。人的自由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与人的解放具有同等的地位和含义。

  2.共产主义作为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其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

  (1)迄今为止,按照一切有文字记载的人类文明史,“一切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反过来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24]。这个“市民社会”实质就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私人利益相互矛盾、大家相互敌对的社会,这个市民社会是私有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切“文明社会”(阶级社会)“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25]。正是在这样的一个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被历史地固定化并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它一方面产生了成倍增长的社会生产力,另方面产生了在个人看来不是他们自身联合的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不受他们驾驭的外在强制力量,即自始至终为他们个人无法认识、更无法支配与驾驭的社会强制力量。这种异己的社会强制力量,伴随私有制和分工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极端,并且产生了垄断财富、资源和文化的资产阶级与一无所有、陷于极端贫困的无产阶级这两大阶级的对立,以至使这个一无所有的阶级争取生活生存必需品的斗争不断发展为他们整个阶级联合进行的斗争(这不仅是由于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人们的普遍交往在日益克服与突破工人阶级个人的狭隘眼界与自私观念,而且是由于工人阶级个人力量的弱小使得他们无力与实力强大的资产阶级对抗,导致他们孤立分散的斗争总是归于失败,迫使他们不得不联合为阶级而进行阶级斗争)。共产主义思想和运动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孕育并发展起来的一种现实的思想理论和运动。

  (2)“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26]不是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每一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始终都是在物质关系中、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一定时代的革命思想的存在是以革命阶级的存在为前提的”[27]。无论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还是革命阶级的思想,它们都是由这些阶级的思想家或意识形态家根据其所代表的阶级之利益关系需要和社会改造需要而生产出来的。共产主义运动的革命主体——工人阶级及其运动也不例外,指导他们运动的共产主义思想也是由工人阶级思想家在总结历史经验并根据工人阶级的斗争需要而生产的。

  (3)人类的不平等和各种矛盾是由分工和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又不够充分发展而产生的私有制和私有制基础上的阶级分化所造成的,也只有在发展生产力基础上,实现了人的普遍交往并消除了固定的分工,消灭了私有制和一切阶级差别,才能真正实现人类的自由和平等。只要生产力还不够发达,个人的交往还没有扩展到整个世界的普遍性交往,因而隶属于职业分工而造就的狭隘经验的个人还没有被普遍经验的个人所取代,共产主义就只能是地域性的、粗陋低级形式的共产主义,这种共产主义就往往经不起资本主义围攻、经不起资本主义商品与资本的世界性扩张和竞争而陷于失败。[28]

  (4)阶级分化、贫富两极分化的消除,有赖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人的世界性普遍交往,“世界历史性的”普遍经验的个人取代地域性的狭隘的个人[29],有赖消灭旧式固定分工,而且有赖工人阶级阶级意识的自觉和世界性联合,真正的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共产主义事业也“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能实现”[30]。单个人随着自己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活动,越来越受到对他们来说日益扩大的世界市场的力量的支配,这时工人阶级也只有作为全世界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他们才能推翻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秩序和资产阶级的剥削与统治奴役。因此,“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个人在精神上的现实丰富性完全取决于他的现实关系的丰富性”[31]。只有当自然形成的世界历史性的共同活动成为大家普遍经验的现实,各个人的全面的依存关系在人们的相互作用中被充分认识,工人阶级自觉地联合为统一的组织和自觉行动的历史主体,而且有了对各种客观必然性的充分认识和利用,这时人类才能通过共产主义革命,并通过劳动者自由联合地共同占有生产力总和,实现对那些个人所无力驾驭的各种力量自觉地驾驭、支配和控制。马克思恩格斯讲的“世界历史”、“世界市场”及其对人类解放终极目标之实现所具有的真实思想含义就是如此,而绝不是主张任何国家都要纳入资本主义全球化运动,并唯有如此才能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5)国家和法律等观念上层建筑的基础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的基础是以财产关系所有制关系为核心的经济基础,是在私有制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利益相互矛盾与冲突的社会组织。马克思恩格斯说:“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但是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32]国家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和意识形态的变革有赖经济基础的变革,而经济基础的变革则受生产力及生产力的交往形式所制约,并且国家社会的这几个层面是相互作用、构成为有机联系的一个统一整体运动发展的。任何历史的具体发展过程,都是各种历史因素、各种实践的合力及人类社会各个层面相互作用、共同作用的结果。

  (6)人类的解放和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紧密关联,而无论是人对自然的改造还是人自身的改造,都需要相应的客观物质条件,只有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冲突以及阶级的分化与对立达到严重激化的程度,社会大多数成员无力承担压在他们肩上的重负而且具有了彻底革命的共产主义意识之时,工人阶级的共产主义革命才会到来。

