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社会史:一种马克思主义方法
编者按:
本文尝试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介入思想史研究的核心争议,提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则的三重中介机制——问题意识、思想策略化与文化生产形式,以此区别于剑桥学派的"琐碎历史主义"与庸俗马克思主义的"反映论"。作者强调:经典之为经典,不在于永恒价值,而在于其社会生命史中被生产、传播与再生产的过程;思想始终嵌入阶级政治,又受物质条件刚性制约,其命运"归根结底是遗忘多于铭记的苦旅"。

一、思想的社会史:一种马克思主义方法
思想史的课题大多数情况下是所谓的「经典」,这一研究对象的差异区分了思想史与更广义的观念是或者文化研究。一些思想史的流派,譬如哲学写作以及施特劳斯学派,会基于这一经典赋予思想不同于其他知识产品的本体论地位——经典之为经典,是因为它具有永恒的价值或真理。
但笔者并不赞同这种方式。事实上,在一种历史主义的视角之下,思想史上的「经典」与一张英国二流小报没有「本体论」意义上的区别——前者的永恒性不来自于其价值。反是如乔治·奥贝尔所言:经典的经典性来自于「被传承」这个事实。而一种思想产品的生产、传播与传承——或言之生产,以及在空间与时间上的再生产——同是社会性的事实。
简而言之,笔者赞同一种更党派性的立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正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之方法的第一原则。
所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意味着我们要一种根本的历史主义来对待思想。这不等同于将思想的价值相对化,而是首先需要将思想理解为一种嵌入在时空背景之中的存在物。它会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之中被生产、传播与传承。而在传播与传承的过程之中,思想一方面不断偏离生产者的本意,一边逐渐被社会制造为「经典」——所谓经典,即制造为制度化的文化资本的思想体系。所谓察觉到思想之含义的流变,不意味着接受一种后现代的观点,贸然的宣布思想并不存在稳定的意义正相反,「时空化的思想意义」一直是明确的:它在历史的具体坐标之中始终有着清晰的含义。
比方说,尼采本人反对德意志民族主义,同时尼采的思想又被纳粹吸收。面对这一矛盾,我们不必贸然对他的思想赋予「本质论的解释」——尼采是或不是一个法西斯思想家——或者贸然的宣布「思想不存在稳定的意涵」,而是要注意到这两种解释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中都是成立的,但又有所不同。至于不同为何下文之中会进一步说明,但我们可以将其简单地总结为一句话:经典与作者本人的思想之间始终存在着张力。
二、琐碎的历史主义与其反题
但这一观点有两种常见的流俗形式。其一是「琐碎的历史主义」,以剑桥学派为代表;另外一种则是「反映论的历史主义」,是所谓马克思主义方法思想史论的劣化版本。两者之中的前者是一个产出颇丰的流派,而这篇文章以剑桥学派观点的差异,可以道出「思想社会史方法」的基本立场之一。
剑桥学派的历史主义观点与上文之中,我们谈到的一致,但其问题在于它所采用的历史观,是一种韦伯—阿尔都塞式的历史观。这一历史观的特征在于多元决定与无方向性。所谓的宏观历史因素,相互之间构成平等的多力平衡;同时,历史的潜在方向性——是决定论的方向性还是非决定论的方向性——皆是需要摒弃的:
总之,在这种形势下,有许许多多的矛盾在起作用,而且为同一个目的在起作用,尽管这些矛盾的产生原因、意义、活动场合和范围不尽相同,有些矛盾甚至根本不同,但它们却“汇合”成为一个促使革命爆发的统一体,因而不能再说只是一般矛盾单独在起作用。(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
而之所以我在这里选择阿尔都塞与韦伯,这两个算不上在同一脉络之中的思想家来标记这一历史观,正反映出了一种「相近社会构造之下思想的亲源性」,这或许是这篇文章的后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简而言之,这一历史观是十分普遍的,多数的后现代思想家以及非马克思的社会学家都会采用「韦伯—阿尔都塞式的历史观」,自然也包括剑桥学派。
而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观下,历史展现为一系列因素之下的一连串偶然性,而这种背景之下,思想也就成了这场布朗运动之中一个「居无定所的单子」: 对剑桥学派来说,历史是一系列不连贯的、极具地方性和特殊性的事件,例如,特定时间地点中的特定政治争论——它们与更为广泛的社会发展或或大或小的历史进程并无显著关系。
