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案变错案!事实铁证如山,二审判决荒诞离谱——法官对抗判后答疑怎么办?(续2)

作者:谈俊 来源:业主时代一谈俊说小区物业自管公众号 2026-08-20

本人谈俊,系东成大厦业委会撤销权纠纷案件当事人。

在本人案件遭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承办法官珍(音)某法官疑似枉法裁判、判决明显背离事实与证据的情况下,本人始终坚持依法维权、依规信访、合法理性维权。

案件二审判决存在重大事实认定错误、证据采信混乱、裁判说理缺失等诸多问题,铁证如山却被涉嫌枉法裁判,导致错判,判决结果离谱、违背司法公正。

为厘清案件争议、请求法官释法纠错,本人严格依照司法程序、依规逐级反映问题,然而多次书面申请、多次催告,至今全程零回应、零答复、零沟通。现将完整维权经过、事实经过、合法救济途径如实公开如下:

一、完整维权时间线(全程书面有据、全程可查可证)

1、2026年6月25日:首次信访中院及院长

本人通过邮政挂号信,正式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彭建民院长递交书面信访材料。

信访材料中,本人清晰列明本案三大审辨核心理由、三项合法诉求,希望法院正视案件错判问题、启动核查纠错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但信访件送达后,法院至今未给予任何书面回复、未电话沟通、未做任何处理反馈。

2、2026年7月14日:正式提交《判后答疑申请书》。

在信访无果的情况下,本人继续走正规司法救济途径,通过邮政挂号信,向长沙中院、本案承办法官珍(音)某法官,书面提交《判后答疑申请书》。

针对二审判决中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采信错误、裁判逻辑矛盾、说理不充分等关键问题,依法申请法官公开、逐项判后答疑,履行法官释法说理法定职责。

但是,依旧石沉大海、无任何回应。

3、2026年8月4日:再次寄送《判后答疑催告函》

鉴于法官拒不履职、拒不答疑、拒不回应,本人再次依规维权,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承办法官珍(音)某法官正式寄送书面催告函。郑重催告法院及承办法官:依法履行判后答疑职责,针对本案错判疑点、争议焦点、证据矛盾问题,限期答疑、依规释法。

截至2026年8月20日离首次信访、首次答疑申请、二次催告全部过期,承办法官、中院相关部门全程失声、全程不作为、拒不履职。

当事人合法、合规、正当的判后答疑权利,被就这样被长沙市中院无故漠视、刻意搁置。

二、什么是判后答疑?法官必须依法履职

判后答疑,是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的法官法定职责。

案件判决送达后,当事人对判决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存在疑问,有权书面申请承办法官答疑释法,法院、承办法官必须依法答复、依规说理。

当事人一次书面申请、一次信访、一次正式催告,却全程拒不回应,属于典型的:不履行审判释法职责、漠视当事人诉讼权利、违反法院工作纪律、违背司法为民原则。

三、普通百姓遇到法官拒不答疑、拒不履职,该怎么办?

很多人遇到判后疑问、法官不作为,不知道渠道、不懂流程、维权无门。

其实党和政府、司法系统为老百姓设置了完整、合规、合法的多层救济渠道,条条通道为民畅通。

本人现将可直接使用、可直接邮寄、百分百正规有效的官方维权模板公开分享,供所有维权百姓参考使用,不走野路子、只走正规合法司法监督渠道。如下:

正式官方文书:关于承办法官拒不履行判后答疑职责的情况反映

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

反映人:谈俊

联系电话:1370731

案号:(2026)湘01民终3497号

案由:业主委员会撤销权纠纷

本人系上述案件当事人。现就本案承办法官珍(音)某多次书面信访、书面申请、书面催告的情况下,长期拒不回应、拒不履职、拒不开展判后答疑的违规履职问题,依法如实反映如下:

(一)、案件基本事实与维权经过

1.2026年6月25日,本人通过邮政挂号信,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建民院长提交书面信访材料,明确列明本案三大审辨理由与三项维权诉求,至今无任何回复。

2.2026年7月14日,本人依法向本案二审承办法官珍(音)某法官寄送《判后答疑申请书》,针对本案二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证据采信不当、裁判说理缺失等核心问题,依法申请判后答疑,邮件已签收,无任何答复。

3. 2026年8月4日,因长期无人处理、无人回应,本人再次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承办法官珍(音)某寄送《判后答疑催告函》,再次正式催告履行法定答疑职责。

时至今日,法院及承办法官未组织答疑、未出具书面答复、未作出任何处理,完全漠视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

(二)、法律与制度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后答疑相关工作规定、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条例: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结后,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书面判后答疑申请,必须依法履职、依规释法、逐项答疑、及时回应。

本案中,本人全部申请、信访、催告均为合法、合规、书面、有据可查的正当维权行为。承办法官在材料全部收到,事实清晰的前提下,长期消极不作为、拒不履职、拒不答疑,明显违反法院审判工作纪律与司法为民工作要求。

(三)、本人合法诉求

1.恳请贵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依法督办、严肃监督,责令承办法官限期对本案逐项开展正式判后答疑,对判决疑点、证据争议、事实认定问题完整释法说理。

2.对本案承办法官长期拒不履职、漠视当事人合法权利、拖延推诿不作为的问题依法核查。

3.将核查结果、督办结果、判后答疑结果,依法书面答复本人。

(四)、附证据材料

1.二审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2.2026年7月14日《判后答疑申请书》及邮寄记录复印件

3.2026年8月4日《判后答疑催告函》及邮寄签收记录复印件

特此反映,恳请依法监督、依规纠错、公正处理!

反映人:谈俊

日期:2026年08月20日

四、写在最后:百姓维权,只信正道、只走正规渠道

司法公正,是老百姓最后的公平底线。有错必纠、有疑必答、失职必查,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工作准则。

本人将持续依规、依法、理性、逐级维权,后续上级法院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司法监督、信访督办渠道,本人将持续公开完整流程与文书模板,帮助更多维权无助的普通百姓。

维权持续更新,敬请关注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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