  (7)工人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必须拥有足够发达的社会化生产力,而且需要与以往不触动人们生活基础(只是统治阶级由一个阶级取代另一个阶级,而不根除私有制经济基础)的单纯政治革命划清界限,以消灭私有制条件下的一切剥削和压迫、使劳动者真正获得彻底解放为根本革命任务和目标。工人阶级在世界市场和现有社会历史条件下完全陷入无望的绝境,仅仅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大量的劳力与资本隔绝”,“甚至连有限地满足自己的需要的可能性都被剥夺”[33],他们被完全排斥于社会之外,不能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和福利,是他们的这种生活状况与历史地位决定了他们唯有推翻一切剥削阶级的统治才能使自己获得解放,唯有消灭一切雇佣劳动奴役性劳动,并且在革命中抛掉自己身上一切受私有制和剥削阶级影响而形成的那些陈旧肮脏的东西,使自己“成为现今社会的一切阶级、民族等等的解体的表现”[34],他们才能彻底革命,而胜任砸碎旧世界、建设新社会、实现人类解放的历史重任。这样,工人阶级才能实现自然和人及其社会的双重改造,成为推动共产主义运动不断胜利前进的历史主体。

  (8)共产主义革命运动能否成功,取决于以下条件:“历史上周期性地重演的革命动荡是否强大到足以摧毁现存一切的基础;如果还没有具备这些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就是说,一方面还没有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不仅反抗旧社会的个别条件,而且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即将受剥削受奴役群众组织成为革命的阶级进行有组织的阶级斗争——引者注),那么,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这种变革的观念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35]

  综上所述,我们便可发现共产主义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而且这个运动的条件必须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

  3.分工及其社会作用以及分工的发展前景

  马克思的分工理论是在批判地吸收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基础上来进行阐发的,是结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动态发展的历史来说明它们的历史进步与变革的。虽然在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马克思关于分工的思想表述散见于关于其他问题的论述中,没有专设章节来论述,但我们依然可以从中领会其深刻而独到的思想见解。限于篇幅,笔者在此只做概括性的归纳,具体内容不再展开详述。

  (1)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了分工的十种类型

  一是家庭中的自然分工,在这基础上形成了畜牧业和狩猎业、农业和采集业的分工;二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三是手工业、工商业和农业的分工;四是商业劳动与工业劳动的分工;五是不同生产部门内部的分工;六是手工业、工商业各业内部的进一步分工,包括劳动和劳动管理、生产、分配和消费、购销、仓储运输、部件加工组装等;七是城乡之间的分工以及城市内部的行业分工及城市之间的专业分工;八是共同从事某种劳动的个人之间的分工;九是民族内部的分工;十是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

  (2)马克思恩格斯分析说明了分工的影响作用和矛盾

  第一,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和结果,它体现生产力质的方面的内容,属于生产的劳动方式,是生产的占有方式(分生产要素的使用和支配两个方面)和财产关系的基础,是私有制财产关系产生的基础,而且分工发展的各不同阶段还为所有制各不同形式的更替奠定了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说:“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36]

  第二,分工的每一阶段还决定着个人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并因此影响和规定着人们其他方面的社会关系,影响制约着所有制关系和产品的分配关系,而且影响决定着人们在生产过程的支配和被支配关系,造成了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对立(这时,与个人利益对立的“共同利益”,实质不过是阶级利益,是阶级共同体的特殊利益或“共同利益”,由私有制和阶级分化并由统治阶级所构建的“共同体国家”,实质是虚假的共同体)。

  第三,分工把人们的劳动和社会活动固定化,把人束缚在特定的活动领域和范围,使每个人的需要都要由他人的产品来满足,由此导致人的片面发展和异化,导致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形成了对他们个人来说是异己的,他们所无力驾驭与支配的力量,而且这个力量反过来作为一种社会力量支配并决定着他们和他们的关系。

  第四,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往往是通过人的作用来实现,有些是通过人的分工来实现。

  第五,分工自始至终包含着竞争和一系列矛盾,正是发展生产的需要和分工的内在矛盾推动着分工不断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说:“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彼此之间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因为分工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而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则只有再消灭分工(当然这里指的是旧式固定分工——引者注)。”[37]

  分工所包含的这些矛盾首先是“以家庭中自然形成的分工和以社会分裂为单个的、互相对立的家庭这一点为基础的。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是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因而产生了所有制,它的萌芽和最初形式在家庭中已经出现,在那里妻子和儿女是丈夫的奴隶”[38]。马克思说家庭是非常原始和隐蔽的奴隶制,是最初的所有制,在这里即存在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所以马克思认为“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39],分工是引起并造成私有制财产关系的活动,私有制是分工活动的结果和产品。

  其次,因个人与特殊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始终与虚幻的共同利益或“普遍”利益相矛盾,人们对个人利益、特殊利益的争夺,必然引起他们对“共同体领导权”和国家政权的争夺。马克思恩格斯说,“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所掌握着,而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也是通过国家这个共同体把他们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来予以争取和维护的。无产阶级同样也必须首先夺取国家政权,并利用国家政权来维护和发展他们的利益,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和目标,这在无产阶级斗争的初期不得不如此。[40]