而与之相对,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会认为「历史的发展是存在多种因素的,但这些因素之间存在层级关系,更加唯物的层次会对更加观念的层次构成更强的制约」;而同时,历史又确实存在这一种潜能论意义上的方向性:每一个特定时代的坐标上存在着原地踏步的可能性,但同时又存在着通向下一个历史阶段的可能性。而最终通往人之全面发展的可能性,是一个历史性的事实,且存在于人类历史的每一个环节之中,而通向这一可能性的道路展现为「历史的构造」。
不过,这里与剑桥学派对话的关键点主要在于前一种特征,即「不平衡的多元决定」。简而言之,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宏观时空背景」会对于思想家的思想产生一种最根本的制约作用,这一作用在思想上体现为「时代的问题意识」,或阿尔都塞所谈及的「总问题」:
确定思想的特征和本质的不是思想的素材,而是思想的方式,是思想同它的对象所保持的真实关系,也就是作为这一真实关系出发点的总问题。我并不是说,思想的素材在某种条件下不能改变思想的方式,但这是另一个问题(我们后面再谈)。总之,思想方式的这种改变,思想总问题的这种重新组合,可以通过许多其他途径,而不一定要通过对象同思考的直接关系!假如真的要朝这个方向进一步提出组成成分的问题,人们就要承认,一切都取决于总问题的性质,因为总问题是组成成分的前提,只有从总问题出发,组成成分才能在特定的文章里被思考。 (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
而这意味着,所谓一个思想的问题意识是这一思想的「主要矛盾」。它一方面是这一种思想对于他所描摹对象的基本缩影;同时也代表了思想家的伦理立场。譬如,涂尔干的社会学思想基本的问题意识是「现代化中变动的社会如何谋得稳定」,这其中既展开了涂尔干对于他所在的自由资本主义末期的「实然鉴定」——社会是在稳态之间跳跃的有机体;同时也展现了其作为一个思想家的伦理立场以及实践指向——保卫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且为其矛盾寻求一个道德上的调和。
正因如此,「问题意识」永远是对于其所处时代基本矛盾的一种立场。而问题意识与思想之中,其他部分之间的关系,是后者服务于前者的关系。问题意识不断提出一系列的问题,思想不断试图在「问题意识」的背景之下解决这些问题,这意味将更多的「事实」纳入到思想之中——即使是最抽象的哲学思想,也会被迫与更广阔的事实空间打交道。而这些事实展现出了社会存在的客观性:它们以一种客体式的「刚性」考验着问题意识的「弹性」,一如拉卡多斯的「核心」与「保护带」之关系:思想家必须不计一切代价的保卫其问题意识,而当这一保卫失败或陷入挫折时,思想家便会「转向」。
简而言之,问题意识与时代基本矛盾之间的对应构成了思想与社会之间最核心的关系。但,两者之间的关系显然比这要复杂的多,或言之:思想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制约有着更具体与多样的形式。而正是对于这种形式之多样性的否认,导致了所谓「反映论的历史主义」。
三、反映论的历史主义与其反题
所谓的「反映论的历史主义」是一种常见的流俗马克思主义观点。它要么认为一种特定的思想是时代基本矛盾的直接反映;或将其稍微细致化,即认为:「时代基本矛盾」通过思想家的阶级意识直接反映为思想的特征。
事实上,这一对观点与弗雷泽在《金枝》之中观察到的「交感巫术」相似。直接反应论可以对应的巫术之中的「相似律」:比如卢梭的思想会与资本主义的兴起之间发生非中介的共鸣,只是因为两者相似。而「作者反应论」则对应到巫术之中的「接触律」,即一名作者只要沾染上了阶级背景,则会自动的吐出阶级的话语来。称上述两点为「交感巫术」不完全是尖刻的比附。毕竟究极本源,前一种观点来自于思想史书写的懒惰;而后一种则与上个世纪国家社会主义之中的新传统主义有关——阶级创造了习性(habitus),而甚至他的后代成为了习性的傀儡,即使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阶段也不可磨灭。
但若严谨的将思想视为一个社会的事实,我会发现思想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经过一系列环节之中介的。而只有揭示了这些中介,方可全面的展现所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社会存在的具体也才能够为我们观察到的现象——问题意识是对于时代基本矛盾的回应——做出更加明确而社会化的说明。
首先在前文之中,我们将所谓「经典」的产生——即思想史研究的课题——描述为三个社会化的阶段:生产、传播与传承。由于后两者与前者之间存在着差异,我们先来探讨生产的环节。