  最后,“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41]。而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者自由自主地联合起来共同占有支配所有生产工具和生产力总和,任何人都不受自己的物质生活条件限制,不存在特殊利益与共同普遍利益的对立和矛盾,因而他们不需要奴隶般地服从那种类似自然必然性的客观必然性,不需要奴隶般地服从与他们自身相分裂、相对立的社会组织与分工。因而,这时任何人都没有固定的特殊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42],并由他们的联合体按照所有人的需要和意愿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调节着他们的生产和共同活动。这时,由他们自由自主自愿的联合而发生的相互作用力量也就不再是一种与他们异己的、他们所不能认识和驾驭的社会力量,而是一种他们可以支配与驾驭的社会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实际是指出了消灭旧式固定分工所需要的客观物质条件与主体主观条件,是人们在职业和劳动的选择上既不受其个人客观物质生活条件束缚与限制,也不受个人狭隘活动狭隘经验所限制,而且不需奴隶般地服从自然必然性的自然分工和社会分工,人们已经是没有资源财产占有差别和特殊利益差别的自由平等的人,而且在这个基础上自由自主自愿地结合成了经济联合体和利益共同体,有了共同的利益关系和共同目标,亦即有了真实的、而不是虚假的共同体。

  (3)马克思恩格斯勾画了分工的发展历史和前景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最初的分工是自然分工,而真正的社会分工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开始的,后来又相继出现农业与畜牧业、工业与农业以及商业与工业、城市和农村的分工等等,随着各行各业从业人员的专门化及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与细化,整个物质文明也随之发展起来了。但只有在生产力充分发达的基础上,人们的交往关系才能不断打破地域和国界的界限,使普遍经验的个人成为可能,从而为消灭作为阶级和传统官僚国家基础的旧式固定分工创造条件。今天,资本主义的高度发达和生产相对过剩经济危机,工人阶级的知识化与全球性流动,已经进一步预示了马克思所展望的这种前景有着现实的可靠根据和可能。由以可见,分工不仅是生产发展、技术进步的结果,它也是生产发展、技术进步与商品交换的基础和条件,而且它促进了竞争和利益分化,并因此而与所有制和财产关系密切关联,构成了私有制和阶级分化及至国家等社会组织的前提和基础。但分工本身却并不直接就是阶级的划分,而伴随固定分工退出历史舞台,由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所取代,尽管人们的分工会更细更专门化,人类也会由阶级社会走向无阶级社会。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个人的个性和主体性是由他们的既定生活条件、由他们的分工和关系所规定了的,个人隶属于分工、隶属于阶级、隶属于他们的共同体和他们的各种关系和观念,个人失去其主体性而成为物和物的力量所统治的个人,因而失去个人自由这种现象,只有在消灭了旧式固定分工、消灭了私有制和一切阶级差别、而有了他们真正的共同体,才有条件消除。“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43]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整个人类实现自由解放的标志和条件,而个人自由全面地发展,又有赖于个人自由联合体或利益共同体的自由联合和发展,有赖于共同体对生产力总和及整个社会力量的驾驭和控制,这两个方面是互为前提、相辅相成的。只讲个人自由,而忽视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这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

  4.剥削阶级意识形态特征和其产生的基础与根源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剥削阶级意识形态从根本上说是头足倒置、本末关系颠倒的、虚假虚伪的、欺骗愚弄人民大众而又操纵他们思想观念的意识形态,具有虚假虚伪性、欺骗性、关系颠倒性、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神秘性、非历史性(一切剥削阶级意识形态本质上相同,没有实质的历史区别)和剥削阶级反动腐朽性本质特征,除了有其思辨唯心主义唯心史观的思想认识根源和其阶级局限的根源之外,还有以下历史的、主客观条件限制的、以及认识手段和方法的根源:

  (1)具有生存本能意识特征的畜群意识绵羊意识是剥削阶级意识形态赖以产生的基础与最原始的意识前提。马克思恩格斯说:“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44]动物对他物的关系是不能被动物所认知的,所以动物只有生命遗传的被动适应生存环境之本能活动,而没有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意识活动和关系意识。“意识起初只是对直接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之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同时,它也是对自然界的一种意识”,是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慑服于自然界的“自然宗教”意识,并意识到必须和周围的人来往,个人只有生活在社会中才能延续自己的生命。这样便形成了“畜群意识”或“绵羊意识”(这种意识是“畏惧”、“盲从”、“从众”、“唯上”、“唯主子”等各种奴性意识的最原始形式或初级形式)。这种绵羊意识发展为部落意识,并伴随生产率的提高、人口和需要的增长获得进一步发展。而由于天赋能力差别自然地形成了分工,形成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这一真正意义上的分工,这时意识才有可能现实地想象,且可以脱离实践“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45]从整个人类来说,意识形式并伴随统治阶级推行与倡导他们的意识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而固化为意识形态,首先就是起源并来源于这种“畜群意识”或“绵羊意识”,而且是在“部落意识”的基础上经过改造加工而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中国在进入奴隶社会后所形成的,以修身齐家、治国安邦平天下意识为核心的各种文化,包括先秦诸子文化,无不都是这样形成发展起来的。

  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必须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而且要把生产的生产方式、生活的生活方式、人们的交往形式、社会关系以及由私有制社会关系而构成的“市民社会”作为历史和国家的基础,同时从上述历史过程和“市民社会”出发,从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关系存在出发来阐明意识的各种形式及各种意识形态理论的产生过程,从意识形式及意识形态产生的过程和基础来阐明它们的本质属性和特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使用大量篇幅来解析批判包括德国古典哲学在内的剥削阶级意识形态的产生基础和形成过程,并以此来说明它们本质特征。

  (2)以黑格尔历史哲学为代表的剥削阶级唯心史观意识形态割裂了历史意识与历史的现实基础(自然基础及日常生活物质生活条件)的联系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被排除在历史之外。这样,历史在这种历史观或历史的编纂学里便成为一系列重大政治事件、一系列宗教和一般理论的斗争及其说明,想象的观念和幻想的历史动因“变成了一种支配和决定这些人的实践的唯一起决定作用的和积极的力量”,历史也因此而成为“纯粹思想”的历史,并且“一定是一连串的‘思想’,其中一个吞噬一个,最终消失于‘自我意识’中”,消失于宗教的幻想中。[46]但这样一来,整个世界和历史就被歪解为自我意识的幻象或作为自我意识的历史意识意向化或外化的产物,历史观也因而成为唯灵论的神秘主义神学历史观,任何有别于自我意识历史意识的现实的基础和事实关系因此也就都被排除在历史的视野之外了。而事实上,这种历史理论只不过是脱离其尘世关系完全没有现实基础的空中楼阁,是在现实的历史关系之外去寻找决定历史过程的神秘力量,或用“神的王国”来解释说明“人的王国”,并幻想仅仅通过人的自我意识革命或单纯思想革命来改变现实的基础和历史,这实际是为把剥削阶级国家及其社会制度神圣化、永恒化服务的。而要真正实际地“从人们意识中消除这些观念,就要靠改变了的环境而不是靠理论上的演绎来实现”[47],仅仅从自我意识历史意识观念的逻辑里绝无可能认识到历史的真相和本质。

  (3)脱离真实历史的事实和实际发展过程以观念的历史或抽象的人或抽象的唯一者之观念的历史虚构来取代现实的历史。但这样一来,观念或历史意识就被赋予人的灵魂和人的人格主体性,而且具有主体即实体的无限能动性,这套黑格尔式的抽象思辨的“观念人”和“人格主体性”之把戏,马克思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已经作出深刻批判了。真正的历史是人类现实生活的实际发展过程,真正的历史主体是活生生的现实的个人,是劳动者阶级广大人民群众,历史的诞生地不在观念王国的云兴雾聚之处,而在人们的现实生活和粗糙的物质生产之中,那些观念或“观念人”毕竟不能取代有血有肉有生命、而且有着各种历史地形成的各种关系的现实的个人,抽象思维的思辨的历史意识或观念再美妙并富有现实感,也不能等同于现实真实的历史,不能等同于现实的历史主体及其历史发展。鲍威尔试图用自我意识批判来取代现实的革命批判,施蒂纳试图用“唯一者”这个“幽灵”来批判抽象人道主义和神学,费尔巴哈试图借助于“共同人”宣称自己是共产主义者,而他们又都喜欢“用费尔巴哈关于共产主义者的观念来代替真正的共产主义者”,并幻想借助上帝的爱来解决人世间的一切纠纷和矛盾。但事实上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多少是为了使他们能够像同‘源于精神的精神’、同哲学范畴、同势均力敌的对手作斗争那样来同共产主义作斗争”[48]。这简直如同一个人在同自己的影子或想象的幻象进行战斗一样幼稚可笑,恐怕只能被视为一种思想的游戏或娱乐而已。

  (4)不顾思想的基础条件和它们的生产者,“把统治阶级的思想和统治阶级本身分割开来使这些思想独立化为越来越脱离其基础脱离统治阶级的抽象的思想。如“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是荣誉、忠诚,等等,而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则是自由、平等,等等”[49]。这其中固有其历史原因,“因为每一个企图取代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进行革命的阶级,仅就它对抗另一个阶级而言,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而是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的;它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它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它的利益在开始时的确同其余的一切非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还有更多的联系,在当时存在的那些关系的压力下还不能够发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因此,这一阶级的胜利对于其他未能争得统治地位的阶级中的许多个人来说是有利的……。由此可见,每一个阶级赖以实现自己统治的基础,总比它以前的统治阶级所依赖的基础要宽广一些;可是后来,非统治阶级和正在进行统治的阶级之间的对立也发展得更尖锐和更深刻”,从而使得非统治阶级反对统治阶级的斗争,在否定旧的社会制度方面也比已经争得统治的阶级所作的斗争更加坚决与彻底。[50]正是在上述历史背景下,反映统治阶级特殊利益需要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因其曾经被作为反抗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广大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的需要和思想,而且在其争得统治有了自身特殊利益后仍不得不坚持与保留一些多少反映人民群众共同利益需要的一些思想和政策,同时也把他们阶级的特殊需要和思想与这样一些思想混在一起来推销和宣传,因而这些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需要和思想主张也就很容易被打扮成“所有人共同利益需要”、“普遍的需要”和“普遍的思想”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这一节中还说,现代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所以可以得出结论: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获得了政治形式。由此便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法律是以意志为基础的,而且是以脱离其现实基础的意志即自由意志为基础的”。[51]这样,国家和其政治法律制度也就被错误地当做脱离其经济基础、脱离统治阶级阶级基础而独立存在的东西,甚至被当做某种观念和意志的产物,以至在黑格尔那里被当做“普遍理性”“国家理性”的化身和产物,形成了所谓“普遍理性决定国家理性,国家理性决定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决定市民社会”这样一种与国家本身的逻辑完全颠倒的唯心史观逻辑。而当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与阶级统治之后,也就消灭了特殊利益需要及其特定的思想观念所存在的客观物质条件,从而不再有必要把特殊利益说成普遍利益,不再有必要把属于特定阶级的思想说成普遍的思想,也不再有必要把一定阶级的统治说成只是某种思想文化的统治。这时,阶级统治作为某种思想的统治这种假象的表象也就不复存在了。当社会生产的物质财富充分涌流,人的正常生活需要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私有制和私有财产已成为社会的累赘,整个社会实现了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享劳动成果,劳动者自由自主地合作劳动,按需分配,所谓人性自私的观念也就没有市场而不复存在了。