生产的环节是唯一一个作者的意图,可以完全控制文本含义的阶段。这一阶段中至少有三重社会的影响:社会的问题意识、作者的写作意图与作者的思想资源。这里我们以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为分析的样本。「问题意识」同上文所说,是一名作者在构建思想时回应的「时代问题」。而这一过程之中,问题与基本矛盾之间的具体关系实质上是通过一个「意识形态场」展开的。一个特定社会的意识形态之间构成了一个「相互冲突、存在边界的场域」,每名作者皆在这个场域之中确定了一个自身的定位。而这一场域的构造,一方面是取决于一系列区分的标准——「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国家论者—国家怀疑论者」——所划定的意识形态阵营;另一方面则决定于场域之中思想家之间的关系。而延续布尔迪厄的观点,意识形态的斗争也会在「构造的两个维度」上发生:大多数的作者是在基本区分的内部争夺文化资本,即选定自身的阵营与对方辩论;而真正带来大变革的则会对于区分本身构成影响、即争夺符号资本或「场域的定义权」——这体现为引入新的意识形态阵营。
比如法兰西内战时期的马克思,面对的是一个相对简单的意识形态场域:「社会主义一自由主义」与「保守—进步」这一对分类轴划定了阵线。而马克思的问题意识「无产阶级如何通过社会革命建立共产主义」对应了「社会主义—进步」这一阵营的意识形态立场。而与之对立的「自由主义—进步」立场在文中遭到了批判,二者的问题意识不同:
对现存经济制度完全无知的人,当然更不能理解工人为什么要否定这种制度。他们当然不能理解,工人阶级企图实现的社会变革正是目前制度本身的必然的、历史的、不可避免的产物。他们以遗憾的口吻谈论消灭“财产”的威胁,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的财产的现今的阶级形式——一种过渡性的历史形式——就是财产本身,因而消灭这种财产形式就是消灭财产。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
但当数年之后,巴枯宁与马克思之间的争论分裂了第一国际之后,「意识形态场域」之中引入了一个新的轴:「国家论—国家怀疑论」。不同于上文之中,马克思对孔德主义者的批判是在场域的分类框架内进行斗争;巴枯宁引入「无政府主义」的观点则是通过改变场域的本身的分类来进行斗争。
简而言之,研究一名作者的问题意识与时代基本矛盾的关系,应当描述这一作者所处的「意识形态场域」。问题意识的存在是阵营化的,多半会在意识形态场域之中的某一阵营中确定自身的坐标——因为只有身处于这一场域之中,这一作者的思想才会被当时的人重视。当然也存在一名作者刻意躲避其特定时代之问题的情况,这一般意味着证明作者的作品会被遗忘而不会成为经典;而有时,一些「不合时宜的沉思」在传承与传播的阶段得到了「解释后的再阵营化」:譬如,不曾在马克思生前发布的青年作品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即「再阵营化」了。
而这一「意识形态场域」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环节,又受到了更底层的「经济场域」与「阶级斗争场域」的基本制约(注1)。特定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基本的「阶级结构」(class structure),而所谓「阶级构成」(class formation)则不断在此基础之上展开,构成具体且政治化的阶级集团。而所谓的「意识形态的阵营」,则受到了不同「阶级集团」之阶级意识的限制——所谓的「阶级意识」不是一个社会心理学概念,而是一个阶级集团鉴定与团结自身的内部纲领。而在「意识形态场域」之中可与特定阶级意识呼应的思想阵营,则会得到外部的增强——当然「意识形态场域」有一定「自主性」,其中确实可能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沉思,但会相对的边缘化。
譬如,资本主义社会之中的经济不断造成社会危机,这构成了研究之素材(思想家必须不断在新经验事实的冲击之下,构建「保护带」保护其「核心」;而思想服务于某一特定的阶级或阶级联盟,又会成为作者内在的政治意图之延伸。 而当一个特定的思想超过了作者的研究笔记阶段,得以出版、流传、解释以及传承。社会对于思想的影响就不再是通过问题意识,这样一个心理主义的终结而展开了,而是通过另外两个中介——即「思想的工具化」以及「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因为在这个阶段文本的含义将不再完全由作者本人的意图决定。比如说在作品创作的过程之中,作者可能会为了让理论更好被某一个群体接受而做出政治性的妥协——用自由主义的修辞方式表达左翼的事实,或者用左翼的修辞方式表达保守主义的理论。而当作品发表,甚至是被整理成一个特定的学说时,思想就更是在一种接受逻辑之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了。