  (5)把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同进行统治的个人分割开来把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意识形态同产生它们的一定生产方式及其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分割开来,“并由此得出结论说历史上始终是思想占统治地位”,而且从这些不同的思想中抽象出思想观念从而把历史的演变说成是这些个别的思想和概念的“自我规定”[52]说成思维着的人”、“哲学家”、“意识形态家”、“统治者自我意识制造的历史。黑格尔及其门徒就是这么干的。马克思恩格斯说:“黑格尔本人在《历史哲学》的结尾承认,他‘所考察的仅仅是概念的前进运动’,他在历史方面描述了‘真正的神正论’。”黑格尔把历史学分为“原始的历史学”、“反思的历史学”和“哲学的历史学”,他在《世界史哲学讲演录》中说,“哲学的历史学”概念“是一种具体的普遍东西,是各个民族的一种精神原则和这种原则的历史……这种普遍东西是引领各种事件的灵魂,是墨丘利,是个体、行动和事件的精神引导。理念是各个民族和世界的引导者,精神引导世界,我们想要了解的就是精神的引导”[53]。黑格尔坚信“历史确实有其起因。理智、精神都不受偶然事件的摆布”[54],因为“整个历史进程是精神的一种连贯进程,整个历史无非是精神实现过程,而这种实现过程是由各个国家完成的;国家就是世界历史在尘世中的实现”[55]。而这样一来,精神理念、“理性”就成了真实历史过程的引导和原则,而现实的历史却成为历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们根据其自我意识或历史理念来编排的历史剧作,于是一切历史的真相和关系就都被黑格尔这类玄想家们本末倒置、头足倒置,完全搞颠倒了,而且被他们赋予万能的、自我意识的灵魂而神秘化了。本来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阶级、特殊的个人的统治,在黑格尔那里却被歪曲为自我意识思想与幻想的统治;本来是因物质生活条件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不同,个人生活经验的不同,而形成思想和观念的不同,在黑格尔那里却被歪曲为自我意识的思维所产生的自我意识差别;本来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关系及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人们的思想意识取决于他们的物质生活状况、取决于他们的职业和分工,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任何人离开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与社会变革都将无所作为,而我们从这些方面也很容易说明玄想家们的这些幻想、玄想和曲解究竟是怎么回事,但这一切却都被黑格尔主义者歪曲为“思维着的人”、“哲学家”、“意识形态家”、“法学家”、“政治家”、形而上学玄想家任凭他们的自我意识在创造世界和历史,而且几千年来的剥削阶级意识形态在本质上都是如此。黑格尔历史哲学、自我意识批判哲学只是其集大成者,且一直影响到今天的历史编纂学和历史研究。这实际上是以玄想家们的“自我意识”或“历史意识”创造历史,是典型的唯心史观,是道地的历史虚无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以上论述,彻底说清了以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剥削阶级意识形态所具有的本末关系颠倒性、虚假虚伪性、愚弄操纵大众意识的欺骗性、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神秘性、非历史性、剥削阶级反动腐朽性本质特征,彻底揭穿了它们最为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社会历史基础、阶级基础及思想认识方法和所使用的手段。他们通过对剥削阶级意识形态的揭露批判,实际上阐述了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实践和革命实践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量,人民群众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主人;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内在关联、相互制约和作用;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而他们的社会存在就是人们历史地发生的他们与自然的关系和他们相互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各种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经济基础决定政治法律等国家政治上层建筑;在存在阶级和政治国家的任何历史阶段,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和意识形态都不过是在物质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和意识形态;而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层面它们又是相互作用,以人类各种实践的合力和各种历史因素的相互作用来决定具体的历史过程和历史走向;人的自由和解放不过是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不断超越和突破这些历史条件限制的实践和奋斗过程,同时也是对制约他们的客观必然性的认识和利用。总之,按一定生产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包括经济政治和思想观念的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而这里所说的个人,是从事物质生产并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个人,他们的思想和观念不过是关于他们的关系的思想和观念。马克思主义者作为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他们所能够做的,就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并不断通过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实践来创造和改变现有的一切条件,对形成人的一切关系束缚的一切现存的事物进行不断革命的革命变革,切合实际可能地不断改善人们的生存生活状况,在发展生产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社会变革、历史变革,逐步实现劳动者阶级联合自主地占有一切资源和社会财富,并把它们作为实现人类彻底解放的客观物质条件,推动人类社会向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目标不断前进。

  三、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根本分歧及唯物史观的理论维度和视野

  1.唯物史观与思辨哲学唯心史观的根本分歧与对立

  (1)理论主张的对立: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思辨哲学及其唯心史观,是把具有各种具体社会属性的人都归结为抽象的“一般人”,并认为人的真正镣铐就是这些“自我意识的思想镣铐”,人们只要与这些自我意识的思想幻象进行斗争就可以实现人的解放,而老年黑格尔派则把这些思想统治都说成是来源于“绝对实体的合法的统治”加以赞扬。但像老年黑格尔派那样“把一切都归入黑格尔的逻辑范畴”,把一切统治都归结为宗教的统治,或者像青年黑格尔派那样把一切都归结为“自我意识的思想规定”和观念,把一切观念都归结为宗教的观念或神学意识,从而把一切批判都归结为“自我意识的批判”,这实际上就是把一切占统治地位的关系宣布为宗教的关系予以神圣化,进而形成对法和国家的迷信。这样尽管批判的词句喊得震天响,但实际上“却是最大的保守派”,是用词句来反对词句,而“绝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世界”[56]。而唯物史观认为,要解除人的统治奴役和镣铐,仅仅进行这样的所谓纯自我意识批判或纯观念、纯哲学、纯宗教的批判是远远不够的,真正首先需要批判和改造的是人们的现实生活及物质生活条件,思想理论的批判必须和现实的批判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奏效。因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和其形成的思想观念在任何时候都是同人们的物质生活过程联系在一起并作为其产物而存在和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说:“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着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57]

  (2)哲学思维方式的对立:传统的形而上学思辨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从抽象思维到抽象思维,而唯物史观是“从人间升到天国”。“前一种考察方法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做是有生命的个人,后一种符合现实生活的考察方法则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做是他们的意识”[58]。这个现实的个人,“就是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我们只要描绘出他的“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而是透过那些事实材料与现象关系所把握的历史本质和规律。[59]唯物史观“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怪影’、‘幽灵’、‘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其他任何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60]。总之,立足现实的生产生活物质实践,通过这种历史地形成和发展的关系实践来理解人和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并在认识客观规律历史规律基础上切合实际地改造人和人的世界,使人类走向自由和解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和根本宗旨,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思想认识路线和最为本质的思想精髓。

  (3)思辨抽象与科学抽象的对立:思辨哲学的抽象是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关于意识的空谈,而且是把这些不切实际的抽象作为教条、作为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到处生搬硬套,而唯物史观的科学抽象则是来自人们具体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实证科学的研究,是真正关于历史的本质和客观逻辑论说的科学,是借助客观全面的历史资料从历史的现象总和中发现其内在的历史因果联系、本质必然性联系,并用这样一些联系来解释说明社会历史现象。“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61]。也就是说,黑格尔哲学那种“从概念的逻辑来把握现实的本质”的抽象思辨的思维方式与理解方式将被彻底颠覆,从抽象的观念到抽象的观念这种西方传统哲学观念论哲学思维方式将被彻底颠覆。

  (4)认识秩序、根本立场与历史观的根本对立:思辨哲学的唯心史观是从“抽象的观念的人”出发,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从这种观念的范畴或抽象的个人出发来解释人的实践。而唯物史观则是立足于现实的个人,从人们“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62]。因为人只能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并受这些条件制约来创造历史,同时又要以他们自己的创造活动来规定他们新的生活条件,他们在受环境制约而改造环境的同时也改造着人本身。马克思恩格斯说:“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每个个人和每一代所遇到的现成的东西: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加以神化并与之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种基础尽管遭到以‘自我意识’和‘唯一者’的身份出现的哲学家们的反抗,但它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丝毫也不因此而受到干扰。”[63]如果没有进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没有一定的生产力和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那么,“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这种变革的观念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64]

  (5)历史辩证法逻辑与思辨逻辑的对立:人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以及自然界和人类历史是紧密关联而统一于人类历史的社会实践,人们现实的利益关系不是纯粹的思想关系,人和人的观念的改变与人的环境的改变都统一于人的革命实践。在物质利益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其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必然是该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即统治阶级——引者注)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65]。因为“他们还作为思维着的人,作为思想的生产者进行统治,他们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66]。一定时代的革命思想的存在是以革命阶级的存在为前提,不改变人们的物质生产生活条件休想改变人们的思想。秉持唯物史观的共产主义者是条件论者,但又不是唯条件论者,而是在讲条件的同时发挥革命能动性创造条件、改变条件与垄断占有一切资源的剥削阶级统治阶级予以彻底地决裂——坚决彻底地消除其统治的基础。但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或思辨哲学总是非历史地看问题,总是颠倒和掩盖人们的关系真相,总是把现实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仅仅说成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对立和斗争,而且总是把剥削阶级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而把他们的思想说成是“一般普遍的思想”。他们从人的抽象概念、想象中的人、人的抽象本质、“一般人”或人的“类的平等化”中引伸出人们的一切关系,而把历史说成了“仅仅是一般概念的前进运动”。这样,他们就把统治阶级的思想与进行统治的个人本身分割开来了,而且把统治阶级在其共同利益基础上形成的某种有着神秘联系的思想看做是“概念的自我规定”——并把它们的制造者打扮成历史的制造者和“监护人”,这样也就把一切唯物主义的因素从历史上消除了,而可以任凭他们自己的思辨之马在历史的天空自由奔驰了。