而这两个社会化的中介,而「思想的策略化」以及「文化产品的生产」,前者指的是将一个特定的理论——即作者对于某一个问题意识的概念化回应——剪裁、调整,以至其可以发挥更大的政治功能。或言之:让理论更有效地服务于一个特定的阶级或者一个特定阶级的形成。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马克思思想的「机械化解读」,这是一种由恩格斯乃至于日后德国社会民主党理论家所完成的一项「再解释工程」,而其直接效果就是让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更加简单、利于被工人掌握,且更加能够符合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实践。若将马克思主义解释成为一种线性的经济决定论,实质上是对其精妙的辩证法体系的背离,但在当时更加能够团结德国的无产阶级、构成一种阶级意识。而很多时候这种所谓策略化的再解读,甚至不需要通过对于思想本身的文本进行修改、注释或删减,只需要选择其中那些有利于构成一个理论体系的关键著作,忽略其他的作品,试图就少数的文本构建起一个简化且有倾向性的解释即可。比如说将马克思解读成一个经济决定论者、或将阿尔都塞解释成一个结构决定论者、或将福柯解释成一个后现代思想家。这些简化的意识形态化的版本,或许会引起专业研究者的哂笑,但无法掩盖一个事实:一名思想家之思想的社会功能,在许多时候是由这些简化的版本决定的,而具体简化的策略本身是高度政治化的行为。或许可以将这些策略化归类为三个方向:「温和化」、「激进化」和「通俗化」——前两者意味着思想之阶级归属的移动、甚至是对于作者最初问题意识的背叛;而后者意味着延续作者的问题意识,但是将思想的化成一个更清晰的结构。
相比较于「思想的策略化」更多在解释的层面发挥作用,「文化产品的生产」则是直接关注于思想的物质存在形式——即传播与记录的媒介。简单来说在资本主义社会,思想的生产环节会受到作者本人的社会环境的制约——比如学院的背景会导致作品呈现出更加复杂的修辞、过于窘迫的生活促进会导致作品呈现出格言化和破碎化。而思想的扩散与传承的环节则会受到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的双重制约——对于作品的思想审查、出版业对于某一个特定思想的态度等等,皆会影响一个思想是否能够得到时空上的再生产。这种文化产品之生产的维度是十分重要且残酷的,比如,计时一个作品的问题是十分重要,有着潜在的阶级基础,但若它无法逃离审查、或者被出版市场遗忘,最终等待它的只有「轶散」——这意味着思想在某一时间之后彻底消失于记录之中,这是思想绝对的死亡。因此,文化产品的生产维度上,思想史研究必须与文化研究的视角相结合——毕竟,一切思想归根结底有其作为文化产品的物质维度。
四、结论
由此,我们尝试勾勒出了一个思想的社会学理论。一个思想生于作家的脑海,最终消失于「轶散」的时刻。其整个生命周期之中发挥着一系列不同的社会功能。所谓思想——特别是人文思想——是意识形态的原料、甚至是雏形。这意味着:思想始终嵌入在阶级政治之中,随后又间接的受到了经济场域的约束。
而上文之中所谈到的三重中介或三重机制中,「问题意识」与「思想的策略化」构成了思想之生产以及思想生产两个环节过程中「思想的政治维度」。简而言之,即使思想家本人以一种「去政治的姿态」写作,而日后的解读者也以一种去政治的方式去解读它,这一思想也会因为其问题意识与时代基本矛盾的关联性,而染上政治的色彩——譬如尼采与海德格尔的哲学写作。只不过这其中的政治色彩可能是曲折展现的——「本真性的呼吁」可能是在与保守革命共鸣,而哲学化的呓语可能是在呼唤着弥赛亚的时刻。更不用说所谓去政治化的解读,本身其实也包含这将一种思想剪除锋芒、无害化的努力。
这两重维度也就构成了思想之作为「社会意识」的属性。而与之相对,思想本身也以一种文化产品的形式作为社会存在受到社会的制约——它需要生产的环境需要、再生产的环境。符合与这一环境的文化产品会得到广泛的流传、而违反这一环境的作品则会迅速轶散。归根结底,思想这一座位的珍惜性本身,导致了思想生产与再生产生的不平衡——或许工人俱乐部可以有123本小说,但社会革命不需要123个「同生态位的理论家」。因此,引用爱德华多·加雷亚诺的表述,「思想的社会生命史」归根结底是遗忘多于铭记的苦旅。
(注)当然在这里笔者认为,布尔迪厄的「场域论」不适合直接推广到经济学/政治学之中;或者说,经济场域与政治场域同基于「区分」而划定构造的意识形态场域有着根本不同的逻辑——布尔迪厄的场舆论更适合用在社会意识的场域、而非社会存在的场域之中。但由于「场域的一般隐喻」——即一个关系化且斗争性的社会空间——是十分有借鉴意义的,笔者采用了「经济场域」这一名词,但有必要再次强调经济场域之中所实行的不是区分的法则,而是市场经济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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