  2.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所创建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或科学历史观所展现的理论视角理论维度和重大意义

  (1)对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这两种历史观在哲学立场思想认识方法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理论宗旨和一系列基本理论原则方面存在根本对立与分歧的思考使马克思恩格斯从批判唯心史观并从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一系列对立和分歧中发现了唯物史观创立的原则和根本思想。他们认为哲学应成为现实的历史科学,应是伴随人类实践的发展与时俱进、而且是可以经验实证、科学实证的科学真理,一切应从现实的生活实际出发,立足实践,利用历史的科学抽象法透过生活的表象和现象把握历史的本质和必然性联系,按照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思维路线和认识秩序来认识把握历史结构建构的各种关系以及历史的本质和规律,并以由此而形成的理性认识来反思批判和指导人们的生活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发展人们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绝不甘于为各种生存现状和现存社会秩序进行辩护,不是跟在实践后面随声附和创建所谓“实践哲学”,更不是不承认意识能动性与科学革命理论对实践具有巨大指导作用的机械唯物论和庸俗唯物论,而是一种将科学理论批判和革命现实批判、理论反思与实践批判、理想和现实、革命和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社会历史理论及科学的世界观理论,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思想武器,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思想和行动的理论指南。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史观当然也就不会再从抽象的个人、抽象的理性、抽象的原则或抽象的物质实体出发,而是立足现实的个人和人民大众具体历史的实践,一切从现实的生活实际出发;不是把主观臆造和臆想的东西和观念当作研究对象,而是把历史地生活基础和具体的实践对象及人们历史地形成的各种关系当作研究对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实证研究,坚持历史的客观逻辑和主观的思维逻辑、感性经验认识、理性的反思与历史的科学抽象相统一的原则;从而实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自然观和历史观、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以及科学性、革命性、阶级性和人民性的有机结合和统一。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就既与传统的思辨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哲学划清了界限,也与一切庸俗的形而上学机械唯物论和局限于历史材料堆积的经验实证主义划清了界限。

  (2)通过对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考察研究发现人类社会历史的发源地、诞生地或生存发展基础使马克思恩格斯牢牢立足于人类现实生活大地和历史的前提条件来思考与研究人类社会历史这便为构建唯物史观哲学大厦奠定了坚实可靠的科学地基

  (3)对历史主体——现实的个人所作的经验实证的考察使马克思恩格斯有了科学明确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出发点历史原点逻辑原点为在社会历史观领域驱逐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确立了科学而明确的基本立场和主体意识并为唯物史观一系列科学理论的确立提供了科学路径和方法

  (4)对历史原初关系即历史诞生地历史基础历史主客体关系及人们最基本的历史关系(或主体间关系)所作的历史本体论的分析考察使马克思恩格斯立足生产生活实践来认识主客对立统一的实践认知关系和历史关系从而为确证主客对立统一关系是伴随实践而生成发展的历史动态演变关系奠定了思想基础这不仅使唯物史观与主客二元分离对立的近代认识论历史唯心论和唯生产力论”、“单纯经济观点的机械论历史观划清了界限而且也与抹煞主客差异对立的西方现代实践哲学划清了界限

  (5)对历史发展动力社会矛盾阶级矛盾社会历史的本质和规律社会形态的演变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以及社会历史发展趋势与最终发展目标的考察研究使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不仅对社会历史有了动态历史的全方位的整体性科学认识而且也对各种历史动力和历史规律有了可经验实证的科学理解为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完整地勾画世界历史图景奠定了科学理论基础,同时也与死板僵硬的形而上学教条式图解世界历史划清了界限。正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解决是社会的根本矛盾与根本动力;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解决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动力;阶级矛盾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变革决定着生产关系和社会经济基础的改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它们又通过人们有意识的能动的革命实践相互作用,共同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和文明进步。而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形态或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态则集中反映和体现人类社会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所具有的不同社会性质。特定历史条件下具体的历史进程,社会变革能否取得成功,那则是由当时历史条件下各社会历史主体总和的实践和各种历史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力量所规定和决定的,并取决于革命力量的觉悟和组织程度以及革命阶级具体的战略策略是否得当无误(这方面可延伸阅读马克思:《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法兰西内战》和恩格斯1890年9月21——22日致布洛赫的信等许多著作有关论述)。这便使唯物史观不仅与唯心史观形而上学划清了界限,而且也与“唯生产力论”、“单纯经济观点”的机械历史观及生搬硬套一般历史发展规律与发展图式解释各特殊历史发展道路、特殊历史事件的教条划清了界限。

  (6)为了弥补唯物史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尚不够经验实证、科学实证的缺陷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中结合资本主义生产特殊详尽地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开辟了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联系实际地具体分析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理论和实践问题之应用路径使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经验实证性、科学实证性和实践现实性不断增强和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资本主义历史地形成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为研究说明对象,在深刻解析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本质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个人历史性、总体性和阶级性的各种关系以及感性和理性的现实关系进行了深入而详尽的解析说明,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历史观结合资本主义历史实际作了科学系统地研究论证,为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应用于具体理论研究和实践开辟了宽广道路。

  马克思恩格斯正是通过上述多视角、多维度的思考和探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在人类思想史上史无前例地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并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虽说《德意志意识形态》对唯物史观的这些基本思想的阐述有的还不够明确清晰,但基本上将这些思想比较完整系统地阐述出来了。我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此后的著作都是在坚持与完善丰富上述唯物史观思想基础上而阐发的,根本不存在《资本论》有一个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所阐发的“生产逻辑”向“资本统治逻辑”的逻辑转向。没有生产与分工的发展,没有生产方式、所有制关系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革,没有从一般物质产品的生产向商品生产、进而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生产发展和转变,没有从一般等价物向货币、进而向资本的发展演变,没有商品经济关系或商品形式的充分发展,而且连劳动力也成为商品,没有价值规律和劳动所有权规律向资本主义占有规律即剩余价值规律的转化,就绝不可能有什么“资本统治逻辑”。说“资本统治逻辑”是马克思《资本论》中不同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生产逻辑”的另一种思想逻辑,这完全是子虚乌有的虚构。试问,马克思要是抛弃唯物史观的“生产逻辑”,不通过他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拜物教批判理论揭示隐藏于人们物物关系或物统治人的物役性关系背后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本质,他怎么可能透过资本主义物的关系重重迷雾揭示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和人的关系本质,怎么可能有对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的深刻批判,并形成系统完整的对“资本统治逻辑”的深刻批判。再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拜物教或“资本统治逻辑”的批判,能像唯物史观的“生产逻辑”(我认为使用“生产逻辑”这个概念来指称马克思联系具体生产过程而进行的唯物史观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分析批判理论,同样也是不妥的,但限于篇幅,暂且先搁置不论)那样而构成马克思主义的内在思想逻辑吗?马克思能像坚持唯物史观的“生产逻辑”那样来坚持和肯定“资本统治逻辑”吗?那岂不是说马克思赞成与肯定了资本主义的“资本统治逻辑”吗?近20多年来,国内一些学者对来自“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许多思想和观念从来不做认真地分析批判,只会拾人牙慧照抄照搬他们那些乌七八糟混乱不堪的理论说教,譬如,“从生产逻辑转向资本统治逻辑”,“从生产社会转向消费社会、进而转向符号社会”,“从传统社会转型改制转向现代、后现代社会”,“从传统历史唯物主义转向地理空间关系主义唯物主义”,“从概念的逻辑里把握历史的现实和本质”,“紧跟世界历史潮流实现马克思主义时代转向”,“吸收借鉴‘现象学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分析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有机马克思主义’、‘伦理马克思主义’、各种‘宗教的马克思主义’以及‘结构主义’和‘诠释学解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后现代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成果,实现马克思主义由‘传统马克思主义’向‘现当代马克思主义’的转向转型”,等等,这些五花八门的说法显然都是在碎片化消解歪解马克思主义,是非常明显的理论陷阱与严重理论误导。

  作者简介:杨思基(1958——),男,苏州大学哲学系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注释: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出版,第247——248页。

  [②] 杨思基:《马克思恩格斯对抽象人道主义、抽象人性论的第一次系统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15年第2期、2016年第1期。

  [③]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5页。

  [④]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6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9——510页。

  [⑥]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0——511页编者注。

  [⑦]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6——519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9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1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9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0页。

  [12]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2——533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1页。

  [14]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1——522页。

  [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3——524页。

  [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6页。

  [1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7页。

  [2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8页。

  [2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9页。

  [22]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80——581页。

  [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1页。

  [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0页。

  [25]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0页。

  [2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2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0——551页。

  [2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8页。

  [2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8页。

  [3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9页。

  [3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1页。

  [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82——583页。

  [33]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9页。

  [3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3页。

  [3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5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1页。

  [3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5页。

  [3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5——536页。

  [3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6页。

  [40]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6——537页。

  [4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6——537页。

  [4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7页。

  [43]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1页。

  [4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3页。

  [4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3——534页。

  [4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5——546页。

  [4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7页。

  [4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9页。

  [4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2页。

  [5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2——553页。

  [5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84页。

  [5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3页。

  [53]黑格尔:《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刘立群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20页。

  [54]黑格尔:《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刘立群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26页。

  [55]黑格尔:《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刘立群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19页。

  [5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5——516页。

  [5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5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5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526页。

  [6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3页。

  [6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6页。

  [6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4页。

  [6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5页。

  [6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5页。

  [6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0页。

  [6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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